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公主入住太平魏公堡後,展示的是其溫和的一面。
接見了封地的秦氏家臣及其女眷們,對於秦家管事們送來的帳本等,也只是略微翻看了一下。
而她對於秦琅與諸妾侍所生的一眾兒女們,也充滿展示出了當家大婦該有的大氣。不僅對這些庶出子女態度溫和有禮,而且還各給他們準備了不少費心的禮物。
本來最擔心的是阿儂,她畢竟一直留在封地,不像玉簫等已經在洛陽與公主相處了一段時間,又有一路同行的經歷,所以總是擔憂公主容不下。可轉眼過了一個月,發現公主待人和氣,對她也一直以姐姐相稱,這讓阿儂感覺原本是引頸待戮,結果最後卻隻迎來一根羽毛劃過般的感覺。
松口氣同時,對這位公主娘子,也就打心眼裡佩服起來。
每日早晚請安,也不敢有半點怠慢。
公主來到太平一個月,基本上什麽也沒做,既沒給魏公堡重新定規矩,也沒有派自己的管事去查帳接管府中差事。
上上下下裡裡外外,原來該是什麽樣仍然不是什麽樣。
一切如原樣。
每日與府中的妾侍們呆在魏公堡裡,做些刺繡女工,喝下午茶,偶爾也彈琴做詩,或是一起教育下庶出的小兒女,日子如流水般平緩。
中秋節前,洛陽有使者來。
皇帝和太子都派人給公主送來了中秋節禮物,也給秦琅和其子女們賞賜了許多東西。
改封長樂公主為太平公主,增實封食邑通前共一千戶。
捧著盒月餅,這盒月餅是父親帶著晉陽公主和秦王李象等妹妹侄兒等一起親手做的,晉王明達依然調皮,她做的月餅居然是幾隻兔子,說是月兔。
曾經跟著自己幾年的弟弟晉王李治,已經前往承德就藩,這個中秋,已經與她一樣不能再陪著父親一起度過了。
皇帝給麗質的信中提到說盼望著早日能夠抱外孫,還禦賜了一銀瓶的金錢,卻是洗三禮所用的定製金錢,皇帝以這個來催女兒早點生育。
麗質眼眶不由的紅了。
洛陽大婚,終於嫁給三郎,婚後秦琅辭去一切官職,一心在家陪她,那是她最開心幸福的三個月時間。
幸福的時間總是這麽短暫,還沉浸在其中的麗質,不得不因為兄弟李祐在黔中造反,而接受丈夫得南下平亂的事實。
襄陽一別,轉眼幾個月過去,卻是再沒見到丈夫的面。
都說新婚燕爾,如漆似膠,可她連丈夫的面都見不到。
每日在這天山的魏公堡裡,周圍是秦琅與妾侍所生的兒女們,麗質總是羨慕無比,多希望自己也有了跟三郎的孩子。
雖然心中思念丈夫,麗質卻記得母親曾經對她的教導,男人總是乾事業的,總是在外面忙碌的,女人要耐的住寂寞,要為男兒打理好家中。
白天還好,有玉簫阿儂等一眾妾侍陪著,又有瓔珞奴、金剛等表姐妹們相陪,可一到了晚上,便不免孤枕難眠,輾轉反側總是睡不著。
金銀島在哪?
