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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全能網紅》第三百七十九章談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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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來嘛,如果“周教練”與“後妻”所生的大女兒,一切都按照最開始的“療效”,一直那樣持續好轉下去的話,大夥都信心滿滿可以達到“預期的目標”。

 盡管N個“療程”下來,所花費的錢財,也得大大的好幾萬塊。但只要大女兒可以治好臉上的“胎.記”,人生從此變得自信起來,父母覺得這錢就沒有白花。

 但開始兩、三期“初見成效”以後,到了第四期,“治療”效果就開始出現了“負面的影響”了。

 在進行第四期“治療”前半個月,大女兒就跟父母反映了:她的左眼看東西開始逐漸變得模糊了不少。好像視力在下降。

 但父母那時還沒有往“治療”的後遺這方面去聯想。反而認為是不是大女兒打從上“初中”以後,就開始熱衷於拿父母的手機去看。

 而且看得非常入迷。經常是父母要求頂多看半小時的。她每次一看就要看一、兩個鍾。

 看多了這些手機,眼睛容易出毛病。

 “周教練”夫妻一開始這樣認為。後來帶大女兒去進行第四期“治療”時,剛用“激光”治了兩天臉,大女兒就跟父母說她那左眼看東西霧蒙蒙的,只有0.1視力的那種。

 視力在短期內下降得如此厲害?!父母終於意識到不可能是單純看手機會變得這樣。

 他倆開始懷疑:是不是在美容機構做“激光治臉”時,那儀器發出的“激光”,影響到了,甚至是“破壞”到了“視網膜神經”了?

 畢竟,左臉的暗紅的胎.記,直接環繞著左眼的。在進行所謂的“激光治療”時,難保不“誤傷”到視網膜神經。

 對美容機構產生了高度的懷疑後,“周教練”馬上叫停了第四期的“療程”了。

 然後,就是開始跟美容機構“打官司”。

 這個過程維持了有好幾個月。這中間,需要第三方權威機構進行檢測,認定是幾級的“傷.殘”,需要認定屬不屬於“醫療.事故”?還有,就是由美容機構負責多少責任,賠償多少金額?

 之前已經繳納的幾期“醫療費用”,美容中心鬧出了如此之大的事故糾紛,肯定是不能再要人家患者的。必須全額退款。

 這一點毫無疑問。

 至於對患者進行賠償,具體賠多少金額?雙方的談判焦點主要集中在此。

 從“患者”家屬的角度,當然是會“漫天要價”。按照他們的說法,賠多少錢都抵不上女兒的一隻眼睛。這關系到她後半輩子的幸福……本來就想著替她弄好了臉上的“瑕疵”,今後人生的路更順遂些。結果美好願望沒達到,反而更落下了更大的傷.殘。這真是“雪上加霜”啊。

 而美容機構方面,隻想盡可能少的賠償。最好就是按照國.家相關方面的標準,來進行賠償。

 如果是按這樣的標準,包括了“精神撫.慰金”在內,也不過賠它十幾萬而已。並且這“精神.撫.慰”還是佔大頭的,超過半數以上。

 “周教練”家沒見過十幾萬塊錢嗎?單單他一年的退休金收入,就有這樣一個數了。

 “周家人”哪裡肯依。

 就算進入到漫長的“法律.程序”,也不能輕易跟那美容機構達成妥協。

 反正“周家”現在並不是特別的“愁錢”,否則也不會情願拿幾萬塊也要替大女兒“治臉”了。

 就一定跟那美容機構“打官司”吧。家屬可不怕把事情鬧大。

 鬧得越大,估計承受壓力的還是那美容機構。

 畢竟商家開門做生意,尤其是“美容”這種暴.利的行業,最怕的就是出現這種糾紛,口碑崩塌——到時名氣徹底搞臭了,誰還會來光顧你的生意啊。

 反正最壞的情況都出現了,“周教練”夫妻也是怒火衝天,完全不怕把事情鬧大。無論如何也不能讓這種“要技術沒技術”,“要服務態度沒服務態度”的劣質美容機構好過!

