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快點登入,你們這些看小說都不登入就離開的。
登入可以幫助你收藏跟紀錄愛書,大叔的心血要多來支持。
不然管理員會難過。
《原始人在行動》第22章 改造部落
  來到大河邊,雨下的比出山洞時大了一點。

  同時,大河的水位也因為下雨開始上漲,但幸而沒有出現波濤翻滾的現象,不會給打魚帶來太大的難度。

  作為部落裡水性較好的人,彭傑自然也要下水,這點不會因為他是勇士便能推脫的。相反,正因為是勇士,才更應身先士卒。

  過程和昨天來捕魚一樣,差別在於,要比昨天更小心翼翼,免得失足滑倒。同時,也不像昨天一般來場比試。

  立在齊腰深的河中,頭頂是不斷打下的雨滴,腳下踩著濕稠的泥土,手中拿的是長矛。

  彭傑全神貫注的盯著腳下,以防有魚漏過。

  下河的有四十多人,這麽多人自然不能擠在一起,得分散開來。

  同時,在下遊還有近十人的隊伍,他們是作為救援隊的存在,在當有人被水流衝走時,好出手相救。

  河水有些渾濁,不容易看清是否有魚遊過,彭傑也是瞪大眼,手臂上抬,長矛隨時可以刺下。

  “有了。”

  一隻長有褐青色鱗片,二十多公分長的魚正從上遊往下方遊動,彭傑就在它的路線上。

  屏住呼吸,腳下一動不動,目光緊緊盯著這隻魚。

  “噗!”

  這魚對前方的危險毫無察覺,大搖大擺的從彭傑腳下遊過,生怕彭傑看不見一樣。

  對此,彭傑也不好辜負它的一片好意,長矛刺下,乾淨利落的穿過這隻魚的身體,讓它走的沒有痛苦。

  “接著。”

  彭傑邊喊邊把魚從長矛上取下來拿在手上,掄圓了胳膊,往岸上一甩。

  就依照這個方式,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彭傑就在附近叉了十二條魚。

  總體來說,花的時間比昨天要多,叉到的魚和昨天相比卻是變少了,其他人也大都如此。

  主要還是水勢湍急,帶起了河底不少的泥沙,遮擋住視線。同時彭傑也不敢再往中間走幾步,以免腳下一滑,就此犧牲在這裡。

  真要是這樣,彭傑可是連哭的心都有了。

  來部落一年了,自己都好好的活了下來,沒有遭到猛獸襲擊,也沒有染上疾病,一直活到了現在,都還沒來得及享受一番。

  若說死在猛獸嘴下那也認了,誰讓打不過呢,可若是死在捕魚的過程中,就太憋屈了。

  說不定今後部落裡還會流傳這樣一個故事,說有一個勇士在捕魚的時候,把自己給捕死了,這多丟人。

  雨下的越來越大,從一開始的淅淅瀝瀝到現在的啪嗒啪嗒,打在每一個人的心頭。

  眾人沒有因為雨變大就停下,相反,還加快了手上的動作。

  現在的雨勢還沒到回去的時候,趁著這個時間,多打點魚才是正理。

  再次抓住一隻魚,往岸上丟去,期間,彭傑也在想,有沒有什麽辦法能更加高效的捕魚。

  後世捕魚直接就是一張大網撒下去,一撈,網裡面全是活蹦亂跳的魚,數量還賊多,比一隻一隻叉效率高了好幾十倍。

  當然,現在是原始社會,沒有那個條件,不可能做一張網出來。

  可彭傑想到了另一種辦法,就是做捕魚籠。

  捕魚籠很簡單,沒有太複雜的技術,彭傑這個隻讀過九年書的人都知道大致的做法,難度不大。

  印象中,捕魚籠多是用藤條編織而成,部落裡周圍的藤條都很細小,不足以做成籠子,只能換一種材料,比如用韌性較好的樹枝。

  原始社會什麽都缺,

就是不缺各種各樣的樹木,有韌性的枝條應該很好找。  這樣一來,就算下起暴雨,也完全可以把魚籠丟下去,等過段時間再來收回,既方便高效,也比讓人下河叉魚來的更安全。

  想到這,彭傑已經迫不及待的想要去驗證驗證自己的想法了。

  食物一直是困擾部落發展的難題,彭傑心裡還有很多想法想要在部落裡實行,可如果大家連飯都吃不飽,每天都餓著肚子,誰會沒事跟你搞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

