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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全能網紅》第四百一十七章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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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識到那樣一個“可能”存在以後,“鍾家”兩個兒子的心情,就開始變得糟糕透了。

 以前沒太在意父親鍾任的財產情況。因為“鍾家”兩個兒子一直都認為,父親鍾任這輩子賺了不少錢,但花錢也大手大腳,很快就“亂花”光了,頗有點實踐鍾任自己所稱的“江湖財、江湖散”的宗旨。

 因此,“鍾家”兩個兒子就產生出了一種“錯覺”,感覺父親似乎並沒有什麽財產。

 也就是說,鍾任“生前”給人的感覺就是一種“月光族”的感覺。他“百年”以後,估計也是沒啥“遺產”好留給兩個兒子“繼承”的。

 再一個,就是母親沒有患上“老年癡呆”這個頑疾之前,鍾家的財權都學握在鍾母手裡的。

 母親當然是比較偏袒自己兩個親生兒子的。因此“鍾家”二子倒也沒想過父親鍾任手裡還能有多少“財產”可供支配?

 這種情況下,鍾家的兩個兒子以前是真心沒太在意父親的“財產”現狀的。

 然而,世事無絕對!

 這不,母親居然患上了“老年癡呆”。如此重病之後,當然不適合再去管理“鍾家”的財務了。

 “鍾家”的財務管理大權,又重新返回到鍾任的手裡了。

 如此一來,鍾任應該又能積蓄下一定的財產。

 再說了,就算不提父親鍾任的現金財產,單單看他的“固定資產”,就是報社內的那套屬於他名下的“福利房”。現在如果要出售的話,按照當地的市價,那至少也可以“套現”200多萬。

 因此,若要說鍾任沒有“財產”可供“繼承”,那絕對不可能是真的。

 說出去,親戚朋友們也絕對不會相信。

 哪怕“固定資產”的報社內那套“福利房”,已經被“鍾家”兩個兒子“瓜分”完了。但真要追究起來,這事兒也可以弄它一個“沒完沒了”的。

 原因很簡單,程卿就算趕不及在“嫁了鍾任”之後,也參與分配“報社福利房”。但她的女兒,就是“鍾任”的私.生女——則隨時都可以有“繼承”來自父親鍾任那邊的財產啊。

 按照法律上的規定: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繼承的權利的。

 既然法律上都認可了“私.生女”的繼承權利,那麽,鍾任和“程卿”的“私.生女”,無論什麽時候都可以“追討”屬於自己的“繼承權益”。

 那可是法律規定她“應得的”。其他人也剝奪不得他的“繼承權”的。她起訴不起訴,爭不爭財產,那是她自己需要“深思熟慮”的事兒。別人也不會滲合進來。

 那套報社.內的“福利房”,“鍾家小兒”隻“出售”自己的一半,就獲利78萬。這個收益還算是少的。畢竟一半房子隻賣78萬的話,整套房子156萬而已。

 這售價,遠低於周邊樓盤的逼近2萬每平方的市價。

 就算沒辦法再售出2萬每平方的高價位了。就參照在親戚熟人間轉手交易的方式,那報社的“福利房”固定資產也值個156萬。

 如果“程卿”和她那女兒就按照“報社”的房子價值156萬,要求分割其中三分之一的份額,到時你分還是不分呢?

 無論如何,那終歸是一樁麻煩事兒!

 “鍾家”兩個兒子也是想把一切“危機”扼殺於萌芽狀態。這才積極的支持“專業的偵探”去調查“程卿”有無詐騙的劣跡?!

 當時那個“程卿”和鍾任的“私.生女”年紀仍小,頂多也就是不到三歲吧。這樣的小女孩,不可能任她的主觀意願來跟兩位“同父異母的哥哥”爭奪財產的。如果有爭家產的事兒發生,那一定是是“程卿”在打著女兒的名義來行事!

 沒有第二種可能了!

