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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之末世傳說》第3章 尋蹤
其實兩個人的行程很簡單,在這七個月裡,已經先後有兩批人登陸阿拉斯加,但是他們先後都失去了聯系,所以昨天兩個人接到指令是去看看究竟出了什麽事。這件事當然是當前的首要目標。很奇怪的是,兩個人對這個目標似乎都並不熱心。  丁飛羽用一根直尺在找到的大幅阿拉斯加地圖上比劃著,說道:“直線距離一百七十公裡,我們可以沿著楚加奇山脈一直飛過去,連地標都有了。”

  “好主意。”葉知秋讚同的說道:“你想讓我兩個小時都盯著山頂的雪地嗎?”

  “那飛機上的墨鏡不錯。”丁飛羽對葉知秋的嘲諷很不滿意,但還是很從善如流的改變方案:“那沿著這條水道怎麽樣?它一直流進阿拉斯加灣。”這是一張大比例地圖,上面密密麻麻的標滿了文字,丁飛羽沒找到那道河流的名字,乾脆指給葉知秋看,他修長的手指從地圖上基站的位置嘩的一劃,就到了海邊。

  葉知秋歎了一口氣,問道:“你究竟有沒有學過怎麽做行動計劃?”

  丁飛羽抬頭看了他一眼,有些無奈的說道:“坦白說,學過。不過我更喜歡隨機應變。沒人知道我會遇到什麽情況對嗎?”

  “那就是沒學過。”葉知秋奪過尺子,指著地圖說道:“這裡是埃爾門多夫空軍基地,我們從這裡飛了一百零九公裡到了這裡。”然後他把尺子按到地圖上,讓它以基站的位置和阿拉斯加灣的某處形成一條直線:“這裡直線距離是一百七十公裡,沿山飛曲率夠大,近似於直線,沿河飛、、、、、、”說到這裡,他愣了一下,與丁飛羽不同,他有研究地圖的習慣,所以一眼就認出了丁飛羽說的這條河是什麽,脫口道:“這是哈佛冰川,如果我們沿哈佛學院峽灣飛,倒是一條不錯的觀光路線。但是這是一條曲線,我們需要飛超過二百公裡,這兩種方案都需要飛三百公裡左右,正好是HH60最大航程的一半,如果還要到第一次登陸點、、、”他指了指山脈的盡頭:“還要飛一百七十公裡。也就是說,我們只有單程的油量。我可不知道哪個加油站會準備航空煤油。”然後他又把尺子調回來,把它本來放到基站位置的一頭放到埃爾門多夫空軍基地上:“如果我們現在回去加油,那麽去目的地就只有一百五十公裡,問題是需要飛越安克雷奇控制區。”

  “那怎麽樣?”丁飛羽奇怪的問道:“你不想和她們打個招呼嗎?”

  “不。”葉知秋很嚴肅的看著他:“我怕我們會被打下來。”

  兩個人匆匆弄了一點東西填飽肚子,就又坐上了直升機,葉知秋拎上了那台用過的筆記本電腦,盡管裡面已經沒有了任何他添加進去的東西。丁飛羽則在電腦包裡塞了不少剛剛打印出來的文字資料,有些東西的確不能留下備份,但是兩個人都不是記憶強人,可沒有過目不忘的本事,所以該用物理介質的時候還得用,總不能需要的時候再聯系國內吧!

  丁飛羽從背包裡翻出碩大的地圖,指著上面的一個地方說道:“我們先去這裡!”葉知秋點了點頭,昨晚接到的通報說國內已經先後派了兩批人登陸阿拉斯加灣,但是第一批人已經全部遇難,第二批人也在前天中斷了聯系,要求他們前往接應,那個地方正是他們中斷聯系前的位置。沒有了衛星定位,依靠人工校準的位置會有一定的偏差,所以他們大概要搜索很大一片面積。

  hh60的葉片開始緩慢的轉動,丁飛羽戴上機內通訊器,

叫道:“試麥,試麥。”  葉知秋本來不想理他,最後還是忍不住諷刺道:“要不要聽到的打1?”

