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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全能網紅》第四百一十二章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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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來“鍾家大兒”的婚姻之路,也著實坎坷。

 他在大學讀“碩士研究生”之時,其實就談了一位女朋友。

 “鍾家大兒”那女友屬於比較外向的類型。這一對挺聊得來的。並且女方當時對“鍾家”的家庭條件還算滿意的。

 其中最滿意的一點,就是男方的父母都是擁有固定職業和高薪收入的人群,從這點可以預見結婚後的“負擔”會大為減輕。

 而要說最不滿意的一點,則是男方家裡的“住房條件”太差。

 如果說“鍾家大兒”是獨生子的話,他父母在報社內有一套4房2廳,那也足夠了。畢竟父母百年以後,房子肯定就是“鍾家大兒”的。畢竟隻得他一個兒子嘛。不留給他留給誰呢?又不是對待父母惡劣之極的不孝子。

 偏偏“鍾家大兒”還有一個弟弟。

 父母在這“二線城市”報社大院內的房子,肯定最後是由鍾家兄弟倆來平分的。一個兄弟隻分得60平方不算,還不是“單門.獨.戶”的。感覺兩家人生活在同一屋簷下,相當不方便。

 當時就因為“鍾家大兒”家裡的住房條件一直“未改善”,導致女友一直在猶豫,沒最後下定決心嫁給他。

 要知道,那位女友條件也是不差。長相中上水平,但性格外向,待人熱情大方,給人的感覺非常好。

 再加上她是“鍾家大兒”的大學同學,當然也是拿了“碩士”學位出來的。

 她不像“鍾家大兒”那樣,混了個學高歷了,卻放著,自己去做生意。她擁有了高學歷後,就考入了當地的信用社去了。“二線城市”的信用社,福利跟幾大行也差不多。因此,女友領著一份穩定的高薪。

 這種情況下,追求她的男士也不在少數。

 女友因為自幼家境貧窮的緣故,倒也挺世故現實的。在大學時就挑了“鍾家大兒”這位男友,不看他的學歷和其它,就是覺得憑“鍾家大兒”的家庭背景,畢業以後肯定可以混得非常出色。算是一支超級“潛力股”吧。

 誰知“鍾家大兒”畢業後就選擇了自主創業。

 這倒也罷。如果他的創業,也就是開辦那家“合資廣告公司”可以成功運營下去,每年賺取高額回報,估計也可以更快速的解決掉在“二線城市”的住房問題。

 銀行女友覺得自己要求並不高,在房價節節上漲的這“二線城市”,可以擁有100平方左右的“三房一廳”,她也滿足了。這算是她嫁給“鍾家大兒”的最後一個條件吧。

 看“鍾家大兒”開辦“廣告公司”的那一年多時間,出入都開得起“進口”的高檔小汽車了,似乎,購置房產對他而言,已經近在隻咫。

 但感覺就像幾乎隻一夜之間,風雲突變。“鍾家大兒”名下的進口小車摔成了“廢鐵一堆”,廣告公司也迅速的“散夥”,隨之破產。“鍾家大兒”還躺在三甲醫院的“手術室”裡搶救……最終是救回了一條性命了。但後續的治療費用,在“銀行女友”看來,簡直就是一筆“天文數字”。

 遠遠不是她所能承擔得起的。

 總之,在那段艱難的時期,本來就挺現實的“銀行女友”,意志力能堅定到哪裡去?或者換句話說,她對“鍾家大兒”的所謂“感情”,遠沒有深到可以“生死相隨”的程度啊。

 於是就和平的分手了。

 帶著些許的內疚,更多的帶著一種“解脫”,“銀行女友”在追求她的男士隊伍中,挑選了一位同在“信用社”工作的男同事,當“接盤俠”。

 這位男同事沒有像“鍾任”那麽給力的老爸,算是背景一般般。但他進“信用社”比較早,算是信用社的老員工了。在“信用社”仍在福利分房的那個年代,男同事就積極的申請下來了一套85平方左右的大二室福利房。

