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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生傳》第一百七十九章 奴隸製改革
  淡水城。

  王寶在忙於轉運物資人口,明生便只能抓住鄒文舉了解淡水城近況。

  如今淡水一城二鎮,人口達到兩萬六千余眾,城池尚在修建之中,就不要提民居,四海商社根本顧之不及。

  鄒文舉特事特辦,學旌義縣舊例,鼓勵民間成立私人建築隊,四海隻負責村寨街道規劃,提供房屋圖紙,發放貸款等等,村民可自建,也可找建築隊自行發包,如此折騰之下,方才有幾座村寨成形,但大部分仍舊居住在簡易的草棚竹屋之中。

  此事也急切不得,想當初立足牛頭城也是如此,兩年的時間經營根基,待基本盤穩妥之後,再向外拓展也就相對容易一些,此時些許混亂乃是必然,只要不出大亂子便好。

  種植園已經發賣三十余處,有膽子大的豪商甚至直接買了三處種植園,連成一片,細算下來,種植園已佔據有三分之一鎮子大小,奴隸近兩百余人。

  明生不由怎舌,這特麽的四海有錢人不少啊,也來了興致,想看看大明版的奴隸製莊園是個什麽模樣。

  隨便揀選了一處莊園,卻是好生令人失望,沒有想象中精致的二層三層建築,也沒有穿著精致的先生小姐開酒會,賣弄風騷,談情說愛。

  放眼望去,一處如豬圈一般的小院,木質的柵欄高有半丈,一側是簡易的通鋪草棚,前面沒有任何遮擋,草棚之下墊有隔空木板,鋪滿稻草,其上堆著一些破舊散發著霉味的棉布,不用問,這就是奴隸的居所。

  另有柵欄將院子一分為二,兩間高腳木屋同奴隸居所隔柵欄對望,料想應是看守之人居住。此時奴隸都外出勞作,院中人影皆無。

  這特麽的是集中營,哪裡是什麽莊園,老子批地賣種植園本意是調動四海之民的拓展野心,跟著本少一起向前衝,到全世界去全地盤。

  可若是如此的種植園不要也罷,如何虐待奴隸不說,這裡邊肮髒不堪,屎尿混雜,得了疫症怎的辦?要全淡水城陪葬不成!

  今日奴隸三百,明年便會三千,幾年之後呢,等著人家拿起鋤頭造反麽!何其愚蠢。

  “這些奴隸都來源何處?”明生皺眉問道。

  鄒文舉見明生面色不虞,小心答道“多是本地土人,之前掃平了兩處村寨,捉到的壯丁健婦便都賣給了種植園。”

  “那家人老小呢?安排去了何處。”

  “呃,都是整家發賣,老小算作添頭!”鄒文舉躬身說道。

  “那這些老小呢,難道都拉出去幹活了?”明生聲色俱厲問道。

  鄒文舉額頭見汗,從未見少帥如此發怒過,低聲道“這裡條件簡陋,種植園主多居住城中,小的奴隸大多被留在城中調教,老的麽……”

  鄒文舉不敢再言,沒有律法的約束,人性最惡毒的一面便會肆無忌憚的顯露,老的沒辦法勞作,養著又浪費糧食,自然被悄無聲息的消失了。

  明生不禁隱隱後悔,畢竟是後世的靈魂,沙場對戰死活無話可說,可是如此折磨人卻是讓人一時間無法接受,難道真的要學西班牙式的殖民,在南美大肆屠戮,將當地人殺的幾乎絕種不成?

  這也不能怪王寶,鄒文舉心狠手辣,不顧奴隸死活,明生現在所處的世界就是活生生的一面鏡子,何處沒有殺戮,何處沒有殘忍?想想被萬裡販運的黑哥,想想被屠殺殆盡的印第安,族群不夠強大,一切休談。

  稍稍平複令人鼓噪的腦袋,明生繼續查訪種植園。

  數日後,明生召集淡水城一眾文武,大會市政廳,會後,一紙告示曉瑜全城,名曰《奴隸法案》,法案之中條款羅列,獎懲分明,宗旨有七。

  其一,明人不可為奴,私下販賣明人為奴者,斬立決。

  其二,無罪者不可為奴,罪大惡極者不可為奴。

  其三,奴隸所有權歸四海所有,使用權歸雇主。

  其四,奴隸有期限,依據其罪行判處三年至終身不等,期滿為自由之身。

  其五,雇主需保障奴隸生活所需,不得分割其家人,不得無故虐待奴隸。

  其六,如奴隸不服從管理,消極怠工,或者反抗,雇主可向四海提請更換奴隸。

  其七,設奴隸署,專職管理奴隸審判,使用權買賣,監察奴隸使用情況等等,個人不得私下交易,違者收回奴隸,並處以罰款。

  其中有若乾條款規定奴隸的吃住待遇等等,令種植園主們大為嘩然,某確定買的是奴隸,而不是買了個爹?如此種種,我們還怎的開墾種植園,乾脆自己掄鋤頭乾就是,何必這麽麻煩,紛紛跑去市政廳請願。

