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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是被謀殺》第三十六章 測試
  朱一志微微一笑,一點沒覺得尷尬,“我能成為杜老師的學生,自然是有一定的特長,只不過這方面並不是我所擅長的,容我在思考思考。”

  杜榮瑞也是被朱一志逗樂了,他心裡面也很清楚朱一志的能力,也沒有過多的糾結,隨後看向了黃小飛,“屍體消失這一點很好,但交代有些不明確,比如門鎖有無破壞痕跡,最後屍體是否找到等等,不可能案件不是隻隱藏關鍵線索,而是線索之間的衝突。”

  黃小飛若有所悟的點了點頭,“A能聽到B房間的慘叫聲,說明房間的隔音並不好,而且上層下層更為嚴重。隔壁都能清楚聽見臥室發出的聲音,而上下層的鄰居便可想而知。所以凶手可能在上下層的鄰居中,凶手可以通過聲音的反饋,大概了解死者的行蹤。當死者在房間內的時候,凶手前來拜訪,死者可能在玩遊戲,而且根據我的推測,他應該玩的是亞索……”

  “你這是瘋狂的暗示啊,我玩個亞索招誰惹誰了?”朱一志可能是忍不住了,才打斷了黃小飛的分析。

  黃小飛似笑非笑看著朱一志,繼續說:“在死者遊戲開局後,凶手在背後利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將其殺死,並且拍下照片,設為電腦桌面。隨後開始處理屍體,在窗戶上鋪上一層塑料,通過繩索將屍體運送到樓上或者是樓下,凶手在離開之前,發出一聲慘叫。”

  杜榮瑞的神色凝重。

  朱一志聽黃小飛陳訴完案件,讚同似的點點頭,“不會我吹捧你,這的確是不可能案件,因為凶手不可能這樣行凶。”

  眾人笑了起來。

  杜榮瑞也露出了許些的笑容,說:“沒關系,我主要想要掌握你們初步的能力,我才可以使用不同的教學方法。下一個,安見雪,你來說。”

  安見雪微微一笑,隨後說道:“死者的房間在頂樓,凶手事先在外面窗台上沿固定一把匕首,並且放下繩索,隨後在天台上叫死者的名字,當死者探出頭查看時,他便快速用力拉繩索。死者被勒,身體也開始上升,知道背部插到早已固定好的匕首上。凶手再把搜索放下,讓屍體滑到房間內。因為是晚上的緣故,並沒有人見到凶手行凶。”

  杜榮點點頭,“如果給你些時間仔細思考的話,這個或許不錯。”

  陳默言也附和著說:“這個確實挺好,比我的都好。”

  杜榮瑞看向了朱一志,“想到怎麽編了嗎?”

  朱一志點了點頭,臉上帶著壞笑,“從前有個人叫鬼,他被人灌入打量的自來水,使得體內聚集打量的氯氣,最後通過屁的方式排出,鬼吸入大量的氯氣,導致死亡。”

  此言一出,連杜榮瑞都被驚到。

  愣了幾秒後,緩緩的說:“自來水公司要求水中的氯氣含量為0.4%到4%,如果想要達到致人死亡的程度,飲水量應該達到兩噸!”

  “那他就是被撐死的!”朱一志連忙解釋。

  杜榮瑞默默的點了點頭,隨後看向了陳默言,“你所說的案子,還有很大的不足,我幫你改了一下。

  某個作者,在家中遇害,門窗反鎖,屍體趴在電腦前面,身上無傷口,法醫鑒定墜樓身亡。

  死亡時間為下午三點。然而死者四點鍾訂的外賣。”

  陳默言在心中對比了一下之前的案件,杜榮瑞所說的案件,增加更多的不可能性,而自己所說的案件,自己為了讓案件更加的合理,也為了自己能找到其中破案方法,

幾個地方給出了解釋原因。只要對其進行解釋,整個案件就變成了可能案件。  他也明白,杜榮瑞並不是考驗他們的設計案件和破解案件的能力,而是考驗每一個人的思維模式,一個好的思維模式,在破案之中至關重要。

  稍微思考了一下杜榮瑞所說的案件,凶手可能做的方法,可能會留下那些線索,在把線索進行對號入座。

  首先,墜樓身亡,身上沒傷口。

  陳默言立刻就想到了今天下午高子健自殺時候的場景,腦袋像一個摔碎的西瓜一樣。

  如果身上無傷口,那麽墜樓的高度,可以致命,但是並不會破壞腦袋。

  腦袋可以承受的重量大概為100至250KG之間,也就是相當受到了1000N至2500N的作用力,才會是頭骨破裂。

  假設男子的重量為65千克。每層樓高度為2.9m,加上地面厚度0.3米。

  到達地面的時的速度為0.5mv2=mgh。

  設到達地面的衝力為F,根據動量定理可知,FT=MV。

  把最大衝力2500N代入其中。

  可得H=9.4米,大概從3樓的高度墜下。

  只是因為頭部先觸地,才導致死亡。

  但是這樣也會留下擦傷,所以死者當時腦袋帶了一定的護具,衝力可以致死,使腦部發生距離震蕩,而不會出現傷口。

  外加,死者的身份是一個作者……

  基本整天都宅在家裡,很少外出。

  難道是他寫的太菜,還是更新太少?

  被人報復了?

  但,讀者應該不知道作者家的地址……

  除了死者的親戚朋友,還有誰知道他的住址呢?

  編輯!

  在郵寄合同的時候,會填寫自己的家庭住址,以便回寄合同。

  而且是下午三點鍾。

  下午兩點鍾是來推薦的時間,死者可能發現自己並沒有來獲得推薦的站內短信,便找編輯質問。

  或許言辭有些激烈,導致二人爭吵,最終引發命案。

  編輯可能和死者本來就是朋友關系,並且擁有死者家的鑰匙。

  凶手如果是編輯的話,直接偽裝成意外墜樓豈不是更好。

  凶手沒有必要大費周章把人扔出樓外,並且重新帶回到房間之中……

  這是怕自己不被抓住,在下午三點,扛著屍體進入樓內。

  這樣很不合理,然而卻發生了。

  但是,往往看似不合理,其實是先入為主的觀念誤導了自己的判斷。

  魔術就是這樣,每一個魔術都不合理。

  他常常利用人們的慣性思維。

  就像大街上有人向你借個火,慣性思維導致你會聯想到這個人抽煙。

  回到這個案件上,如果凶手沒有把凶手搬回到房間中,也就說明……

  他是在房間內摔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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