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傑這才發現,自己那變成金色的食指就展現在眾人眼前。
不單單是大古,其他人看到彭傑金色的手指,一個個都瞪大雙眼,同樣好奇的盯著。
彭傑的大腦在這一刹那迅速轉動,想著該如何回答。
彭傑知道,這麽明顯的金色手指肯定是瞞不住的,除非是剁了。
既然瞞不住,那就最好有一個理由可以解釋。
當然,彭傑完全可以不用解釋,就說自己也不知道就行,只是這樣的話很難讓人相信。
別人肯定會想,你自己的手指變顏色了你卻說不知道,莫不是覺得我傻?還是說不相信我?
這樣做的結果就是自己和其他人之間出現一條無形的隔閡,彭傑不希望如此。
所以彭傑需要一個理由,一個可以讓眾人相信的理由。
在大古說完話的三秒鍾後,彭傑當著大家的面,伸出金色的食指,表情肅穆,“其實,在我被那黑牛撞昏過去後,就已經死了……”
“什麽,你已經死了,那……”有人驚呼著往後退去。他這一退,直接帶動其他人也往後退,彭傑身邊霎時寬闊起來。
只有蹲在彭傑身邊的首領大古沒有動作,用余光看到此,彭傑心下佩服,暗道首領不愧是首領。
沒有回答,彭傑繼續說道,“我死過去後,來到一個從未到過的地方,那裡有長著四個圓腳,在地上飛快奔馳的野獸,也有不扇動翅膀,就能飛上天的大鳥。”
“在那裡,我遇到了一個全身都穿著白色獸皮的,胡子和頭髮也都是白色的仙人,他告訴我,說我是千年難得一見的勇士,不該如此死去。”
“之後,他問我想不想回去,我當然回答是啊,接著他就抓住我,直接往天上飛去,飛了好久好久,終於飛了回來,在仙人臨走前,他說我和他有緣,還送了我一樣禮物。”
彭傑右手由拳到掌,再由掌到拳,“而禮物,就是這金色的手指。”
寂靜無聲。
聽完彭傑的描述,周圍的人已經被震撼的說不出話了。
長著圓腳還能跑的飛快的野獸?不用扇動翅膀就能上天的大鳥?還有會飛的仙人?
眾人實在是想象不出彭傑所描述的畫面,就好像是彭傑自己胡亂編造出來的。
可是,那金燦燦的手指就這麽擺在眾人的眼前,不相信都難。
“那……這金色手指是做什麽用的?”大古的手還搭在彭傑的肩膀上,神色平靜但內心同樣驚駭的問道。
沉吟三秒,彭傑不確定的說,“可能是為了好看吧?”
大古:“……”
這時候,山洞裡面的人也都起身準備出去,卻發覺洞口被人堵住了。
大古隻好暫時放棄詢問彭傑,讓人先把大家帶出去,準備開始新一天的勞作。
今天是另外三隻狩獵隊出去打獵,同時昨天那些新成為戰士的九個人,也都跟著狩獵隊一起出去了。
他們需要連續出去狩獵十天,之後才會被分到不同的隊伍裡,這是為了讓他們跟著中人學習,同時也可以觀察他們在那個隊伍裡能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比如有人擅長近身搏鬥,那麽他就會被分到缺少近身搏鬥人的隊伍中,而有的人擅長搜尋獵物蹤跡,也會被分到相應的隊伍中。
而之所以只有九個人,是因為彭傑受了傷,暫時可以不用去。
還有三人則由於無法成為一名合格的戰士,所以他們做回了樹葉野人,
留在部落裡做苦力活。其中就有紅果,以及另外的一男一女。 彭傑沒有繼續躺在洞口,而是來到外面,找了塊石頭坐下來休息。
編出這麽一個故事來,彭傑也是有自己的考量。
別說是在這個愚昧無知的原始社會了,就算這事情發生在後世,第二天彭傑就能登上各大報紙新聞的頭條,成為許多人茶余飯後的談資。
可在原始社會也有一定的好處,對事物的認知,他們只有部落裡年年相傳下來的經驗,不懂什麽科學不科學的。
只要把事實擺在他們眼前,他們就會相信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
彭傑看他們的表情,應該屬於不敢相信,但事實擺在眼前卻又不得不信那種。
這樣就足夠了。
彭傑低著頭,繼續擺弄自己右手的食指,一會捏捏,一會又搓一搓。
對這金色的食指,彭傑同樣好奇心十足,不像其他人,彭傑可是受過完整的初級教育,是一個唯物主義者。
雖說在穿越過來後,彭傑就不怎麽相信科學了,但不代表科學就沒用了。
至少在昨天之前,除了穿越一事,彭傑就沒有見過不符合科學的現象。
“但這金手指怎麽看也不符合科學啊!”彭傑憂愁的想,難道自己今後要脫離唯物主義者的大營嗎?
