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使用能幫助您收藏更多喜歡的好書,
希望大家都能多多登入,管理員在此感激不盡啦!
《重生之全能網紅》第二百四十三章謀劃
辦理土地過戶手續,需要走一系列繁瑣的流程。

  那位“過強”是在“建國”以前跟“呂一凡”簽訂的“贈予契約”,在那個年代,辦理過戶手續,其實遠沒有後來那麽複雜。

  “過強”已經有了呂一凡親手簽名的“贈予契約”,而充當“見證人”的,達到5人之多。按照那個年代的辦證流程,過強只需要再到當時的相關部門的地籍.科室去登記備案,就算是完成了一整套的手續。

  “過強”為了慎重起見,甚至還複印了呂一凡的戶籍證明等一系列的證件。自己把重要的材料統統抓在手。

  老一代的土地證,並非像後世是個硬殼紅本,而是像文件似的大大的一張薄紙文書。

  新時代辦這土地證,就要複雜多了。

  比如說,像那30畝土地的所有者呂一凡已經過世了,盡管土地部門不是不可以辦證,但需要“公證.處”出具一份公證書。

  公證書的內容,如果是直系親屬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自然繼承死者的“土地遺產”,那就得證明,死者死的時候,他的配偶及父母孩子,有幾人在世?

  按照現行法.律的規定,逝者配偶,是第一自然繼承人,可以先繼承一半遺產。如果逝者的父母、配偶,還有孩子俱在,那麽剩下那一半遺產,上述的幾種人,同時平分剩下這一半。

  現行的規定,仔細想來,就有這樣一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結論:如果你父母都不在了,但因為爺爺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只要有一人仍健在,哪怕你是獨生子女,你也不能去辦理父母不動產的繼承過戶。

  必須要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中仍然健在的那一位,承諾放棄繼承權,作為獨生子女的你,才能順利辦理房產過戶。

  這合理嗎?

  顯然有非常不合理的地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父母那邊的親戚沒有幫出一分錢,到了要“繼承”的時候,卻有權來分一部分(他們有權繼承來自外公外婆或者爺爺奶奶的財產)。

  當然,如果“不動產”的所有人,生前就立好了遺囑,把名下財產都作了安排,那當然就按照“遺囑”來處置。但國人向來講究面子,又有幾個老人會在生前,就主動立好“遺囑”的呢?!

  老人沒想過立遺囑,當子女的也不好“逼”著他們去立。

  總之,拖到兩眼一閉,撒手人寰了,後人就得面對一大堆麻煩事兒。

  就像現在梁騰和吳瑕,算是拿到了那位已經過世的“呂一凡”的30畝土地的“贈予契約”,但要在新時代,把這些土地“過戶”到他梁騰的名下,就還需要一份“公證.書”。

  證明這位“呂一凡”的“贈予契約”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這“公證.處”怎麽去調查這樣一份“贈予契約”有效無效?是不是呂一凡的親筆簽名?

  那些作為“見證人”的5位長者,估計年代久遠了,估計一個也不在世了,就算想找出他們錄取“口供”,方便出具“公證.書”,都不複可能……

  種種困難和限止之下,你讓“公證.處”如何幫你“公證”那份“贈予契約”究竟是真是假?!

  其實讓相關的土地部門,出面來“查證”那“贈予契約”的真偽,還要方便和容易一些。

  畢竟,之前“呂一凡”辦理那總計面積在30畝的土地,過戶到他自己名下時,已經在土地部門檔案資料中,留有他的“親筆簽名”了。至少土地部門的人員,可以比對“呂一凡”的親筆簽名,還可以查驗他留下的“指紋”。

  這事兒雖然繁瑣,但不是一點證據都弄不到。

  只不過,吃力不討好的事兒,就國.情而言,沒人會積極的幫你奔走出力的。

  總之,開具“公證.書”很困難。公證.處的工作人員並非不想替你開,吃一筆不菲的公證費。

  但這事兒容易出紕漏,相關人員就不肯承擔這風險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

  而現在辦理土地和房產過戶,仍處在以“公證.書”為第一有力證據的年代。梁騰記憶中,要等到十多年之後,才逐步的廢除掉了辦理房地產過戶基本都要“公證.書”的規定。

  當然,如果土地部門在替你辦理“過戶手續”中,親自去驗證那份“贈予契約”的真偽,完全不需要“公證.部門”出具“公證書”,那當然就省事多了。然而,想都知道“土地部門”又不是你家開的,要人家來擔這“認證契約真偽”的風險,你梁騰還沒那麽大的面子!!!