  就和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是一個道理。

  所以,讓大家都吃飽飯,是眼下最重要的事情。

  十幾分鍾後,河中已經有些站不穩了,不得已,彭傑隻好往岸上退了一段距離。

  沒多久,大古便下達了命令,讓大家收拾好東西回去。

  上了岸,彭傑穿上被雨淋濕透的獸皮圍腰,接著往長矛上串起幾隻魚,跟在隊伍裡,回到了山洞。

  進入山洞後,彭傑做的第一件事是把身上的圍腰脫下,換上一條新的圍腰,不過不是獸皮的,是一條樹葉圍腰。

  一條濕漉漉的圍腰穿在身上,簡直不要太難受。

  “傑,怎麽樣,抓到了多少魚?”力石不會水,就留在了山洞,順便幫彭傑看著小白。

  見出去捕魚的人回來,力石立馬逮住彭傑問道。不單是力石,附近十幾個人都豎起耳朵,想要知道收獲。

  “還好,抓的挺多的,至少夠吃一天的,今天到手的食物應該不會少太多。”

  彭傑已經換好了圍腰,拍了拍力石的肩膀,笑著回答他。

  聞言,力石臉上的表情輕松不少,其余人得知收獲不小後,也紛紛舒了一口氣。

  不久,山洞裡的人都知道了這個消息,緊張的心一松,手上的動作也變快了。

  眾人最怕的就是沒有食物,但只要有一口吃的,什麽問題都好解決。

  彭傑蹲下身子,將回來時順手拔的一把草放在小白旁邊,同時不忘摸一摸小白。

  力石看了,有些奇怪的問,“傑,你說為什麽這隻兔子你摸就沒事,我摸它就要跑呢?”

  彭傑抬頭,瞧了眼力石,“可能是它和我比較熟吧。”

  “這兔子還會認人的嗎?”

  力石撓撓頭,語氣之中充滿了疑惑,但也沒繼續糾結下去。

  小白認不認人,彭傑不知道,他就是隨口一說。

  不過,彭傑倒有一種猜想,小白可能不是認人,而是愛乾淨。

  彭傑每天都堅持洗澡,比部落裡所有人都要乾淨,身上也沒有太重的味道。尤其是昨天晚上,得到了金手指的獎勵後,整個人都被淨化了一遍。

  再看看小白,彭傑剛得到它時,可以隨便摸它。 現在不一樣了,不但可以隨便摸,小白甚至還會主動往彭傑手上蹭,似乎黏上了彭傑。

  “嘿,你還來勁了。”

  小白蹭著蹭著,就要順著彭傑的腿往身上爬,連嘴裡的青草都丟下了。

  彭傑有些哭笑不得,一把將小白摟起抱在了懷裡,不忘把青草遞給它。

  小白用兩隻前爪接住青草,放在嘴裡,閉上眼睛,就靠在彭傑的懷裡吃了起來。

  講道理,彭傑也知道小白在這裡可能受了不少委屈,這麽可愛的一隻兔子,卻呆在充滿怪味的山洞裡,恐怕呼吸都不順暢吧。

  至於說將小白放歸森林,彭傑擔心,要不了多久自己就會在別的動物肚子裡看見小白了。

  “條件苦啊,連養隻兔子都給不了它一個乾淨的窩。”歎了口氣,彭傑目光憐惜的落在小白身上想。

  “所以,我才更要用自己的力量,將這個部落改變,哪怕是為了自己,為了小白也值得去做。”

  彭傑從來不怕什麽困難不困難的,困難不就是讓人去挑戰的嗎?

  生而為人,若連小小的困難都克服不了,和那些智力低下的野獸又有什麽區別。

  不,是連野獸都不如。

  野獸都知道為了活下去,哪怕獵物在懸崖對面,也要放手一搏。

  彭傑可不會承認自己不如一隻野獸。

  改造部落的思路已經有了,接下來就需要彭傑一步一步去做了。至於能不能成功,則不是現在要考慮的,凡事總要先動手做才行。

  正想著,有人朝彭傑喊道,“傑,首領找你。”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