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特與亞歷克斯沿著圖雷山北上,到了半路,卻對接下來的路程產生了分歧。
亞歷克斯沒走過這段路,但看地圖,認為一直沿圖雷山走麥城一線,然後橫穿迷霧荒原可以更快到達精靈森林的幻靈鎮。而敏特卻對圖雷山東麓沒什麽好感,那裡山路難行,迷霧荒原更是可怕,除非是老手,否則很容易在裡面迷路,不知不覺是死於有毒的霧氣。他曾經走過都沒什麽把握,更何況還有個亞歷克斯?他堅持走天神之刃,雖然遠一點,但絕不會迷路,而且進入精靈森林後,能更快見到拉德洛與精靈女王。
亞歷克斯反駁道:“時間!時間!我們時間不多了!事實上早在西科時,就不該拐到諾嘉來。如果我們走其頓梅頓那頭,說不定現在已經到達迷霧荒原外圍了呢!你不是說從那邊走只需要**天嗎?我們根本沒必要拐那麽大的彎跑北邊去!”
敏特瞪他一眼:“你知不知道現在是什麽季節?!迷霧荒原上的霧,現在是最濃的時候,一進去,東南西北都分不清,太陽也看不見。我爺爺都不敢在冬天時穿越荒原,你以為自己是誰?!走北邊是有點遠,但不會迷路,沒走過的人不要嗦!”
亞歷克斯一臉忿忿,忽一瞥見地圖的角落,眼中一亮,伸手指著伊斯特東北角處:“那就不走荒原,咱們走海路!這裡的海灣不是正連著精靈森林的東邊嗎?!”
敏特瞄了一眼,冷笑道:“的確,那裡是連著的,只要你能出得了海,那就去吧,別告訴我你不知道什麽叫回流灣”
亞歷克斯啞口無言了。若不是一時心急,他也不會忘了這件事。那個海灣的水流從北向南,十分湍急,船一離岸,走不到十米就會被海浪帶回,因此被稱為“回流灣”,從沒有人能成功從那裡出海,而海岸線上大片的珊瑚礁。也是阻止外來侵襲地好屏障,因此那一帶雖然是邊境,卻連一個守軍也沒有。
亞歷克斯低頭收好地圖,臉上猶有不甘,沒好氣地朝店員高聲道:“熱湯還沒好嗎?!我們已經坐了半小時了!”
此刻他們正坐在一家小酒館中吃午飯,店裡坐了許多客人,都是借著烤火喝上幾杯取暖的,吵雜喧鬧得很。店員忙得團團轉。聽到亞歷克斯的叫喚,忙道:“馬上來了馬上來了!”然後才跑到廚房裡搗鼓了半天,端出兩熱湯過來,又送上一盤黑麵包,點頭哈腰地道歉,“真是對不起,客人,連著幾日下雪。材料有些不夠了,因此…沒有肉湯…”
亞歷克斯盯著湯中黑不溜秋的不明莖塊。一聲不吭。敏特聞了聞,知道那只是本地特產,便朝店員笑笑:“沒關系,只要你別多收我們的錢。”
店員一愣,陪笑著搓手,偷偷瞄了瞄店主,一臉為難的樣子。
敏特沒理會。只是掰開麵包泡進湯中。小聲對亞歷克斯說:“可以吃地。就是樣子難看些。”還吃了幾口示范給他看。亞歷克斯鼓起勇氣。嘗了小半匙。發現味道還算可以。才小口小口地吃起來。
才吃了一點。他發現店員一直站在旁邊沒走。便皺了皺眉:“還有什麽事?”
店員忙上前一步。諂笑道:“兩位客人。你們…是從南邊來地吧?請問你們知不知道…魔獸地事怎麽樣了?”他忽地伸頭過來:“都殺死了嗎?”
