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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A大結局之勇士王朝》第九十八章 幼詹的衝擊力
鄧方來到克利夫蘭是17日傍晚。

下了飛機鄧方直奔速貸中心球館。

還有一個小時比賽就要開始了。

鄧方來到速貸中心球館時,球隊已經開始熱身活動了。

問了一下漢特,鄧方心裡就有數了。

球隊的備戰一切正常,針對性訓練做的很好。

唯一不好的消息是,因為鄧方前兩天的出格言論,聯盟給他開出了罰單。

5萬美元!

這還是看著鄧方初犯的份上。

不過鄧方也無所謂。

這點錢對現在的他不算個啥!

雖說現在口袋裡錢還不多,但很快就會有大把的錢到手。

為了球隊贏下比賽,這個錢還是值得的。

晚上七點五十,勇士和騎士的比賽馬上就要開始了。

熱身完畢,詹姆斯照舊來到技術台前,拿起鎂粉倒在手中,雙手將鎂粉拋向空中!

速貸球館一下子就沸騰了起來。

“看,那是我們的皇帝!”

“多麽霸氣!”

“這就我們的王!”

“MVP!MVP!”

比賽還未開始,此起彼伏的MVP叫聲就傳遍了整個球館。

不得不說,詹姆斯在克利夫蘭的地位是真的高。

他都被神化了。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在克利夫蘭球迷心中,詹姆斯是會永遠留在騎士的。

所以,前兩天鄧方的言論一出來,他就立刻成了克利夫蘭球迷的眼中釘!

你是什麽東西?

竟說詹姆斯會出走?

腦子瓦特了!

誹謗!

要打騎士隊,對上詹姆斯,怕了?!

哼哼,今天就要給你好看!

比賽還未開始,球館裡的氣氛就已經起來了!

全場球迷都等著看他們的王怎麽痛打勇士!

裁判吹響哨子,大洛佩斯和伊爾格斯卡斯中圈跳球。

騎士隊率先拿到球權。

詹姆斯持球來到前場,拉加貝爾緊跟著詹姆斯。

騎士隊的首發五虎是詹姆斯、莫威廉姆斯、安東尼帕克、JJ希克森和伊爾格斯卡斯。

莫威廉姆斯簡稱小莫,原來在雄鹿隊,因為喜歡投籃,有人送他綽號莫不傳。

聽名字就能知道,莫威廉姆斯的投籃還是有兩把刷子的。

不過,小莫身高一米八五,個子不高,也比較瘦弱,防守端很吃力。

如果庫裡防守端都算是個軟肋,那小莫就是個黑洞了!

畢竟庫裡身高不吃虧,積極性也比小莫好很多。

安東尼帕克身高一米九八,打的得分後衛,三分很準。

JJ希克森年輕力壯,打的是大前鋒,身體素質出色,進攻端完全靠吃餅得分,沒有中投也沒有低位背打能力。

除此之外,JJ希克森的防守也不怎樣。

伊爾格斯卡斯又稱大Z,身高兩米二一,是個瘦高的中鋒,有中投,三分也能扔,也有一定的背打能力。

總的來說,大Z和姚明很像,是個弱化版的大姚。

最後就是勒布朗詹姆斯。

此時的勒布朗詹姆斯是幼詹後期,特點是衝擊力十足,能造殺傷,中投也還行,有一點背打。

至於串聯組織能力,這是天賦,自進聯盟以來詹姆斯就很好。

不過,這個時候的詹姆斯遠投一般,尤其三分,命中率只有三成,還沒達到聯盟的平均值。

當然,如果真的放空詹姆斯,他還是能投的。

至少比後世的字母哥、西蒙斯要好很多。

總的來說,這個時候的詹姆斯還是很難防的。

難防的主要原因是他的突破太具殺傷力了。

詹姆斯的傳球功力相當了得,

他可以通過傳球把球隊都串聯起來。眾人的力量總是更強大。

一個人打敗一支隊伍是很難的。

即使有,那也是幾年難的一遇的事。

可是,傳球實際上並不難防。

你想傳球,隊友身前都有人,你怎傳?

每人防一個,都不協防你就傳不了球了。

所以說歸根結底還是詹姆斯的個人進攻厲害,能夠吸引夾擊。

一吸引夾擊,隊友那裡就空了,傳過去就是個機會。

不協防行不行?

不行!

因為詹姆斯的個人進攻很厲害,你不協防他就打爆對位的球員。

可是這個時候的詹姆斯的投籃不怎麽好,單打也沒有科比那麽厲害,為啥他還能經常打爆對手?

主要原因是詹姆斯的身體素質很棒,跟他一樣高的沒他壯,跟他一樣壯的沒他快。

所以詹姆斯總能突進來上籃或是造犯規罰球。

那我後退一步防你,不給你突破的機會呢?

反正你的投籃也不靠譜!

可詹姆斯還是能夠經常突到籃下。

為啥?

除了詹姆斯的運控技術的確不錯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身體優勢,霸王硬上弓!

反正身體素質有優勢,碾壓你就行了。

再說了,往裡突哪怕無法上籃也能造成犯規!

為啥會這樣?

除了身體優勢外,就是人家有自信!

咱是天之驕子!

明星!

聯盟門面!

招牌人物!

明星哨懂不懂?

明星都有哨子優待,聯盟第一人豈能沒有!

就這麽簡單!

由於NBA總裁大衛斯特恩的造星計劃,聯盟力捧詹姆斯,所以詹姆斯獲得了非常多的明星哨,每場比賽都有很多的罰球。

這一點對比後世的詹姆斯哈登就可以看出來:

哈登被人熟知的就是他的造犯規能力,也因為這個原因,哈登才被很多人戲稱景德鎮之子——瓷曼巴。

可是成為火箭老大後的哈登賽季場均罰球也不過在9個到11個之間。

這在聯盟已經是很高的了。

也是因為這個罰球數才讓哈登被人戲稱瓷曼巴、景德鎮之子。

這還是後世鼓勵進攻,對罰球線以上運球的後衛重點保護之後的結果。

可勒布朗詹姆斯在生涯的第二年就有場均8個罰球了,第三年到第七年這幾年中基本上場均罰球都是9個到10個。

那時候聯盟對防守吹的還沒那麽嚴,手部動作還比較松。

即使這樣,詹姆斯還能獲得這麽多的罰球,除了他的衝擊力強的原因,不可否認,聯盟的特殊照顧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自從勒布朗從騎士出走到了騎士後,他的人設崩塌,全世界一片罵聲,聯盟也不再對他特殊關照了。

聯盟的招牌不光要球打得好,人設也得做好才行!

你的人設崩塌,那就不捧你了!

所以到熱火後的勒布朗場均罰球立刻從10個下降到了8個。

在這之後由於蕭華的上台,一朝天子一朝臣,詹姆斯的罰球數也是一降再降。

按理說只要不出現大的傷病,身體素質沒有大幅下降,一個球員總是會越來越成熟,越來越能合理利用規則造犯規的。

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一個球星像哈登這樣才是正常的,場均獲得的罰球數應該越來越多。

至少不應該有多少變化才是。

而勒布朗並不是這樣。

所以這充分說明,從騎士出走之前的勒布朗在聯盟那裡享受了和別的球星不一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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