  “你玩過語音聊天室?”丁飛羽很驚奇。

  “我又不是不食人間煙火。”葉知秋操縱著直升機平穩升起,確認了一下方向,開始向下飛,他們現在的海拔高度大約在一千五百米到兩千米之間,所以要先往下飛,他們需要先回到空軍基地加油,然後繞過安克雷奇聚集區,飛往阿拉斯加灣。實際上,葉知秋更願意直接沿哈佛學院峽灣飛,必竟那樣有很明顯的地標,不用擔心迷失方向,但是那樣的話,他必須飛躍楚加奇山脈,雖然hh60的實用升限在五千米以上,楚加奇山脈最高峰才四千多米,但是飛得越高,油耗越大,他可不能指望會有c130改裝的加油機來給他做後勤支持。

  同樣為了節約燃油以應付可能出現的意外,葉知秋不得不耐著性子按HH60的經濟巡航速度飛行,因為沒有明顯的地標,他還需要經常核對飛行位置。加油後沒有休息,以因為需要繞過安克雷奇聚居區繞了一個彎,連續的飛行對兩個人都有些苦不堪言,好容易飛到海邊的時候,天已經黑了下來。

  葉知秋找了個避風的地方,把直升機降落下來,然後兩個人開始輪換著休息。雖然沒有人說出口,但是兩個人很有默契的把到達的時間拖延到了晚上。夜間在山區飛行是很危險的事情,但是如果在白天駕駛著直升機搜索未知區域同樣危險,這種危險來自於未知的敵人。如果他們需要接應的戰友是被某個勢力消滅的話,那麽能夠迅速消滅一支精英小隊的勢力打打戰場生存能力不強的通用直升機還是很容易的,各種單兵防空用品殾能對hh60構成致命的威脅,必竟他們的敵人不太可能是街頭的黑幫,自動武器只能算是標配。

  凌晨的時候,葉知秋叫醒了丁飛羽,兩個人簡單的吃了一點東西,就開始乘著黑暗開始徒步行走,他們大約需要以每小時十公裡的速度步行一個小時到一個半小時,才能到達目標區域,那個時候,天色剛剛開始放亮,正好適合搜索行動。

  葉知秋仍然選擇了M4A1作為主武器,在背後背了一支M24。如果不是這次任務特殊,他是絕不會選擇兩支口徑不同的步槍的。而且找到這支m24也讓他花了不少心思,埃爾門多夫是空軍基地,基地警衛以5.56毫米槍族為主,他本來想找一支m21或者m25的,沒想到居然找到了一支m24, 也算意外之喜。

  丁飛羽的裝備很讓人意外,他的武器是從福特理查森帶出來的,看著他大背在身後的ssg,葉知秋就覺得背後冷嗖嗖的,顯然那天在小鎮上,丁飛羽對他開槍的時候用的就是這支槍。丁飛羽手裡拿著的是一支HK53,對於這種老槍,就連葉知秋也不熟悉,不過好歹知道這槍一樣用5.56mm的北約製式步槍彈,也不知道他從哪裡搞來的德國貨。

  本來葉知秋還很擔心丁飛羽的體力,兩支步槍加上彈藥就不輕了,再加上背包,就算丁飛羽的兩支槍都比自己的輕,那分量也不是一般的知識分子能承受得了的,沒想到丁飛羽居然表現得很輕松,不但很輕易的跟上了他的速度,而且葉知秋注意到他行走的路線幾乎和自己吻合,差不多每一步都踩在自己的腳印上。

  如果丁飛羽是跟在他的身後亦步亦趨的話,這也算不了什麽難事,但是現在兩個人是標準的搜索隊型,間距大約十米,丁飛羽還在負責警戒側翼,這就很了不起了,葉知秋越來越不相信他只是一個科技間諜。

  黎明前的夜晚總是最黑暗的,葉知秋雖然帶著微光夜視儀,也不敢走得太快,他小心的繞過了一片岩石,突然蹲下身子,左手揮拳舉手示意。丁飛羽飛快的側身靠到一塊石頭後面,舉起了步槍。

  ///最近家裡和單位的事情都很多,感冒又一直不好,很影響更新。而且從這一部開始,主角開始滿美國到處跑,我需要查閱大量的資料,同樣很佔用時間,喜歡一氣呵成的朋友還是先養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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