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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世雙諧》第14章 夜闖魯王府
夜,魯王府。

 一間大屋中,站著三個人。

 一個,在籠子裡。

 兩個,在鐵籠外。

 咱還是先說那籠外的兩位。

 其中,身著錦衣華服的一位,便是這魯王府的世子。

 此人姓朱名爀,也就是咱們之前提到過的那位“小王爺”;關於這貨的名字為什麽是這種冷僻字,我印象中我以前好像解釋過,這裡就不再重複贅述了。

 這個朱爀,今年二十有五,生了張國字臉,臉上的五官極為鮮明。

 那是一字濃眉、杏圓大眼、通關鼻梁,方海闊口……這長相往你面前一杵,你絕對是過目難忘。

 而身形方面,朱爀也與一般的皇族子弟不同:那時的大部分皇族後代,都因為缺乏勞動,養尊處優,所以長得胖弱無力,但這朱爀,儼然是將身材練得十分矯健,雖然他的身高也就一米七不到,但照樣能給人一種高大健壯的感覺。

 當然,若要跟此刻站在他身邊的另一位比,那他可就差遠了……

 但見那廝,高人一頭,奓人一臂,相貌魁偉,須發如鬃……他只是往那兒一站,便如羅漢金剛一般,有一種懾人的威勢。

 這位又是誰啊?

 此處書中代言,他便是那火蓮教教主——屍烆子,人前自稱“火蓮大仙”。

 列位,您從他這道號就能看出來,這不是什麽正經道士。

 一般來說,無論是玄奇宗那種世人不知的道門,還是那些世俗所知曉的道家門派,都不會起這種跟屍邪沾邊的道號;唯有魔道,才會搞些類似“九毒神君”、“陰山天尊”這樣的陰間名號。

 這個屍烆子,無疑就是魔道傳人,不過他也並不算很厲害,只是學了點皮毛而已。

 他的師父倒是有點能耐,後文我們也會提到,此處便暫且不說。

 還說這屍烆子吧……

 這廝身穿一襲黑色法袍,那袍子的款式似僧非僧,似道非道,袍前兩襟和袍後正中皆繡著火蓮標志,再結合他那長相,活脫脫一個邪教教祖的樣兒。

 那這麽一位,又是怎麽和朱爀混到一起的呢?

 無他……互相利用爾。

 朱爀這人的野心不小,區區魯王之位有點滿足不了他,所以他想借屍烆子這妖道之能,以“火蓮教”為跳板,另圖大業。

 而屍烆子呢,自也不會拒絕“魯王府”這頂保護傘——有了朱爀撐腰,至少在這濟寧地界上,他的火蓮教絕對是橫行無忌。

 這二人,可說是各懷鬼胎,誰也沒把對方當個人,隻當是杯喝完就可以扔的奶茶。

 但表面上呢,他們還是一副主仆相敬如賓的姿態,和和氣氣的,畢竟……這杯茶,一時半會兒他們還喝不完。

 “呵……不錯,這還真是個稀奇玩意兒。”此刻,朱爀繞著房中間那個一人多高的大鐵籠子,上下打量著籠中的人,口中還念念有詞。

 屍烆子則是面露得色,恭敬地應道:“小王爺喜歡就好……不過說實話,這次的這個,實屬罕有,貧道費了很大的功夫……”

 “哎~虧待不了你的。”朱爀知道對方這是要好處,他即刻不耐煩地應道,“過幾天不就是寒衣節了嗎?你就隨便找個由頭,讓百姓再‘燒獻’一回好了,本王準了。”

 “是。”屍烆子低頭、微笑,“多謝小王爺。”

 “誒?”朱爀對屍烆子斂財的細節並不感興趣,此時他的注意力全在那籠中之人身上,故馬上又問道,“他會說話嗎?”

 “只會說蠻語。”屍烆子道,“沒人聽得懂。”

 “哦……”朱爀的神情有些失望,“那若教他我們的話,他能學會嗎?”

