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可以看成是破案流,一個案件接著一個案件,不是傳統的打怪升級流,最近正在看包青天、神探狄仁傑等等,算是為這本書當做參考吧!
最近看了一些,查看了一些案件,看得都是窩火憋氣。
就好似,日本瀨戶水泥殺人案,四個男人以非人方式,對待一個少女四十天,最後殺害了她,結果四個罪犯僅僅是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多,理由是未成年人。
還有福田孝行殺人案,一個男人奸殺了一個婦女,還殺死了十一月的女嬰,最後卻是因為未成年人,結果被判處無期徒刑。
那個罪犯更是叫囂:“這世界終究是由惡人獲勝的!七、八年之後,等我出獄時,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受害人家屬聽道審判結果,更是氣的說:“我對司法很絕望。原來司法保護的是加害人的權益,司法重視的是加害人的人權。被害者的人權在哪兒?被害家屬的權益在哪兒!?如果司法的判決就是這樣,那不如現在就把犯人放出來好了,我會親手殺了他!!”
最後,因為這個案子,引起無數人憤怒,造成幾千人遊行,日本首相也震驚了,最後才判處死刑。
是精神病,是未成年人,這不是犯罪的理由,也不是犯罪的庇護所。
據說,西方一些國家更是廢除死刑,一看就是二傻。
最近為了寫書,看了一些古代的法律,固然有不少糟粕,可也有不少精華。比如,古代遇到小偷,搶劫等犯罪行為時,四周的路人,街上鄰居要一起上前捕盜,見義勇為,一旦漠視,或是旁觀,會受到嚴懲的。
中國經歷了百年屈辱之後,變得極端不自信,法律上學習西方,對中國古代的法律是摒棄的狀態,其實其中也有不少精華之處。
畢竟經歷了兩千年刪改積累,其中一些法律對於人性惡,有很大參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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