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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棟梁》第40章 如何是好?
  白石村一隅,龐家小院,看門狗無精打采的躺在門洞裡,幾隻小雞在角落走來走去,兩個半大不大的小孩子在邊上玩泥巴。

  房間裡,龐秋坐在榻上,和內人張氏低聲交談著。

  “今晚,你收拾收拾,明日,帶著大郎、二郎回娘家去,旁人若要問,你就說回去看看,順便找娘家人借錢。”

  “最遲到下旬,我就會去找你們,然後去湓城,再去別的地方。”

  張氏聞言有些發愁,遲疑片刻,問:“當真要走麽?這才入夏呀,不如...不如我們再想想辦法?”

  “好歹...好歹辛苦多年才攢下幾畝魚塘,就這麽...”

  “要走,必須走。”龐秋將碗裡的涼水一飲而盡,“若等到秋後,情況不對時,我們想走,裡吏也會盯著,哪裡走得脫?”

  張氏還是有些舍不得:“塘裡的魚死了,可是我們...我們若出去打漁,辛苦些,總是...”

  龐秋把碗放下,苦笑起來:“不要說這些沒用的,我們欠下的債,就指著魚塘裡的魚來還,魚都死了,債就還不起了。”

  “利滾利,本息加起來差不多三萬錢,誰還得起?把魚塘、值錢的家什都拿來抵債還不夠,還有賦役怎麽辦?這日子過不下去了。”

  “趁著現在剛入夏,旁人都想不到,我們趕緊走,到別的地方去,好過留下來苦熬。”

  張氏依舊愁眉不展:“可是,可是這人生地不熟的,我們要去哪裡?”

  龐秋歎了口氣:“去哪裡?去湓城或尋陽,那裡大戶人家多,給人家當佃戶,苦是肯定苦的,但不用服役,這也是不錯的。”

  張氏聽得良人這麽說,不再問,只是歎氣。

  能不走,當然是最好的,但辛辛苦苦養的魚,說沒就沒了,日子過不下去了。

  家裡就靠養魚的收入撐著,時不時捕魚賣,補貼家用,但為了養魚,已經欠了債,若魚養大了賣掉,還了債還能剩一點。

  現在魚都死了,收入沒了不說,欠下的債很難還得起,到時候債主上門,把值錢的東西都搬走,日子就沒法過下去。

  過不下去,就只能如年前那幾戶人家一般,舉家逃亡,但官府看得很嚴,有了上次,再有人想逃,就不那麽容易了。

  所以,要走確實要早點走。

  夫婦倆正唉聲歎氣間,院外傳來兒子的說話聲,聽動靜,似乎是同村的李笠過來了。

  李家和龐家一樣,在村邊有十來畝魚塘,此次也一起倒霉,魚塘裡的魚都死光了,龐秋下了榻,走到門口一看,卻見李笠笑眯眯的走了進來。

  “龐叔。”

  李笠和龐秋及張氏打了招呼,然後道明來意:“我是來跟龐叔商量一些事情的。”

  龐秋讓李笠進來,坐著說話,張氏起身出去忙家務。

  李笠看著一臉愁雲的龐秋,問:“龐叔,魚塘出了事,如今有何打算?”

  “唉,這不正和你叔娘商量著麽?我打算去城裡幫傭,想辦法掙些錢。”

  “”龐叔,在城裡給人幫傭,一日工錢不過二三十文,哪裡夠?”李笠自顧自說著,仿佛看不見龐秋的目光遊移不定。

  “我家魚塘也倒了霉,龐叔是知道的,所以這幾日思來想去,想了個辦法賺錢,把日子過下去,我覺得這辦法還是不錯的,所以來找龐叔說說。”

  龐秋聽李笠說有辦法,心裡不是很相信,畢竟他一個成年人都沒辦法解決的事,

李笠一個乳臭未乾的小子能頂什麽用?  不過最近有一件事,讓他對李笠有了不同的看法,所以他倒想聽聽。

  前不久,李笠被人告官,說是妖黨余孽,全家都被抓了,全村都以為李家完蛋了,結果李家的老小居然沒事。

  龐秋聽人說,是李笠在郡廨自辯,洗刷冤屈,誣告之人隨後被打入大牢。

  所以,這件事讓村裡許多人對李笠刮目相看,現在,龐秋就想聽聽李笠有什麽辦法賺錢。

  因為若是可以,他當然不想舉家逃亡。

  李笠笑眯眯的看著龐秋,說:“龐叔,實不相瞞,我想租你家的魚塘養魚,兩年,租金先付一部分,現錢,銅錢,先給大概兩萬錢...”

