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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全能網紅》第二百七十七章小人物如何發家?
王主任經過一番“堅持”與“爭取”,在極短的時間內,既擁有了“一線鋪面”,又有了全新的地皮,在同事們的眼裡,真是“兩全其美”,好事兒一個人都撈全的典型。

  以前有多麽的熱烈的嘲諷王主任,現在同事們就有多麽的羨慕他。

  因為終於看明白了這家夥堅持不賣“老屋”的真實意圖了。他是老早就通過自個兒的人脈和信息渠道,知道了自己家的“老屋”即將擁有6個“一線鋪面”的事實啊。

  同事們作為普通人的思維邏輯,不會去羨慕一些“八竿子打不著的陌生富豪”,但會對身邊“一夜暴富”的熟人,各種羨慕妒嫉恨。

  原因很簡單。就在沒多久之前,王主任還跟同事們屬於一個“檔次”,過著差不多的生活品質。甚至可以說,王主任的家庭條件,還要比同事們落後一截。現在居然達到了他們幾輩子都不可能達到的“富豪水準”,誰能坦然接受這種現實?!

  王家以前家境不行,主要還是王家兄弟太多給鬧的。

  一共有4兄弟啊,王主任是老大,底下三個弟弟,各自都已經成家,娶了老婆。

  生得最少的那一位,都生有兩個娃。那就是王主任。

  不要奇怪“王主任”身為公務.員,也能生2胎。他就算是個公務.員,仍然屬於農村戶籍啊,一直都沒有遷出來,未曾變成城市居民。王主任打的,就是要多生一胎的主意。

  按照當時的政.策,如果屬於農村戶籍,第1胎生了男娃,當然就只能生一個了。但第1胎生的是女娃,可以生第2胎。這不算是“超.生”。

  王主任保留著農村戶口,為的就是多要一個娃。

  他運氣也是上佳,頭一胎生的女娃,隔兩年後生的第2胎,就生了個男娃。如此一來,也就兒子雙全,湊成了一個“好”字。

  王主任兩公婆都非常滿意了。

  而王主任的3個弟弟,一個在家務農,一個外出打工,一個則做生意。從事的職業各異,但有一個共同點:他仨統統屬於“超.生”成本不大,頂多受點“罰款”的自由戶。

  如果是“王主任”超.生的話,直接開除掉公職,這損失實在太大。

  王主任三個弟弟如果“超.生”也就超.生了,那點罰款誰交不起?這就是在那個年代,為何“沒有公職的農民”特別敢生的原因之一。

  擁有公職的人士,老來可以有“退休金”養老,安享晚年。而農民老了,沒有養老金,只能指望年輕時多生幾個孩子,老來共同負擔他們養老及患病的負擔。

  王主任的3個弟弟,做生意那位,生了3個娃;出外打工那個,生了4個娃;而在家務農那位,則生了5個娃……王家兄弟中,似乎有個規律,混得越是窮困的那位,就越是生得多。

  那是多麽的沒有安全感啊。

  如此一來,王家4兄弟,老大家總共4口,老二家總共5口,老三家總共6口,老四家總共7口,再加上王主任的父母,還有爺爺奶奶仍健在……這一大家人,合計30口人。

  30口啊,當初都擠在兩層“排屋”總計12個房間,那也是擁擠無比的了。現在“排屋”搖身一變成了“一線鋪面樓”了,底下6個房間,相當於6個“一線鋪面”,都租出去了。

  只剩下二樓的6個房間住人了。

  怎麽可能擠得下那麽多的人口呢?

  平常時,老二和老三都舉家在外地打工,或者做生意,而王主任也在鎮府的宿舍中租有兩間單間來住。

  老家,只有老人和四弟一家人在住,才勉強能住得下。

  如今鎮上大搞“開發區”建設,王主任也算得上鎮府裡的主要“頭頭”之一了。不說要他如何“以.權.謀.私”,“便宜”的拿到4塊地皮,這點手段王主任還是有的。

  並不需要怎樣的“人脈”,當時直接負責3處“開發區”工作的,就是羅國初。

  王主任跟羅國初談不上有多深的交情(這也是羅國初性格決定的。王主任屬於“八面玲瓏”之輩,誰都可以聊得來)。

  但王主任也是鎮裡“委員”之一,享受副科級別的待遇。王主任身為跟羅國初級別相當的“體面人物”,向羅國初要4塊“開發區”位置較好的地皮,難道羅國初能按照賣給別人的“高價”,賣地給王主任?

