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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棟梁》第15章 觀察4方
輿圖前,李笠向衛王李昕講解長江中遊形勢,李昕即將作為“江沔觀察使”,率軍離京,駐扎江沔地區。

 這個職務,前所未有,為臨時設置的使職,作為皇帝派遣的使者,駐扎地方。

 不干涉地方行政、司法、軍政,單純駐扎,“觀察”四方,位比行台尚書。

 也就是說,李笠把侄子作為鷹犬,安排到地方,監視長江中遊地區,為皇權的屏藩,履行宗室的職責。

 順便在江沔地區開荒、屯田,養戰馬。

 新朝建立,李笠在王爵中新設親王(國王)爵,位在郡王之上,追封已故長兄為衛王,追封已故次兄為滕王。

 於是,長兄之子李昕順理成章“繼位”為衛王。

 李笠把自己的庶子李暘(趙孟娘所出第二子),過繼給已故次兄為嗣子,給次兄延續香火,所以李暘為滕王。

 當初,鄱陽湖畔白石村的李家三兄弟,構成了新朝帝室、二王的譜系。

 衛王李昕即將到江沔赴任,李笠講解長江中遊形勢,是要提醒侄子,漢水入長江口一帶地區的重要性。

 “你的一萬兵馬,卡在漢水入江口處,依托新建要塞,和魯山城互為犄角,可以直接封鎖漢水航道,並能將長江航道卡上一半。”

 “那麽,若長江上遊荊、湘,以及漢水上遊襄、沔地區有人起兵造反,要順流而下,就得先拔掉漢水入江口處的要塞,才能打通航道,”

 “一開始,你只需守,等下遊討伐大軍抵達,就可以出擊。”

 “若上遊地區有人起兵反叛,卻沒順流而下,而是引狼入室,意圖割據,你不用管,朝廷自然會派大軍討伐。”

 “你只要確保麾下兵馬牢牢釘在漢水入江口處即可,讓對方如鯁在喉。”

 “若太平無事,那麽,屯田事務以及馬政要上心,江沔地區還有大量土地可以開荒,變成良田,變成牧場。”

 “開荒、屯田很重要,馬政也很重要,孰先孰後,如何平衡,你自己把握。”

 李昕即將出鎮地方,擔當大任,但任用卻和前朝慣例不同:

 李昕不擔任江、沔地區任何一州的刺史,而是率領所部兵馬作為一顆“釘子”,釘在郢州夏口對面(長江北岸)的漢水入江口處。

 漢水,又稱夏水、沔水,其入江口,稱為夏口,入江口附近地區,稱為夏首。

 因為歷史原因,夏口這一地名南移,從長江北岸移到江對面,所以如今的郢州州治夏口,在長江南岸。

 而北岸,漢水入江口處地區(夏首),有魯山城作為戍堡,扼守漢水航道。

 漢水入江口,連帶南岸地區,即後世的武漢三鎮,扼守長江、漢水航道,位置十分重要。

 蕭齊末年,雍州刺史蕭衍起兵,其兵馬沿著漢水順流而下入江,先攻破魯山城,舟師才得以入江,去攻打郢州夏口城。

 現在,李笠讓唯一一個成宗室李昕,率兵駐扎夏首地區,還配備火炮,就是要確保長江中遊形勢一旦出現變化,李昕能第一時間防止局勢惡化、失控。

 若局勢真的失控,李昕就要守住夏首,至少為下遊地區爭取應對的時間。

 此外,駐扎夏首的李昕,還要掌管江沔地區(漢水下遊地區)的屯田、養馬(馬政)事宜。

 並且,提刑司、轉運司的“大區級”官署會設在夏首,處理江沔地區事宜,但這兩個官署,不歸李昕管。

 如果任命李昕為郢州刺史,其實就可以履行扼守江、沔航道的職責,李笠卻沒這麽做,這是他針對舊體制弊端做出的改革嘗試:

 這個時代,宗室深度參與政治,是為“宗王政治”,並形成了一系列慣例、制度。

 這種制度如同一把雙刃劍,用起來很麻煩,稍不留神就會出事。

 南朝歷代都會派宗王出鎮地方,鎮守要地,確保長江中、上遊地區不出事(一旦有人起兵,就會順流而下直接進攻建康。)

 但鎮守地方、提防地方叛亂的宗王,自己也會漸漸被權力腐蝕。

 會被當地豪強出身官員慫恿,被左右僚佐慫恿,成為地方叛亂的根源。

 按後世一句話,那就是“你凝視深淵,深淵也在凝視著你”。

 所以,出鎮宗王必須定期輪替,以防在某個地方待久了,尾大不掉。

 梁國的經驗表明,宗王定期輪換出鎮,效果還行,但是關鍵時刻,依舊會出問題。

 問題在於,無論地方主官(刺史)由誰來擔任,中央和地方的矛盾都是切切實實存在的:

 這個時代沒有無線電,交通工具也很落後,所以中央和地方的聯系,“延遲”問題很嚴重。

 若地方事事都要請示中央,聽命令再行動,極易誤事。

 譬如,地方官面對突發事件(譬如叛亂、外敵入侵),若要請示朝廷再行動,容易反應遲緩。

 可中央放權地方,對地方管得松了,地方自主權過大,就容易失控(擁兵自重、尾大不掉)。

 以宗王出鎮地方,其實不能很好解決這個問題,中央(皇帝)不放心外人,擔心外人在地方做大,難道就放心自家人,不怕自家人在地方做大?