 因此,專業的偵探把精力主要花在打探“程卿”的過往劣跡就沒錯了。

 只要能掌握對方的一些把柄什麽的,“鍾氏兄弟”就有把握背後去找那個老女人談判。直接把對方給“逼退”了,剩下鍾任一個人在那兒,也不必麻煩去做這個父親的思想工作了。

 這一調查,卻調查到了令人感到震驚的意外事情。

 那個“程卿”與鍾任的私.生女兒,自打她斷了奶以後,居然就不再跟隨在生母的身邊生活了。

 當然,更不可能跟隨在鍾任的身邊生活啊。畢竟鍾任一直都是在打著“公家”的工作的。他一個有工作有家庭的大老爺們,更不可能去照顧一個“小不點”般的女娃娃。

 有那麽一段時間,那個出生不滿周歲的小女孩,似乎就像“憑空消失”了似的,不再出現在親戚朋友們的視線之中了。

 那時恰逢程卿跟她那個“前夫”鬧離婚。於是甚至有好事者在胡亂猜測:是不是“程卿”這個惡.毒的婆娘把小孩子給賣給了“販子”了呀?!

 離了婚之後,她一個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的女人,也難養活一個“呦呦待哺”的孩子的。說不定真有可能貪圖那人.販子的幾萬塊錢,直接就把女兒給賣了呀。

 受雇於“鍾家兄弟”的專業的偵探,也打聽到了上述的這樣一種猜測。於是更賣勁的去調查那個女孩子的下落。

 專業的偵探當然有著普通人難以企及的“職業敏.感度”。他知道,在“鍾氏兄弟”的心目中,那個小女孩也是個非常關鍵中的關鍵人物。

 也就是說,這個小女孩完全有資格來跟“鍾氏兄弟”爭奪父親的財產。因此,能確定她的下落,“鍾氏兄弟”才好擬定專門針對她的“防范堵截”的策略啊。

 那個受雇的偵探的確有兩把刷子呀,起碼很對得起“雇主”給開出的優厚的酬金。

 經過一段時間的偵查,居然讓這位專業的偵探,查到了那個鍾任和“程卿”的私.生女兒的下落了。

 這個女娃娃居然真的被送給了一戶有錢人家收養了。

 但這事兒,還真怪不到“程卿”或者“鍾任”的身上啊。

 原因很簡單!因為真正把這個女孩子送走的,其實並非“程卿”!

 當然更不會是鍾任!

 就連專業的偵探,還有“鍾氏兄弟”等後來才知道真相的人們,無不震驚的發現一個真相——把女孩子送走的當事人,居然是“鍾氏兄弟”的生母。也就是現在已經陷入了“老年癡呆症”折磨的吳容!

 偵探列舉他所搜集到的大量證據,無不證明著,這事兒千真萬確就是吳容做的。

 在很早的時候,也就是那個小女孩生下來不到一周歲的時候,吳容就介入了這事兒了。她通過遊說“程卿”和鍾任這兩位當事人,終於按照她的意思,把女孩兒給“送”了出去了。

 是的!

 就是“送”!而不是“賣掉”!

 如果是真要把親生女兒給“賣掉”,身為孩子生母的“程卿”,或許反而會堅定的反對女兒離開她的身邊。

 按照當時的情況,“程卿”忙著要跟“前夫”離婚,她本身又沒有工作和經濟收入,在如此“窘境”之中,她其實也不願意眼睜睜的看著女兒跟她一塊兒受苦受罪的。

 而吳容替她介紹的一戶願意收養她女兒的人家,家庭條件確實非常之理想,並且那家人家的夫妻兩位,脾氣及為人都非常好。程卿把女兒送給那樣一對有錢夫妻來收養,其實沒有什麽好擔憂女兒的未來的啊。

 就那樣,諸多的因素羼雜在一塊兒,最終導致“程卿”和鍾任思慮再三,還是點頭同意把女兒送給那對有錢夫妻來撫養了。

 ……

 上述的秘密真相,多年以後又被偵探翻了出來,“鍾氏兄弟”知道以後,真正令他倆感到震驚無比的,並非其它事兒,而是他倆的母親居然才是把那個他倆兄弟的“便宜妹妹”送走的“主事者”。

 換句話說,“鍾氏兄弟”驚訝之極——他倆萬萬想不到自己的母親大人,居然從一開始就知道那個小女孩的存在啊。

 換句話說,母親吳容居然在小女孩降生之初,就知道了她的存在!知道了自己的丈夫,在外面和一個她也認識的名叫“程卿”的女子,生了個“私.生女”啊。

 母親吳容還真能忍。知道了丈夫和其他女人有“私.生女”的存在,仍然不爆發,反而不知道她采取了什麽樣的“遊說”方法,最終居然成功的說服了丈夫鍾任,還有那個“小.三程卿”,乖乖的認可了把女兒送給一對有錢夫妻來撫養的方案。

 難道說,是“鍾任”和那“程卿”背叛了她吳容,這兩位內心有愧,才點頭同意了吳容對那個小女孩的“處置方案”嗎?