周圍地人聲忽然消失了。人人都轉過臉來。盯著他們。等待答案。
亞歷克斯稍稍後退了些。眉頭皺得更深。敏特便笑著答道:“沒有全部殺死。不過已經控制住了。但西邊地情形我們並不清楚。上個月我在諾蒙卡時。
市面上還算平靜。”店員大大松了口氣。其他人也都紛紛議論起來。店內一時又恢復了喧鬧。店主拿起一碟點心。從櫃台後走出來。對敏特與亞歷笑道:“照客人這麽說。我們這裡就不需要擔心魔獸地事了?那真是太好了。現在沒有確切地消息。謠言滿天飛。我們人人都擔心得不得了。”
敏特頓了頓,忍不住提醒他們:“誰也不能說一定是安全的,你們最好小心些。凡是山洞、山谷之類的地方,如果是偏僻的,最好檢查一下,看地面上有沒有畫上魔法陣,那是用來運魔獸地。如果有,立刻離得遠遠的,然後上報軍隊或領主。平時準備些弓箭、油和火種之類的東西,魔獸怕火。實在不行,就搬到山上去,當然,要先確定附近沒有可疑的地方。”
店主臉上滿是感激:“謝謝您了,我會告訴大家的。”周圍的人聽了,議論得更激烈了,立刻就有人結帳離開,打算將家人搬到附近的山上去。
亞歷克斯留意到屋角有一個人不聲不響地放下錢走了,臨出門時還偷偷看了他們一眼,便皺了皺眉,悄悄拉了拉敏特的袖子:“快點吃,咱們吃完就走。”
“咦?”敏特有些疑惑,順著他地視線看去,發現那個人走到街角,跟一個騎士打扮的男子說了一會悄悄話,又回頭指了指自己和亞歷克斯,心中暗叫不好:“他們該不會想對我們不利吧?現在都已經結盟了!”
“我可沒說人家會對我們不利。”亞歷克斯飛快地掰著麵包,“他們只需要多追問幾個關於魔獸地問題,我們就要耽擱半天了。你以為所有領主都會關心大陸局勢嗎?他們會關心自己領地上的事務,就已經很了不起了。”
敏特忙埋頭吃起來,一吃完,兩人就丟下飯錢,不顧店主店員在後面追著大喊,匆匆出門上馬出發。跑出幾百米遠後,剛好看到一個穿著華麗的肥胖中年男子在大隊人馬圍繞下到了小酒館外。敏特見狀吐了吐舌頭,朝亞歷克斯笑道:“幸好你機靈。不然可真要耽誤了。”
亞歷克斯冷哼一聲,高高抬起了下巴。
繼續北行,三天后,他們到達了黑山鎮。
這裡蕭條了許多,集市上的貨物無論是數量還是品質,都比當年差了一大截。敏特向路人打聽了,才知道這裡的領主新起了一個城鎮,強行要求附近的富戶都遷過去。因此好東西都往那邊去了,也吸引了客商轉向那邊。黑山鎮徹底成為窮人的交易所。
敏特歎了口氣,想找當年那家燉肉店,卻怎麽也找不到,隻好胡亂吃了點東西,便拉著亞歷克斯去賣馬。後者嚇了一跳:“為什麽要賣?!我們還要趕路呢!”
“明天就到雪山腳下了,你難道要騎著馬過雪山?”
“不行嗎?我的馬耐力好得很。”
敏特輕笑:“別說笑話了。那裡不能騎馬,不然只有死路一條。我們只能小心翼翼地走過去。”
亞歷克斯摸著自己地馬。輕聲問:“不能寄存嗎?這馬跟我很多年了。”敏特有些猶豫:“在這裡?恐怕轉身就被人賣掉了。我們反而虧錢。”
亞歷克斯不說話,敏特為難地看著他,讓步道:“好吧,我找個人幫你養。”他改而隻賣掉自己那匹,又從集市上買了許多肉干和酒,還多買了幾條氈子,兩人去客店住了一晚上,第二天便牽著亞歷克斯那匹白馬向東北方向走。隻過了半天就到了曾經借宿過地小村莊。
這裡幾乎成了荒村,只剩下四五戶人家還住著。其他人都遷到外地去了。幸好羅爾還在,敏特隻給了五個金幣,就說服他幫忙照顧馬匹。為了防止他轉賣,敏特還威脅道:“如果我們回來時,馬被照顧得好好地,我就另付你二十個金幣。但如果馬沒有了,或生病了,受傷了,你就得倒賠我四十個金幣!我告訴你。我可不是好糊弄的!我在王宮裡當過侍從官。國王陛下都認識我,公爵閣下還是我地好朋友!”
羅爾吞了口口水。差點就指天起誓了:“我一定照顧好,給它吃最好的草料。喝最乾淨地水,還讓它跟我睡在一起。一定!”別說這個陌生人的身份那麽嚇人了,光是那四十個金幣,他就賠不起了。自從兒子一家搬到新城,自己獨自留在家鄉,一年到頭,連一個銀幣都掙不到。現在只需要幫人看幾天馬,就有幾十個金幣進帳,他才不會犯傻呢!要知道,現在外頭地馬價,頂多就是十個金幣一匹!