 事情大約鬧了兩、三個月吧,主要還是患者家屬,周教練一家沒耐心一直“駐守”在首.府大城市,跟對方天天“磨嘴皮子”。周家直接告到了法.院去了。

 美容機構一再邀請家屬進行“庭外和解談判”,“周教練”家也有點愛理不理的。往往對方催促了十幾二十回了,“周教練”才和妻子驅車到那“二線大城市”幾天,跟美容機構談盤一、兩次。

 從美容機構的角度來看,其實它們很不想這事兒一直懸在那,拖下去。但有點無奈,患者家屬直接開個一千萬的“大獅子口”,那絕對是美容機構難以承受之重啊。

 只能抱著“最大誠意”(當事一方的說法),來跟家屬進行溝通的。

 美容機構除了願意退掉之前收的治療費,另外賠償50萬給家屬。

 一開始只打算賠付30萬的。因為鑒於家屬難纏,再把金額提高到了50萬。

 但家屬方面,一開始就喊價1000萬,第二輪美容機構從30萬增到50萬了,家屬才從1000萬的“喊價”降至800萬。

 雙方的“報價”,仍然差距懸殊。

 “周教練”乾脆就返回老家縣.城的商品房,直接“涼”了那美容機構一個多月。這在表明態度:他就是不耐煩跟對方這樣“討價還價”。

 如果說,他報800萬,對方還個150萬左右,“周教練”還有興趣“談判”下去。畢竟“周教練”也知道,像這樣的“治療糾紛”,其實就算由法.院來判,也不可能判幾百萬的。像前段時間的一個大新聞,那個被冤枉入獄二十幾年的家夥,後來改判無罪釋放了,申請國.家賠償,喊的就是過千萬的申請金額。最終也隻判賠了400多萬。

 因此,像“周教練”家這種醫療事故,不算特別大的事件,按照正常情況,賠償金額大約是在幾十萬的幅度。

 但“周教練”這不是吃定了對方“不願意事情鬧大”嗎?打起漫長的醫療糾紛的官司,就會大大的敗名聲,影響財路。從這個角度來看,“周教練”覺得對方的“最大讓步”,應該在150萬的金額。

 但美容機構卻把“賠償金額”咬得那麽“死”。提至50萬,還是“周教練”怒而返家,“涼”了對方快一個月,期間對方仍有負責人反覆的“電話”跟他溝通、聯系,才一萬一萬的、逐漸把“賠償金額”提到了50萬。

 但看對方那種越來越勉強,越來越不情願的架式,估計要把“賠償金額”提至150萬,大概率不可能了。

 “周教練”於是怒而向“法.院”提告了。

 而且“周教練”這幾年連“門衛”的工作也退下來不做了(其實對方學校也不敢用如此年紀的老人),有了空閑,每天讀書看報,否則就是跟同城的老友小聚。

 因此“周教練”許多方面的信息渠道很暢通的。比如他就知道,像這種“打官司”的事兒,挺花錢的。就算最後是由官司打輸了的一方,承擔全部打官司費用。但你“提告”的一方,在官司結果出來以前,必須先“墊付”打官司的全部費用。

 這官司打得長久,“提告”一方,在這上面花費的時間、精力和錢財,就越多。

 就算最後打贏了,申請“執行”,也是要耗時耗錢。

 如果沒錢,弱勢的群.眾豈不是失去了“上法.庭”這最後一道法律的屏障護衛嗎?

 因此,所謂的“司法.援助”就出現了。

 弱勢的人們,經濟方面有困難的人們,可以申請“司法.援助”。說白了,就是負費的有律師幫你打官司。上法.院的一切費用都替你免掉。

 “周教練”還是有些關系和人脈的。像他這種條件,依然被他申請到了所謂的“法律.援助”。

 能夠免費的跟那美容機構打官司,“周教練”更不怕跟對方“拖”下去了。

 對方是開門做生意的。拖得越久,越是對方的名聲都敗光了,到時看誰還敢到你這機構去美容?

