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在晚上六點的時候,易遙和保羅才離開。
通過保羅的介紹,易遙來到了一家中餐廳,他的心裡還有一絲疑惑,保羅竟然還喜歡吃中餐,而且這家中餐廳是在唐人街!
在唐人街那就是給華夏人開的,裡面的中餐都是正宗的華夏口味,而不是美式中餐。
“我和我媽以前來這裡旅遊過,因為那時候很窮,所以就來唐人街了,上一次我去的中餐廳好像就是那一家。”
保羅將自己的手指指向前方一個掛著藍色招牌的餐廳,這家餐廳夾在超市和酒店的中間,看起來十分的小。
上面寫著三個大字:川菜館。
“川菜……川菜即四川菜肴,是華夏特色傳統的四大菜系之一、華夏八大菜系之一、中華料理集大成者。”
保羅竟然會喜歡吃川菜,這是易遙沒有想到的,川菜大多數都是麻辣味的,美國人基本上沒幾個吃。
看來,保羅的口味是真的與眾不同呀。
易遙定睛一看,餐廳裡的人竟然還很多,大部分都是黃皮膚的華夏人。
前台的服務員是一個小姐姐,看起來也就二十歲左右,想來應該是店主的女兒吧。
“克裡斯,你平常都吃什麽?”
易遙將菜單遞到了保羅的手上,因為上面中英文都有,所以他也不擔心易遙不認識。
“吃什麽?麻辣香水魚吃過沒有,我平時就吃這一道菜。”
保羅想了想,指向了左下方的一處圖標。
“麻辣香水魚……好吧。”
其實易遙並不喜歡吃魚,特別是這種麻辣魚,但關鍵是……他可以不吃呀,於是他又點了幾道菜。
“口水雞、魚香肉絲、水煮肉片……”
易遙直接點了一大桌子菜,雖然他不知道有些菜是不是不能吃,但他發誓,這是最後一次……
兩個人點的菜比較多,最後店裡的人基本上都走光了,菜才做完。
這時,老板和老板娘都坐在了椅子上,老板是一個胖子,但是皮膚卻是十分都白皙,看起來很特別。
畢竟他是這裡的主廚,廚師的皮膚一般都非常的油黑,像這種白白胖胖的廚子可太少見了。
老板娘則是標準華夏女人的模樣,看起來十分的嫻熟。
易遙和保羅吃飯的時候,老板突然插了一句話:“你們覺得味道怎麽樣?”
“可以。”
易遙還沒反應過來,保羅就豎起了大拇指,很顯然,這幾道菜已經將他的胃征服了。
“老板,你們在這裡幹了多少年了?”
“一個小餐館竟然在開在酒店旁邊。”
易遙也在一旁將自己的看法說了出來,他感覺這很不對勁。
老板這時卻沒有關注這些話,說道:“小兄弟,你祖籍是哪裡的呀?”
易遙聽完老板的話,卻是一愣,祖籍,他壓根就沒有移民呀!
