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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開山刀》1命換1命
明朝末年自天啟到崇禎二年屢有兵士鬧餉嘩變。

  對於這群人來說,不發餉他們就敢玩命。

  而且他們經受過訓練,比饑民有組織有章法,他們嘩變之後造成的危害更大。

  “大人,差不多了。”

  大同府魁星樓頂樓,於忠給王則之做著稟報。

  “火銃營行動。”

  “是。”

  傳令兵領命,把火銃營三千火銃兵派了出去。

  “你們已經被包圍了,馬上放下武器,投降是你們唯一的出路!

  不要做無謂的抵抗!”

  裝備精良的火銃兵包圍了鬧餉的兵士。

  原本正在為弄到了足夠的錢財而高興的兵士,一下子驚慌起來。

  “不要慌,怕什麽?咱們是要咱們應得的餉銀的,又不是真的造反,再說了咱們三千人呢,又不是泥捏著的玩意,怕個逑啊。”

  帶頭的老兵高喝一聲,穩住了慌亂的兵士。

  他押著楊應朝向著大門口走去。

  他沒看到,人群中帶節奏的密諜悄悄的隱入人群向著後院退了出去。

  “總兵大人何在?”老兵押著楊應朝來到門口高聲喝問道。

  “總兵大人豈是你想見就能見的?”火銃營的連總不屑的回道。

  “咱們要問問總兵大人,老子們只是來要回我們應得的餉銀,我們犯了哪條王法了?”楊應朝毫不示弱的回道。

  “聚兵嘩變就是殺頭的大罪,你們的餉銀被克扣了可以向上級反應,你們一聲不吭,攻佔了監軍府邸,搶奪監軍私產,於強盜有什麽區別?”

  “強盜?老子們怎麽就成強盜了?老子們把腦袋別在褲腰帶上,過著刀口上舔血的日子,為的不就這幾兩餉銀嗎?

  總兵大人不是沒給咱們發餉,是這個狗監軍,把老子們的餉銀拿去賭,輸光了,老子們不問他要餉銀,問誰要去?

  敢問總兵大人,難不成要老子們問你要去嗎?

  雖然老子們大字不識一個,但是咱們懂理,咱們不會去問總兵大人要,咱們就找這狗監軍要。

  老子們做錯了嗎?

  做錯了嗎?”

  “做錯了嗎?”

  “做錯了嗎?”

  “做錯了嗎?”

  火銃兵後面,王則之聽到這震耳欲聾,義憤填庸的話語,走了出來。

  “你們沒有做錯,但是,你們攻佔監軍的府邸,本總兵必須給朝廷一個交待。

  監軍代表朝廷協理軍務,督察將帥,他們代表的是朝廷,是當今皇上的臉面。

  你們現在的行為赤裸裸的打了皇帝的臉啊。

  此次,爾等聚兵嘩變實屬情有可原,本總兵做主,隻抓罪首,其余人等編為礦工,留著性命挖礦去吧。

  還愣著幹什麽?

  放下武器,這是你們最後活命的機會。”

  王則之高喝一聲,最前排的士兵一個哆嗦松了手裡的武器。

  緊接著所有聚兵嘩變的兵士全都放下了武器。

  帶頭的老兵看看左右,他知道士氣沒了,他什麽都做不了了。

  “大人,小的自知難逃一死,小的家中尚有八十老母,小的懇求大人,發發慈悲給她點吃的。”

  帶頭的老兵放下武器,松開楊應朝,跪在地上痛哭起來。

  楊應朝得救,連滾帶爬的跑到王則之身後,抓著他的衣擺,害怕的看著他的麾下們。

  “我身為一省總兵馭下不嚴,這才導致你們聚兵嘩變,我也有責任,你安心的去吧,我會奉養你母親的。”

  王則之一揮手,火銃手一槍擊斃了老兵。

  隨後上前把他的屍身抬走,裝到棺材裡。

  接著,另外兩個火銃兵把楊應朝的押起來,帶到了棺材的旁邊。

  “王大夫,王大人,這是...這是為何?”

  這一天楊應朝受到太多刺激了,原本他以為得救了。

  沒想到王則之的人會把他抓起來。

  “私吞軍餉,楊監軍知道是什麽罪嗎?

  你是皇上的人,代表的是朝廷,我不殺你。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你一介監軍,回京聽候皇上發落吧。”

  “不,不,你不能這樣,我沒吞軍餉,他們的軍餉還有三天就到了,到時候不止他們的軍餉到了,小的還給您準備了十萬兩孝敬,您不能把我送回京啊。”

  楊應朝怕了,沒有人比他更清楚崇禎皇帝對下是一個多麽涼薄的人。

  如果他被扣上私吞軍餉,致使士兵鬧餉嘩變的罪名,他敢確定,只要他回京他就活不成了。

  王則之聽到楊應朝的話,謔的轉頭,用一種看死人的眼光盯著他淡淡的說道:“真的沒想到啊,原來楊監軍私吞了這麽多軍餉啊?

  這十萬兩銀子啊,嘖嘖嘖,這是哪支軍隊的餉銀呢?

  會不會是五省兵馬的餉銀呢?”

  “不!~”

  楊應朝瘋了,王則之這幾句話絕對能讓崇禎毫不猶豫的殺了他。

  如果崇禎知道了這些事情,就是王則之不說這些,崇禎也會懷疑他,更不要說他已經造成麾下三千兵馬鬧餉嘩變了。

  楊應朝只要回京,他就死定了。

  “把他的嘴堵上,來人,把楊監軍貪沒的軍餉找回來,再送還京師,待皇上聖斷。”

  “得令。”

  “唔唔唔~”楊應朝目眥欲裂,他突然明白,賭場和餉銀就是王則之做的一個局。

  他要用這個局弄死他。

  楊應朝百思不得其解,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什麽時候,是怎麽得罪王則之的。

  他恐怕到死都不會知道,他身為太監來到王則之的軍中監軍就是最大的罪。

  如果來監軍的是個文臣,王則之可能還會考察一下文臣的秉性,才會決定怎麽對會他。

  對於楊應朝, 從他來的時候,王則之就把他判了死刑。

  沒有別的,楊應朝的秉性沒有誰比王則之這個穿越而來的人更了解了。

  崇禎二年,八月初六,楊應朝從京中取回來的金銀財寶到了。

  王則之粗略的估算了一下,這楊應朝手中的所擁有的財富竟然達到了十八萬兩之巨。

  要知道,普通老百姓一輩子都賺不了一萬兩。

  楊應朝果然不是一個好東西。

  有了這些金銀珠寶,加上老兵的一條命,王則之不信楊應朝不死。

  楊應朝死了還不算,王則之要讓朝中再也不敢派監軍來他的軍中。

  因為王則之知道,崇禎派出來的監軍全是太監。

  明朝末年的太監,就沒有幾個是乾淨的。

  只要是不乾淨的太監來到他的軍中,那就肯定會出事。

  大不了王則之再用一條人命換一個監軍的命。

  不是王則之冷血,像這種油滑老弱的兵,王則之根本看不上眼。

  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這些人本身就不堪大用,如果王則之現在不殺他,將來他們也會成為禍根,遲早還是會被王則之殺掉。

  這也是他們這麽容易鬧餉嘩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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