以前高一入學,她我同桌,我喜歡上了她,那個戴著耳機插著兜聽歌的女孩。我嘗試和她交談,聊著聊著發現我和她之間有很多的共同語言。我可以肯定,我喜歡上了她,她也喜歡我。我們之間的關系開始變得微妙和不可言說。
甚至已經到了老師嚴令禁止的那件事的地步。但是那天放學,我剛準備約她一起回家,卻看見了他抱著一個高大的男孩,上了他的自行車。於是我開始疏遠她,還故意讓自己考得很差(我們班裡考得差的要坐到靠近角落的位置)。
她專門來問我怎麽了,我敷衍了她幾句,她也知道我是在敷衍,終於是沒辦法了,於是她沒問了。那以後,我和她的關系慢慢也就淡了,雖然也曾幻想過回到開始,但我明白不可能了。
後來,我的成績落下了,她卻變得越來越優秀,我明白我們之間再無可能。高考完了,我在年級紅榜上看到了她的名字,死黨指著一個男孩跟我說,那個男孩是她的哥哥。我看去,卻看見要張熟悉的面孔,他就是那天那個男孩。
也行這就是宿命吧。陌生人,感謝你看到這裡。希望你以後,不要像我一樣了,如果喜歡一個人,就大膽去追吧,畢竟不試試又怎麽知道你們之間沒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