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的父母對於肖淺的到來,十分的慌亂。
安德烈成為了明星,雖然還沒怎麽賺錢,但是能經常在電視上看到兒子,還是讓兩口子知道,他們的孩子很了不起。
那麽作為安德烈的老板,肖淺又該怎麽了不起呢?
農村地方,一切都很粗鄙,安德烈的父母生怕招待不好肖淺。
“叔叔,嬸嬸,不用太在意我。我也是農村長大的,沒啥適應不了的。”
見人家要做飯,肖淺本來想要幫忙燒火,奈何安德烈的父母死活不讓。肖淺無所事事,就隻好逗安德烈的弟弟玩。
“你叫什麽名字啊?”
安德烈的弟弟和他很像,皮膚很白,眼睛湛藍湛藍的。不過頭髮是黑色的,很柔順地披在頭上,分外可愛。
小家夥躲在安德烈的身後,好奇地看著漂亮的過份的肖淺,卻也不怕生。
“我叫白思予。”
肖淺愣住了。
“怎麽你弟弟和你的名字不一樣?”
安德烈卻很尋常。
“我們家的中文姓氏就是白,我爸爸叫白光河,所以我弟弟就叫白思予了。”
“那你為啥叫安德烈?”
安德烈解釋道:“安德烈是我爺爺的名字,我爸爸為了紀念我的爺爺,所以給我起了這個名字。其實我的中文名字叫白思瓦。”
白絲襪
肖淺好像明白了,安德烈為什麽一定要使用俄語名字的原因。
看的出來,安德烈對弟弟是真的好。
他反身從行囊裡掏出兩個盒子。
“小弟,看看,哥哥給你帶了什麽禮物?”
盒子打開,裡面赫然是一雙球鞋。
“哇,球鞋!”
白思予眼神冒光,一把將球鞋抓在手裡,貪婪地看著球鞋漂亮的樣式,根本不願意撒手。
安德烈笑呵呵地打開另一個盒子。
“這裡還有一雙呢。不要怕鞋子弄壞了,弄壞了哥哥再給你買。”
兩雙球鞋,一雙紅色,一雙藍色,全都是阿迪達斯今年的最新款,價格不菲。但給弟弟的禮物,安德烈毫不猶豫。
白思予捧著兩雙球鞋,看看紅色的,喜歡的不得了。再看看藍色的,口水都要下來了。
安德烈給肖淺解釋。
“邊疆村這地方比較偏僻,平常孩子們沒啥玩的,踢球就是唯一的樂趣。我小弟他最喜歡踢球,我就想著,給他買一雙好點的球鞋。”
肖淺關心地問道:“你弟弟的球技如何?”
安德烈沒明白他的意思。
“能有啥技術啊,就是瞎踢著玩。”
肖淺失笑。
想想也是,這麽偏僻的地方,孩子也不可能接收到什麽足球教育。
對於他們來說,踢球只不過一個遊戲而已,玩的痛快才最重要。
“哥哥……”
白思予似乎遇到了什麽為難的事情,眼巴巴地看著安德烈。
“我……我能把這雙鞋送給林可嗎?”
安德烈有些納悶。
“為啥要送給林可啊?”
白思予的眼神無比純淨。
“林可是我最好的朋友,他最喜歡陪我踢球玩。可是……可是他沒有好的鞋子,踢壞了會被他媽罵。我想……我想送給他一雙,這樣……這樣我們就能一起踢球玩了。”
原來是這個,弄的安德烈哈哈大笑。
“鞋子是你的,你願意送給誰就送給誰。”
“哥哥萬歲!”