都說在南海深處,麗質只能對著一副南海地圖而發呆。
······
秦琅知道公主等早安全抵達了太平港後,也曾計劃早點回去,可是一拖再拖,總有事情耽誤。
呂宋草創,到處一片忙碌。
秦琅親自坐鎮島上,許多事情有他拍板能省許多事情。
秦家的戰略,還是先佔據中央平原南北兩個海灣港口,形成雙龍環繞中央平原的局面,先不管其它地方,重點開發經營呂宋中央平原。
為了能夠刺激移民定居,秦琅開出了優厚的定居落戶條件,一個男丁授田一百二十畝,一個青壯女子也授田六十畝,中男六十畝,其它老小也按口授田,每人三十畝。
而且這個田授出後,都是永業,可子孫世代承襲。
並且還特意開出了前五年完全免租,後五年,才每年漲兩成,直到第十一年才開始征全租,但全租也隻定了個畝征三鬥,地租極低。
除畝征三鬥外,余無他征,既不征草料,也不要求攤丁入畝,也不要求免費做役二十天,也沒有義倉糧、社倉糧這些。
而且秦琅拒絕了對田地分成田塘等九等的建議,暫時田地不分等,但所征稅率是極低的。
除了吸引淘金客等留下來授田分地,秦琅也還對秦家的管事等基本盤內的自家人,給出了極優厚的落戶條件。
秦家各處產業的管事夥計等,本來也都有年資和職位高低,秦琅推出根據在秦家服務年限和職位高低等,宣布給他們賜田。
在基本授田額之外,再根據他們年資、職位等授以田地,基本上一個滿五年的學徒,都能額外得到十畝地,而一個初級夥計,能額外得到二十畝地,一個中級夥計能得到三十畝,一個高級夥計能得到五十畝。
而一個三掌櫃,可得一百畝,二級掌櫃可得二百畝,一級掌櫃可得三百畝,而各級管事也相應增加,一個大管事可額外得地千畝。
初級學徒中級學徒高級學徒,再到三級夥計和三級掌櫃和三級管事,總共十五個級別,從額外授田十畝,再到授千畝。
甚至有其中貢獻高者,更可獲得兩千畝到三千畝的特別嘉獎。
這本質上來說,就是秦家當年在武安州分封騎士的翻版,只是換了個名稱,但換湯不換藥,本質依然一樣。
秦家在各地給這些自己人授田分地,不僅圈地授封,還給了他們食三分之一租的額外福利。
鼓勵這些秦氏集團的內部員工,移民定居,甚至鼓勵他們從中原招募親朋好友等前來落戶,每招募介紹一人過來落戶定居,不但仍然按政策授分田地給對方,而且還給這位介紹者每壯丁給十畝地獎勵,其余女丁中男五畝,老少也給一畝獎勵的鼓勵。
授分的田地,只要滿二十年便可買賣。
秦琅給出的擁田限額是一萬畝,只要不出過一萬畝都可以。
他是鼓勵有人過來建莊園墾荒的。
只有一條,不許拋荒。田地如果荒廢,是要處罰的,如果連續三年拋荒,則要收回,以免有人囤地不耕。
雖然秦琅開出的授田等條件優厚,但卻不怕給田太多,因為就一個中央平原,可開墾的耕地面積就能達到三十萬頃,這可是整整三千萬畝地。
一個家庭就算能擁有兩三百畝地的農場,那也能容納的下十萬個這樣的農場。
現在問題是地太多,人太少。
整個呂宋島加上其余諸島,將來若是都能開發,其耕地面積還能再翻個五六倍,能有超過一億五千萬畝的耕地,所以根本不怕沒地可耕。
雖說這與中原動則六七億畝耕地面積相比,還只有其兩三成左右,但依然非常可觀了。
想辦法把人吸引過來,想辦法把人留下來。
現在呂宋島上有八成的人,是來淘金的,這些人隻想著淘金賺錢,甚至是一夜暴富。
但秦琅希望這些人中能有大部份可以在這裡落戶定居。
優厚的分田政策,極低的賦稅政策,都只是為了搶人。
對於島上的番夷,秦琅不太感興趣,他雖然也表示過,如果有島番願意歸化,那麽他也是歡迎的,但秦琅也早設定了一條紅線,就是島番的數量得嚴格控制在一個極低的比例,否則他擔心呂宋將來反被蠻化的危險。
他要保證的是呂宋將來是一個純正的漢文明,而不是什麽蠻化和全面混血的文明。
所以秦琅提出,寧願多去中原收養一些棄嬰孤兒,多招募一些山民,哪怕是些乞丐殘疾給弄來,也絕對比大量吸納島番強。
呂宋的條件是得天獨厚的,這裡最優良的一個條件,就是這裡有廣闊肥沃的平原,有大量可耕地,這些是能夠發展壯大的最基本條件。
