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初一、夕陽西下。
將近黃昏的草原牛羊已被牧民趕回各自廄中,只剩下滿野的雜草隨風飄搖。
像極了一個盼望丈夫歸家的婦人!
“咯噔、咯噔.......“茫茫草原之上,兩匹瘦馬一前一後緩緩前行。
瘦馬之上,騎著的是兩個土匪裝束的年輕漢子。後面的那匹瘦馬之上,漢子手裡攥著一根粗粗的麻繩。麻繩的另一頭,綁在的是一個麻衣破縷的落魄男人。
那男人胡子拉碴,一張老臉看上去飽受風霜!
“大、大.....大哥,這個家夥如何處置?”
瘦馬上的漢子一把將男人拽到了一塊光禿禿的草地之上。
那男人狠狠摔到在地,卻硬是咬牙沒有支吾一聲!
“按照當今律法,這殺人與通奸該當何罪?”
山匪講律法,可能這是有史以來最講理的山匪!
“按照當今離陽王朝的律法,”通奸應當浸豬籠然後送入大牢,而殺人要砍頭!”
“這廝先與其嫂嫂通奸在前,然後又與其嫂嫂發生口角,憤而將其嫂嫂殺害!這按照律法,卻又當如何?”
誰曾想,這個看上去一臉風霜的男人會是如此的窮凶極惡!
更想不到的是,講律法的山匪還不止一位!
“按......按照......律法,好像是按殺人罪,要......要砍頭!”
“那就砍了他的狗頭。”
那個被稱作大哥的山匪漢子,當即手起刀落。
“哢嚓”一聲,一顆頭顱應聲落地。
斷頭的脖頸之處,一片血霧噴湧而出。
”可是,大哥,山寨裡要我們殺一個殺人犯再殺一個通奸犯,這投名狀,可還差一人。”
另一個山匪此刻急忙補充。
二人初入山寨,寨主吩咐需納兩份投名狀,方可入得寨門效力。
一個殺人,一個通奸!
“那就再把這家夥浸豬籠!”
”大哥”當即果斷做了決定。
“這樣真的可以嗎?律法也沒有說可以這樣做。”
這個山匪似乎是頗為古板,不知變通!
“那你還想入山寨嗎?”
“想!”
一個問的直接!
一個回答乾脆!
然後,兩個山匪又將那斷頭與那男人的屍身在草原裡的一個小溪裡浸過了水。就當是浸過了“豬籠。”
幾番辛苦之後,二人便將那濕漉漉的人頭用一塊粗布包裹,提頭上馬。欲回山寨交了這“兩”份“投名狀!”
此刻,兩個漢子內心皆是血氣翻湧!
此時此刻,才勉強能夠稱自己為”江湖中人“.
兩個山匪提著人頭,一騎絕塵,揚長而去!
像極了兩個剛剛”行俠仗義“的年輕刀客!
可能這離陽王朝制定法律的人,做夢也不會想到,自己制定的律法還能有這樣的執行方式!
更冤的卻是那死去的男人,頭都被砍了,卻還要被浸一道豬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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