 打起了“官司”,並非就沒辦法繼續“談判”下去。畢竟,就算到了打官司階段,還有個“庭外和解”的說法嘛。

 “周教練”打官司最大的目的,並非認為打官司可以“獲賠”更多的金額。只不過通過這樣的方式,給予對方施加最大限度的壓力。

 “周教練”這期間,還聽眾了“周家小女婿”的建議,就由那個年紀大了以後就終日“遊手好閑”的“周家小女婿”出面,帶上一大票的“狐朋狗友”(拖“隊伍”,估計是他最為擅長的了),前往美容機構討要說法。

 他們這不叫鬧.事,叫做“討還公道”。

 “周家小女婿”單單本村的閑漢,就不在少數。別說拖一支“隊伍”了,就算拖兩支“隊伍”出來,都完全沒問題。小意思而已。

 而“周教練”擅長的,就是找人開兩、三輛麵包車過來“拉人”,直接拉到那個二線大城市的“美容機構”的大門前,直接去“堵門口”。

 之所以要先把對方告上法.庭,就是為了在帶人前往堵門之時,好準備“申張公道”的橫.幅的內容。把對方已經被告了的大新聞,也寫上去……

 如此一來,“周教練”覺得自己一方就不算“無理取鬧”了。

 而雙管齊下之際,對方所承受的壓力,頓時就大大的倍增了。

 “周教練”才不管對方心裡是啥滋味呢?反正他家受到了大損失,那是鐵一般的事實。

 他必定要討還公道!

 “周教練”還不算專門玩這些伎倆的行家哩,他隻把自己以前看過的,現在還能想到的招數,統統都用上一遍。

 饒是如此,效果就相當的不錯了。美容機構方面所承受的壓力,就遠遠大過預期了。

 一開始它們還隻想著按照一般標準,隨便賠償一下家屬就了事。結果現在看來,遇上比較難纏的家屬了。賠償的金額估計“翻倍”都不止。

 就這樣,那美容機構一方面積極的展現“誠意”,直接把給“周教練”和後妻生的大女兒“治臉”的那位年輕醫生,解聘辭退了。

 名義當然就是“出現了重大治療事故”。

 不僅僅辭退那麽簡單,還要扣掉那年輕醫生本月及上月未發放的工資。還有,對方的“年終獎”也罰扣了。

 如果放在年頭的話,這“年終獎”也不值什麽。畢竟都還沒做多少工。但當時已經是11月份了。也就是說,那年輕醫生今年已經工作了差不多11個月。都快可以領“全年的年終獎”了。這就有8萬塊的“年終獎”。

 另外,對方由於掛著“博士後”的光環,每月領取的也是差不多2萬塊的高薪。扣了他快2個月的工資,還有“年終獎”,那就是扣罰了12萬左右。

 別以為美容機構會“舍不得”這樣一個“博士後”人材。但凡出得起高薪,要什麽樣的“高學歷”人材招不到呢?

 年輕醫生也就是“學歷高”而已,實際水平看起來不怎樣。否則,何至於出現如此嚴重的醫療糾紛。

 美容機構方面,就算沒出這單大事故以前,就有些不情願給那個年輕醫生領取高薪了。因為感覺“引進”了這種所謂的高端人材兩年多了,也沒見美容機構的“營業收入”有明顯的增加?!

 感覺請這家夥,都是白白浪費錢。

 現在還出了這樣一檔惡心的事故,美容中心的老板,就決定要趁機把“博士後年輕醫生”給開了。

 還扣罰了對方12萬塊錢。

 年輕醫生離了這美容機構,還得另覓好單位,因此也不敢跟美容機構“強”,怕對方在他的履歷上留下不好的評語。

 從“周教練”角度,對方以“壯士斷腕”的手段,直接開除了那位弄壞他女兒眼睛的年輕博士後,似乎也在釋放“和解”的積極信號。

 “周教練”也沒那麽氣了。還是願意跟對方談判賠償金額的。

 雙方不斷的接觸,不斷的“報價”,繼續朝著雙方可以接受的“賠償金額”靠攏著。

 最終談攏的“賠償金額”,鎖定在了112萬。

 很顯然,這距離“周教練”覺得對方能接受的最高“賠償數150萬”,還有一些距離。但對方已經作出了開除“博士後年輕醫生”的處罰,“周教練”沒那麽氣了,隨之也沒有那麽多跟對方談判的“銳氣”。

 談到112萬,已經感覺大概差不多了。也就收手了。

 而從美容機構的角度,很顯然112萬“賠償金額”中,那12萬是從“年輕博士後”那兒扣罰而來,等於美容機構得“實付100萬”。

 這樣的談判結果勉強可以接受吧。為了方便下次閱讀,你可以點擊下方的"收藏"記錄本次(第379章 談出結果)閱讀記錄,下次打開書架即可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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