 “銀行女友”最後選擇了跟男同事結婚,歸納起來原因有四:一是對方算是她的追求者中,最舍得給她花錢的。看起來當然就是最為熱情者。

 二是對方沒“鍾家大兒”那麽倒霉。也就是說,沒遭遇意外車禍,不必承擔高額的治療費用。

 三是對方有住房。在“二線城市”擁有一套完全屬於自己的住房,這本身就是一筆優質的固定資產。而“銀行女友”對於渴.望擁有屬於自己的一個安穩的小家,那是期盼太多年了。

 四是既然對方同在“銀行系列”工作,那收入情況,“銀行女友”也算是知根知底的。那樣的收入狀況確實挺不錯的。最關鍵的,勝在一個“穩定”。

 總之,正是覺得嫁給男同事,有著種種的好處,“重傷之後的鍾家大兒”,輕而易舉就被對方的條件給比了下來了。“銀行女友”跟“鍾家大兒”談了N年的戀.愛,最終卻“閃電”般迅速下嫁給男同事,其實也不足為怪。

 就是那樣的一樁婚姻,對“鍾家大兒”有種“雪上加霜”的味道。

 但人生就是如此。有時候,並不是自己想怎麽樣就怎麽樣的。

 眼睜睜看著談了N年的對象,最後選擇了別的男人,“鍾家大兒”也顧不得了。當時他已經被傷痛及債務壓得有點喘不過氣。“戶籍”都被他轉移到了鄉下老家的親戚家。

 為的就是不讓追債人拿著法.院的判決書,一而再、再而三的跑到報社裡去討債。影響他的父母。

 如果仍在同一個“戶口本”,那算是一家人吧。分戶以後,追債人也不好意思因為“兒子的債務”,就要求“老爸來幫還”的道理啊。

 從某種角度來看,“鍾家大兒”其實也是個孝子。哪怕多年來“時運不濟”,他仍然願意替父母著想。

 甚至,他也稱得上一位“好男友”的。哪怕女友在他身陷人生困境裡,毅然離他而去,他也能理解。沒有太多的“惡言”相向。

 像“鍾家大兒”這種情況,鍾任不放棄他,他自己也不自棄,努力要從人生的“谷底”爬出來。

 過了幾年時間,在“鍾家大兒”的人生正式步入了“不惑”之年時,他的生活逐漸改善了。起碼不再在“谷底”徘徊了。

 這才有了父母再一次積極的敦促他解決人生的“婚姻大事”的基礎。

 否則你的情況太糟糕,太令人絕望了,也不可能有父母敦促你去進行另外的一項事兒。

 能騰出心思去考慮其它的問題,代表你已經從某一“谷底”爬起來了。至少不必擔心你“一蹶不振”,死貼地的那種。

 “鍾家大兒”當然也願意找個老婆,組建一個家庭,生個一兒半女的,好好經營下半輩子的人生。

 自己前半生走過的曲折道路,最好是不要再讓子女來承擔了。這不僅僅是“鍾家大兒”的美好願望。就連鍾任也有這方面的“共識”。

 因此,鍾任就想出了一個方式:既然這個時候,小兒子夫妻已經解決了住房問題了。並且還擁有了不止一套住房哩。那麽,能不能把老父親在“報社”的那套福利房,屬於他的那部分,也轉讓給大哥呢?

 也不是全部剝奪掉小兒子可以繼承的那一半房產的權益。只不過,小兒子夫妻已經不愁住房了,又有著不在少數的“房貸”要還,不如就按照老父親的意思和安排,把小兒子繼承的那一半房產,就按照現時的市價,折算成現錢。讓“鍾家大兒”補償這部分現錢給弟弟,而報社的房子,就由大兒完整的繼承下來。

 這樣一來,“鍾家大兒”才比較好找對象。

 但令周圍的朋友和親戚們驚掉一地“眼球”的,卻是“鍾家大兒”最終的選擇。

 他被那位前女友“蹉跎”了十余載的光陰,年紀都拖到了40歲了。最後好不容易做生意步入了“正軌”了,在父親的“資助”下,好不容易解決了住房問題,打算找老婆結婚了。結果呢?他最終選擇的結婚對象,依然是他的那位“前女友”。

