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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梟雄錄》第七十三章 借屍還魂
  窟窿山。

  這座位於崇山峻嶺間的高山,名符其實,不但山勢極其險峻,而且山上有無數的洞窟,大洞套小洞,據傳說,那些洞窟都是遠古神仙修道時留下的。

  奢猛帶著隊伍穿過一道道深山密林,來到窟窿山下。

  奢猛,雖然名字叫“猛”,實際上這是個最穩重的人,文武兼備,精通兵法,是秦良玉手下的心腹大將。

  遠遠望去,窟窿山象是高聳在雲端裡。縹緲虛無,如同仙境,高高的山峰一直插向藍色的天宇。

  “做好戰鬥準備,隨時投入戰鬥,”

  奢猛下達了命令。

  隊伍沿著陡峭的山峰向上攀爬。

  前面的尖兵,打起一面大旗,那旗幟在山間高高飄揚,非常醒目,旗上繡著一條大狗。

  狗?

  沒搞錯吧。

  旗上有繡狗的嗎?

  沒錯,就是繡了一條大狗,這條狗用金線繡製渾身毛色金光閃閃,昂首引吭,看上去頗為威風。

  這裡得解釋一下,原來僰人的圖騰崇拜,就是狗。

  在遠古時代,僰人生活在西南邊陲,很早就學會了馴化和使用狗,狗成為人類生產生活的有力助手,慢慢形成了“狗文化”,發展成為圖騰崇拜。

  這和漢族以“龍”為圖騰,是一個道理。

  而且在古代,“狗”沒有絲毫的貶義,薑太公兵法裡概括“六韜”就以龍、虎、豹、犬相並列。狗是忠實、踏實、聰明的象征。

  打出一面“狗”旗,等於是向別人昭示:這是一隻以狗為神物的僰人隊伍。

  告訴別人:我們是僰人。

  這不是詐騙嗎?

  沒錯,這是個巧妙的騙局,是奢猛制定的“借屍還魂”策略的第一步。

  ……

  山路實在是陡峭極了。

  其實根本就沒有路,很多地段幾乎就是直上直下,就連關於攀登的白杆兵,也異常費勁,他們用手裡的白臘杆鉤住山上的岩石、樹森,象猴子一樣攀援而上。

  有些地方,需要派身體異常靈巧的士兵,拽著杆子爬上去年,再扔下繩子來,其它士兵再拽著繩子上去。

  可以肯定地說,沒有很好的訓練與爬山技巧,是不可能爬上窟窿山的。

  到了中午,人馬陸陸續續,爬到半山腰。

  向旁邊望,雲霧繚繞,如同仙境,山峰從雲霧裡鑽出來,仙山雲海的景色如夢如幻。

  山腰裡地勢稍緩,前面一片密林,從林中“嘩啦啦”飛起一片山雀,竄向山谷。

  有經驗的戰士都知道,野鳥驚飛,說明有隊伍埋伏。

  密林裡有情況!

  “嗚——”

  一聲淒厲的犀牛角號聲,從林中響起來。

  緊接著,從樹林裡“唰拉拉”竄出無數的身影來。這些人全都衣衫襤褸,穿著破舊的布片衣服,還有人穿著樹葉綴成的圍裙,還有人在腰裡圍著獸皮,頭上綁著鮮豔的鳥羽。

  僰人!

  從外貌上一眼就能認出來,這就是野僰。

  自從萬歷年間,十萬大軍飲僰血之後,僰人便國破家亡,族人被屠戮殆盡,剩下的漏網之魚遁居深山,從此與世隔絕,幾乎就成為野人了。

  想想,可悲,可歎,可憐啊。

  當年,僰族是多麽的興盛,數萬僰人在川南繁衍生息,創造了燦爛的文明與文化,他們建城邦,建國家,設土司,封領主,興貿易,開展了冶金、種植、燒瓷,參加過武王伐紂,協助秦始皇統一過六國……做出了無數轟轟烈烈的事業,

曾經在巴山蜀水間繁榮昌盛。  可惜啊。

  因為明朝朝廷的一道旨令,僰國,就這樣被徹底滅亡了。

  他們的子孫,流落四方,剩下的聚居部落,躲進深山,堪堪成為了野人。

  歷史的悲哀……

  ……

  白杆兵們手持白杆,嚴陣以待。

  但是他們沒有發起衝鋒。

  士兵們向兩翼展開,列成一個彎月形的“丙寅防守陣”。奢猛手下的士兵都久經訓練,熟悉陣法。

  奢猛大踏步走向前去。

  他手執一把寶劍,向著密林裡走出來的野僰隊伍,高聲喊道:“四門一道開,故地有人來,請問前面可是三山一字的僰族兄弟麽?”

  從野僰隊伍裡,走出一名大漢。

  這人頭大如鬥,身披著一條土灰色狼皮,一臉的胡子象鋼針。手裡拎著一條五尺長的齊眉棍。

  小心翼翼,疑惑謹慎。

  滿懷敵意地打量著面前這隻隊伍。

  可以理解,僰人是被殺怕了,被人滅了國,誅了族,殺得屍積如山,種族殆亡,剩下幾千殘余遁居深山……這教訓可有多慘痛。

  奢猛又向前走了幾步,把手裡的寶劍扔在地上。

  “兄弟,我們是自己人,是從黔地遠來的僰族。”

  “你……是僰族?”

  身披狼皮的大漢,懷疑地瞪著奢猛,顯然不信。

  他朝著奢猛“嘿嘿嘿”冷笑了幾聲,把手裡的齊眉棍一揚,喝道:“滾開,你們到底是什麽鳥,到此騙人,再胡說八道,天狗神把你們一個個嚼成肉粉。”

  說這話的時候, 大漢臉上的肌肉扭曲,咬牙切齒,顯出無限的恨意。那副神情很顯明透露出:我恨不得吃了你。

  仇恨,太深了。

  根深蒂固,深入骨髓。

  奢猛大聲說道:“你錯了,兄弟,當年的僰人部族成千上萬,巴、蜀、黔各地都有分支,我們這一隻,以前一直在黔西南的大山裡,與巴蜀的僰族兄弟,同氣連枝,後來因為朝廷剿殺,失去了聯絡,後來,我們遇到了一個人,他叫做鬱沽阿二……”

  “啊——”

  忽然披狼皮的僰人大漢,象野獸那樣嚎叫了一聲,厲聲喝道:“你說什麽?阿二……你再說一遍。”

  眼睛瞪得象鈴鐺那麽圓,一臉鋼針似的胡子也扎撒起來。

  顯然,阿二——這個名字,觸動了他的痛點。

  而且,不光披狼皮的大漢,他身後那些形形色色的僰人,聽到“阿二”時立刻引發了一陣騷動,好多人驚異外露,湊在一起嘰嘰喳喳。

  奢猛心中一陣高興。

  很好。

  阿二,這個名字,經過了幾十年還在凜凜生威。

  奢猛的“借屍還魂”之計,主脈就是冒充阿二的族人,取得野僰信任,同他們進行一場“心理戰”。

  其實想想也能估計出來,幾十年過去了,阿二早就不在人世了。

  但是,他的“魂”如今還能在野僰當中有這樣的威望,這讓奢猛有些喜出望外。

  效果好得令人激動。

  下一步,就是如何把這道“魂”做巧做細,讓它“還”回去,在野僰的心中落地生根,發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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