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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棟梁》第223章 是忠是奸?(續)
聽濤閣,李笠和祖珽交談,開場的話題卻不是李笠想象的那樣:祖珽有一個擔心,擔心周國在戰爭中采取斷尾求生的策略。

 事到如今,朝廷在秋後對周國開戰已經算是“不是秘密的秘密”,雖然仗怎麽打,和尚書左仆射祖珽無關,但他還是有獻言獻策的權力。

 李笠不動聲色,聽祖珽分析。

 什麽是斷尾求生?

 壁虎的尾巴被人抓住後,它會選擇自斷尾巴,以求得逃生機會。

 而祖珽擔心的“斷尾求生”,是周國執政宇文護主動放棄長安,將軍隊、官員及家眷撤往隴右,並盡可能帶走能帶走的糧草。

 如此一來,關中那麽多張等著吃飯的嘴,就甩給攻入關中的楚軍。

 若安置不當,引起大規模的民變或者饑荒,可是件麻煩事。

 而且,這些關中百姓之中,到底潛伏著多少周國細作、刺客,那可就不好說了。

 祖珽之所以有如此擔心,是因為周軍已經無法在正面擋住楚軍的進攻,要想絕境求生,就只能另辟蹊徑。

 這樣的可能,行軍參謀部的參謀們不是沒想到,只是思來想去,覺得不太可能出現。

 因為政治上這麽做,和自殺沒區別:對於周國而言,當陝、洛和益、梁相繼丟失後,若朝廷放棄長安,撤往隴右,後果就是眾叛親離,不戰自潰。

 周國之前接連丟失要地,國勢已然是日薄西山,讓執政的宇文護威望大損。

 如果宇文護放棄長安,撤向隴右,以避開楚軍兵鋒,那麽在文武官員以及關隴地區的豪強看來,宇文護已經不行了。

 或者說,周國已經不行了,徹底沒了指望。

 那麽,誰先拿到宇文護的人頭,或者“護送”周國國主向楚軍投降,誰就能在新朝有一個不錯的開端。

 所以,當周國放棄長安的那一刻,這個朝廷就會人心盡失,哪怕跑到隴右,也待不住。

 參謀們認為,宇文護是不可能放棄長安的,哪怕周軍確實在正面交戰中打不過楚軍,宇文護也不能放棄長安。

 畢竟,周國是宇文氏的周國,其他文武官員投降楚國,完全可以保住身家性命,日子照過。

 而李笠也考慮過這個可能,現在祖珽提起,他覺得此事發生的可能性不大。

 若宇文護真的這樣做,只有一個可能:對方就只能寄希望於潛伏的刺客,在短時間內刺殺他成功。

 他這開國皇帝突然死了,皇太子能穩住局面麽?

 周國或許還能賭一把楚國爆發內亂,自己才能絕境逢生。

 君臣議論了一番,覺得可能性不大,而祖珽其實本意並不是插手軍務,而是用一個話題開場,之後,再切入正題:

 他特地入見的真正目的,果然是那件案子。

 “陛下,要解決這件案子,說難也不難,說容易也不容易。”

 “解決?朕聽得你說的是‘解決’這個詞。”

 “沒錯,就是解決,如同解決一件事情那般。”

 “可這是一件案子。”

 “陛下,口說無憑的指控,臣以為並不是案子,而是誣告。”

 “祖卿,這話,越州官員可不敢當眾向百姓說。”

 “陛下,苦主或許真的想要大仇得報,而圍觀百姓要的當然是殺人償命、凶手伏法,然而從司法上來說,此案指控口說無憑,查無實據...”

 祖珽的意思,就是要把事情解決,因為這根本就不是案件。

 既然是解決一件事,而不是“破案”,那辦法自然就有講究。

 沿海百姓,有時會受海寇襲擾,天長日久之後心中有不少怨氣。

 而朝廷大興海貿,許多縱橫沿海海域的船主,平日裡亦寇亦民,如今紛紛登堂入室,日子過得愈發有滋有味,百姓們看在眼中,怨氣愈發高漲。

 所以需要發泄。

 這些年來,在檢寺、檢地、檢籍之中利益受損的人們,趁著這個案子引發各方關注,便煽風點火,發泄一下怨氣。

 也有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意思。

 此外,那些船主們必然有仇家,仇家們趁機搞事也不是不可能。

 事到如今,事情的真相並不重要,孰是孰非,一時半會也說不清楚,若有司總是糾結這點,只會陷入絕境。

 祖珽認為,既然真相是什麽並不重要(指控者並沒有實據),那麽,怎麽保障朝廷(皇帝)的利益不受損,就是首要之務。

 朝廷必然大興海貿,當然也包括草原邊貿,肯定得任用邊地豪強(沿海地區的船主,邊塞的豪族)。

 這些邊地豪強,哪家手上沒有幾條人命?哪家不是亦民亦寇?

 哪家沒有幾個仇家?

 如果,越州的案子,有司屈服於民間輿論,在沒有實證的情況下,殺嫌疑人平息民憤,後果就是其他人有樣學樣,也來個“有仇報仇、有怨報怨”。

 如此一來,邊地豪強們,還敢給朝廷賣命當官商?