  羅國初手裡掌握了100多宗地皮啊,這些“回建地”,他通過各“生產隊長”拿來之時,只花了1萬元每塊。因為羅國初要的數量多,幾位“生產隊長”,每人替他征到了十多塊“回建地”,數量一多,就有較為可觀的利潤了。

  羅國初總共花了120萬,拿了120塊“回建地”。

  轉手賣給親戚朋友,就賣7萬到10萬不等的價格(參考地皮的面積,還有跟親戚朋友的關系好壞)。

  抬高了幾倍的價格,羅國初賣地還是賣得輕而易舉。因為拿地實在太便宜了。

  100多宗“回建地”,可謂“供不應求”。

  要知道,“開發區”也對外建了個“售地處”。公開對外出售地皮,價格在1500元每平方。也就是說,100多平方的地皮,拿下來要差不多20萬左右。

  羅國初才賣10萬不到每塊,便宜了一半不止了。當然很有吸引力。

  現在是同事王主任家“求購”4塊地。這王主任對於“開發區”的征地運作之類,也比較門清,羅國初沒打算從他這兒賺太多的利潤,免得在同事中落下不好的名聲。

  事實上,“地皮”賣得太貴,王主任也未必會要你的。到時他會找其它門路購買地皮。到那一步,平白就得罪了同事,不劃算。

  羅國初經過一番深思熟慮,把“回建地”轉賣給王主任,只收取了2萬元每塊的超低價格。

  當然,隻賣2萬每塊“回建地”,便宜之極,羅國初就弄了個小小的心眼。

  比如說,他手裡有平這三種面積的地皮,可供出售。拿75平方的地給王主任家,面積有點小。而拿130平的地皮給他四兄弟,感覺每塊才賣兩萬,又實在太便宜了王家4兄弟。

  因此,最終給的是100平方的4塊地皮。

  一共給了四塊相連的“回建地”,每塊“地皮”都是相同尺寸,100平方。

  反正賣地給王主任,那是按“塊”來賣,並非按照“平方”來出售。每塊地皮的面積過得去,也就罷了。

  不必把最大面積的地皮,賣給他們兄弟。

  另外,這四塊連在一起的地皮,統統隻屬於前後“兩面采光”而已。不是那種可以“三面光”的靚地。

  廢話!“三面光”的靚地,最為搶手了。羅國初手裡,也就幾塊而已,豈能給王家四兄弟?

  能給你2萬元一塊“回建房”,前後采光也不錯了。夠照顧你們了。

  當然,羅國初不會把自己的真實“心聲”泄.露給王主任。

  羅國初一再強調,“三面光”的地塊也還有一塊,但每塊只有75平而已,比這兩面光的“回建地”,那是足足少了25個平方。感覺也真是小了。

  而且,如果真要“三面光”地皮的話,王主任家四兄弟4塊地皮,就沒辦法連在一起了呀。

  退一百來講,即使是分散在“開發區”各處,也要“三面光”的地皮的話,也湊不到4塊那樣的地皮啊。可能只剩下羅國初手裡這一塊而已。

  王主任屬於比較“友愛”的大哥,也希望自己的新家,跟幾個弟弟的新家,緊挨在一起。

  另外,雖然只是兩面光的地,不像“三面光”地塊方方正正的,既好“采光”,又好設計戶型。但正如羅國初所言,有弊卻有利,“兩面光”的地,面積直接大了25平方啊。

  還有一點,羅國初沒有料到的,王主任跟其他三個弟弟商議過了,四兄弟的地皮都連在一起的話,可以一塊兒建房。

  一塊打地基,地基牢固。然後,一塊兒建房,成本方面也能請到更優惠的人工。進建築材料時,量大,也有一定的優惠。

  再一個,4兄弟的地皮,底下兩層,可以打通,4戶都連在一塊,一樓二樓的“場地”就足夠寬敞了。做些什麽都方便。

  如果以後“開發區”熱鬧起來了,底下兩層都擔空的話,對外出租給生意人當“倉庫”,那也容易出租許多。

  至於說,4兄弟都已經自.立.門戶了,建房不想建成一個整體。那也完全沒問題啊,只不過是底下兩層“擔空”而已。4戶人家的,完全可以裝4個電表,4個水表。最為重要的,還可以建4個樓梯。在地皮的盡頭,建4個樓梯,前面仍然是“擔空”,不影響出租給別人。二樓也擔空。