  梁騰和吳瑕,合計來又合計去,感覺要辦理過戶手續,最大的難點仍然在於開具“公證.書”。

  “贈予契約”中,產權人“呂一凡”的簽名畫押,確確實實是人家的親筆字跡,還有“指紋”也是真實的,梁騰根本不怕去查驗。

  對於“贈予契約”有法律.效力,他完全沒有一丁點好擔心的。

  其次,關於他梁騰和那位“呂一凡”,並非活在同一個年代的人。這也不怕。梁騰完全可以找到一位仍然健在的,活得足夠長久,年歲方面能跟呂一凡“簽訂贈予契約”的“代理人”。

  贈予契約上的“受贈人”,就填梁騰信得過的“代理人”的名字。然後,他梁騰跟“代理人”私底下再簽訂轉贈合同,用這方式把那30畝地“贈予”他梁騰。

  這樣的操作雖然有點麻煩。但還算不得複雜!現代化的大公司,許多股權操作,遠比他這麻煩多了。但有專門的法律顧問去完成合同文本的撰寫,照樣不嫌麻煩。

  至於相關的土地部門那邊,會不會受理這樁“贈予土地”的過戶呢?

  不要忘記,現在相關部門的負責人,恰恰便是吳瑕的“周叔”。雖然這種過戶的事兒,證據材料看起來似乎不夠有力。但在有心討好吳瑕的相關人士那兒,會選擇性的不去深究的。

  只要不是太出格,人家當然可以送個“順水人情”。

  但大的程序,比如出具“公證.書”什麽的,估計不能免。

  畢竟萬一這單土地過戶出了啥問題,相關部門也需要有個借口,可以“推卸責任”的啊。有“公證.書”的話,就算要承擔負責,也是公證.處那邊的工作人員佔大部分。

  梁騰和吳瑕對這一行業非常熟悉,因此,他倆很快就理清了頭緒,知道難點是要一份“公證.書”,證明你這份“贈予契約”真實有效。

  需要攻關本地“公證.處”的相關人員嗎?

  吳瑕覺得,未必一定請“公證.處”的相關負責人出面。只要“公證.處”中,隨便哪一位擁有公證資格的“公證員”,願意簽字出具“公證.書”,就一切OK了。

  要找到一個願意替你承擔這風險的“公證.員”,吳瑕在“帝都”的人脈如此豐沛,完全可以找認識的“有力人士”出面協調,物色到合適人選幫她辦事。

  吳瑕和梁騰把事情捋順了之後,吳瑕努力回想了一遍,忍不住歎一口氣,她還真不認識本地的“公證.處”的公證人員啊。天知道有朝一日,會有需要到這種“小人物”幫忙的時候啊?!

  這不奇怪。

  在吳瑕的富人朋友圈中,她的同學、同事、朋友、親戚什麽的,都出身不凡,有哪個願意到本地的“公證.處”這種沒啥權力可言的小部門去“屈就”呢?!

  這導致吳瑕現在在“公證.處”毫無人脈可言。

  這也不打緊了。還可以通過相熟的“人脈”,輾轉一番,另外去找“公證.處”的關系嘛。但問題是,吳瑕現在又壓根兒就不知道:親友之中,誰認識“公證.處”的人員啊?!

  最後,還是梁騰的腦筋轉得比較快。

  他建議:這事兒,還是請吳瑕的“周叔”出面比較好。原因有三。一來“周叔”在土地部門當負責人,估計“公證.處”那邊有“關系戶”要幫忙時,總有求著“周叔”關照的時候,因此周叔不太可能一個都不認識“公證.處”的人員。

  二則,“公證.書”弄好了,仍然得要相關的土地部門這邊“開綠燈”,才能順利把“30畝土地的過戶手續”辦妥。這事兒當然仍得求著“周叔”。

  第三嘛,既然“周叔”乃“必求之人”,那就“一客不煩二主”了嘛,能求他幫忙辦妥的,就求他一個即可。何必再大費周章去拜托其它人呢?