 正像一部電影演譯的主題:下一任男友——前任。“鍾家大兒”也可以說一句:下一任女友——前任。

 在“鍾家大兒”蹉跎光陰的那幾年,銀行女的家庭婚姻也是經歷了從“滿懷希望”到“徹底絕望”的整個過程。

 自打結了婚,銀行女才發現那位昔日的同事,現在的老公,吝嗇無比。心眼也狹小。總之,毛病一大堆的。

 她是結婚第二年就替老公生了個兒子。自覺很對得住“同事老公”了。但這個老公有了兒子以後,仍然把工資及一切收入抓得死死的,凡事都跟老婆AA製。

 並且按照他的AA製,有他參與的事兒,他才AA,當時他不在場,老婆先支付了的開銷,再想叫他“認一半的錢”,他都會“裝傻充愣”,不肯再出一個子兒。

 攤上這樣一個“愛錢如命”的家夥,就連兒子的奶粉錢,上幼兒園的錢,他都是能“躲”就“躲”,仿佛那是撿來的孩子,不是他親生骨肉似的。

 銀行女徹底的看穿了他為人的吝嗇了。連自己家裡人,甚至包括對自己的兒子,都舍不得多花一分錢的男人,這輩子還能指望他什麽呢?

 銀行女對老公的吝嗇“深惡痛絕”,終於走到了決裂分手的那一步。

 她寧可分手以後,自己帶著個兒子在外邊租房子住,也不想再跟那樣一個吝嗇至極的“奇葩老公”(前任的),湊合過一輩子了。

 銀行女就是在這種“淒風苦雨”般的“心境”中,再度遇到了前任男友,也就是“鍾家大兒”。

 “鍾家大兒”本身就是個豁達大氣之人,哪怕幾年前女友主動跟他提出分手的,但他內心其實並不怪對方。畢竟在當時的情況下,“鍾家大兒”自己都怕連累了身邊的親人,也不願意女友跟著他吃苦。

 如今“渡盡劫波”再次重逢,知道了前女友不如意的生活及破碎的婚姻情況,“鍾家大兒”不僅沒有嘲笑她的意思,還發自內心的同情她。

 有這同情心泛濫,想要“舊情複燃”,那真是再容易不過。

 鍾任夫妻本來也不希望“鍾家大兒”娶他那位“前女友”。並非出於什麽“當年對方在他身陷人生谷底時離他而去,太無情無義”這種理由。

 鍾任夫妻沒那麽複雜的心思,就是覺得:兒子的條件似乎還沒有“糟糕”到要娶一個“離異女子”的地步吧?!

 另外,鍾任的老婆吳容,還有一個作為女人更現實的考量。那就是:像“鍾家大兒”的前女友,既然是他的同學,那麽沒有40歲,也有37、38歲的年紀了。

 大齡了,再想受孕生子,未必有年輕的姑娘那麽大的機率了呀。

 這單純是從“傳宗接代”的角度來考慮問題了。

 那位銀行女是帶著一個“拖油瓶”兒子啊。但那畢竟不是“鍾家的種”啊,就算是男丁,也不能打消鍾任老婆盼望大兒子“有後”的顧慮。

 但“鍾家大兒”畢竟是超大齡青年了。在父母安排他多次相親“無果”以後,老一輩也不得不接受大兒子“擇偶困難”的現實了。

 既然“擇偶”非易事,那有一個“二婚女”肯跟他,也不能太苛求了。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鍾家大兒”和前女友終於“破鏡重圓”,終成了一對眷屬了。

 結婚以後,那位“銀行女”倒也不含糊,冒著高齡產子的風險,替“鍾家大兒”生了一個兒子。

 “鍾家大兒”有了親生兒子,也把老婆帶來的那個孩子,視若己出。並且,也不再繼續要孩子了。

 就這兩個孩子,要負擔起他們在“二線城市”的高昂教育支出,那也是不容易。

 各種實習班,那是動輒每年的教育支出都過10萬。

 而女方還有“信用社”的工作不能丟,都有十幾年的“工齡”了,丟掉就實在太可惜了。於是,女方就接了自己的父母一起到自己工作生活的這個城市,來幫照顧小朋友。

 一時間,嶽父嶽母大人駕到,還帶著兩個“銀行女”的弟弟的小孩過來帶(老的不帶,孩子也是沒有人管)。

 這麽一大家子人,“鍾家大兒”在報社的住房,頓時緊張起來。還得在外邊租房子,來安頓女方那邊的來人。

 單單是房租,就是一筆不菲的支出。為了方便下次閱讀,你可以點擊下方的"收藏"記錄本次(第412章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閱讀記錄,下次打開書架即可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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