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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樂夜未央》一百二十五、帝加元服
125、帝加元服【第三更】

 樓蘭在匈奴與漢之間,除了委屈求全,別無求生之道,因此,盡管元封三年,匈河將軍趙破奴以七百騎虜樓蘭王,令樓蘭向漢貢服,樓蘭也不敢輕易得罪匈奴,連遣質子也是漢與匈奴各遣一個。

 正是這種狀況,面對孝武皇帝的怒責時,樓蘭王才能說出那樣令人心酸的話——“國在大國間,不兩屬無以自安。”

 ——這就是國的悲哀。

 ——命不操於己手。

 因此,當年,樓蘭王說“願徙國入居漢地。”也並非完全不是真心。

 ——至少,漢民不必同時向兩方屈服

 漢終究是離樓蘭太遠。

 征和元年,那位曾經向孝武皇帝直言窘境的樓蘭王死,按樓蘭習俗,應當由質於漢的那位王子繼位,樓蘭國人也來漢請,欲立之。然而,那位質子曾經坐漢法,被下蠶室,行了宮刑

 漢自然不好遣其歸國,只能答樓蘭來使:“侍子,天子愛之,不能遣。其更立其次當立者。”於是,樓蘭便另立了國王。漢也要求新王遣質子,新立的樓蘭王也遣了,當然,同時也遣了一子質於匈奴。

 不久,這位國王又死,這一次,匈奴先得到消息,遣質子歸,得立為王。

 ——這位就是被傅介子所殺的樓蘭王。

 後一位樓蘭王名為安歸……

 ……很不錯的名……

 只看樓蘭的過往,尉屠耆不想當“樓蘭王”也是可以理解的。

 ——就沒有一個順順當當把這個王當下來的

 典屬國上報新國名的奏疏呈上得並不慢,但是,霍光並沒有立刻決定。

 對於霍光來說,他有比樓蘭更名更重要的事情。

 ——天子加元服

 這並不是早已決定的事情。

 雖然霍光曾經提過,但是,他並沒有真的做什麽準備。

 事實上,連劉弗陵自己都不願加元服。

 ——加元服,就是行冠禮。

 冠禮的祝辭即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

 冠禮的意義重大。

 ——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齊顏色、順辭令。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而後禮義備。以正君臣、親父子、和長幼。君臣正,父子親,長幼和,而後禮義立。故冠而後服備,服備而後容體正、顏色齊、辭令順。

 ——故曰:“冠者,禮之始也。”

 故古者聖王重冠。

 ——古者冠禮筮日筮賓,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禮,重禮,所以為國本也。

 ——故冠於阼,以著代也。醮於客位,三加彌尊,加有成也。

 ——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

 ——見於母,母拜之,見於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與為禮也。

 ——玄冠玄端奠摯於君,遂以摯見於鄉大夫鄉先生,以成*人見也。

 ——成*人之者,將責成*人禮焉也。責成*人禮焉者,將責為人子、為人弟、為人臣、為人少者之禮行焉。

 ——將責四者之行於人,其禮可不重與?

 ——故孝弟忠順之行立,而後可以為人,可以為人,而後可以治人也。

 ——故聖王重禮。

 ——故曰:“冠者,禮之始也,嘉事之重者也。”

 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於廟,行之於廟者,所以尊重事。

 ——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隻加元服,完成了冠禮,才算是成*人。

 按道理來說,劉弗陵應該非常高興自己可以加元服。

 ——成*人就意味著可以自己作主了

 但是,劉弗陵對霍光再清楚不過了——霍光根本不可能將手中的權力歸還給他

 ——那麽……加元服……

 ——完全是另一個意義了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歲立為膠東王。七歲為皇太子,母為皇后。十六歲,後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竇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勝皆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詔丞相、禦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諸侯相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丞相綰奏:“所舉賢良,或治申、商、韓非、蘇秦、張儀之言,亂國政,請皆罷。”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賜民爵一級。年八十複二算,九十複甲卒。行三銖錢。

 夏四月己已,詔曰:“古之立孝,鄉裡以齒,朝廷以爵,扶世導民,莫善於德。然即於鄉裡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順孫願自竭盡以承其親,外迫公事,內乏資財,是以孝心闕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為複子若孫,令得身帥妻妾遂其供養之事。”

 五月,詔曰:“河海潤千裡。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為歲事,曲加禮。”

 赦吳、楚七國帑輸在官者。

 秋七月,詔曰:“衛士轉置送迎二萬人,其省萬人。罷苑馬,以賜貧民。”

 議立明堂。遣使者安車蒲輪,束帛加璧,征魯申公。

 二年冬十月,禦史大夫趙綰坐請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獄,自殺。丞相嬰、太尉蚡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蝕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於平原,大饑,人相食。

 賜徙茂陵者戶錢二十萬,田二頃。初作便門橋。

 秋七月,有星孛於西北。

 濟川王明坐殺太傅、中傅廢遷防陵。

 閩越圍東甌,東甌告急。遣中大夫嚴助持節會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閩越走,兵還。

 九月丙子晦,日有蝕之。

 四年夏,有風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於東北。

 五年春,罷三銖錢,行半兩錢。

 置《五經》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廣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遼東高廟災。

 夏四月壬子,高園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於東方,長竟天。

 閩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將兵出豫章、大司農韓安國出會稽擊之,未至,越人殺郢降,兵還。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將軍屯雁門,六月罷。

 夏四月,赦天下,賜民長子爵一級。複七國宗室前絕屬者。

 五月,詔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燭,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錯不用,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北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鳳在郊藪,河、洛出圖書。嗚乎,何施而臻此與今朕獲奉宗廟,夙興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淵水,未知所濟。猗與偉與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業休德,上參堯、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遠德,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賢良明於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鹹以書對,著之於篇,朕親覽焉。”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秋七月癸未,日有蝕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詔問公卿曰:“朕飾子女以配單於,金幣文繡賂之甚厚,單於待命加曼,侵盜亡已。邊境被害,朕甚閔之。今欲舉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議宜擊。

 夏六月,禦史大夫韓安國為護軍將軍,衛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太仆公孫賀為輕車將軍,大行王恢為將屯將軍,太中大夫李息為材官將軍,將三十萬眾屯馬邑谷中,誘致單於,欲襲擊之。單於入塞,覺之,走出。六月,軍罷。將軍王恢坐謀不進,下獄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從頓丘東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後為列侯。

 河水決濮陽,泛郡十六。卒十萬救決河。起龍淵宮。

 四年冬,魏其侯竇嬰有罪,棄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

 夏四月,隕霜殺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間王德薨。

 夏,巴、蜀治南夷道。又卒萬人治雁門阻險。

 秋七月,大風拔木。

 乙巳,皇后陳氏廢。捕為巫蠱者,皆梟。

 八月, 螟。

 征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六年冬,初算商車。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殺略吏民。遣車騎將軍衛青出上谷,騎將軍公孫敖出代,輕車將軍公孫賀出雲中,驍騎將軍李廣出雁門。青至龍城,獲虜七百級。廣、敖失師而還。詔曰:“夷狄無義,所從來久。間者匈奴數寇邊境,故遣將撫師。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虜之方入,將吏新會,上下未輯。代郡將軍敖、雁門將軍廣所任不肖,校尉又背義妄行,棄軍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將率之過也;教令宣明,不能盡力,士卒之罪也。將軍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於士卒,二者並行,非仁聖之心。朕閔眾庶陷害,欲刷恥改行,複奉正義,厥路亡由。其赦雁門、代郡軍士不循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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