“您誤會了,我在美國才呆了六年,在國內讀完初中才轉過來的。”
“我是魔都人。”
易遙輕笑道。
“魔都人,那感情好呀,我們一家人都是四川人,大概在十年前,我們一家老小才移民到這裡。”
“不過,過年的時候我們都會回去,家裡還有老房子呢……”
老板胖嘟嘟的臉蛋顯得十分和藹可親。
“至於我們為什麽將餐館開在酒店旁邊,其實我們也不想……我們已經開了十多年了。”
“而這家酒店三年前才開業,
沒辦法……不過這樣也無所謂,我們的老顧客很多,這一帶的人都喜歡到這裡吃飯。” 老板的臉上帶著一絲驕傲,現實版的小餐館戰勝大酒店竟然還存在。
“原來是這樣呀。”
易遙和保羅繼續與老板談話,其中他們也知道了老板的姓名。
老板姓張,名義,人稱老張,還有些人喜歡叫他張胖子,不過他也無所謂,在華夏,這些稱呼都是友好性的,沒有絲毫惡意。
至於他的妻子和女兒,也都是土生土長的四川人,而且他的女兒還考上了洛杉磯州大,一個十分不錯的大學。
靠成績考進去實屬不易。
不過,話說回來,易遙的母校維克森林大學,裡面的國際生屬實少的可憐,都怪學校制定的門檻太高了,要不然維克森林大學也不會成為全美擁有國際生最少的學校。
至於老板為什麽這麽在意他們的口味,主要是因為很少有黑人吃川菜,畢竟美國和華夏的口味差太遠了。
大概過了一個小時,易遙才和保羅離開,兩個人一起回到了公寓,按現在的時間來說大概還有一個星期颶風就要來新奧爾良了,到時候就看球隊怎麽安排他們了。
不過,易遙並不覺得他會產生蝴蝶效應,黃蜂應該還是去俄克拉荷馬。
到時候,易遙倒是很想嘗一下俄城當地的美食,聽說那邊的牛肉就挺不錯。
現在的俄城還沒有等來雷霆,雷霆現在還是超音速,並且隊內有劉易斯以及雷阿倫這兩位當家球星,在外人看來,這支隊伍前途一片光明。
“小帥……”
易遙倒是有些想見這個男人,放蕩不羈的英姿,頗為精準的乾拔,還有那些匪夷所思的行為。
這是一個很特別的球員:凱文.杜蘭特。
不過,按現在的進程來說,杜蘭特好像才上高四,看來時間還很長呀。
想起這些,易遙又想到了好萊塢女星斯嘉麗.約翰遜,杜蘭特的女神。
易遙記得她出演的電影《逃出克隆島》已經公映了,到時候或許還有機會看一下。
時間在一天天的過去,那一天也來臨了,這一天對於全美都是極為不幸的,因為五級颶風卡特裡娜造成了大量的人員傷亡,這些美國人開心不起來。
“唉……”
易遙拿著眼前的報紙,不禁微微一歎,果然還是如此,和歷史記錄的一模一樣。
《新奧爾良黃蜂隊主場冰沙國王中心遭受颶風破壞,預計兩到三年修築完成。》
易遙的心裡不禁十分憋屈,明明只是一片好意,但可惜沒人聽呀,現在該是他們難受的時候了。
……
大衛.斯特恩看著眼前的提案,不禁微微一驚,老天爺呀,為什麽要來颶風呢,新奧爾良可是為數不多都大城市呀!
如果黃蜂不去新奧爾良,它還能去哪呢?重回夏洛特,別開玩笑的,他覺得黃蜂隊的所有人都會被口水淹死。
難不成去紐約、洛杉磯這些大城市,還是算了吧,紐約和洛杉磯都有兩支球隊了。
洛杉磯有快船和湖人,紐約有尼克斯和籃網,黃蜂去了肯定什麽都不是。
那去哪呢?
波士頓是不可能的,黃蜂可沒有綠色血液,難不成去加拿大,這更不可能,就算聯盟決定了,黃蜂的老板也不會答應。
加拿大的球市都被猛龍佔完了,而且那地方還冷,作為美國球隊,去那裡根本沒有必要。
想了很久,最終斯特恩決定讓黃蜂去小城市,斯特恩拿起一張白紙,上面的名單很多,但其中的很多城市都不符合規則,最終他的目光停留在了俄克拉荷馬上。
俄城的人民非常想要一支NBA球隊,既然這次新奧爾良出事了,把黃蜂搬到俄城去也不是不可以。
會議的提案大概審核了一個星期,他們終於決定了,就讓黃蜂去俄城,於是管理層開始行動了。
斯科特直接撥通了易遙和保羅的電話。
易遙的心裡有些煩悶,又要搬家,從北卡搬到新奧爾良,再搬到洛杉磯,現在又要搬到俄城,這簡直就是折磨呀!
他可是一個非常怕麻煩的人,這種不必要的麻煩發生在他身上,他還真有些煩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