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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貞觀俗人》第三百八十一章 罪在將來
秦琅是個俗人,沒想著什麽封候拜相青史留名,哪怕兩度為相了,也依然還貪財好色。

 可這並不妨礙當他看到大唐君臣們走了彎路時,忍不住出來拉一把。

 李世民有些天真,以為人家喊他一聲天可汗,就真的成了他的子民了,卻並沒有或者說不願意去往深層次想。

 鬱射設也好,改名秦國忠也罷,只要他手裡還有十萬人馬,只要他還有自己的地盤,那麽不管他是不是留在長安,這些人馬其實都是受他統領,哪怕過個幾代,這些人馬就算從豐州移駐到朔方,也不會改變這點分毫。

 他們始終有反的能力。

 而朝廷要做的,就是不給他這個能力,讓他們想反都不行,而不是讓他們有能力而卻一直不反。

 這就好比有些愚蠢的妻子,故意考驗丈夫一樣,故意製造機會讓丈夫出軌,可事實上又有幾個男人真正經的起考驗呢。

 人性經不起考驗,畢竟古往今來聖人就那麽幾個。

 最好的辦法就是不給他們這種機會,不給他們這種能力。

 不管是讓鬱射部留在豐州,還是遷到朔方,只要不拆分他們的部落人馬,不收走他們的自治之權,那就不會有任何改變,威脅隱患便一直存在。

 “陛下,臣非對懷化郡王有什麽不滿,更不是對鬱射部不滿,相反,臣其實挺喜歡懷化郡王,人豪爽大方,又心向大唐,鬱射部的牧民們也友好熱情,可是,臣身為陛下之臣,身為大唐之臣,得為大唐後世計,得為子孫計。”

 “胡人內附之策,錯不在當下,而是錯在將來!”

 一個錯在將來,讓李世民徹底警醒。

 要知道,當皇帝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防范,防范權臣,防范奸佞,防范這個防范那個,所有的防范,其實最基於一點,罪在將來。

 一個人或者一個國家,或者一條政策,不僅要看眼下是不是好的,還要看將來有沒有隱患。

 正所謂罪在將來,就是現在沒問題,可將來可能會出問題。

 用人如此,治國如此。

 “你有何建議?既不能傷害內附胡人之心,又能防患未來?”李世民這個時候還是比較在意安穩內附胡人這個前提不能破壞。

 “陛下,首先有一條紅線,就是不能讓胡人越過長城!”

 李世民點了點頭,表示這條可以接受。

 “其次,安北大都護府內所設六州為正州,大唐正州之內,不應再有羈縻之州,不能再有國中之國,不能再劃出地方來給胡人自治。”

 秦琅提議,對於如鬱射部這樣人口達到萬帳的大部族,要采用數策並下的方法來安置他們。

 而抽調青壯南下嶺南只是其一,這是抽丁之策。

 鬱射部有萬帳,那麽朝廷可以每帳抽一丁,以六千調往嶺南,以平蠻亂為由,待俚人平定後,可就地安置於嶺南,將其以旅或隊為單位,分散置於諸州、統軍府。

 另四千人,則可按此例,抽往西南的黔中、雲南、蜀西等地,可以讓這些人負責養軍馬或者是負責後勤運輸這些。

 然後再來一次每帳抽一丁,這次抽出一萬丁來,以百人一旅或是五十人一隊,分別安排到大唐的隴右河朔等各地的牧監去養馬養牛。

 如此一來,就抽走兩萬青壯了。

 一個萬帳部落,實力雖強,可也就最多十萬左右人馬,這還得包括老弱婦孺和奴隸,這一下子抽掉兩萬青壯,實際上,這個鬱射部的青壯就去掉近半了,他們也等於被削掉了一半的戰鬥力。

 對剩下的鬱射部,可以推恩分封。

 “懷化郡王在長安不願離開,那麽朝廷正好可順勢推恩分封其諸子,郡王十子,可皆封為侯,讓他們各統千帳,給他們劃分部眾、牛馬,最重要的劃分草場,訂立界線。”

 “十侯互不統領,各不干擾,禁止越界,但有訴訟爭議,可由都護府於春秋之際,定期舉行會盟,。”

 秦琅提出,鬱射部萬帳人馬,要拆分成十部。

 最好是把這十部分開,不能聚在一起。

 秦琅的意思是要把鬱射部從河套,遷到狼山口外去遊牧,重新給他們劃分草場,每一個部可編為一旗,若乾個旗編成一個盟。

 這類似於滿人後來對蒙古人的統治改編組織,加強管理,效果還是不錯的。

 對於那些在漠南的雜胡,甚至是長城內的雜胡,則進一步管理,直接讓他們入籍,把一些雜胡部落,改成朝廷的牧場等。

 “鬱射部萬帳,劃分十部,每部一旗,再與其它突厥、鐵勒等部間雜相隔,劃定界線,然後再劃成幾個盟,由朝廷派人擔任宣撫使,各旗由朝廷從旗中貴族中挑選任命,任巡撫使。”

 李世民聽出了些味道。

 “陛下,朝廷必須要能實際統領這些內附胡人,不能任由他們自治,一味簡單的羈縻毫無意義,必須得建立社會秩序,必須得建立行政區劃,和各級行政組織。”