高興壞了的白思予捧著兩雙球鞋跑了出去,不大一會兒,院子裡就傳來了嘰嘰喳喳的聲音。
緊接著,兩道小旋風衝進了屋裡。
除了白思予,還有另一個比他稍矮一些的小孩,完全的漢族人面貌。
正是之前接住了肖淺挑球的那個小孩。
“安德烈哥哥,謝謝你的鞋子。”
那小孩就是叫林可了,得到了一雙球鞋作為禮物,特意跑過來感謝了安德烈。
安德烈顯然和他很熟,拍著他的小腦袋,吩咐道:“踢球的時候注意安全,不要受傷了。鞋子也不用珍惜,踢壞了和哥說,哥給你買。”
林可還要說什麽,卻把白思予拉著又跑到了外面。
穿上了新鞋子,兩個小孩子當然要好好試試感覺了。
肖淺和安德烈也從屋子裡走了出來,就看到穿著新鞋的兩個小孩在院子裡來回奔跑,追著一顆皮球,卻把滿院子的雞鴨鵝狗攆的到處無處安生。
眼見著皮球到了腳邊,肖淺一下子停住,決定試試林可的天賦如何。
“林可,看看哥哥的動作,你能做到嗎?”
說著,肖淺把皮球挑起來,運用著兩隻腳勻速開始顛動起來。皮球一上一下,異常平穩,每一下的高度都十分統一,落下的速度也不曾變化。
看起來,皮球已經完全落入了他的掌控當中。
而看到他的動作,林可和白思予都發出了哇哇大叫的聲音。
顯然,兩個小家夥還是第一次知道,皮球能這麽玩。
肖淺顛了二、三十下,把球踢給林可。
“你能做到嗎?”
林可接住皮球,小腦袋有些迷糊。
他不會肖淺挑球的動作,就用雙手把球抓起來到半空中,然後松手,讓皮球自然下落。
他再用腳接住。
看到他的做法,肖淺本來十分的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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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一看就是完全不懂足球技術的。
可是接下來發生的一切,讓他宛如被核彈衝擊了一般。
只見皮球落下來後,接觸到了林可的腳面,然後反彈而起。再落下,碰到林可的另一隻腳,又再反彈而起。
如此反覆,林可的動作竟然和肖淺一模一樣。
最重要的是,林可的顛球和他一樣平穩,一點都沒有晃動。
問題是,肖淺的顛球動作可是經過了十多年練習才做到的。但林可平生第一次這麽玩,居然也能駕馭的如此輕松。
院子裡十分安靜,只有林可專注顛球的樣子。
一下一下,節奏格外的平穩,仿佛機器人一樣。
足足顛了三十多下,林可的動作才出現了偏差,呼吸聲也越來越大。
這不是他的技術不行了,而是年幼的他體力不足,無法長時間保持動作平穩。
饒是如此,他的表現已經嚇到肖淺了。
二話不說,肖淺立刻給遠在哈爾濱的斯塔維打了電話。
“我想你需要趕過來一次。”
林可之後,白思予也好奇地玩起顛球來。但是他隻顛了六下,球就完全不聽使喚了。
“林可,你好厲害。”
看得出來,他們真的是好朋友。對於自己不如朋友這件事,白思予沒有任何的嫉妒。
林可拉著好朋友的手,並沒有驕傲。
“我……我要是能跑的像你一樣快就好了。”
肖淺對白思予的速度還有一點印象,聞言問道:“他很能跑嗎?”
林可誇起朋友來很賣力,雙手不停地比劃。
“白思予可能跑啦,從村頭跑到村那頭,一眨眼就到了。他是我們村裡跑的最快的。”
肖淺也很好奇,乾脆拉著他們來到了馬路上。
沒有工具,就用腳步測量,畫出了大約百米的距離。
“白思予,跑一下讓哥哥看看,看你有多快。”
剛才好朋友顛球出了風頭, 白思予正羨慕著呢。聽說讓自己表演跑步,這孩子格外積極。
哇哇大叫著,好像兔子一樣衝出去老遠。
站在終點線上的肖淺用手機充當秒表,當白思予衝過去後,他人都傻了。
六歲的孩子,百米速度十四秒七八……
雖然距離不是很標準,測算也不是很合理,白思予的跑步姿勢也不是很科學,但大差不差,這個速度已經堪稱世界奇跡了。
看著懵懂無知的林可和白思予,肖淺滿腦子都是漿糊。
他這是發現了兩個什麽貴物啊!
腦子裡不停閃現白思予跑步的影像,不知道為什麽,居然漸漸地幻化成了另一個人的身影。
那道白衣飄飄的影子,名叫————加雷斯·貝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