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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聯盟宇宙遊記》第40章 血魔法
  洛薩沒有去吃他喜歡的大鍋燉肉。

  他在街頭奔跑,撞倒了不少行人,收獲了數不清的罵聲。

  但即使如此,他還是沒能在混亂的人流中再次找到那個女孩。

  她十有八九是猩紅密社的殘黨,只有猩紅密社才會用血魔法這種極其罕見的偏門魔法。

  洛薩雖然沒有學習魔法,但他對魔法還是很感興趣。他曾閱讀過很多本關於魔法的著作,其中不乏對世界上各種魔法流派的介紹和點評。

  但洛薩從未看到過提及血魔法的內容。

  在見過弗拉基米爾後,洛薩曾問過斯維因知不知道那恐怖的血洪是什麽,洛薩才第一次從他那裡知曉血魔法的存在。這種魔法在斯維因口中被形容成“古老的”、“限制諸多的”魔法,好像他對於這種連書中都很難見到一次的魔法都有了解。

  不過洛薩也習慣了,斯維因一向是那副無所不知的樣子。

  洛薩沒有想到,只是簡單地在街道上走著,就會撞見一個猩紅密社的人,還意外得到了一本魔法書。

  怎麽想都太巧合了。

  洛薩不相信巧合,這背後一定有貓膩。

  “狡詐……”洛薩想到了黑色玫瑰和弗拉基米爾,“這是他們的陰謀嗎?”

  洛薩先行回到了卡特琳娜的家,開始翻閱這本書。

  越看,洛薩越是心驚。

  如果這本書上所寫的內容屬實,那麽它簡直是一項專門為洛薩量身定做的魔法。

  初階血魔法,施法者只能簡單地操縱自己的血液,可以自由地進行固化和汽化,但還做不到複雜的操控。

  而判定血魔法強度的方式很簡單——血量的多少。

  血液越多,魔法越強。

  若是只有一馬克杯的血,那威力可能還不如尋常人揮出的一劍,但若是血液多到能填滿一整個浴缸,就有可能爆發出堪比大炮的破壞力。

  由此可見,尋常人想獨自學這魔法完全是不可能的,需要消耗的血液之多即使是龍獸也承擔不起,更別說人類了,怕是練習都要面臨大失血而死的風險。

  書中有著警告,除非天賦異稟,否則學習血魔法必須要有同樣會血魔法的人協助,可以為學習者補充鮮血。

  當然,還有一個更簡單的方法——喝血。

  不能喝異族生物的血,那會造成非常強烈的排異反應。人類如果要學習血魔法,最好的補充劑自然是他人的性命。根據書上記載,依靠這種方式學習完初階血魔法至少需要三十個成年人的所有血。

  不僅代價很大,學習血魔法還有著相當的副作用,那就是將他人的血吸進自己體內或多或少都會對身體造成排斥,因此長期學習血魔法的人體質都會變得很差,甚至可能對精神產生影響。

  然而血魔法的優點也很明顯,它不看天賦。相較於其他魔法流派,學習血魔法無需能與元素和自然親和,也無需對符文和奧術敏感,它只需要用血不斷練習就能穩定地提升實力。

  血魔法的副作用對洛薩來說形同虛設,他根本不需要借用他人的血液,強悍的再生能力足以支撐他學習血魔法。而不看魔法天賦這一點更是讓它對洛薩充滿了吸引力。

  但洛薩得到這本書地方式太過偶然,他隔著紙張都能聞到陰謀的氣息。

  “這極有可能是弗拉基米爾讓猩紅密社故意給我的,也就是說他可能有準確找到我的方法,易容術對他可能根本沒用。”洛薩扯下了自己的假胡子,

一邊思考一邊卸妝。  “他的目的是什麽?目前看來是想要拉攏我,隻給我一本初階的魔法書,後續的學習方法則是引誘我的手段嗎?”

  血魔法極其偏門,偏門到許多魔法師甚至都不知道有這種魔法的存在。如果洛薩想要不依靠弗拉基米爾得到後續的血魔法典籍,不知要花上多長的時間。

  洛薩想不出除了得不到後續內容外,學習血魔法對他有什麽壞處。諾克薩斯是一個只要不觸犯國家利益就百無禁忌的地方,在這裡力量沒有正義邪惡之分,只要是對帝國有益,那麽就是好力量。洛薩不會因為學習了血魔法就被斯維因處決,相反,他可能還會挺高興洛薩變強了。

  洛薩陷入了兩難之境。

  血魔法是一顆甜美的糖果,但洛薩不知道甜衣下裹著的是蜜還是毒。

  “刃武的學習已經到了瓶頸,卡特琳娜說越到後面,刃武的精進速度就越慢。而且刃武是暗殺術,並不適合正面戰鬥,血魔法能在很短的時間內讓我變得更強。但是……”

  洛薩不想再受製於人,他一定要理清思路。

  “要告訴斯維因嗎……不行,血魔法是我目前能得到的,唯一不通過斯維因得到的力量,這可以成為面對他時的籌碼。但我又要怎麽應對弗拉基米爾呢?”

  洛薩一頁又一頁地翻看著紅皮書,面色凝重。

  ……

  幾天后,一個郵差來到了卡特琳娜地下室不遠處用於偽裝的家,送來了一封信。

  “她在搞什麽名堂,有什麽事非得用信告訴我?”洛薩收下了新信件,給了郵差一點小費。

  回到地下室,洛薩拆開封裝,信紙居然是粉紅色的,要不是上面的火漆印章是一把匕首的模樣,洛薩還真以為是郵差搞錯了。

  粉紅色的信在很多地區都表示情書,包括諾克薩斯。

  相傳很久很久以前,曾有一位皮爾特沃夫的少年,想要追求一位遠近聞名的貴家少女。但少女每天能收到的情書不計其數,少年需要想辦法在眾多競爭者中脫穎而出。

  他成功研製出一種新型染料,將信封染成粉紅色,成功取悅了那名少女,抱得美人歸。粉紅色也就成為了愛情的象征。

  “不會吧……”洛薩怎麽想也不覺得卡特琳娜會愛上自己,可能好感會有一點,但以她的性格是絕對不會做出送情書這樣肉麻的事情的。

  說實話,就算卡特琳娜真的愛上了洛薩,也多半會把刀子架在洛薩脖子上逼問他喜不喜歡自己,而不是選擇送情書。

  洛薩忐忑地翻開同樣是粉紅色的信紙,檢查了卡特琳娜和他兩人才知道的通信密語。

  沒有問題,這封信是她親手寄的。

  “親愛的洛薩:感謝您多日前對我的幫助,我不勝感激。”

  “這真的是卡特琳娜寫的嗎?”洛薩不由得再度懷疑。

  “為表謝意,今晚我在鍍琅莎飯店包了場,誠摯地邀請您與我共進晚餐。你的,卡特琳娜。”

  信的內容很短,洛薩卻看了不下十遍。

  筆跡和密語都顯示這確實是卡特琳娜所寫,但這樣的舉動太過反常。

  洛薩歎著氣把信紙送到火盆旁,卡特琳娜說過任何溝通信件在確保記住內容後都要銷毀。

  但在粉紅色的信紙觸碰到火苗之前,洛薩停手了。

  他把信紙折好,小心地保管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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