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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NBA守門員》第112章 天價合同
  “哥,你再簽一些嗎。拜托呀,你才簽了這麽點。這樣我會很難做的!”王小小對王大春撒著嬌。

  “還簽?我都簽了100多張了!手都快廢了!你自己接的鍋,你自己接著背。走開,別打擾我陪糖糖玩。”

  王大春不耐煩地將王小小“撥”到了一邊,繼續陪著自己的小外甥糖糖玩。

  這小家夥現在終於不認生了,知道自己是他的舅舅了。

  王大春剛回來的時候。小家夥認生,壓根就不理他,這可把王大春傷心壞了。

  用了好幾天時間,才讓小家夥又知道了自己這個舅舅。

  他明天就要走了,現在多陪陪小家夥,別到明年回來的時候,又不認識自己了。

  至於王小小,王大春現在壓根就不想理她。他覺得王小小就是個敗家丫頭。

  當王小小把她幫同學要的簽名照,用箱子搬到王大春面前的時候。王大春看著這個箱子,隻問了一句話。

  “你這一張賺多少錢?”

  “不賺錢呀?幹嘛這麽問?”王小小問道。

  “不賺錢,你讓我簽1000多張,我的簽名就這麽廉價嗎?這些簽完,我估計我的手也就廢了!”

  簽完合同的王大春,內心已經有一點膨脹了,王小小拿出來的這些簽名照,他目測最少有1000多張。這他得簽到什麽時候?

  “沒有1000張,最多900多張。”王小小弱弱的回復了一聲。

  王大春之前在王小小的軟磨硬泡下,斷斷續續地幫她簽了100來張後,王小小再怎麽說,他都不打算簽了。

  客廳裡面坐著的王百萬也被吵到了。將手裡的書放了下來,有些不高興地對著王小小說道。

  “行了,別纏著你哥了,要是閑的沒事乾,到廚房給你媽和姐幫忙做飯去,你沒看見人家麗貝卡一個客人都知道幫忙嗎!”說完後又將書拿了起來,津津有味地看了起來。

  王百萬手裡的書是一本初中英語。是他在家裡的雜物堆裡面翻出來的。

  也不知道是家裡4個孩子裡面,哪一個用過的,反正已經很老很舊。

  王百萬之所以看英語書,用他的話來講就是。

  “這不是過一段時間,要到美國那邊轉轉嗎?總不能是出門當個睜眼瞎吧,現在先預熱預熱,到了美國那邊可能用得上。”

  王百萬有這個想法,王大春是全力支持的。至於他能不能看得懂,那就沒人知道了。

  王大春到目前為止,已經回國差不多有20天了。國內的事情已經辦得差不多,合同也已經簽完了。

  他也有20來天沒碰過籃球。家裡這邊實在是不方便。

  前幾天,他想到小區周邊的籃球場去轉轉。結果去了之後差點回不來。

  全縣他這身高是獨一份,目標太大太明顯。加上他現在的身份。

  他出去之後,還沒走到球場,縣裡面的人就越聚越多,他想返回去,已經來不及了。

  還差點引起了混亂,要不是周邊派出所派人過來把他護送回來,他都不知道會被縣裡面看熱鬧的人,圍到什麽時候?

  從那之後,除了去簽合同那一次,王大春就再沒出過家門。

  至於麗貝卡為什麽在王家,是上次弗蘭克接他去簽合同時,簽完後隨他一起回來的。負責王大春返回美國的所有行程。

  王大春本來以為簽完合同後,就直接返回美國。不過弗蘭克說簽完後,還要在國內報稅。

需要等幾天。  王大春聽弗蘭克這麽說,也沒在首都停留,又返回了縣城,準備再陪家人幾天。

  不過這幾天,他是在老媽劉美麗那裡徹底失寵了,麗貝卡成了新的寵兒。

  原本王大春以為麗貝卡的性格,和她家人處不到一塊,但沒想到的是,麗貝卡對所有的男性都是冷冰冰的,但對所有的女性都特別溫柔。

  而且她還會做中餐,王大春吃過,味道還不錯,再加上她中文也說得很溜,老媽這兩天對她疼的是不得了。

  王大春還特意問過她,

  “你怎麽會說中文,還會做中餐?”

  麗貝卡的回答是,

  “我曾經照顧過一個華裔老人半年的時間,在那個時候學的中文和中餐。”

  王大春聽後,想給麗貝卡寫一個大大的“服”字。

  …

  第2天王大春走的時候,並沒有讓家人送他去機場,他們這次是先飛首都機場,在那裡和弗蘭克會合,然後在飛達拉斯。

  飛機上弗蘭克將王大春的報稅記錄遞給他,讓他確認一下。並且說到。

  “你們國家的稅率比美國那邊低的多,這次簽的這幾個代言,雖然說產品類型不一樣,稅率也不一樣。不過最高的稅率也沒超過20%。

  “那是,我們可是社會主義國家。能是你們資本主義國家可以比的嗎?要是我以後的稅都在中國報,那就好了!要不你也加入中國國籍吧?”王大春自豪的說道。

  “………我們還是說一下,你這次回國的收益吧。”

  弗蘭克轉移話題後。又繼續說道。

  “最大的這份合同,是你和巨人集團簽的代言,目前是簽了三年,每年3400萬人民幣,差不多就是500萬美元,這個代言費是目前在中國所有的保健類食品中,代言費最高的一個,算是一個天價合同。

  它的稅率是17%,加上其他的一些雜稅和我的商業傭金,你大概能拿到2700萬人民幣。

  其他幾家代言,雖然不算大,但加起來也有1200萬人民幣。也就是說你這次的回國之旅,賺了差不多550萬美元。”

  “不少啊,你說他們為什麽選我做代言,而且還願意花這麽高的代言費?”王大春詢問道。

  “這也是他們厲害的地方,用你們中國的話來說就是“有舍才有得”。

  巨人集團每年把一半的收益都放在廣告投放上,據我調查他們今年在你們的朝廷電視台,媒體廣告就投了兩個億進去。你的這個代言費,在這個比例下就不算高了。

  再說了,他們看重的是你的國際地位,有你這個國際球員的品牌加持。他們產品的品味,在購買者的眼中自然也有所上升。

  況且我看中的並不只是這筆代言費。更加看重的是他們這種“狂轟亂炸”式的洗腦宣傳。

  按照他們目前這個宣傳量。我可以斷定兩年之內。在中國最少有80%以上的人都會知道你是誰。到時候你的名氣就不是現在可以比的了。”弗蘭克向王大春解釋完畢。

  “你說的是挺有道理的,但是我害怕,過了兩年之後。國內的人不一定記得我叫王大春,但可能會叫我“腦白金”。”王大春說道。

  “………好了,我們不說廣告的事情,說一下你禮服的事。”弗蘭克繼續轉移話題。

  “我有那麽多西裝,不用再做禮服了吧?”王大春不耐煩的說道。

  “西裝是西裝,禮服是禮服,這是兩個概念,再說了,我的訂婚禮上你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設計師我已經請好了,你只需要過去量一下身材就可以,多簡單!”弗蘭克的語氣非常強硬。

  “好啦,我做禮服好吧!但能不能別讓我當花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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