 宗王政治的問題,不僅在於中央和地方這層關系,即便在中央內部,也是個大問題:

 皇帝駕崩,新君即位,輔政大臣若是外人,江山極易易主。

 可即便輔政大臣為宗王,江山也極易易主,不過相比外姓篡位要好些,只是帝系轉移,江山不改姓。

 但即便如此,也不是哪個皇帝所能接受的:我的家業就該我子孫繼承,被堂兄弟叔伯奪了去,和被外人奪了去,有何區別?

 所以,重用宗室,帝系容易更替;不重用宗室,就會被外人乘虛而入,該如何平衡呢?

 平衡不了。

 這就是個死局。

 因為這個時期的皇權相對較弱,無論是外戚、外臣、宦官、武勳、宗室,都會對皇權構成威脅。

 孑然一身的皇權,面對如此之多的敵人,防不勝防。

 無論重用哪一個,都會致命,便只能玩平衡,然而,玩平衡需要極高的政治能力,靠著投胎當皇帝的人,玩不轉。

 所以,南朝歷代國祚不長。

 李笠明白,若自己在位才兩三年就去世,毫無疑問,兒子守不住江山。

 這是必然,哪怕黃姈做攝政太后,也躲不過外戚黃家膨脹,然後鵲巢鳩佔的結局。

 現實就是,他的兒子們還小,宗室就只有李昕一個成年人,若還提防宗室,就是自尋死路。

 所以必須重用李昕。

 但重用的後果,就是李昕必然羽翼漸豐,他在位期間倒無所謂,可等兒子即位後,對資歷、聲望、門生故吏眾多的堂兄不放心,於是必然內訌。

 李笠便要換一種用法。

 在不破壞現有地方行政區相互掣肘、平衡的前提下,在漢水入江口地區(夏首),設一個地方權力副中心。

 這個權力副中心,掌司法權、物資轉運調動權,由皇帝任命的人各自擔任主官,有一定的自主權,可以先做事,後請示、報備。

 李昕以“觀察使”的職務,率領一萬中軍駐扎,配有火炮,不干涉地方事務,順便保護提刑司、轉運司官吏,使其能夠有效的“現場辦公”。

 長江中遊地區,包括沔北地區,各類案件覆核,在夏首的“大區級”提刑司署進行。

 除了死刑要上報中樞,由皇帝勾決外,其他案件,由位於夏首的提刑司署自行審核、予以實行,事後上報尚書省。

 若尚書省覺得案件有問題,再走程序重審。

 夏首又有“大區級”轉運司署,負責中遊地區的物資轉運以及賑災事務,可以就近處理突發的民政事件(調集物資救災、抗災、賑災),事後上報。

 若尚書省覺得處置不妥,再走流程重新處理,反正先把事情辦了再說,不能凡事都上報、等決定再實行。

 而衛王李昕,隻承擔軍事職責,防止內亂、震懾各州軍事主官的責任,不插手地方軍、民事務。

 一旦中遊各州出現變亂,當地官軍無力平叛,那麽李昕就可以派出軍隊,第一時間協助當地官軍平叛。

 若出現大規模叛亂,李昕的職責,就是守住夏首地區,讓叛軍如鯁在喉,擋住叛軍前往下遊的腳步,給朝廷爭取時間調集平叛大軍。

 而裝備著大量火炮的平叛大軍,沒人可以抗衡。

 火炮,就是李笠的底氣,他不打算將火炮普遍裝備軍隊,而是要握在手中。

 包括火炮、火藥的製作。

 只要有火炮,他就不怕地方大員造反,也不怕對方勾結外敵,因為有了火炮,他的中軍在戰場上,不怕任何對手。

 這也是李笠決心破局“宗王政治”的底氣所在:宗室不需要掌握地方大權,只需拿著禦賜“手槍”一把,震懾地頭蛇即可。

 “手槍”子彈只有兩三粒,殺不死一群人,但足以殺死敢冒頭的人。

 宗室靠著“手槍”拖延時間,然後,手持“機槍”、彈藥充足的中軍趕到, 就能把造反的地頭蛇們全部“突突”了。

 因為出鎮宗王手中只有“手槍”,彈藥數量有限,且無法在地方抓行政權、司法權,所以,手中有“機槍”的皇帝,不需要過於擔心地方宗室在地方做大。

 “你到了夏首,不需要擔心流言蜚語,安心做事。”李笠交代侄子,“有什麽話想說,直接寫信給叔叔。”

 李昕點點頭,想了想,問:“那,叔叔,將來,將來若北伐,我還能有機會...”

 “有,你不可能旁觀。”李笠笑起來,“我們李家能有今天,靠的是什麽?靠的是軍功!而不是出身,也不是姻親!”

 “我們要讓天下人心服口服,就得有過硬的軍功,宗室們不能荒廢武事,既能舞文弄墨,也能帶兵打仗!”

 “不止你,你的侄兒們,將來都要上戰場,用事實告訴所有人,李家兒郎的‘武風’,是天下一等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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