敏特笑了,又多留了一壇酒、一包肉干和一些零錢給他,他更是感激涕零。敏特受不了他的奉承,忙拉著亞歷克斯出門。
亞歷克斯頻頻回頭,敏特安慰道:“等我們回來,你就能帶上它了。別婆婆媽媽的,那個人還沒膽子虧待你的馬。”
亞歷克斯斜了他一眼,一聲不吭地往前走。
他們一路走得很快,當夜暮降臨時,已經走過了峽谷盡頭,到達對面的大雪山了。亞歷克斯回頭望望來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真的來到這個地方,口中喃喃地道:“真的是天神之刃啊…”敏特有些好笑:“我說了幾天了,你以為我們會走哪裡?”
亞歷克斯呆呆地回頭:“這裡是天神之刃啊,天神之刃!你看那些光!那是神跡!”
“噓!”敏特小心地瞧瞧周圍,見雪山沒什麽動靜,才安下心來,瞪了亞歷克斯一眼,“小聲點兒!在這裡不能大聲說話,腳步要放輕,你最好多用懸空術!不然要是引發雪崩,就慘了!”亞歷克斯忙捂住自己的嘴,臉有些發紅,為剛才自己地丟臉表現而慚愧。
兩人都穿著厚厚的冬衣,頭頂厚氈帽,大圍巾將口耳鼻擋得嚴嚴實實,眼部還綁上了黑紗帶。在敏特的警告下,亞歷克斯小心地使用最低限度的浮空術,讓自己的腳輕輕踩在雪地上,免得引發積雪的異變,而敏特的輕功也比小時候更加精湛,兩人順利地進入了雪山腹地。在敏特的魔葯幫助下,兩人都沒有被寒冷地空氣凍傷。
天完全黑了下來,兩人借助雪光。找到一個背風地地方,支起了帳篷。敏特掏出魔杖對帳篷外部施了幾個避風咒,又鑽進去朝四個玻璃瓶裡裝了幾團魔法火焰,擺放在四個角落裡,帳篷中頓時暖和起來。
他甩出一大疊毛毯,隨意靠在其中一堆上,雙腳蹬掉長靴,瞥了門口地亞歷克斯一眼。便把冷濕的襪子也脫掉了,將腳靠近角落的火焰,歎了一聲:“真暖和…”
亞歷克斯猶豫地往外瞧,敏特見狀便問:“你怎麽不進來?”
“不用生火堆嗎?野外宿營,應該要生火堆吧?不然會有野獸來的。”
敏特笑道:“這裡哪有什麽野獸?當年我跟爺爺連帳篷都沒有呢,生了火也會被風吹熄掉的,而且要是導致積雪融化,不是更糟糕嗎?快進來吧!”
亞歷克斯這才進了帳篷。回身將入口封住,又想起一件事:“對了!不生火,我們吃什麽?!該不會是冷食吧?”一回頭,卻看到敏特拿出一個形狀古怪的爐子,便問:“這是什麽?”
“魔法爐。”敏特取出鍋子,鑽出帳篷到附近敲了兩塊乾淨的冰回來,放入鍋中,啟動魔法爐。讓冰慢慢融化,又漸漸燒開。然後將肉干切成小塊放下去,添上鹽和調味料,不一會兒,噴香地肉湯就煮好了。
亞歷克斯食指大動,忙坐下來幫著舀湯,又見敏特拿出幾個白麵包,撕開了泡進湯中,便也學著做了。美味的肉湯,松軟地麵包。吃起來真是無上地美味。他長長籲了口氣。越發覺得腳上濕冷難受,猶豫了一下。悄悄蹭著靴子,將它們踢到一邊。忍住沒脫掉襪子,學著敏特那樣將腳伸到角落的火焰處,不一會兒,暖意就從腳底滲入,全身都暖和起來了。
吃完了肉湯和麵包,敏特掏出魔杖朝鍋碗瓢盤發出個清潔咒,東西就全都乾乾淨淨了,然後他又煮起了奶茶。
亞歷克斯則研究起了魔法爐地原理。雖然早就聽說過,但他還是頭一次見到實物,當年蕭家商行代理的魔法爐,隻賣了一批二十隻,半天不到就斷了貨,後來商行巨變,不再出售煉金產品了,只聽說魔法之都偶爾有出售,但始終沒親眼見過。
還未研究完,敏特就塞了一杯熱奶茶進他手中,他愣了愣,笑道:“我地朋友,如果你是女孩子,我一定會向你求婚地。”
敏特愣了愣,臉刷的一下紅了,隨手一巴掌打過去:“胡說什麽?!”