  到了三樓,可以用牆磚隔成四份,各戶過各戶的生活。

  相互不影響。

  在“開發區”尚未熱鬧起來之前,這“擔空”的一樓,沒出租之前,可以用來停放車輛。

  如今四兄弟家,每戶都買有小車了。一樓“擔空”用來停車,也比隔成四份,要來得寬敞大氣。讓人感覺舒服多了。

  至於購買了地皮之後,王主任4兄弟有沒有錢蓋樓呢?

  “開發區”出售給私人的地皮,對於建造“天地樓”的高度,有著嚴格要求。

  沿街的“一線鋪面”,要求你統一建8樓,越過8層的部分,則屬於“違.建”(事實上“開發區”也幾乎沒有“一線鋪面”對外出售。這“一線鋪面”真有的話,內部人士都搶完了。就算沒搶完,那也是因為“售價”昂貴無比,內部人士買不起了,才對外出售。)

  而“開發區”內不沿一線街道的地皮,則要求統一建5層。超過5層的部分,則屬於“違.建”。

  按照上述的規則,王主任4兄弟各拿了塊100平方的“回建地”,每戶都得建5層半來計算,那每戶的建築面積,就達到550平方這樣。

  地皮面積一致,建的層數一致,建築面積當然也相同。

  4兄弟除了一、二層“擔空”,其余3層半的面積,可以按照各自的喜好,請人設計不同的戶型圖紙。

  不管4兄弟各自找什麽專業人士來“設計圖紙”,每棟“天地樓”的造型,都大致相當的。

  就算有相差,差別不會太大。

  王主任計算了一下,人工和建築材料,統統算進去的話,當時每個平方的建築造價,在200元左右。之所以建築造價可以如此便宜,除了當時物價普遍不高的原因外,還受限於人們的收入水平。

  比如,像王主任打著公家工,風光體面,但其實每個月的收入也只有400多不到500塊。

  就按照月收入500元來計算,他的年收入也才6000左右啊。

  如果他在“開發區”拿的地皮,按照市場價20萬賣給他,他6000塊的年收入,真得不吃不喝,存上30年的工資才夠購買啊(按照當時的工資收入計)。

  但王主任可能“不吃不喝”的存錢嗎?那顯然不切實際。

  真實情況是——他幾乎就是個典型的“月光族”啊。 幸好老婆也有工作,有收入。一般家庭開支花光他的收入,老婆的收入,就可以存起來。

  正因如此,如果王主任不是在“開發區”以2萬元的“超低價”拿地的話,他真的買了“貴地皮”之後,就要沒錢蓋房子。

  當年蓋一層房子的造價,只需要2萬左右。蓋個5層,那就是10萬塊。打地基的造價,相當於蓋一層房子的錢。樓頂封頂半層,1萬塊。整棟樓建好主體,大約需要用13萬。

  王主任便宜拿下“回建地”,然後,他和老婆歷年來的積蓄能拿出幾萬塊。

  王主任在“老屋”那間“一線鋪面”,是租給銀行的,已經訂下20年的長約,年租金6000塊(當時就這麽便宜),5年支付一次租金(提前支付),到了5年後,鋪租按照之前的金額提高百分之二十。每隔5年,在原基礎上再提百分之二十……依此類推。直到20年的長約完結。

  到時要不要續約,銀行會跟屋主再議。

  如此一來,王主任手裡就先拿到了銀行預支的5年“鋪租”3萬塊。

  然後,王主任兩公婆再去舉債,向朋友親戚借幾萬。

  這就差不多夠把5層半的“天地樓”主體,建起來了。

  接下來要準備的,就是“天地樓”裝修方面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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