 “應該可以。”屍烆子回道,“據貧道所知,早在唐時便有關於馴化這種昆侖奴的記載,即便無法教會他說,至少也能教懂他聽。”

 看到這兒可能您也明白了,他們倆此時正在進行評頭論足的對象,即那個被關在鐵籠裡的人,是一個黑人。

 正如屍烆子所言,盛唐時期,我國長安便有“昆侖奴,新羅婢”之說,其中有些是阿拉伯國家那邊上供的黑奴,還有些則是自南洋諸國及沿海一代流入,當然那時的人也分不清非洲黑人和東南亞人的區別,看到皮膚黝黑的都認為是“昆侖奴”。

 而在咱們故事發生的這個大朙朝,華夏大地上的黑人反倒是比唐時還少見了。

 盡管在歐洲和美洲大陸,此時節正值十七世紀黑奴販賣業的鼎盛時期,但大朙的朝廷對這塊倒是完全不敢興趣,甚至是一種禁止的態度。

 眼下屍烆子送給小王爺的這個“昆侖奴”,是在海上被一些海盜給抓住,從福建沿海一帶進入大朙的。

 本來呢,經過一番輾轉買賣,買到他的那夥人販子打算將其一路運到京城,賣個大價錢,誰知在經過山東的時候被火蓮教給“截胡”了。

 沒辦法,他們也只能以一個還能接受的價格賣給火蓮教,要是他們頭鐵就是不賣,那恐怕非但是錢拿不著,命都得留下。

 “嗯……”此時,朱爀聽到可以“馴化”這個黑叔叔,神色便又舒展了幾分,“好,好好好……哈哈……這可比那鳥獸好玩兒。”他頓了頓,忽想起了什麽,又道,“對了,他有名字嗎?”

 “昆侖奴大多是沒有名字的。”屍烆子說著,便從袖中拿出了一塊鐵牌,“不過……這個昆侖奴似乎有些特別,抓到他的海盜把他的名字刻在了鐵牌上,他叫……”

 屍烆子的話在此戛然而止。

 他突然就停止了動作,停止了發言,且神色陡變,全身僵立。

 這樣持續了整整五秒後,他才又開口道:“有人來了。”

 “什麽?”朱爀一臉疑惑,不明白他的意思。

 屍烆子只能再說得具體些:“有外人……闖進王府來了。”

 …………

 數分鍾前,魯王府外。

 夜色中,一道人影如露水趟葉般無聲潛來。

 此人一身鶉衣,腳踏草鞋,胸前斜扎著一個包袱,背上背一把單刀。

 這個造型看著……三分像刺客,七分倒更像賊。

 魯王府的守備說不上森嚴,但也並非形同虛設,除了各處都有燈籠照亮,有守衛按固定路線巡邏之外……那高牆大院之中,還養了不少狗。

 眾所周知,狗在這個世界上的所有防盜系統中獨一檔。

 我管你是什麽武林高手還是IMF小隊,哪怕你腳不沾地,只要被狗發現了,那叫聲一起,你該暴露還是得暴露。

 當然,要攻破這個“系統”也不難……

 卻見那鶉衣客,來到牆腳下,以耳功辨了辨守衛的位置,確認這附近暫時無人了,他便從隨身帶的包袱裡拿出了幾個江米團子,甩手便扔進了院裡。

 這一手,綠林道上的基本都會,一般有兩種弄法——

 第一種:把江米和女人的頭髮攪拌在一塊兒,捏成團兒,再拿香油一炸,丟給狗吃,狗只要吃了,便張不開嘴了,既無法咬人,也無法叫出聲來。

 第二種:也是用香油炸江米團子,不過裡面不拌頭髮,而是直接下藥,讓狗吃了睡過去。

 這兩種方法有什麽區別呢?

 很簡單,用第一種法子,比較節約時間,狗只要一咬團子,賊就可以翻牆進院兒了,但是,之後若沒人及時發現,那狗有一定幾率會死。

 用第二種法子呢,扔完團子以後要等一會兒,賊得確認狗吃下團子並睡著了,才能進院兒,這樣就增加了暴露的風險,但好處是狗只會睡過去,沒有性命危險……當然了,事後被主人打死那是另一回事啊。

 或許又有人要說了,費那勁幹嘛?直接往江米團子裡下毒,把狗毒死不也一樣嗎?

