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該怎麽開始這個故事,那,就這樣開始吧。
他是一個被遺棄的孩子,被阿媽抱了回來,取名志勇。隻擁有先天性小兒麻痹症,阿媽不顧家裡人反對,花光積蓄,治好了他。從此,他有了一個家。
但,日子並不太平。
因為家裡窮,志勇就讀了幾個月書,阿媽已經擠不出錢來了。於是,他回到家,幫阿媽做事,成年後,去了一家工廠,因為做事認真,為人老實,很受老板器重,工資不低,日子就這樣過著。有一次,志勇在做高空作業的時候,安全繩斷了,自此,他的左腿瘸了,他隻好自己做點小生意,維持生活,還娶了個媳婦,日子不富裕,但很開心。要是你問他,他絕對不會懷疑任何人對安全繩做了手腳,他只會說自己運氣不好,可是,這運氣實在是太差了,回家時,碰到了一訛人的老頭,,可問題是,訛的不是他,可他偏偏去管了,他的人生由此,改變。
故事,開始了。
“唉,訛人的!”老周罵了一句,扔開自行車,朝前面的那個老頭走去。
“嘿,叔!你怎個意思嘛,我離你那遠!你就個倒在前頭了!”
“不管不管,就是你個龜孫碰到老子咯!“老周沒辦法了。這是,志勇走過來,還帶了個大父,大父一看那人就知道:“謁!騙子騙子!”
那老頭怒了,罵罵咧咧的走了。周圍響起了一片掌聲。老周感激不已的說:“老弟,改天請你喝酒啊。”志勇笑一笑,走了。
回村的路很長,天色也很暗了,志勇拖著一條瘸腿的,走了很久才到家。一進門氣氛就不對。
志勇發現,媽沒有出來接自己,梅芳兒沒有問自己今天的收入,“媽!芳兒!”志勇快速走進大院,被眼前的景象聽到了:芳兒在角落裡縮成團,衣服都爛了,畏畏縮縮她有著地上的是血的屍體,那正是阿媽!
“媽!“志勇撲上去,這時,警察從大門衝了進來:“不作動!”他們把志通拉住,把嚇得不敢說活的何芳抬走。
“鄭志勇殺人啦!鄭志勇殺人啦!”
一個聲音喊。
哦,志勇被是殺人犯了。或許是因為他手上的血,也許是因為他臉上的驚慌失措。
警察把他押到街上,那時候家家戶戶男女老少都從家裡走了出來,用熱菜潑他,用洗腳水打他,大家都認為是他殺了阿媽。
志勇還沒反應過來,他親愛的阿媽,就這樣去了?而且而且……
“不要臉不是人!她那麽辛苦,把你拉扯大,你倒好,轉頭把她殺了!她是上輩子造了什麽孽呀!”
“就是!你看他手上全是血,他也不害怕!這個畜生!”鄉親們都在議論紛紛,大多是在罵他,他真的懵了,然而,沒有人注意到他臉上的淚,一滴一滴的滴下來。
夜,深了。烏鴉在為阿媽唱著安魂曲,呱呱呱呱呱呱的。
志勇在鐵門內,徹夜難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