 怕不是被仇家針對,最後被有司借人頭一用。

 若無人做馬前卒,朝廷要發展邊貿(海貿),等同於白手起家,又無法“招安”地頭蛇,必然費時費力,事倍功半。

 所以,祖珽的建議是:

 一,派出大使,連同有司官員,到越州主審此案,以表示朝廷對這件案子的重視。

 既然是審案,就要講證據,讓原告和被告當堂對質,並讓百姓旁聽,對質時,有證據就講證據,指天發誓沒有用。

 以此讓圍觀的百姓知道,官府是講道理的。

 二,此案必然會因為“口說無憑”,無法給嫌疑人定罪。

 苦主又豈會善罷甘休,必然不住喊冤。

 那些煽風點火、看熱鬧不嫌事大的“熱心人”,也不會就此收手。

 祖珽認為這一步不能讓,沒證據就是沒證據,原則一定要堅持,但為了安撫民心,得來軟的。

 直接給錢糧、土地,不好,首先就會讓人覺得官府理虧,其次,若苦主不收,那場面就難看了,而且輿論方面又會被人煽風點火。

 所以,主審案件的大使,先到海邊舉辦法事,為當年那些枉死的百姓招魂、超度。

 這是立個姿態,隨後,號召當地縉紳捐款捐物,建學校。

 建學校,目的是方便周圍百姓子弟就讀,其中包括那些苦主的子弟。

 學費就從善款裡扣,還包學生的一日兩餐。

 再招募那幾位苦主及其家眷做校工,有一份穩定的收入。

 其實縉紳捐不捐款都無所謂,主要是有這個名義後,少府寺可以順勢“參與”,撥款建學、助學,讓當地百姓有個盼頭:

 或許自己子弟讀得書,將來科舉中選,那就是麻雀變鳳凰了。

 那麽,少府寺怎麽就卷款了呢?

 祖珽認為,少府寺可以借此表明態度:朝廷發展海貿,不僅僅是為了給國庫增收,也是為了改善沿海地區百姓的生活。

 那麽,主管海貿的少府寺,出資建學、助學,不是名正言順麽?

 當然,少府寺撥的款,最後得那被告暗中來付。

 也就是讓對方知道:有司明白你手不乾淨,但不打算追究,畢竟是過去的事了。

 不過得花錢平事,方便洗白自己。

 花錢建學校、捐資助學而不是直接給苦主好處,首先是不能顯得官府理虧,其次是免得其他人有樣學樣,也去公廨擊鼓鳴冤,換得好處。

 至於縉紳們捐的錢,事後如數退還,當然,要暗中行事。

 李笠聽到這裡,不由得瞥了一眼祖珽:這套路原來如今也有了。

 祖珽繼續說,第三,讓報紙廣泛宣傳此案的處理過程和結果。

 首先從輿論上改變官府的被動局面,讓大夥都知道,官府審案講的是真憑實據,不會聽信一面之詞,冤枉被告。

 其次,讓沿海以及邊塞的地頭蛇們明白,只要把自己的手腳收拾乾淨,不要授人以柄,給朝廷當鷹犬就必然有保障,不會被朝廷“借頭一用”。

 還能洗白自己,有個一官半職,子孫乾乾淨淨做人。

 總而言之,事情的真相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保證朝廷(皇帝)的利益,即名聲和實惠。

 李笠覺得祖珽給出的建議,可行性不錯,當能解決此事。

 所以,能有個為主分憂的“工具人”,真是省心省事。

 他對祖珽如此積極為自己分憂,很滿意,當即讓祖珽推薦大使人選。

 毫無疑問,祖珽可以從推薦人選這件事中獲取好處,但李笠就當做是“報酬”,做個順水人情。

 又說了一會,祖珽告退,李笠回想著方才的對話,歎了口氣。

 高層政治權力鬥爭時,相關各方面對矛盾,通常講的不是對錯,而是利益。

 祖珽的解決辦法,就是不關心事實真相,只看如何解決對皇帝最有利,所以解決起來並不難。

 可若是換做歷史上那些有名的直臣、錚臣,恐怕事情的解決辦法,就是另一種方式了:

 欽差大臣手持尚方寶劍,深入民間,四處走訪,克服萬難,慢慢將三十多年前的一場屠村慘案真相找出來。

 然後,將凶手逮捕,遊街示眾,於眾目睽睽之下砍頭。

 苦主大仇得報,哭喊著跪地叩頭,直呼“青天在上”,圍觀百姓歡呼雀躍,為朝廷有如此秉公執法的清官而高興。

 皇帝因為任用好官,為百姓做主,誅殺魑魅魍魎,聲望大增。

 而那些手不乾淨的邊地豪強, 見著案件如此收場,收起給朝廷賣命當鷹犬的心思,繼續當亦民亦寇的地頭蛇。

 你嫌我們髒、嫌我們臭是吧?

 行,海貿/邊貿什麽的,你自己玩吧。

 這,是皇帝想要的?

 李笠乾咳一聲,喝茶。

 所以政治才被人們認為十分齷齪,而大部分情況下,皇帝想要分辨大臣是忠是奸,並不容易。

 譬如祖珽這種大臣,道德底線極低,但才能極高,是忠是奸,完全看皇帝本人是什麽樣的執政風格。

 皇帝需要直臣,祖珽這樣的人精就會當直臣,皇帝需要有人當“白手套”,祖珽就會做,當然,前提是白手套不能用過一次就扔。

 要駕馭這種人精,可不容易,一不留神反被利用,也不是不可能。

 這一點,他的子孫,必須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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