  明生回答的簡單,愛買不買,總之想要奴隸便是這個規矩,不滿意者退款,奴隸回收,接受者即刻簽訂契約,領取奴隸。

  所列條款明確,既能保障雇主利益,有人可用;又能讓奴隸有生存的起碼保障,更有年限獎勵等措施,使奴隸們有個盼頭,不至於鋌而走險;奴隸獲取自由之身後,自然成了四海的人口,安家落戶,為四海增加稅收。

  一舉三得,明生又不是傻子,若是不使個法子限制奴隸主,用屁股想都知道這些敗家玩意為了一己之私,肯定會給四海留下一副亂攤子,別的不說,只是鎮壓奴隸這一條,四海不知道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

  諸般限制之下,四海的奴隸來援就很有限,首先是明人不為奴,堵死了一些人的歪念頭,不敢想象四海跑去大明抓奴隸的景象,那簡直是打祖宗的臉,一條規定之下,奴隸便只能是外族出身。

  但不要忘了還有一條,無罪者不為奴,即使是外族,普通不反抗的百姓也不能為奴,諸如淡水周邊同四海老老實實交往的部落,這部分人只能慢慢歸化,不然豈不是逼著人家反抗麽。

  四面樹敵,智者所不為也。

  排除以上種種,便只有四海的外族戰俘及其家眷可為奴。

  當然這其中有個漏洞,便是四海是不斷向外擴張的,你佔了人家的地盤,不反抗才怪,這也沒辦法,明生大少爺已經很善良了,總不能因為善良就放棄發展,那對四海來說是最大的惡。

  其實這個所謂的《奴隸法案》,更像一個戰俘管理制度,哪有那麽多的監獄關押戰俘,也養不起這麽多的戰俘,正好撒出去做勞動改造。

  王寶,鄒文舉自是舉雙手讚成,少爺會玩,明明是燙手的山芋,如今卻是有利可圖。

  種植園主雖說不情不願,可終究奴隸不用付工錢,吃喝拉撒而已,總比雇工要便宜很多,兩害相權取其輕,只能默認。

  至於奴隸麽,謝天謝天,沒死就成,如今還有了盼頭,總比冒著生命危險逃命要強過百倍。

  法案頒布之後,第一批要處理的便是與那國島眾,王寶這廝剮地三尺,不但將物資一掃而空,人口也掠奪的七七八八,共虜獲兩千一百余人。

  倭人千三百余,琉球人三百余,明人四百余,南洋土人一百余。

  倭寇兵丁自不必提,連同家眷俱充為奴,由奴隸署逐一定罪,宣判年限,同倭寇兵丁無瓜葛的普通倭人則是劃地為民,當然這民是有一定限制的,自是不同於大明移民,不可遷徙,不可經商,不可聚眾,只能老老實實種田,稅收雙倍,逐年遞減,三年之後同四海百姓等同。

  琉球人就比較尷尬,自稱大明屬國,我等都是明人, 你不能歧視我等。明生也是頭疼,也不知萬歷老皇爺知不知道這犄角旮旯還有他的一個屬國呢,關鍵你這親爹不管,乾爹總是欺負這可憐的崽。

  桌案一拍,同倭寇有勾連著為奴,無辜者為民,待遇等同大明移民。

  南洋土人也簡單,不給他們爭辯的機會,直接等同倭人待遇。

  最令明生熬糟的便是明人,其中有近三百人是海賊俘虜,這些人肯定不能為奴,可特麽的也不能為民,都是吃搶劫這碗飯的,前腳放人,他後腳就敢去找陳衷紀。

  思來想去之後,也只有勞動改造一途,都特娘的去給本少乾活,表現好了為民,表現不好的就繼續乾,直到死為止,吃大鍋飯,算工分,逐年評定是否可放歸自由。

  處理了海賊,剩余的明人也就簡單許多,倭寇的幾戶死忠拉去勞改,余者都充作淡水民戶,交由鄒文舉統一安置。

  說來簡單,實則此事折騰足足半月有余,明生親自掛帥審判,逐家逐戶評定,不是明生吃飽了沒事乾,而是要給奴隸署立個標杆,案例教學懂不懂,今後不要瞎搞,便按著本少的思路來,不然本少收拾你。

  如此整治之下,淡水城不但增加了數百的居民,奴隸大軍更是擴充到了千五百余人。

  白駒過隙,有限奴隸製走上正軌,而明生卻是不得歇息,瞄上了淡水河中上遊,其地沃野良田無數,淡水河幾條支流所過皆可同船。

  向西為大漢溪,直通後世的桃園大平原,向東為雞籠河,連接後世的基隆市。

  時不我待,圈地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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