 但想想這種猜測,也非常不合理。

 從人性的角度,哪怕自己做錯了事情,但自私自利的“人之天性”,都不會讓人願意心甘情願的去接受所謂的對自己的“處罰方案”的。

 更何況,是要用你的親生骨肉的“分離”來作為處罰——這樣一種殘忍的“贖罪方案”,估計善良的吳容不會提出。就算真的提出來了,估計“程卿”和鍾任也不會接受的。

 但最終的結果,令人跌破眼鏡的結果,卻是吳容成功的“說服”了兩位女孩子的生父生母,把好不滿周歲的孩子給“送掉”了。

 這樣的一個結果,真的令人很驚訝。最難以置信的,它居然變成了現實。

 難道說,是鍾任和程卿的“私.生女”的接受的家庭,是一個非常優越的家庭嗎?令人心神向往的家庭?

 就比方說,普通人家生了一個既想撫養,但又無力撫養的孩子時,如果有人勸孩子的母親把孩子送給“三級貧困戶”,孩子母親哪怕再生活困難,那也是萬萬不肯答應送掉孩子的。

 然而,如果有人勸說,可以把孩子送到如今某某上將啊,某某富豪啊,或者某某封疆大.吏的那些家庭之中,人家也願意接收的,或許孩子的母親就願意“考慮”送掉孩子了。

 畢竟,在他們看來,這樣的送掉孩子,是讓孩子去“享福”的。以後長大了,也有一個更為美好的平.台來發展。

 起碼孩子長大以後,不必再受苦受窮。

 這樣的可以“預期”的未來,當父母的自然是願意自己的親生骨肉擁有的。

 難道說,是吳容勸說“程卿”把女孩子送去的家庭,就是一個條件優越無比的家庭?!可以令程卿難以拒絕的一個選擇。

 往事調查到這一步,其實“鍾氏兄弟”都知道,他倆是難以再干涉父親鍾任和那個“程卿”在一塊兒生活了。

 畢竟,在很早的時候,就連母親吳容都已經知道了丈夫背叛了她了,還和她的好友程卿生了一個“私.生女”。當年這種真相爆光的情況下,母親吳容都沒有選擇爆發。

 現在還是母親吳容得了“老年癡呆症”了,都沒有辦法跟鍾任交流了,鍾任從此過著一種寂寞的生活。這個時候,父親鍾任選擇跟“程卿”再續前緣,似乎也並不是特別的對不住病妻。

 畢竟這個事兒,吳容早就知道了。也沒有見她跟鍾任“從此決裂”,還繼續生活了二十余載,一直共同生活到她患上了“老年癡呆症”了。

 按照她的意思,或許,她並不反對老公和那個程卿在一塊生活的吧?

 或者說,這事兒她早就習已為常了。

 覺得沒啥大不了的了。

 那麽,父親鍾任有“私.生女兒”這種事兒,對於“鍾氏兄弟”來說,就更沒什麽大不了了。用成龍大哥的話來說,他倆兄弟的父親鍾任,只不過犯了天底下男人都會犯的錯而已。

 但“鍾氏兄弟”卻對於母親吳容當年,到底“遊說”程卿和鍾任,把他倆的親生女兒給送到了什麽樣的人家了呢?

 對方到底是怎樣的一個優越的家庭,能讓程卿也無異議的把女兒給“送出去”了呢?

 估計如果是真正有錢的人家,名義上叫“送掉”孩子,其實後續人家那個家庭肯定也沒通過其它的方式, 來好好的補償了“程卿”這個孩子的生母的。

 補償的力度及幅度,肯定遠遠的超過了所謂的“賣”女所得。

 畢竟是家庭無比優越的人家嘛。出手豈能跟普通人家一樣呢?

 肯定是超級不凡。

 帶著那樣一種好奇心,“鍾氏兄弟”仍然繼續叫偵探去查明,他倆的“便宜妹妹”究竟送到了哪戶家庭去了。

 結果,調查的結果一出來,把“鍾氏兄弟”嚇了老大一跳。

 他們“同父異母”的妹妹,居然被送到了國內的民營企業首富的家庭了。

 還取了個挺好聽的名字,就叫“吳瑕”。為了方便下次閱讀,你可以點擊下方的"收藏"記錄本次(第417章 大秘密)閱讀記錄,下次打開書架即可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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