  龐秋聽到這裡,隻覺得腦袋嗡嗡作響:先付兩...兩萬錢?

  李笠繼續說:“然後還要雇傭龐叔幫忙,打理魚塘,工錢好說,龐叔覺得如何?”

  。。。。。。

  李家院子裡,聚集著許多人,大多是男子,有老有少,梳著總角發髻的李笠,站在院子中間,向左鄰右舍們講著自己的計劃。

  “魚塘出事了,一年的收入都沒了,我娘急得嘴巴起泡,我也睡不好覺,想來叔伯嬸娘也是這般...”

  “大家日裡哭、夜裡哭,能把魚哭活麽?不能,日子還要過下去,錢,卻不好賺,怎麽辦?”

  “如今剛入夏,我琢磨著還有時間補救,所以,請叔伯嬸娘過來,商量商量。”

  “我算了算,這次受災,連我家一起,共有十二戶,加起來的魚塘,大概有二百三十畝....”

  “我是想把大家的魚塘都租了,然後養魚,當然要給租金,平均每戶先給二萬錢,銅錢....這兩日,我都和大家說過的。”

  “我租了魚塘,要養魚,但我家人少,打理二百畝魚塘,需要雇傭人手,所以,就雇傭各位叔伯嬸娘幫忙。”

  “日工錢,三十文,比在城裡給人幫傭劃算,就在村裡住著,打理魚塘,方便得很。”

  “當然,各家的魚塘還是原本的模樣,不會打通,但要改改水渠,方便相互調水...”

  “可能大家會問,我這麽做,怕是要到明年,養大的魚才能賣,可今年年底怎麽辦?這一點,大家不要擔心,因為我已經和遊軍尉說好了。”

  “他幫忙聯系買家,買我們的魚。”

  在場的人們聽到“遊軍尉”三個字,不由得嘖嘖稱奇,因為對於村民來說,郡遊軍尉就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裡正、裡吏在這大人物面前,都得點頭哈腰。

  “不瞞大家,我這次全家被人構陷,都是靠新任遊軍尉幫的忙,才翻了案。”李笠開始講自己和新任郡遊軍尉彭禹的關系,讓大家知道,他是有靠山的。

  讓大家知道他“官府裡有人”,所以不要以為他年紀小、家裡人丁稀薄就好欺負,要是誰敢亂來,遊軍到村,那可不是鬧著玩的。

  其次,是讓大家對他有信心。

  “我租這麽二百畝魚塘養魚,當然是要賺錢,但是呢,要靠叔伯嬸娘幫忙,所以,是一起賺錢,到了來年,所得收入,四成歸我家,二成,歸黃團家...”

  李笠拍了拍武祥的肩膀,又說:“剩下四成,大家一起分!”

  這消息讓在場的人們有些意外,一個個急著問李笠問題,李笠擺擺手,把武祥推出來:“我只是在家休息數月,之後還要為官府做事,養魚之事,大家有何疑問, 隻管問黃團。”

  趁著武祥被人們“圍攻”,李笠得以轉到屋子裡喝水潤喉嚨,見著母親吳氏一臉愁容,他上前寬慰:“娘莫要擔心,孩兒自有主張。”

  “寸鯇...”吳氏看看房外,低聲說:“娘知道,你是為了幫助大家,可是..可是....為了幫人,你把宅子都賣了,這若是萬一..如何是好?”

  李笠坐在吳氏身邊,說:“娘,孩兒自有主張,絕不會吃虧的。”

  “那宅子與其留在城裡積灰,還不如換成現錢,有了現錢,孩兒就有本錢幫助大家,預付部分租金,讓大家有信心還債,然後跟著孩兒賺錢。”

  見吳氏還是不放心,李笠笑道:“娘,不就是一座宅子麽?那麽小,日後,孩兒買更大的住!”

  事實勝於雄辯,李笠不打算多說什麽,要讓事實來說話,他要幫助同村的養魚戶度過難關,這也算是幫自己,所以值得大乾一場。

  他一家家問過,大概得出一個數字:這些養魚戶欠下的債務,平均是三萬錢左右。

  李笠要幫助大家,所以把馬青林送的宅子,連帶著裡面的家具、物品一並賣了,得錢四十余萬。

  把其中一部分作為租金,正好把養魚戶的欠債頂上大部分,還要支付接下來的工錢,以及一系列的開支。

  今日看來,人心是穩住了,接下來就是他“扶貧計劃”的付諸實施。

  對於“扶貧效果”,他有絕對信心。

  郡廨給了李笠三個月的假養傷,這三個月,他絕不浪費,一定要賺大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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