彭傑上輩子也喜歡看小說,知道金手指還有另一層含義。
在那些小說裡,主角一般都會有一個來路不明,但又異常厲害的寶貝。
有的是被困在葫蘆裡或者戒指裡的老爺爺,有的是某個外星科技留下的某種產物,有的是遊戲中的系統,有的是……
總之,就是一種相當於遊戲裡的外掛一般,可以幫助主角神擋殺神、佛擋殺佛,一路碾壓過去的強大之物。
“難道我這個金手指也是如此,其實是一個外掛?”
“小說裡好像都要滴血認主,不過我這個就長在手上應該不用滴血了吧?”
“或者說需要一個口令,就像阿裡巴巴和四十大盜裡的芝麻開門一樣?”
彭傑左右看看,旁邊沒有其他人。
右手舉起,捏著鼻子,彭傑開口了,“啟動。”
沒反應。
“開始。”
沒反應。
“芝麻開門。”
“我愛你。”
“。”
依然沒反應。
“……”
試了幾十種口令,全都沒有出現任何變化,一切如常。
彭傑疑惑了,難道這個金手指真的就只是好看的嗎?
不應該啊!
正當彭傑低著頭數著沙子思考人生時,一雙髒兮兮的光腳丫出現在彭傑跟前。
抬起頭,發現是昨天差點害死自己的紅果,她已經換回了樹葉衣物,站在自己面前,一副想要開口卻又說不出話的樣子。
看到彭傑抬頭,紅果表情愈發慌張,支支吾吾的開口說道,“傑,對……對不起,昨天是我差點……差點害了你。可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昨天晚上,在得知自己不會被趕出部落後,紅果又哭了,這次是劫後余生的激動。
紅果實在是無法想象,在那麽危險的森林裡,自己一個人要怎麽做才能活下去。
能不被趕出去,只是懲罰自己十天時間的食物變少,並且做更多的活,對紅果而言已經是最大的好消息了。
然而,對於差點被自己害死的彭傑,紅果的心裡一直心懷愧疚。
昨天彭傑一直沒有醒來,紅果也為他擔憂了一晚上。今天早上看到彭傑醒過來後,一直擔憂的心才放下,但愧疚卻沒有減少。
剛剛,紅果看到彭傑一個人坐在這裡,遲疑了好久,才鼓足勇氣過來道歉。
看著低下頭的紅果,亂糟糟的頭髮披在肩上,一看就知道已經快十天沒洗過了,一雙略顯粗大的雙手垂在身前,不停的互相揉捏著。
兩隻深黃色的小腿還在微微顫抖,整個人都顯露出一種局促和不安,好像有誰要吃了她一樣。
彭傑笑了笑,“好了,我沒有怪你,你還是快回去做活吧。”
紅果聞言抬起頭,不敢相信的看著彭傑,“真……真的嗎?傑,你真的沒有怪我嗎?可是,我差點就害了你……”
來之前,紅果就做好了被打罵的可能,誰讓自己犯下了那麽嚴重的錯誤呢。
可誰知,彭傑居然說他沒有怪自己,這讓紅果有些難以置信。
換做是自己的話,有人差點害死自己,紅果想,自己以後肯定就不會在和他說話了。
點點頭,彭傑再次說道,“當然是真的,昨天的事我也沒處理好,不然就不會出現後面的事,你不必自責,我真的沒有怪你。”
見她還想開口,彭傑又說道,“好了,你還是先回去幹活吧,乾不完食物都沒了。”
目光落在被自己勸走離去的紅果背影上,彭傑唏噓不已。
紅果的身體素質並不弱,在部落的女人中算是中等水平,只是她的膽子實在是太小了些。
彭傑想, 若是紅果遇到野獸,恐怕連跑都不會跑,因為她已經被嚇到癱軟在地。
“不知道她是怎麽活到現在的,不是說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嗎。”
昨天在被黑牛撞暈過去前,彭傑就在想是哪個殺千刀的害得自己,一瞬間,彭傑就想到了膽怯的紅果。
也幸虧彭傑沒有出事,也沒有缺胳膊少腿,不然,彭傑才懶的給她好臉色看呢,不狠狠的揍她一頓已經是看在她是個女人的份上,給她留點面子了。
既然如今自己活的好好的,也沒有變成殘廢,加上彭傑得知紅果不是故意為之,所以剛剛才會選擇原諒她。
多一個朋友總比多一個敵人要好嘛。
只是這種人做做朋友就好,千萬不要做隊友,因為讓她做隊友,不拖後腿就屬於超常發揮了。
收回目光,彭傑打算繼續研究自己的金手指,弄清楚它到底是個什麽玩意。
看著自己的雙手,彭傑這才發現,自己的左手手臂上有一條十厘米長的傷口,傷口很淺,可能是因為當時自己往後躲了一下,而且傷口處已經長出痂,並沒有流血。
盯著傷口,彭傑忍不住扣了扣。
“嘶!”
這感覺……
被扣的地方緩緩淌出鮮血,彭傑也不甚在意,這點小傷,一會就好了。
就是這流血流的太難看了點,也止不住,不然還可以扣一扣。
若此時旁邊有一個人,他就會發現,正盯著傷口的彭傑表情突然之間有了變化,嘴巴越張越大,神色驚愕異常,最後甚至完全呆在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