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呂宋鑄錢監在手,帶來的不僅是這些好處,還有合法的鑄幣權,呂宋從先前一年幾十萬貫,到如今一年幾百萬貫的鑄幣量,甚至超過了大唐其它三十多個鑄錢監的總鑄幣量。
不僅讓呂宋境內貨幣流通量充足,穩定經濟發展,同時還讓秦家對倭國、林邑以及遼東、渤海、林邑等地輸出貨幣,靠著這巨大的鑄幣量,秦家的金融業務也遍及海東和南海諸國,存儲放貸、匯兌票號,可以說都是靠著秦家掌握的這鑄幣的優勢,才能在這些業務上如魚得水。
秦家經營的金融業務,所賺到的錢是鑄幣收益的幾十倍。
更何況,秦家因為掌握著鑄幣權,能夠把自家挖到的鐵通過膽泉,大量置換成銅,再鑄成錢流通,這是一個很完美的循環,如果秦家失去了鑄幣權,那麽以後產出的銅鐵金銀這些,就不能直接拉來鑄錢,而是得按常規,交完礦課後,再專賣給朝廷。
那樣的話,到時不僅挖礦、鑄錢產生的高附加值沒有了,甚至連這些礦產的定價權都將失去,只能賣給朝廷的情況下,價格自然是朝廷說了算。
不說朝廷會不會打壓價格,就說如果按朝廷向來的銅官價一斤一百六,那也會損失巨大的,要知道秦家把自家挖的或煉的銅拿來鑄錢,這其中的附加值可是非常高的。
“朝廷當不只是想收回鑄幣權吧,是不是對於開礦也要出新規定?是不是哪天就要官山海?”
秦朝自商鞅時起推行齊國的官山海政策,搞鹽鐵官營,後來始皇帝一統天下,實行官營民采,征收稅利。
西漢初曾經放松過鹽鐵政策,但漢武帝打擊匈奴為了錢財以充軍用,通過鹽鐵會議,再次確定鹽鐵專賣制度。
魏晉南北朝到隋朝時,局勢動蕩,制度多變。隋朝時,全力發展銅礦開采業,並把銅礦的開采權收歸國家,采用瑤役制度,使用民力開采銅礦,主要是為了控制鑄錢的資源。
唐立國後,武德朝開放鹽鐵禁令,允許民商開采經營,到貞觀時,開始征收礦稅,朝廷大體上還是允許百姓開采金銀銅鐵諸礦,到了後期又實行民采官收的政策。
允許百姓堪探開采礦產,但需取得執照,要按產量納礦課,對於重要的礦鐵,還實行官方采買的政策,就跟鹽一樣,允許私人製鹽,但製出的鹽只能賣到官倉。
秦家因為擁有鑄幣之權,所有先前獲得了特許,所開采的鐵礦銅礦等冶煉後,上交兩成的礦課,剩下的就可以供給呂宋鑄錢監鑄錢了。
“臣派人打聽了,朝廷三司之鐵案、工部之虞案、戶部的金部司,如今都分管礦冶,依然允許和鼓勵民間探礦和報礦,甚至給予報礦人優先的承買權,但也把一些地區劃入了禁區。”
如秦琅猜測的一樣,朝廷明顯是看呂宋礦冶產業和鑄幣產業太厲害,所以現在舉刀了。
允許民間繼續堪探、開采、冶煉,但是所得的金銀銅鐵等這些,先交礦場的承買錢,然後根據產量還要納礦課,礦課百分之二十,很高。
更狠的一招是以後跟采鹽一樣,所有開采所得的金銀銅鐵以及硝、硫磺等諸多礦產,在納完礦課後,剩下的礦產,一律都得全部專賣給朝廷有司,價格也有統一標準,比如說銅料一斤一百六十錢。
朝廷還規定,禁止私鑄錢幣,取消之前的授權。
呂宋鑄錢監將轉為朝廷官營,朝廷拔錢收購呂宋鑄錢監,所有的工坊、錢爐、產業工人,他們都願意全盤接收。
同時,朝廷又針對如今很繁榮的金融業出了新規,如所有經營存儲放貸匯兌業務的銀行、錢莊、金銀鋪、票號等,一律都要在朝廷官營的開元錢莊存入準備金。
而且這個存款準備金比率高的嚇人,居然是三成,更要命的是朝廷規定,準備金必須以金銀幣實繳,不要銅錢和寶泉,更不要各家自已發行的票據。
同時對於大唐境內從事金融業務,尤其是發行票據的各個商號,加強監管,比如只能發行面額一貫、五貫、十貫、五十貫、百貫五等。並且把原來各種的銀票、莊票、錢票、兌票等統一為鈔票,且必須是見票即兌無須憑據的那種。
各家發行的本家鈔票,須向朝廷官營的開元錢莊存入百分之三十的準備金,並且,各家的鈔票,必須由朝廷的印鈔廠印刷,禁止私印。各家的鈔票印好後,再加上各家的專有防偽印章等。
