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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祭》第一百九十章 簡愛酒吧
在這個年代,一間酒吧的名字裡有“愛”字,是一件非常土,非常殺馬特的行為。

  比如剪愛,撿愛,簡愛...

  酒吧老板長了一張刀削般線條分明的臉,卻留了個長頭髮。

  一天溫柔的長頭髮,但是老板的態度卻一點都不溫柔。

  老馬畢竟有求於人,客氣地問道:“您好,我確實有貴乾。”

  “我是天良傳媒的老板,想和你談談......”

  “談什麽談?”對面以為我們是上門的推銷員,態度更差了:“老子從來不做廣告!”

  “做廣告的那都是騙人的,坑錢的,你們看看我這店,需要做拍視頻做廣告嗎?”

  這老板當年拍那條拿獎的廣告片,估計花了不少錢。

  片子雖然拿了獎,但是生意顯然沒有起色。

  這大概可以說明,評選創意的那些評委,審美並不符合大眾。

  那條片子我也看過,完全不知所雲,明明是簡愛酒吧,拍得卻像葬愛酒館。

  那些評委之所以能坐上評委的寶座,估計小時候肯定忙著埋頭苦讀了,完全沒有時間搞非主流。

  老馬搓了搓手,尷尬地說道:“我們不是過來找你談視頻的,我們是想...”

  “想怎麽樣?!”老板依舊不客氣:“想幫我們發傳單麽?”

  “不發!沒錢!愛來不來!”

  顯然這老板之前也沒少發過傳單,更顯然,收了傳單的人不愛來,也沒來。

  老馬見這人像個刺蝟,估計買他視頻製作方的事兒,暫時不太好談。

  便陪著笑說道:“我們是來喝酒的。”

  “老板陪喝什麽價啊?”

  簡愛酒吧估計今天還沒有開張。

  簡愛酒吧的老板,估計很久沒有人點他喝酒了。

  從他長頭髮上分叉的發梢就可以看出來。

  這時候,老板聽清楚老馬的話,往後捋了捋劉海,露出大光腦門,不太確信地說道:“要我陪喝?”

  看著我兩一起點點頭。

  老板有點高興地說道:“我陪喝不要錢,要命!”

  “你們要麽喝死我,要麽被我喝死!”

  -

  酒吧消費不高,三千塊錢的威士忌就擺滿了台子。

  其實這消費已經很高了,我平時喝啤酒,兩百塊錢就有兩箱,也能擺滿一桌。

  可能是由於沒去過酒吧,把這裡想成了天上人間,一杯酒就要我一月工資的那種。

  現在看來,好像離一個月還差點。

  堂堂一間兩百方面積酒吧的老板,竟然能因為不到我一個月工資的小錢,而有點高興,這是我始料未及的。

  三人坐下以後,我就完全變成了透明人。

  老馬也興奮地有點不可理喻,就好像上回在長安,遇到一個不知道叫做西門還是諸葛的人一樣。

  端起一杯酒,豪氣萬丈地說道:“兄弟,你我一見如故,這杯酒做哥哥的就先幹了!”

  老板說:“你丫看不起誰啊!喝酒這事兒,我就從來沒有落後過。”

  一揚脖子,反倒比老馬喝得更快。

  兩人胡言亂語一陣,我便知道了這老板叫做彭城碼,原來是學打籃球的。

  畢業以後搞過籃球培訓,賺了點小錢,就開了這間酒吧。

  做生意其實有一個核心要素,如果某人特別擅長做某一件事,乾這一行,一般都能賺錢。

  比如彭城碼教籃球能賺到錢,老馬以前搞武術培訓也能賺錢。

  如果有一個泡妞當業績的行業,徐達肯定能發財。

  又或者有一行拖延就是績效的工作,夏總肯定是頂尖人才。

  比如像劉一樂,跪舔異性這件事上,就沒見他輸給過誰。

  還有道哥,道哥?

  我想起了道哥,有點難過。

  這世上好像確實有不少人靠著文藝范兒,弄到了不少錢。

  可惜道哥並沒有,至今沒有遇到真正賞識他的人。

  -

  言歸正傳,彭城碼並不懂得這個道理,以為生意很好做,錢很好賺。

  於是便開了間酒吧,想著天天坐店裡喝喝酒,就能把錢賺了,豈不美哉。

  沒想到酒吧並不像打籃球容易,根本就沒有生意。

  如今賺來的錢賠得差不多了不說,身體還被酒精給敗壞了,再也回不去打籃球了。

  這故事聽著耳熟,簡直跟老馬如出一轍。

  兩人的酒杯在空中碰撞,兩人都放棄了自己的一身所學,不務正業。

  簡直笨成馬。

  老馬說:“來,兄弟,這杯酒哥哥陪你喝了,哥哥懂你。”

  “咱們做生意的,心就是要野!這樣才能成氣候!”

  “我告訴你,現在掙不到錢不要緊,往後的日子還長著呢,誰成誰敗還不一定啊!”

  又下一杯。

  彭城碼喪氣地說道:“我這人啊,不學無術,不像你還能搞個傳媒。”

  老馬哈哈大笑著道:“哈哈哈,我也是屁都不懂,可勁兒忽悠就對了!”

  “我告訴你,這生意也沒那麽難做,那些客戶見多了一本正經,我給來個旁門左道,人家還以為我有創意呢!”

  “就好像你們打籃球的,人家都在中規中矩地投籃,有人來個擦板球,照樣能夠得分不是!”

  彭城碼點了點頭,但是沒有說話,又喝了一杯酒。

  我猜他肯定心裡在鄙視老馬不懂籃球,因為只有不懂籃球的人才會把擦板球說成是旁門左道。

  一直喝了幾個小時,老馬和彭城碼都喝到微醺。

  這兩個人都有著妖怪般的酒量, 越喝酒癮越大,一杯接著一杯,甚至嫌棄往杯子裡倒酒費事,直接拿起了瓶子喝。

  在我們酒量稀疏的南方小城,我曾經吹啤酒吹倒了三個人,吹洋酒得倒是沒見過。

  很顯然,這兩人都忘了自己的目的。

  老馬估計早就把獲獎的視頻的事忘到九霄雲外了,彭城碼也忘了自己是個老板。

  -

  我感覺情況不太妙,在一張酒桌上,喝酒的人在不喝酒的人眼裡,和傻叉也沒什麽分別。

  坐在兩個傻叉旁邊自然很無聊,我趕緊倒一杯酒喝了起來,把自己也變成傻叉。

  這時候,店裡來了一桌客人。

  都很年輕,好像是附近的學生。

  這天才剛黑,能逛酒吧的,也只有學生了。

  像我這樣的成年人,還要陪著老板公乾不知要到幾點。

  學生雖然有時間,但是學生沒錢。

  坐在那裡半天沒有服務員上前招待。

  彭城碼看不下去了,吼道:“胖子!來客人了!”

  一瞬間,我還以為夏總聞到台子上小食的味道,摸過來了。

  定睛一看,原來只是另一個胖子,和夏總一樣胖的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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