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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全能網紅》第二百四十六章太玄幻了
梁騰的同事,因為當年手握巨款,卻沒有投資“魔都”的房地產而追悔莫及。
 同事不知道,鄰村還有整整一村人,由於向往更加美好的“人居環境”,結果,導致整個村子的村民都跟“財富”失之交臂哩。
 人家演繹的,才屬於真正的悲傷的故事。
 那個村子,名為“麒麟村”。
 “麒麟村”,原本整個村子都建在一座海拔幾百米的大山的半山腰。
 建在山中的村落,一般有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交通不便”。
 這個“麒麟村”的村民,除了極少數的部分人,留在村裡種植林木,大部分村民都長年累月,跑到沿海發達城市“打工”。
 就算是留在家裡種樹的村民,也不過頭幾年忙碌些。一旦等到幼樹成活、茁壯成長了,他們也到離家並不太遙遠的圩鎮上“打散工”,勤快異常。基本上沒有哪個閑著的。
 “麒麟村”村民多年勤奮打工,家家戶戶都有了不少的積蓄。於是,整村人心思就活洛起來了,想著離“圩鎮”更近的地方,覓地建屋。
 但以個人的名義,跑到挨近圩鎮的農村購買“宅基地”蓋房子,人家開出的價格,有點“居高不下”。價高不算,都還屬於無證的土地——保不住什麽時候“相關部門”來一次“拆.違”行動,你買來那些田地建的房子,就危險了。
 “麒麟村”的村民,雖然家家戶戶都有點閑錢,但也是辛苦得來。都不願意白白的砸在近圩鎮的“農田”上,感覺安全得不到保障。
 那怎麽辦呢?
 “麒麟村”的陳村長就非常聰明。仗著圩鎮上的新任陳鎮長,就是他們“麒麟村”出來的,他就非常勤快的一再跑陳鎮長的門路。
 當然,明面上,不會挑明了是仗著那點“關系”,就要人家拔地給你們建房子。這說出去不好聽。
 陳村長找了個“冠冕唐璜”的理由——麒麟村深受“地質災害頻發”的惡劣環境之苦。村民出行,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尤其是村民的孩子,由於村中連個小學都沒有,讀書要去距離山腳還有數公裡遠的鄰村小學就讀。這小學生每天往返在“泥石流現象”頻繁的山路,更危險。
 陳村長找出這樣一個理由,陳鎮長感覺理由挺充分的。也就開始積極活動,幫“麒麟村”物色“整村搬遷”的良地。
 一開始,陳鎮長幫找到的,是離圩鎮大約6到7個公裡的田地。
 那些田地的擁有者也願意出售。
 但陳村長和一眾村民去實地看了看那些地,感覺很不滿意。
 離圩鎮6公裡遠也罷了,居然還地處一座“公路天橋”橋洞邊上。
 按照農村人.迷.信的說法,住宅建在如此巨大的一個“橋洞”之前,有多少的錢財,都不夠“流走”。
 當然,並非每個村民都屬於迷信的類型。但就算是不迷信的村民,既然其他村民有了異議了,他們自然也不會“唱反調”。
 另外,即使不論風水的好歹,光看那計劃中的安置地,離圩鎮6到7個公裡,仍然感覺有點遠啊。
 既然是要自掏腰包來購地建房,為啥不爭取離圩鎮更近的地呢?
 最後還是陳鎮長給力(關鍵是他也願意為“麒麟村民”出力),又聯系上了許多有田地離圩鎮只有1.5公裡的村民,願意出售他們的地。
 就這樣,鎮上出面,一共“敲定”了約40畝地,所有者均自願出售。
 陳鎮長馬上抓緊落實,跟總共40畝地的幾十戶村民簽了協議。
 然後,由鎮上相關部門出規劃圖紙,扣除了相關的硬化道路所需的“公攤用地”,按照“麒麟村”一共128戶人家來計算,大約每戶可以購買70平方的“宅基地”。
 本來嘛,陳鎮長和陳村長都以為,可以征到50畝地以上,扣除掉興建3米寬的村道,每戶應該可以購買90平方的“宅基地”。
 但最終隻征到了40畝地,只能按照這個來出規劃圖紙,3米寬的村道不能窄了,再窄,小車出入都不方便。公攤之外,剩下那些地128戶平均一分,每戶只能得到70平方的宅基地。
 這也罷了,“麒麟村”的村民也沒有什麽不滿意,128戶,沒有一戶表態“退出”的。
 那就按照每戶70平方“宅基地”,一共128戶人家,計算購地費用。
 這一回陳鎮長為了博取在老家村裡的好名聲,隻按照征那40畝田地所需要的費用,再加上硬化40畝地的“村道”需要的資金,加在一塊,就算出了總費用。
 然後,拿這個總費用,分攤到一共128塊“宅基地”上,計算出了每塊“宅基地”的出售價格,在3萬7千塊。加上後續辦證之類的雜費,每塊“宅基地”就賣4萬元吧。
 這相當於鎮上並沒有在這征.地安置“麒麟村”128戶村民中,撈取有什麽好處。等於鎮上就“搭建一個平.台”,幫你“麒麟村民”物色到好地,再由村民們出錢購買。
 這次鎮上行事,非常有良心啊。
 “麒麟村”的村民們,也是皆大歡喜,整村人只不過合計出資500多萬,就整體搬離了人居條件很差勁的山裡,就算再不懂算數的人,感覺也非常劃算。
 陳鎮長還找來陳村長跟幾個精明的“麒麟村民”,請他們回去谘詢整村人的意見?願不願把在建在半山坡的“麒麟村”的原址的田地和老宅什麽的,統統都出售給鎮上?