 這個呢……就不合規矩了。

 常言道,盜亦有道。

 您別看綠林道的人乾的都是違法的事兒,但人家也有人家的講究。

 江米團子裡放毒藥是可以,而且毒藥的成本的確比迷藥要低,但這樣做存在一種危險——可能會有多余的團子散落在地上,第二天被小孩兒撿到之後往嘴裡塞。

 您生在新社會,可能覺得撿了地上的食物往嘴裡放不可思議,也難以想象會有尚不懂事的孩子在院兒裡亂跑沒人看著,但在那個時候,這種都不叫事兒。

 那拌了頭髮的團子,小孩兒撿起來吃了也沒事兒,因為人是可以用手把黏在嘴裡的東西拉出來的,小孩嚼了兩口覺得不對,自然會往外摳往外吐。

 而那放了迷藥的呢,也吃不死人。

 但要是往團子擱毒藥,雖然概率不高……但確有可能意外把人毒死。

 所以綠林道上有規矩,打狗的團子不喂毒,誰喂毒誰就是犯了那斷子絕孫的罪過。

 這位鶉衣客也是守規矩的,他扔的是那放了迷藥的團子,所以扔完後稍等了片刻,待他確認了這面牆後的兩條狗沒動靜了,這才翻牆入院兒。

 可惜啊……

 這位兄弟,算到了守衛,也算到了狗,卻是沒算到,除了這些常見的防盜手段外,這魯王府還有一重“保險”——道術。

 他可不知,那屍烆子早已在魯王府牆內布下一個隱陣,只要有那沒沾過他那“火蓮教香火”的人進來,施法者立刻就能察覺。

 這一手,屍烆子對朱爀說,是為了“保護小王爺”,但其實呢……他更多的是想監視王府,以防朱爀在他不知道的時候偷偷在此召見某些他不認識的人,搞些他不知曉的勾當。

 眼下,這鶉衣客剛一踏入魯王府的院牆之內,遠在內庭某屋中的屍烆子便感應到了,所以後者當時便頓住身形,凝神而探。

 那鶉衣客的輕功也是不俗,他輕松翻越高牆後,又迅速的、無聲無息地穿過了偌大的院子,在接近內庭時,他腳下輕點,遊壁而上,單手一攀就翻上了屋簷。

 像他這種綠林道上的慣偷,對於大戶人家家裡的建築格局,通常都有一套自己的分析方式,畢竟他入過的院兒沒有一百也有八十了,經驗豐富。

 再者,那時候東南西北四廂的分法本就有規律,結合宅內守衛的分配情況,確也不難辨別出庫房的位置。

 因此,這鶉衣客稍事觀察,便確定了目標所在。

 然後,他便如一隻壁虎般,借黑雲遮月之時,順著房簷一路遊進,不多會兒就來到了庫房門口。

 庫房就是庫房,即便是三更半夜,門口也掛著倆燈籠,站著倆守衛。

 不過嘛……在那個沒有攝像頭的年代,守衛偷懶能偷到什麽地步也是可想而知的。

 就說庫房門口這兩位吧,一個抱著手裡的長槍,背靠牆,兩眼都已經閉起來了;另一個則是乾脆坐在地上,長槍都扔到了一邊。

 你說,他們這樣,來接崗的人看到會不會罵他們?

 害,輪班製嘛,以後輪到他們值白班,別人夜班的時候,他們自然也會假裝沒看見。

 說到底,大家都是打工的,混口飯吃,都不容易,何必互相為難呢。

 啪——

 啪——

 鶉衣客從屋簷翻下來時,整個人落地都沒發出一丁點兒聲音,不過他出手打暈那兩名守衛時,還是不可避免地發出了一點點響動。

 此處再說個題外話,影視動漫中堪稱泛濫的“用手刀迅擊他人後頸,將人打昏”這個操作,在現實中是幾乎不可能成功的。

 打輕了,人根本不會暈;打重了,人是有可能會昏倒,但也可能造成脊柱永久損傷,或是當場死亡。

 而且這力度, 也沒有一個標準,因為人和人的體質不可一概而論,哪怕同一個力道同一個角度打下去,也可能是不同的結果。

 同理,打下巴、太陽穴、腹部……也是類似的。

 那麽咱這書裡的角色,就說這位鶉衣客吧,他這個操作怎麽解釋呢?

 好說,用內力打了特定的穴道,保證昏迷,但不致死。

 “你膽子不小啊。”

 就在鶉衣客俯身去那兩個守衛身上摸索鑰匙的時候,忽然,一個說話聲自他背後響起。

 “王府你都敢闖。”這說話之人,顯然就是那屍烆子,“我看你是不要命了!”

 “呵……”不料,那鶉衣客聞聲,竟是笑了,他邊笑還邊起身,面向了對方,“你怎麽知道,我還真就是‘要錢不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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