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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的電影時代》第283掌 節奏大師
對明星劇組之類的來說,狗仔一向是讓他們覺得困擾但又無可奈何地存在。

 因為諸如偷拍一類的事情,並沒有特別相關且明確的規定來限制,來懲罰;如果按照一些相關的程序走有可能很費事費力,最後還只是讓人家損失點皮毛。

 所以多數時候,無論是明星或者劇組之類,采取的都是嚴防死守。即便是有被偷拍的,也多半忍了。計較起來,人家的公眾形象,時間什麽的...

 得不償失。

 但這一次,這麽大規模的偷拍泄露,張偉平是真的怒了。更怒的是,這一個雜志主編所謂的四點聲明:

 說的是第一,我們搞《十面埋伏》的時候從未通過任何不法手段獲取任何相關圖文資料,也就是說沒有違法你不能告我;

 第二,我們除了把這個拿來做新聞報道之外,沒有做其他的,有沒有出售,也就是沒有商用你不能告我;

 第三,這個報道是負責、公正的,並無任何扭曲、醜化的,也就是不存在誹謗之類你不能告我;

 第四,對於你張偉平先生對我們雜志的不實指責,本刊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啪啪啪!

 林浩都他媽忍不住要拍手,這是真的牛批。偷拍了劇組的照片造成幾千萬製作成本電影的泄露,然後這個雜志還要反過來,牙尖嘴利來一句:

 你要告我們,我們還要告你呢!

 ...

 即使到了對方反駁你說的不對,多數情況下國內對於這些都是:你可以反駁,我也可以堅持。

 但反駁不等於反擊。

 反駁是我認為你說的不對,反擊是我要反過來打你。

 “我*!*你!*你*!”

 “嘭!”

 “...”

 罵聲砸聲喘氣聲,聲聲入耳啊。

 林浩站在門口,本來打算敲門也是停了下來。至少他,是很少見製片這麽發火。

 張偉平是個商人,在《我的父親母親》與林浩還算和諧的相處之後主張《英雄》不用林浩,對他在《十面埋伏》的片酬不滿,林浩《逃出》爆了他又利用林浩進行一些炒作,就知道這個家夥也是見慣了江湖風雨。

 但這次氣成這樣,少見。

 也不難理解:

 本來這事就不算小,但也可能最後草草收場,甚至私下和解——畢竟之前的北影廠工作人員,也是喊著“水落石出”。然後二十多天過去了,沒啥。

 可他不能跳你懂嗎?

 ...

 在這些手握大權的人眼裡,有一個概念,叫只要我想。

 為了這事情和他計較,不值得。

 但只要我想,他這個小小記者,它一個7月份創刊的雜志,我要收拾他它不是一隻手的事情?

 他的正常操作不說多卑微求原諒,甚至前面三點嘴硬反駁,說“我沒錯”可能都沒啥,因為你只是在為自己開脫。

 最後那句相當於“你才錯了”...

 才是關鍵。

 這就好比大佬認為一隻手能捏死的報紙,它只是嘴硬說我沒錯也就罷了。結果人家反過來嘲諷,我要還捏死你呢。這就一下子打破了大佬的優越感,上位感。或者就叫:挑戰大佬的權威,權利。

 這是大多數上位者都不能忍的,所以必須證明自己的權威。然後告訴他:

 我,就是能捏死你,你呢?

 這時候,事情就已經不是關於嘴炮對錯,而是已經變成權威的事了。

 ...

 但這些人也還是狡猾的,不會一直犯錯。

 四點聲明發得硬氣,然而...

 當天晚上,這個聲明的主編立刻打了電話,向《十面埋伏》投資方和製片方表示認錯、道歉,並於次日親自登門“負荊請罪”。

 哈,又是一個大反轉。

 這東西都還沒過一天呢,當晚上就來電話了。見風使舵,真的是一流。並且人家還表示:“當面道歉、認錯外,還要以文字的形式在《明星BIGSTAR》上公開致歉並說明事情的經過。”

 他自稱是上頭領導要他撤回“四點聲明”,以免引起更多的“法律責任”和負面影響;以及他個人也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越想越害怕,甚至一天“水米未沾”。

 這個可憐勁兒,林浩甚至都能想到當時打電話,是什麽態度了。

 劇組呢,算是和解了。

 至於後面似乎這個主編又覺得沒面子,把“道歉”在采訪的時候改成了“溝通”之類的,說“為了記者不丟飯碗”的製高點,咱們就不必多說。

 加上之後又是林浩這邊殺青,大家索性借此機會辦了個殺青宴慶祝一下,這事就算是過去了。

 ...

 “還真有卓偉啊!”

 辦公室裡,殺青了也還時不時來劇組的林浩表示,沒想到這裡面還有卓偉的一份?

 “據說是一起的,但是報道也沒寫一個名字,估計是分開行動的吧。”張偉平不置可否。

 林浩也是放下報紙,有些好奇:“製片,感覺你現在說起來倒也很平靜啊。”

 道歉,真的也就是那樣了。

 對於挑戰自己權威的人,張偉平算是也是很寬和了。

 “那你覺得呢?”

 張偉平笑了笑:“告了,能關他幾天,能得幾個子兒?而且你以為,這件事情就只是我們告他那麽簡單?”

 他還是商人屬性,雖然很生氣,但是冷靜下來還是要看利益。張偉平丟過幾份報紙,林浩一看:“十面埋伏和某雜志這是相互炒作,所以我認為,罵他都是在幫他炒。你要真告,悄悄地告不就是了?”

 “以前你拍幸福時光的時候,怎麽聯系我們記者的?現在就不行了,不讓拍了,哦,張藝謀無權牽我們的鼻子。”

 “我覺得,采訪只要沒影響拍攝就無可厚非。又不是報道的假新聞...”

 操!

 林浩看完,忍不住也罵了句。

 看是製片人身份帶入太深,他自己都忍不住有些無語:這是聯合起來製造輿論,甚至潑髒水討伐劇組。各種混淆概念,避重就輕,他要是個讀者都快被這些節奏帶走了。

 ...

 輿論的影響,真的是記者的手裡,如果他們抱團就更難處理。

 03年不是13年,更不是自媒體網絡時代。這些傳統媒體的言論還是很有影響力的,何況即便是20年,微博上也有不少節奏大師吧?

 “...”

 林製片人頓時覺得自己想的簡單了,覺得這一邊也是全面壓製,但誰知道看似弱小的也會有自己的東西在呢?

 這還只是讓人家收回然後對偷拍道歉呢, 要真的告了,現在的輿論會是什麽樣?

 所以話語權在手,人家還是有一定底氣的。

 真的,你就看趙薇當初采訪遲到被記者罵成狗,就知道現在的部分記者老祖安了。

 你做錯了就真的GG,現在是因為你沒錯你才這樣,強勢的這邊也算留一線了。

 加上只要是做電影的,你就少不了和這幫記者打交道,大家就正如那篇文章說的“存在利益關系”的。可以說,這事,還真的只有不和某些記者計較了。

 畢竟還是有很大一部分好的記者:他們辛辛苦苦等著,賠笑臉,陪車費,等著劇組給那麽點時間采訪,還經常被放鴿子。某種意義上來說,劇組也是很強勢的。

 嘖,時代畢竟不一樣。

 第一次遇見這事,就當是長長經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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