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劍,我外甥。”李明笑著介紹。
王劍,那個後生,遞了一條藥膏到趙歡歡手上,卻朝著魏明山的方向露出一個清澈溫和的笑容。
聽到王劍這個名字,趙歡歡打了個激靈。
前世,她是聽過魏明山和王劍的故事的,只是那已經是在她師范畢業工作後。
然而現在魏明山十四歲,王劍已經成年。
前世,魏明山和王劍那段戀情在小鎮轟轟烈烈,又因為高金嫻的反對,讓這段原本青春爛漫的愛情多了悲劇的色彩。
遺孀寡母的高金嫻好不容易撫養魏明山長大,供她讀書,有了一份鐵飯碗,正指著她嫁進一戶家境殷實的人家,她也好卸下自己的責任,對九泉之下的丈夫有個交代。
作為一名青春喪偶的母親,高金嫻的心理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愛情,尤其是年輕人的愛情,是不可以用利益來衡量的。
越到長大,越到老去,我們越發現,愛情發生的幾率也越發難了。
總之前世,魏明山和王劍沒能修成正果,在高金嫻女士激烈的反對裡,包括對王劍咒罵、抓臉等,兩人最終分手了。
造孽,自己今天就不應該帶魏明山來李明的藥店裡,都說有緣千裡來相會,可偏偏是一段孽緣。
魏明山現在才十四歲,讀初二,如果這會兒就和王劍對上眼,那就是早戀啊!
這可會影響魏明山學業的。
而趙歡歡看一眼王劍的眼神,心裡一沉:這王劍對魏明山八成一見鍾情了。
而再看一眼魏明山,她看著王劍也是嬌羞的神色,青春少女的初戀萌動完全寫在臉上。
趙歡歡的心沉到谷底沉得死死的。
將魏明山最快速度拉走,趙歡歡想了想還是開口:“那個王劍長得挺帥。”
魏明山臉頰一紅,“嗯”了一聲。
“所以我喜歡他!”趙歡歡大聲說道。
魏明山“啊”了一聲,一臉錯愕。
按照魏明山的性子,總不能和自己的閨蜜搶男人了吧?
“不過,我現在還小,等我成年以後再說吧。”趙歡歡拍了拍自己的手豪氣說道。
至少要用這個魔咒讓魏明山也熬到成年後,等魏明山滿了十八歲,如果她還是要和王劍來一場生死戀,屆時趙歡歡是絕對不會反對的。
畢竟愛情這麽美好,像魏明山這樣美麗的姑娘值得擁有。
李明給病人開好一張處方,正要交代王劍抓藥,一扭頭就看見王劍望著門外,一臉失魂落魄。
十八歲的小夥子,青春的情緒湧動,李明也理解。
自己沒有兒子,只有一個閨女,王劍這個外甥一直被他視若己出。
王家貧寒,所以李明除了經濟上接濟一二,提攜這個外甥成才,也成了他心頭第一要務。
王家那邊除了王劍這個兒子外,還有個大兒子,王劍媽——李明的親姐也有意將王劍過繼給自己的哥哥,好繼承哥哥家的家大業大。
只不過李明姐弟倆的不謀而合並未得到李明妻子的同意,所以這事暫時沒有提到明面上來。
此刻,見王劍心不在焉,李明心裡有些明白,外甥子是動了春心,只是不知道外甥子喜歡的是趙歡歡,還是趙歡歡帶來的女伴。
如果是趙歡歡,那可就太好了,現在自己的藥店生意完全仰仗趙歡歡,如果將來趙歡歡能和自己的外甥子結合,那自己在小鎮的事業就如日中天,其他診所可搶他的生意搶不走了。
李明心裡打著如意算盤的時候,王劍一邊接過藥方給病人配藥,一邊問道:“舅舅,剛才來的兩個小姑娘和你認識?”
“穿紅衣那個小姑娘叫趙歡歡,抽個時間,舅舅帶你去認識一下。”李明一邊說著一邊接著看下一個病人。
王劍有些失落,雖然紅衣女孩也很漂亮,可她喜歡那個淡藍色衣裙的女孩,給人很舒服的感覺。
但是他生性靦腆,又不好意思直接跟李明開口詢問,只能悶頭“嗯”了一聲。
李明卻以為王劍心裡惦念趙歡歡,不好意思開口,到了晚上,藥店打烊,他居然就領著王劍去趙歡歡家裡拜訪去了。
趁著李明起身去上洗手間的功夫,王劍鼓足勇氣問趙歡歡:“你朋友叫什麽名字,也在第N中學讀書嗎?”
