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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妄之證》第144章 狼孩兒
    這個鎮子,就是原先銀坷垃逃脫的小鎮。

  銀坷垃被砂鍋燙的拚命糊拉臉,這一來,臉上的妝容抹去,立時有人認出了她。

  也是這女人太過歹毒,當初逃便逃了,卻暗中對兩個被勾引的男人下了黑手,致使兩人落下暗疾,一個不治身亡,一個半身殘疾。

  鎮上的人恨瘋了她,這次任憑她怎麽哀求,哪裡還肯放過她。隻將她打個半死,又挑斷她一隻腳的腳筋,把她拖到了深山裡,隻給了她一包白砂糖,任她自生自滅。

  聽小沈三說到這裡,蒙超忍不住皺眉:“說到底她也是個女人,都已經殘廢了,打她一頓送交公安部門法辦就是了,幹嘛要趕盡殺絕?”

  小沈三眼睛一斜,說:“後山窪本來住著一對父女,當初那師徒三個為了守護寶地,把那父女的家給霸佔了。

  老父親被曝屍山野喂了野獸;是銀坷垃出主意,哄著那智力缺陷的傻閨女,讓她一直朝著雪山深處走。

  銀坷垃給了傻閨女一包白砂糖,讓傻閨女一粒一粒吃,等把糖吃完了,才能往回走!”

  我聽得心中發寒。

  蒙超更是破口大罵:“那還是人揍的東西嗎?不千刀萬剮都便宜她了!”

  皮蛋問:“那孩子不是傻的嗎?怎麽聽起來,倒像是他把銀坷垃給騙了?”

  小沈三笑道:“我說過,我大哥是和尚,我二哥,恰巧姓徐。”

  我心中一凜:“你是沈羊倌的祖輩?沈家那個家長?”

  小沈三竟是點了點頭,“當年古鎮被湮滅的前一天,所有的居民,都夢到了一個和尚,和尚讓他們立即舉鎮遷徙,否則就會有滅頂之災。

  而我那幾天都心神不定,當晚並沒有入睡,也就沒得到警示。那晚我惦念我的兩個兒子,連夜趕去二十裡開外的義莊找他們,卻失足落入騾子卵(延邊特有的一種天然陷坑),成了山中的遊魂野鬼。

  後來在兩個哥哥的幫助下,我總算能夠輪回。只不過,我沒有轉世,而是直接投身在了我那傻孫子的身上。”

  “等等,什麽意思?”蒙超眼珠子都快掉出來了,“你是說,你……你是你孫子?”

  皮蛋糾正道:“應該是孫子的孫子,得是……滴溜孫兒吧。”

  小沈三撇撇嘴:“我那不爭氣的孫子幹了憋寶的行當。憋寶一行的禁忌之一,就是不能結婚生子。可他偏要逆天而行。

  因此遭了天譴,兒子橫死,孫子說是生下來不久,因病變成了傻子,實際魂魄消散,那時就已經算是夭折了。

  我那和尚大哥說,我總算是積了... ...

些德,不至於斷子絕孫,所以就借我滴溜孫的身份,又重活了一回!”

  “我的故事講完了。”沈三笑眯眯道:“我知道現代人反對迷信,所以,你們信不信無所謂,就隻當是故事聽吧。”

  “我信!”蒙超使勁點著頭,“以你的年齡,就算家裡是祖傳賣光盤的,你最多也就是早熟一點,不可能把男女之間那點苟且說的這麽清楚。”

  我和皮蛋都深以為然。

  這倒不是說,沈三在描述一些場景的時候有多露骨,而是,他很是舉重若輕的,單用三言五語,就把銀坷垃和那個司機的邪惡欲望展示的淋漓盡致。

  估計那個作家張軒都沒這樣的功底,更別提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兒了。

  小沈三笑著問我:“你對這件事有什麽看法?”

  我舔了舔嘴皮子,

慢悠悠的說:“就事論事,故事裡的那小孩兒可真夠壞的。”  “噢?何以見得?”小沈三饒有興致的問。

  我說:“他不光精通人情世故,而且很疼自己的養父。知道一個單身男人的苦惱,所以明知道銀坷垃居心不良,但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權拿這女的給他爹當福利發放了。

  而且,小孩兒的外表下,有著成年人的智慧,他想整治銀坷垃,那就是分分鍾的事。他沒對銀坷垃直接下手,而是哄騙銀坷垃重又回到那個小鎮。我相信銀坷垃當時的絕望和痛苦,比千刀萬剮也差不了多少。”

  沈三點了點頭:“孝順父母是應該的,但是把銀坷垃帶回小鎮,卻是我大哥和二哥共同的主意。我二哥懂得律法,遵紀守法卻嫉惡如仇。他知道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官府不能把銀坷垃怎麽樣。所以才讓我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蒙超更加好奇:“你這麽說,我還真想見見你那倆哥哥。嘿,原來和尚還能跟人拜把子呢?”

  沈三哈哈一笑:“我最近才看了一本書,那書裡的和尚,不光跟人拜把子,貌似還做了駙馬。有意思的是,和尚的老子還是個方丈。”

  我們立時都想到,他說的哪個書裡的人物了,一時間都忍不住笑了起來。

  這時,一直沒開口的李闖忽然道:“三七,你不是人!”

  “什麽?”我一愣。

  因為小沈三的故事實在很吸引人,所以我們這段時間都忽視了李闖的存在。

  這時才發現,他面前的桌上,擺放著兩個巴掌大的泥人。

  他手裡還捏著塊膠泥,眼睛卻直愣愣的望著我。

  蒙超“哼”了一聲:“跟你還不熟,別出口傷人哈。”

  李闖搖了搖頭:“... ...

我不是罵人,我是想說,三七不是被人養大的。 ”

  蒙超這回是真火了:“你最好把這話給我咽回去!”

  我攔了他一把。

  李闖像是也知道說錯了話,面紅耳赤道:“我不是那個意思,我是想說……想說……”

  “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看了白晶一眼,越發覺得她帶來的這兩人,都不簡單。

  見皮蛋也有些不忿,我對她和蒙超解釋說:“小時候,有一次我跟幾個小朋友去山裡玩,忘了時間。

  那時候我實在太小了,天一黑,在山裡根本分不清方向。領著幾個小孩兒轉悠到半夜,也還是找不到出山的路。

  忽然,黑暗中閃現出幾盞小綠燈。當時所有孩子都嚇哭了。山邊長大的孩子,都知道那是什麽。那不是什麽鬼火,而是狼。

  狼吃人的事雖然不常見,但也不是沒發生過。單個的大人夜裡都不敢進山,何況是幾個小孩兒。

  可奇怪的是,狼群不但沒有攻擊我們,反倒是把我們帶出山,帶到了村頭。

  回到家裡,我把這事跟爺說了,爺卻一點也不覺得奇怪。

  老爺子一邊就著花生米喝酒,一邊對我說:當年他發現我的時候,我被丟棄在山裡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老爺子常年進山采藥,對山裡的一切都很熟悉。他對我說,他當時聞到我身上有股子不屬於人的奶腥味。

  他說,我在被遺棄的那段時間,應該是吃過狼的奶。所以,從我記事,他就給我立過規矩,不穿狼皮,不吃狼肉,不害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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