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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與盛夏是你》第10章 “窮逼”林洛
  第十章“窮逼”林洛

  第二天中午。

  將近五點才睡著的林洛一覺醒來,已經是十二點多。

  “沒想到一覺睡到現在。”林洛拿起床頭櫃上的手機看了一眼時間,嘀咕了一句。

  他讓泰妍不要把手機放腦袋旁邊,對腦袋不好,然後,自己卻把手機放在了床頭櫃上。

  嗯,完美。

  “起床,去弄點兒好吃的。”林洛伸了個懶腰,坐了起來。

  下床去洗漱。

  這一趟阿姆斯特丹之行一點兒靈感沒找到,反倒是一直在玩。不過也沒什麽,寫歌這件事林洛並不召集。反正這次準備的歌曲是明年的歌,不著急。

  話說回來了,今天該去哪兒玩呢。

  “算了,隨便溜達吧。”林洛撓了撓洗過頭也很癢的頭皮,這是他的老毛病了。

  無論是洗沒洗頭,頭皮有時候就是莫名的癢。

  在酒店簡單的吃了午飯,下午一點二十七分,林洛從酒店出發。

  講實話,阿姆斯特丹並不大,林洛自己轉悠轉悠,轉悠了幾個小時,基本上也摸清了周圍幾條街區的情景。

  手裡拿著一個荷蘭煎餅,林洛一邊吃一邊欣賞著阿姆斯特丹這眾多的中世紀歐式建築。

  林洛去過很多國家,其中不乏歐洲的國家。和正常的明星不同,林洛是單純的去旅遊。

  別看林洛的名氣大的離譜,但實際上他的資產還不如國內的一些一線藝人。

  不接代言,不開演唱會,不接通告,不拍綜藝,不開店鋪。

  明星為什麽有錢?就是因為以上列舉的種種。

  真以為歌手專注搞音樂、演員專心搞演技就不缺錢了?

  是,和普通人相比確實不缺錢,但你要是和同為明星的藝人比,那你太窮了。

  林洛從來沒有登上過福布斯榜單。

  按理說,以他的知名度,資產過億輕輕松松。但事實上,林洛最有錢的14年,也只是堪堪過億。

  沒辦法,相比其他明星,林洛的收入很單一,只有音樂版權的收入。這還是林洛每一首歌曲都很火爆的情況下,換做其他歌手,以搞音樂的燒錢程度,恐怕早就餓死了。

  前不久有個綜藝叫什麽金曲撈。有人就說過,這節目完全不可能叫來林洛。

  不是因為林洛從不接綜藝,而是這個綜藝是尋找什麽失落的歲月金曲,簡單來講就是找那些好聽不火的歌。

  但是吧,林洛的歌曲全都火……

  這是最騷的。

  林洛每一首歌,注意,是每一首,都很火。按照樂壇的劃分,林洛每首歌都屬於火爆金曲。只不過相比他自己,顯得有一些歌曲不是很火的樣子。

  但是,如果你仔細看的話就會發現,在各大音樂網站,林洛的每一首歌曲,無論是收聽人數還是評論,都居高不下。

  就拿扣扣音樂為例,林洛的每一首歌曲的評論和彈幕都是999+,這就足以證明林洛歌曲的強悍。

  最恐怖的還是黑暗三部曲,尤其是《以父之名》。這首歌發行於12年,全球首播,播放量一天之內破八億。

  在當初那個時代,這個數據的水分可是遠遠不如現在的大,那個時代的數據還算是公正的。

  林洛的《以父之名》是當之無愧的霸主,雖然知名度不如《千裡之外》、《雙截棍》之類的歌曲,但其音樂地位確實極高的。

  聽過的人無不讚歎一句神曲。

  這個神曲可不是那些口水歌神曲,

沒有貶低的意思,但二者真的無法相提並論。  就是這樣一個猛人,資產卻不如一些一線藝人。這也是林洛廣為人知的一個怪癖了。

  僅有的八場演唱會,一場一比一場燒錢,門票錢全都用來回本了,壓根賺不到錢。

  沒辦法,明星能賺錢的項目林洛一概不摻和,他拿什麽賺錢?

  不過,這哥們也佛系。

  錢不多,但也不少,夠他花的了。

  別的明星出門瑪莎拉蒂,蘭博基尼。林洛出門就寶馬730,開三年了還沒換。

  別的明星一身衣服幾萬十幾萬。林洛死認阿迪達斯,一身也能上萬,但僅限冬天。

  別的明星天天出國參加這樣那樣的活動,林洛天天出國旅遊。

  除了出名,林洛的生活方式和普通人其實沒什麽區別。這也讓他被人戲稱為最接地氣、最窮的明星。

  而且,因為林洛經常出國旅遊,又被人稱為“賺錢隻為遊遍全世界”的男人。

  這也導致了很多果然經常能在外國碰見林洛,在國內卻碰不見。

  因為在國內,林洛一般都是宅在公司或者家裡寫歌、混吃等死,基本上沒啥事兒不出去。

  這貨不接任何代言、通告,也沒什麽事情需要出去。

  每年能讓林洛出去的,也就年末的各大歌曲類獎項頒布現場了。

  這種獎,說實話,要不是不去會顯得不尊重別人,林洛早就不去了。

  獎項拿到手軟說的就是林洛。

  當年的《lemon》,拿下RB樂壇二十九冠,二十九冠王……

  12年的《以父之名》拿了國內不知道多少獎。

  14年更狠,《十一月的肖邦》和《loser》兩張專輯橫掃中日兩大樂壇,兩張專輯內的歌曲拿獎拿到林洛這個鹹魚想吐。

  公司專門有一間一百多平的樓層,專門用來放置林洛的獎項。就這,都差點兒放不下。

  後來沒辦法,總不能再開一層吧。索性不關美觀與否,直接隨便放,這才放下這些獎項。

  對於功成名就的林洛而言,旅遊大概是他為數不多的愛好了。

  將這份荷蘭煎餅的最後一口吃完,林洛掏出紙巾擦了擦嘴巴,向著下一個目的地走去。

  雖然是隨便轉悠,但在轉悠的途中路過一些出名的地方,也就順道去看一看了。

  比如,萊茲廣場。

  萊茲廣場坐落於阿姆斯特丹市中心,曾經是一個馬車停車場,現今的廣場具有現代化的交通和娛樂設施,周邊為數不勝數的餐館、俱樂部、咖啡館、商店,成為阿姆斯特丹夜生活最繁忙的一大廣場。

  當夏季的夜晚來臨,萊茲廣場的最大特點就是一排排的大排檔,人們盡情的享受啤酒和葡萄酒。當白雪飄飄的冬季降臨,廣場就轉而變成一個戶外滑雪場,人們在此展示著自己優美的身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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