“你打聽她是因為你喜歡她?”趙歡歡直截了當,王劍愣住,旋即吞了吞口水。
在王劍斟酌著如何和趙歡歡開口的時候,趙歡歡說道:“她還小呢,你如果真的喜歡她,就等她幾年,至少等到她十八歲。”
前世魏明山師范畢業回到小鎮教書的時候也已經十八九歲,不過是等待三四年的事情。
如果真愛,等個三四年等她長大,難道不願意?
如果不願意,只能說不是真愛啊,就是見色起意!
趙歡歡的話讓王劍喜出望外:“我當然願意等她……”
趙歡歡卻澆下一瓢冷水:“前提條件得是她也喜歡你。”
王劍神色怔怔,點點頭,說道:“能告訴我,她叫什麽名字嗎?”
話音落,李明回來了,王劍好失落。
趙歡歡卻不會同情他。
在趙歡歡看來,既然魏明山要成為她的閨蜜,那以後就不能只在小鎮發展了。魏明山是要跟著她走出去的,離開小鎮去往大城市。
而王劍沒有學歷沒有錢,除了一副好看的皮囊,一無所有。他怎麽配得上她?
最愛的閨蜜如果嫁給一個讓她趙歡歡看不上的男人,她趙歡歡要在心裡堵一輩子,那多鬧得慌?
除非是和這個閨蜜絕交。
“歡歡,王劍從小就想學醫,你能不能帶帶他?”輪到王劍去洗手間的時候,李明問趙歡歡。
“李醫生您是醫生,他跟著你不就好了?”
李明尷尬地笑:“你都知道的,我就那半桶水,藥店沒有倒閉,現在生意越來越好,我也在鎮子上打響了名氣,那是因為背後有你啊,所以你能收下王劍做徒弟嗎?”
其實,李明就是想讓王劍和趙歡歡多接觸,都說感情是培養出來的,見面三分情,見的面多了,自然就有感情了。
從小的感情到大,那又不一樣了。
只要王劍將趙歡歡娶回家,那就是給家裡娶了只會下金蛋的母雞回來啊。
畢竟現在,自己和趙歡歡之間並沒有什麽棒死了的關系,趙歡歡可以選擇和她合作,也可以隨時終止合作,另行選擇合作方。
在鎮子,誰得到趙歡歡,誰就得到了財神爺。
李明心裡門兒清, 在大家都還不知道的情況下,他作為一個最早的知情人,必須先下手為強。
趙歡歡卻並沒有收王劍為徒的意思,而是說道:“王劍想學醫,李醫生你應該讓他去讀醫學院。”
“醫學院豈是想考就能考上的?”李明愁眉苦臉,家裡都是學渣的基因,讀醫學院必須是學霸才能吃得消的基因。
“那當我的徒弟又豈是想當就能當的?”
十三歲的少女看著李明,眼神裡閃過一絲寒光,讓李明激靈靈一凜。
他忙從口袋裡掏出一萬塊錢,銀行裡取出來的一捆實實在在的紙幣,“我居然忘了最重要的事。”
趙歡歡點點頭,在王劍從洗手間出來錢收起了錢,說道:“看病這個生意的確是暴利,但是你也記得看看病人是啥樣,如果家裡窮的,你就適當免一點,也能博你的好名聲。”
“好好好,這個我知道。”李明點頭哈腰的。
趙歡歡發話前,他可不敢知道。這個十三歲的女孩子實在太邪門了,深藏絕技就不必說了,身上總有股逼人的壓迫感,讓人和她交談幾句就心生出畏懼來。
送走了李明和王劍,又迎來了焦三鳳。
趙歡歡原本已經躺下了,奈何被郭守敬叫起來。
郭守敬不好意思說道:“我已經把你媽和你弟弟請進屋裡來了,那畢竟是你親媽和親弟,歡歡……”
爺爺的語氣全是求情。
趙歡歡就起了身,也罷,好幾天沒有親媽的消息了,不知道她裝了這麽多天大尾巴孫子,深夜到訪,又要耍什麽花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