按朝廷的這個新規,以後呂宋官營的呂宋銀行,以及秦家經營的四海錢莊、太平錢莊、武安票號等,再從事相關業務,也必須得按朝廷的這套規矩來。
以後就不能再發行各式各樣的銀票莊票了,更重要的是,還必須得上繳百分之三十的準備金,存在朝廷的開元錢莊裡,而且這筆錢只有最低的利息。
這相當於朝廷公然薅各家的羊毛了。
雖然這也確實有積極的一面,比如結束如今越來越混亂的金融行業的局面,現在市面上的大大小小的各種銀行錢莊到處都是,發行的各種票據也多,雖然這些票據都是打著憑據票證的明義發行的,但其實不可避免的都會超發,這是賺錢的重要門道。
可超發就會有最後難以兌現的風險,畢竟發展到如今,搞這行業的已經不再是隻憑自己的錢了,而是通過吸收百姓存款再去放利賺錢,再加上超發放貸套利,雖說利潤很高,但壞帳呆帳總會有,一旦管理不善,也會有很大風險,對於朝廷來說,這就不再僅僅是簡單的民間商業行為了。
通過存款準備金,控制放貸比例,再通過鈔票準備金,能避免濫發超發。
本質上都是在降低風險。
其實秦家和呂宋手中的幾大錢莊銀行,這些年內部也一直是在這樣做的,始終把風險控制的較低,原來秦琅控制下的各家銀行錢莊,都會有這樣的準備金,但都是存入騎士院下的銀監科。
現在,朝廷要把這錢拿走,存他那去。
秦琅既得擔心這錢會不會有風險,比如被貪汙挪用,或是被朝廷自己拿去放貸等,二來朝廷要求的準備金,都是真金白銀,只要金銀幣,連銅錢都不要。
這麽金真金白銀的準備金上繳到朝廷的開元錢莊,那麽在兌付方面自然就能力下降了。
當然,壞處還不僅這些。
朝廷一面揮舞監管大棒,對民營的這些錢莊銀行高喊正規化,另一邊卻利用自己的優勢,加強朝廷官營的開元錢莊、貞觀錢莊以及皇家內帑經營的幾家銀行、錢莊票號等。
轉運司甚至已經準備正式推出全國性的鈔票發行,其提出的第一批正式大唐寶鈔,首屆發行量一千二百五十六萬三千四百貫,備本錢三百六十萬貫,以白銀為鈔本,準備金相當於是百分之二十八。
比民營的低兩厘。
在秦琅看來,重要的不是那兩厘,而是這個量很大。
這種寶鈔已經不同於最初的那些銀票錢莊了,畢竟銀票莊票開始之初,是沒有超發這一說的,客人存入一貫錢,商家就開出一貫錢的票據,到時憑票承兌現,扣除手續費,一般的手續費是百分之三。實際視取現的遠近等,還有些調整。
到了後來,慢慢的會超發一些,規模越大,越發量也就越多些。
但現在朝廷的第一批全新正式的寶鈔,直接就發行一千二百多萬貫,本錢才三百六十萬,實際超發了近九百萬貫錢。
雖然九百多萬也不過是約朝廷一年茶稅的收入,鹽稅一年都三千萬起了,但畢竟這是憑空超發了九百萬貫啊,這後面是沒有半枚銅錢的。
雖然轉運司也說, 寶鈔一屆三年,到時回收舊鈔,發行新鈔,但秦琅相信,這個口子一開,以後肯定越發越多,這就意味著憑空變出來的錢越來越多。
這種印鈔法,雖然大大增大貨幣流通量,減緩錢荒問題,可這種辦法不比於采金挖銅鑄錢,畢竟實際金銀開采量不可能增長太多,不會帶來太大的通脹問題,但直接印鈔這種手段,還是風險很大的。
秦琅是最早印鈔發票的,但卻從沒有亂來,始終在控制著規模,哪怕他在呂宋自成一國,也沒半點胡來,所以呂宋這些年的總體物價都還不錯。
雖然呂宋除了糧食外的物價,相當於廣交揚等大港城,比內地一般州縣物價高不少,可呂宋畢竟是個海外新殖民地,好多商品都還是靠外運,而呂宋因為有不少拳頭支柱產業,使的官府以及百姓、商人手中都挺有錢,物價上漲也是正常的。何況這物價上漲,也有秦琅有意調節,因為這樣才不會過於剪刀差剪呂宋本地農民等的韭菜。
適當的提高物價,其實是有益的。
物價過低,一方面說明錢重錢荒,二就是容易傷害底層的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