 鎮上也不圖這些劣地,能有大老板跑去投資建廠,只是單純的從“麒麟村”的村民人身安全考慮。如果128戶村民,名下還擁有著“麒麟村”舊址的許多田地什麽的,勢必經常會在“老家”及“新居”之間,往返頻繁。
 這對於減輕“麒麟村民”身受“地質災難”的威脅,也沒有起到完全的扼製作用嘛。
 鎮上給出的方案,如果“麒麟村民”同意把舊村址的田地和舊屋,統統交由相關部門征.收,新村的那40畝地的500多萬的購地及修路費用,就統統由鎮上“報銷”了。還另外每戶給予3萬塊的建房補助。
 這就相當於,70平方的“宅基地”免費到手,還能有3萬塊錢領取。
 按照當時的住房造價,3萬塊可以蓋一層的房子了。相當於鎮上免費替你弄一層房子來居住。
 代價呢?就是要舍棄掉原來在山上“舊村址”的那點財產了。
 這樣一個提議拋出來後,“麒麟村”的村民們經過表決,絕大多數人表示同意。
 畢竟在絕大多數村民眼裡,“麒麟村”舊址的那些地,都不值錢的。鎮上願意花大代價“盤”下它,應該算作陳鎮長的功勞。
 這就是驗證“朝中有人好做事”真理的案例啊。
 “麒麟村”的村民們,在挨近圩鎮上的新村中,快樂的過了幾個年頭。
 尤其是陳村長,更是心滿意足。
 不僅僅是他替村民們謀得了那麽大的一個好處,備受村民們敬佩禮遇尊崇。還因為,他在此次的“整村遷址”的過程中,撈到了比別的村民更大的好處。
 當然,整個挑選“宅基地”過程中,公開透.明,不存在什麽“私相授受”的貓膩——連陳鎮長都不敢在購地分地過程中搞“貓膩”,陳村長就更不能上下其手了。
 畢竟100多戶熟悉的村民,眼睜睜盯著的啊。你能亂來嗎?
 但陳村長促成這樁好事,“勞苦功高”啊,規劃圖出來之後,劃分好的地塊(每塊70平方),都清楚的呈現在圖紙之上。村民們一致同意由陳村長第一個來挑選地塊。
 別小覷了這個“優先挑選權”。
 優先挑選,可以挑到最好的地塊。比如挨近大馬路的地啊,比如可以挑“三面光”的地啊。
 後選的,只能剩下一些兩面光的,還縮在了很裡面的地塊。
 不過呢,陳村長多了個心眼,他看了鎮上出的規劃圖紙,發現村民是分為128戶(以具體的戶口本為準),像他家兩個兒子,因為已經分家了,大兒和兒媳孩子一個“戶口本”,小兒跟父母一個戶口,這就分成了兩戶。
 但40畝的安置地中,扣除了村道用地,及一些不規則的地用作“綠化”,最後方方正正的規劃出了一共129塊,70平的標準“宅基地”。
 這129塊地皮,標準到什麽程度呢?直接就是寬5米,乘以14米的長度,正好是70平方每戶。
 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本來嘛,128戶村民,有129塊“宅基地”,多出的那塊,村民們想著留給“陳鎮長”的。畢竟,他老人家雖然早早就搬到了圩鎮上定居了,但他也是“麒麟村民”出身的嘛,在本村弄一塊“宅基地”,也說得過去。只要陳鎮長也有出錢,不白拿,誰能說閑話?!