  吳瑕深以為然。

  於是就叫梁騰趕緊物色一位信得過的“代理人”。把“地下室”內珍藏的“贈予契約”取出之後,把那“代理人”的名字打印到“契約書”之上。

  機會只有一次。畢竟擁有“呂一凡”親筆簽名的“贈予契約”,只有“一式兩份”。弄壞了契約書,那就沒辦法再找到有著30畝土地所有人“呂一凡”的親筆簽名了。

  綜上所述,這位“代理人”的最終人選,必須非常可靠,值得依賴。

  另外還可以采取“防患未然”的手段,梁騰事先跟“代理人”簽訂好一份“轉贈協議”(內容當然是對方承諾將自己“獲贈的30畝地”轉贈給梁騰)。有了這個保障,再將代理人大名打印到“過強”收藏的那“贈予契約”中。

  這個事情,越少人知曉,就越安全。代理人尋得不合適不妥當,後續的麻煩事兒就會陸續不斷。

  梁騰和吳瑕都萬萬不願見到糟糕局面出現。

  梁騰也積極的考慮起相關的人選。

  但想來想去,尤其是在“帝都”的范圍內,一時半刻竟找不到合適的人選。

  這也是跟梁騰這一世的“成長時間”太短有關。

  重活這一世,他現在的身份就是個即將畢業的大學生。生意方面雖然做得很紅火,但發跡時間太短了,仍未建立起真正屬於他的心腹班底。現在要他找一個合適的“代理人”,操.作30畝土地的過戶手續,梁騰琢磨好一陣,尷尬的發現:找不到合適人選。

  這就是吃了“年齡”的虧。

  如果換成後世他“穿越”之前,梁騰活到了四、五十歲的年紀了,雖然一事無成,但知根知底,值得依賴,能拜托對方做些“灰.色.地帶”事兒的好友,還是能找出幾個來的。

  梁騰琢磨到了最後,感覺自己最值錢依賴之人,還要數認識並不算太長久的吳瑕。

  經歷過那麽多事情,吳瑕的人品,梁騰那是一點都不擔憂她會對價值過百億的“帝都”二環內的30畝地,起貪念。

  梁騰猶豫過後,就很乾脆的把自己現在沒有朋友特別信得過的“處境”,開誠布公的說了一說。最後,梁騰萬分誠懇的拜托吳瑕:請她出面幫找一位“代理人”吧。

  不僅僅是“代理人”的問題,甚至就連一切有關30畝土地過戶的事宜,梁騰都委托吳瑕幫忙辦理了。

  吳瑕被妥以重任之後,倍感振奮。

  即使梁騰使用的理由,是他短時間內找不到合適人選,所以請她幫忙聯系。但吳瑕覺得,這種涉及過百億的土地轉讓,按照普通人的思維,等得起。耐心等上一年半載,有了絕對把握之後,再來處理它更好。

  梁騰卻選擇了不再等待,直接把這種涉及到巨大利益的事情,委托她來操.作。這是何等的信任啊!

  吳瑕內心非常之感動。簡直到了“感激涕零”的程度,內心不斷湧動著一種“土為知己者死”的衝.動熱血。

  吳瑕滿臉嚴肅,鄭重其事向梁騰表態了:她一定會物色到最合適最值得依賴的年長的“代理人”。必定不會辜負梁騰對她的信任。

  吳瑕熱血沸騰之際,完全沒想過那“地下室”中價值連城的“贈予契約”,是她和梁騰共同發現的,她有權爭一份權益。

  在吳瑕樸實的觀念中,既然梁騰已經從“謝藝人”手裡購買到“後海四合院”了,那麽這“四合院”的“地下室”內所有藏品,當然應該歸梁騰所有。

  哪怕“地下室藏品”之中,有30畝土地這種價值連城的“藏品”,那也是梁騰本人的運氣啊。

  人家運氣如海深,那也是梁騰的事。她吳瑕萬萬不會因此起貪心。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