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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杯酒意氣長》第352章 庭審開始
  說來有趣。

  已經在廷尉署大牢待了半個多月,這卻還是黃染與張靖兩人第一次清晰見著地牢的正大門。

  “黃兄,你也太神了!”

  張靖難以置信地瞪大了雙眼,看著自己身旁雖然身穿囚服,戴著沉重枷鎖,卻依然抬頭挺胸,仔細踏著地牢中的一層層台階,如同觀光客人一般閑適自得的黃染。

  此時對方的一舉一動在他眼中,都帶上了些神秘的意味。

  先是猜測扶蘇並沒有救援他們的打算,再是斷定提審必將在地龍翻後不久到來。

  連續兩次的正確論斷,讓黃染在張靖心目中的形象遠比此前在縣衙中做上下級時更為高大了許多。

  而對方這在最緊要關頭時的閑庭信步,也讓他心中敬佩不已。

  只要我能出去,今後一定唯黃兄馬首是瞻!

  “不許交頭接耳!”

  前來提人的牢頭卻沒有給張靖繼續表達敬佩的機會,職責所在的他一聲怒喝,製止了兩個人犯在受審之前“串通口供”。

  當然,這樣的預防當下看來是沒什麽道理的。

  已經幾乎是面對面關押了將近一個月,該串通的口供怕是早都串通完畢了。

  但即便是此前心高氣傲的張靖,經過了這一段牢獄歲月的洗禮,也早就學會了不要惹怒一個拿鞭子的人。

  甚至連戲謔的眼神瞪視也沒有,一被牢頭警告,張靖就身體反射般閉上了嘴,眼睛目視前方,決意在見到廷尉之前再也不多嘴一句。

  當然,在張靖的心中依然是波瀾起伏,這從他急促上下的胸膛就可見一斑。

  從剛入獄時的信心滿滿,到被黃染無情打破之後漫長的毫無希望,再到今日突如其來的機遇,這短短半個多月的心理歷程幾乎比張靖此前三十年時間中經歷過的所有心情起伏加起來還要大。

  牢頭最後再檢查了一遍兩人身上的枷鎖,確認沒有給人犯留下任何可能逃脫的機會,這才向大門口等著的幾名獄卒點點頭。

  隨著牢頭的許可,兩名獄卒在黃染兩人身前,打開了地牢的最後一道大門。

  瞬間,幾乎刺激得張靖直接落淚的陽光直接照射了進來。

  這是久在陰暗環境下突然見到明媚陽光之後眼睛的自然反應,倒不是張靖心性已經脆弱到了僅是看到陽光就感動落淚的地步。

  按著牢頭“走!”的命令,兩人拖著雖有腳鐐,卻比在牢中輕松了許多的步伐走了出去。

  直到走到廷尉提審的堂前,黃染才終於真正睜開了一直緊眯著的雙目,仔細地打量著這個即將決定自己命運的地方,和決定自己命運的人。

  與自己審案的大堂相比,除了兩邊站立的士卒比縣卒更有氣勢一些,大堂屋頂更高一些,面積更寬廣一些,廷尉署的大堂看起來也不過如此了。

  或許唯一的區別就是,自己從審案之人,淪落為了被審之人。

  這一點“小小”的改變,就足以讓黃染心頭可以為他壓製的緊張不受控制地蔓延了開來。

  即便對自己的判斷再有自信,真正關系到自己命運的時刻到來,黃染也不可能真正做到風輕雲淡。

  那麽,審理自己的人呢?

  相隔十余步,堂上共坐了三位。

  坐在正中,看年歲當在四十上下的,應該就是今次負責主審的此間主人,廷尉大人,馮去疾。

  坐在馮大人右手邊的是一位老者,白發鶴顏,看年齡不會低於六十,應當是廷尉署的“三朝元老”,被歷任廷尉所倚重的廷尉中丞,杵。

  而坐在馮大人左手邊的一位就令黃染摸不透來歷了。

  看年歲,此人不過二十歲左右,年輕得過分,但看他與廷尉和中丞之間閑談的樣子,恐怕身份不會低。

  為馮去疾最近提拔上來的宋濂雖然據說同樣年紀不大,但至少也有三十多歲,即便保養再好,恐怕也不會只有二十歲的樣子。

  再看到其人遠超常人的容貌,以及他身上的黑色玄鳥服,黃染心下一驚,心中有了計較。

  “見過廷尉、中丞,”頓了一頓,黃染決定開門見山,“見過太子。”

  對於這人能夠認出自己的身份,扶蘇並無太多驚訝。

  能夠在二十多歲的年紀跟廷尉坐在一起談笑風生,不是誰都能做得到的。

  看了面目強自鎮定,以及幾乎掩蓋不住激動之色的張靖,扶蘇只是略略點頭,卻並未喧賓奪主,而是伸手示意廷尉先說。

  對於太子的“上道”,馮去疾撫須而笑略感滿意,並未推辭客氣,直接接過了主審之權。

  這是在他廷尉署,馮去疾哪裡有必要客氣。

  “堂下何人,報上名來。”

  “犯官黃染,見過大人。”

  “犯官張靖,監國大人。”

  兩人畢恭畢敬地行禮作揖,回答了馮去疾的問題,並無多余廢話。

  審案審得多了,兩人都知道流程如何,自是不敢多言。

  上堂之後,牢頭便去掉了兩人的夾具,讓他們能夠正常行禮。

  侍衛們就在兩側警惕等候,不怕他們突然做出奇怪舉動。

  “嗯。”馮去疾裝模作樣地翻動著面前早已熟知每一個字的卷宗,開門見山地問出了有關本案的第一個實質性的問題:“武功縣尉曷發舉你二人陽奉陰違,故意拖延亂民案審理事宜,特使閻樂查證屬實。你二人可認罪?”

  《昭律》規定,匿名告發沒有法律效力,不會受理。

  如果告發人被發現,還會被直接以他匿名告發的罪名受罰,是為反坐。這自然是為了避免有人故意誣告。

  因此為了告發兩位同僚,廷尉曷只能采取實名舉報的方式。這也是唯一會被朝廷認可的舉報方式。

  而詢問兩人是否認罪同樣也是流程之一。這並不是廢話,而是要先給庭審設立一個基本的立場。

  此舉相當於現代法庭審案中,先問被告人是否認罪,如果對方直接認罪,那就省事兒得多了。

  不過幾乎沒有人在被抓後不喊冤枉的,無論他們是否真的冤枉。

  如果不認罪,那接下來才會進入辯護時間。

  自然,黃染兩人也沒有打算直接認罪,直接認罪就等於是坐實了“欺君”,傻子也不會認。

  “回大人,我二人乃是受小人誣告。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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