 然而,陳鎮長堅決不要那塊地,表示他要“避嫌”啊。這世道,你就算是出錢拿的“成本價”的便宜地,單位都會有人犯“紅眼病”!
 陳鎮長一再婉謝了村民們的好意。
 麒麟村民個個都感佩陳鎮長真是“高風亮節”啊。
 如此一來,就多出了一塊“宅基地”了。
 陳鎮長不要,陳村長就盯上了那塊“宅基地”。他表示,自己可以讓其他村民優先挑選好地,他“陳村長”最後一名挑地皮,都沒關系。
 陳村長隻想用“優先挑選權”,來換那多出的一塊地皮。
 當然,也不是憑白要那塊地,那也太佔大夥的便宜了。畢竟整個40畝地,都是大夥一塊出資購買的。
 陳村長願意掏錢來買下那塊地,就按照鎮上之前定的價格,拿4萬塊錢購買那地。
 鎮上收了“麒麟村”的舊址了,直接減免新址的“宅基地”費用,還補3萬塊每戶。那麽,陳村長多要一塊地,掏出4萬塊錢購買,另外,鎮上按地塊補助的3萬塊錢,他也不“截留”,拿出來給村民們。
 這就一共拿出7萬塊錢了。
 這7萬塊,當然不上交給鎮的相關部門了,陳村長主持,就分給其余127戶的村民。
 每戶村戶,也就分到了差不多550塊而已。
 但他們在乎的不僅僅是這幾百塊錢,而是要一個“公平”!
 陳村長本來在村裡就挺受村民愛戴的,他如此“公平”行事,雖然多要一塊地,村民們也能理解並接受。
 如此一來,陳村長家兩個兒子,各分到一塊地,多購買的這塊地,由陳村長混得比較好的大兒出資購買。
 陳家大兒,就成了整個新村中,唯一一戶佔地面積達到140平的人家了。
 陳家的小兒子也沒有表示不滿。不是他修養好,兄弟和睦。而是因為,大兒多要一塊地,陳村長在蓋房子時,就沒有把積蓄拿出給大兒,反而小兒在建新房連帶裝修時,得到了父親大部分的出資支助。
 新村雖然都建成了像城裡的那種長條的緊挨著的屋子,當然沒有“四面光”的地皮好設計,蓋好屋子後住得舒服。但離鎮上只有1.5公裡那麽近的優勢,抵消了一切不良因素。
 “麒麟村”偶爾有建成別墅風格的新居,不是那戶村民弄到了更多的“宅基地”,而是人家一家三個自立門戶的兄弟,分到相臨的三塊“宅基地”,卻願意三塊地合在一起,共建一棟大別墅,蓋三層樓,每人只要一層樓房。分配方案不同而已。其它村民有兄弟兩個的,卻寧可住“長條屋”,也要單門獨.戶。
 整村的村民,非常愉快的度過了幾年頭。
 直到那一年,山坡上的“麒麟村”的舊村址,直接被夷為平地。它和鄰近的幾個村,一塊被征用作“魔都港口”的建設用地,麒麟村的村民們,才有種“如夢初醒”的感覺。
 令他們覺醒的,是鄰村的村民被征了地,居然按照人頭來發放“補償款”,每人補償36萬啊。
 而“麒麟村”的村民們,因為早早就把“舊村址”的地兒和老房子,賣給了鎮上相關部門。因而就失去了領取高額的“補償款”的資格。
 “麒麟村”村民們的人心很憤怒。
 馬上聯想到幾年之前,鎮上肯定得到了風聲,要興建“魔都港口”,他們的舊村址極有可能也在受.征的范圍之內。因而陳鎮長才那麽積極的幫整村人搬離“舊村址”。還鼓動村民把舊址“打包”賣掉了。
 也難怪,新村多出來的那塊70平的地皮,陳鎮長當年也堅決不要。他這是怕以後“舊村址”能賣更多的錢的事兒,“東窗事發”,要被整村人罵啊。所以不敢要那塊地。
 但陳鎮長卻大喊“冤枉”。幾年後的征地事兒,他一個小小的鎮長,怎麽可能預先知道呢?就算聽聞一點風聲,人家的“補償方案”也不可能那麽早就擬定,他更不可能預知……因此,鎮上買下“舊村址”能獲得更大的利益,完全是村民們的惡意臆測。鎮上原來就是一片好心,想著不讓村民再受自然災害影響,才出資購買的“舊村址”。
 何曾想,投資建造“魔都港口”的開發商真有魄力,直接買下幾個偏遠的村子,然後,把整個矮山都夷平掉,來興建港口呢?!
 只能怪,現實的事兒太玄幻了,令人們難以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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