 秦琅不再按傳統給這些內附胡人設置羈縻州,就是要區分過去的管理方式。

 盟和旗,不僅僅是換個名,而是要換個全新的管理體系。

 不再是過去那種胡人自治體系了,而是朝廷深層參與管理的新體系。

 就拿鬱射部來說,以前他們是一整個部落,有一個首領,但現在秦琅要將他們拆成十個旗,與其它部落旗分屬於三五個盟。盟將由朝廷派官擔任,旗主則也要由朝廷授封。

 最重要的是,這樣一來,鬱射部一部變十部,互不統屬了,這對朝廷的威脅自然就更小了。

 各旗人口都要入籍,都要納稅。

 都將置於大唐的統一管理之下。

 “過於激進了一點。”

 李世民聽完之後,最後給出了一個評價,這只能說很美好的理想,但現在並不好實行。

 秦琅看到的是如今歸附的這些胡人,而李世民眼光卻在看著還未歸附的頡利部、突利部、鐵勒等部,甚至是西突厥、吐谷渾、高句麗等等蠻夷胡族,如果現在出台的政策過於激進,那麽其它胡人以後未必就會甘願歸附了。

 不過他也承認秦琅說的這些也有道理。

 於是沉吟再三。

 李世民決定稍稍修正一下秦琅的提議。

 從鬱射設等內附部,先一帳抽一丁,調到嶺南、西南等地平蠻夷、鎮地方,但朝廷承認三年為期,三年期滿,這些人可以回家,再換一批胡人過來。

 這三年相當於為大唐服兵役,立功則授官,傷亡有撫恤。

 再從諸部一帳抽一丁,到各處建牧場或是派到各牧場去為朝廷和皇家放牧,也是三年為期。

 秦琅提出要把所有內附胡人安置到陰山以北,李世民覺得這條不太現實。

 如今大唐人口少,就算真有能力把這些胡人安置北遷,可豐勝順化雲朔等地包括鹽銀等州,也一樣空虛,總不能荒蕪。

 所以李世民認為還是應當折中一下。

 對於這些內附胡人,可以推恩分封拆分,但不需要搞盟旗這麽複雜,直接將這些拆分的部落,設為羈縻州縣好了。如鬱射部分封十子為侯,劃十部,則每部編為一個縣,與其它內附胡族五六個縣編為一個州。

 這些州縣為羈縻州縣,隸屬於安北大都護府下的正州之中。

 羈縻刺史、縣令,由朝廷授封這些內附胡人首領擔任,長史、司馬、參軍事等則由朝廷派官擔任。

 另一方面,也要人丁入籍,授分牧場,劃分邊界,禁止越界。

 有糾紛爭議等,先由羈縻州審理,然後再上報正州衙門審核·······

 安北大都護府下六正州,每州下轄四個羈糜州,每羈縻州下再轄六個羈糜縣,給這些羈糜州縣,明確劃分好界線,使的漢胡間雜居住。

 皇帝有皇帝的考慮。

 不過這個結果,秦琅還是有些不滿意的。

 這樣做,還是給他們太大權力了。

 “陛下,羈縻刺史、縣令,必須由朝廷從諸部中選拔授封·······”

 二十四羈縻州,一百四十四個羈縻縣,實在有些太多了,不過如果真能夠徹底的做到推恩分封,那麽數量多些,倒也有利於削弱部落的實力。

 只是依然有很多後患的。

 可李世民已經覺得這樣已經不錯了,否則,內附的胡人估計就會不滿,要背叛,那麽將來還如何招附東西突厥、鐵勒、吐谷渾等諸胡呢?

 羈縻州刺史封侯,羈縻縣令則封伯。

 朝廷不另給食邑,但對這些羈縻州縣製訂稅賦,規定縣中所得賦稅三分,一分歸縣封伯,一分歸州封侯,一分入國庫。

 “你覺得秦國忠會願意接受嗎?”皇帝問。

 秦琅對秦國忠還是比較了解的,“陛下推恩分封,一次授封他十個兒子皆為侯爵,又各授刺史之職,他豈有不願意的?甚至他的孫子孫侄們還能封伯任縣令,有六十個伯爵、縣令位置呢!”

 秦國忠當初歸附朝廷的時候,只怕也根本沒有想過大唐能夠這麽迅速的控制河套,甚至直接讓頡利都跪伏,所以他原本可能還打著抱上大唐粗腿,然後繼續控制著豐州,跟頡利叫板,過他逍遙日子呢,可現在這種局勢變化之快,快到鬱射設根本沒的反應的機會,他現在除了接受大唐的安排,沒第二條路可走。

 大唐的安排雖不如他曾經的打算,但也還算可以,因此他不可能抗拒的,只能接受。

 “好,這事就由你去跟秦國忠說明,讓他召諸兄弟、子孫等入京受封!”李世民倒也直接把這任務交給了秦琅。

 秦琅應下。

 雖然現在的結果不盡如人意,但總比朝中溫彥博等人提出的要把內附胡人安置到長城以內,甚至安置到關中、河南、河北去的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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