亞歷克斯嚇了一跳,奶茶濺了小半杯出來:“你幹什麽呀?我只是開玩笑的!”
敏特咬牙切齒地瞪著他,半響才重重哼了一聲,扭頭睡下,不理他了。
亞歷克斯莫名其妙地摸摸鼻子,小聲嘀咕著:“本來還以為你是個勇敢率直的男子漢,怎麽認識越久,就越來越婆媽,還象女孩子一樣小氣,又愛耍賴…”
埋怨了幾句,見敏特一直沒反應,他又覺得自己實在太無聊了,便匆匆喝下奶茶,也睡下了。
第二天清晨起來,他看到敏特將頭臉包得嚴嚴實實的,全身衣服厚得不行,忍不住想笑,見對方瞪自己,又覺得自己有些過分了。昨晚上敏特只是好意,他卻取笑別人,其實是他犯錯在先。慚愧之下,他便主動幫著收拾早飯用具和帳篷,一瞥見昨晚喝奶茶的杯子居然還沒洗,忙動手清理乾淨了。
敏特冷眼看著,扯了扯嘴角:“看不出來,你乾這些雜活還挺麻利的嘛,如果你是女…”頓了頓,他撇開頭沒說下去。
亞歷克斯不以為忤,笑道:“你以為我是那些貴族大少爺嗎?我進梵阿的頭一年,可是象其他魔法學徒一樣,不但飲食起居都要自己照顧自己,還要充當老師地侍從呢!這些活我也是乾過的。”
敏特有些意外:“真地假的?”
“當然是真的。”亞歷克斯伸出手讓他看自己的繭子,“那時候,冬天裡我們還要去砍柴呢,手砍!不許用魔法。”
“不會吧?你老師為什麽要這麽做?”敏特看著那些厚繭,沒想到是這麽來的。
“為了鍛練我們的意志力!其實我跟修士們過的是一樣的生活,很簡樸,每天早睡早起,除了吃飯、禱告、睡覺和乾活,幾乎所有時間都用來學習。老師希望我們不要被外來的事物迷惑,那幾年裡,連肉和酒都不許吃。”
敏特睜大了眼,忽又覺得不信:“少說謊了!你雖然穿著打扮還算樸素,但那是為了隱瞞身份地!我才不相信,生活簡樸地人還會往身上撒香水,而且你還挑食!差一點的都不肯吃!”
亞歷克斯哂道:“誰挑食了?我只是養成了習慣,不吃不熟悉地東西,怕會產生異味。你知不知道?修士們必須保持身心潔淨,不但不能吃有異味的食物,還不能讓汗臭味熏著人?我當時一天要洗三次澡, 除了牛奶和白麵包,什麽東西都不敢吃。香水是一定要噴地,而且香味一定要清淡,不然就是對神靈不敬了。”
敏特怎舌不已,心中對亞歷克斯起了同情之心:“聽起來可真不容易啊。”
亞歷克斯卻挑挑眉:“還行吧,我適應得挺好。”
敏特忍住翻白眼的衝動:“走吧!”
他們一路往東走,小心地翻過一座座雪山,晚上宿在帳篷中,又有聊不完的話,雖然中間夾雜著嘔氣與嗤笑,但還是和平地相處了下來。終於,他們走完了雪山,腳踏上帶著綠意的土地。
亞歷克斯不停地轉頭看敏特:“喂,雪山已經過了,你還把頭臉包得那麽嚴實,不難受嗎?”
“閉嘴!”敏特嘴裡發現含糊的聲音,亞歷克斯覺得跟他平時的不太象,便起了疑心:“你生病了嗎?”
“沒有!走路吧,別說了!”敏特繼續悶悶地說話,見亞歷克斯不再發問,才松了口氣。不過想到待會兒他大吃一驚的情形,“他”就覺得有趣。
剛一到達森林邊緣,便有十幾位騎著銀狼的精靈滿面冰霜地站列在前方,為首那名精靈冷冷地喝道:“人類!快離開這裡!”
亞歷克斯有些緊張地吞了吞口水,正要上前說明來意,卻看到敏特拉開頭巾,露出一頭披肩長發,上前幾步高興地叫道:“路西恩!你記得我嗎?我是明娜啊!”
亞歷克斯瞪大了眼,呆呆地看著那明顯是女孩子的友人,腦子裡一片空白。
(前幾天更得少了,今天補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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