否則若只是采金、製鹽、海貿,那也只是空中樓閣,不長久的。
吸納部份島番歸化,教導他們耕種,能夠解決呂宋勞力極缺的麻煩,但用他們時還是得小心紅線,得嚴格控制數量。
而對於那些桀驁不馴的島番,尤其是那些敢攻擊襲擾唐人的島蕃和部落,秦琅的態度也是堅決的,找到機會就剿滅他們,把他們部份變成種植園裡的奴隸,部份運到中原去賣掉。
“我覺得這田給的太多,一丁一百二十畝,根本種不過來啊。”
“粗耕、輪播,這樣能增加些產量,反正現在我們這些地放在那也是放在那,不如多拿出些來,這樣也更能吸引人嘛。”
如果一個六口之家的家庭前來落戶,一對夫妻加上個把老人,三個孩子的話,那麽丈夫能分一百二十畝,妻子六十畝,老人三十畝,三個孩子中若是有個年紀大點的男孩子,則也能分六十畝,另兩個小的各分三十畝,那總共就是三百三十畝。
哪怕一家六口是一對夫婦加四個小孩,那也能分到三百畝地。
阿黃他們都認為這個授田額有些高,比如北魏時的均田令,是男子年十五歲以上授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為了輪種,露田可以兩倍授給,但露田隻準買賣,年老免課,身死還田。
另授桑田二十畝為永業田,桑田上,必須依製種上一定數量的桑、榆、棗樹,非桑之鄉則給麻田,男子十畝、婦人五畝。
北魏時的授田令還規定奴婢也可與良人一樣授田,擁有奴隸者還可再多授田地,耕牛一頭,也能授田三十畝,限四年。
“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以下男子婦人才授田,老小不授,這田應當以口分田為主,身死田還。”阿黃建議。
秦琅卻笑道,“既然要分田授地以吸引人移民落戶,又何必這麽扭扭捏捏的小氣,要麽就乾脆大方一點,所授之田盡為永業,可子孫世襲,滿二十年便可自由買賣。”
“至於說數量多,我還是那句話,多點才有吸引力,反正田多的是。”
就算三四百畝地,但采用輪耕等法,也還是能夠種的過來的。
有恆產者才有恆心,秦琅對這句話還是比較信奉的。
如果只是一群來淘金者,他們隨時可能會離開,就算他們在這裡淘到金賺到錢,可能也是把錢又帶回到了中原老家。
這裡始終會留不住人。
而如果他們在這裡有田地產業,特別是有些資產的話,就不會輕易的離開。
人都是會對比的,若在中原的狹鄉地區,授田令早就已經難以推行下去,朝廷也只能鼓勵百姓往邊疆寬鄉之地遷移,而就算是寬鄉之地,一丁授田也是以百畝為上限的,多數還是不可能達到足額上限。
且那些邊疆之地,往往土地也比較差,還要面臨著蠻夷胡狄等不安定的因素。
相比之下,呂宋這邊,沒有什麽強力的土著蠻夷威脅,又能夠實打實的給足田,還都是肥沃平原上的好田地,耕種個幾年,便能成為上等肥田,一對比,百姓難道看不懂,不知道選擇?
都說崽賣爺田心不疼,秦琅現在拿呂宋的地來分,一樣不心疼。
至於說將來哪天可能不夠分了,到時再說。
“分這麽多地也種不過來啊!”
“種不過來就粗耕、輪作。”
秦琅要求先對如今在島上的這些秦家的管事、夥計,以及那些保安隊員等優先授田,這些應當算是秦家在島上的政府管理人員和國有企業員工了, 所以優先給他們授足田地,才能更好的激勵他們的積極性,以及把這些人留下來,並讓他們把家屬遷來。
要是這些秦家自己人,都不願意留下來,那還如何去吸引其它人來?
“保安隊現在人不少,但保安隊已經有自己的屯田了,現在又分,根本種不了。”
“種不了也得分。”秦琅態度很堅決。
“分了地就得移民落戶嗎?”
秦琅知道現在來島上的許多秦家管事夥計等,都相當於是出差派遣一樣,所以也不強求馬上就落戶並遷移家屬來。
“事情慢慢來,我們先把田分給他們再說,可以給他們一個考慮時間,就以十年為限,十年之內能遷過來的,都可以。若是十年還不遷來,到時再把地收回吧。”
“十年太久了吧,要不三年?”
“五年吧,多給大家點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