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辦公室,范楠楠坐在豪華辦公椅上,愜意而平靜。
自從拒絕了林筱雨的A級錄音棚申請,她的心情一直不錯。
范楠楠自己也說不清楚,為什麽她一見到林筱雨,就感覺渾身都不爽。
因為她長得比自己漂亮?還是她比自己賺的錢多?
范楠楠自信並不比對方差,但收入卻是千差萬別。
她專門計算過,林筱雨來悠悠一年,哪怕隻分到總收入的三成,也有近一千萬進帳。
豪車、豪宅、金錢、地位、格調應有盡有。
可對方平常都在幹什麽呢?
無非是穿的露一點,在舞台上走走秀,去去演唱會唱兩首歌,在評委席上說幾句廢話,或者到各衛視和其他明星一起玩遊戲錄綜藝。
而自己卻整天只能和亂七八糟的經紀人打交道,今天分配攝影師,明天安排作曲人,被呼來喝去,忙的頭暈眼花,一年下來收入還不到二十萬。
造成這一切的原因,歸根結底只有一個,人家敢脫!
一想到這點,她就羨慕嫉妒的要死,可讓她自己做,又鼓不起勇氣。
她可沒對方面不改色、直面父母家人的不要臉到極點的決心。
現在好了,她隻用一點小手段,就將對方從悠悠逼走,絕對是神來之筆。
至於林筱雨的離開會不會被悠悠高層阻攔,她完全不擔心。
雖然她這一年賺的不少,可在悠悠音樂所有藝人中只能算中等。
而她賺錢的來源和音樂無關,根本不符合悠悠的企業文化,被淘汰是早晚的事。
……
思緒無限飄飛,范楠楠越想越得意,親眼看一個無比討厭的明星毀在自己手上,哪怕她落不到任何好處,也是很開心的。
叮鈴鈴……
電話響起,隨手放到耳邊:“喂……哦,是李總啊,你好你好……你想購買《愛情買賣》的版權作為新電影《愛情態度》的主題曲?
什麽???這首歌你願出100萬?太好了!這樣,我先和我們塗總請示一下,應該沒問題的。那您稍等……”
掛了電話,范楠楠整個人都精神了,她秒接董事長辦公室:“塗總,給您說一個好消息,咱們公司有一首叫《愛情買賣》的歌的影視版權有人想買。
是的,是青春娛樂的李總,他願意出價100萬……你問這是誰的歌?我現在也不知道,這不一收到消息就第一時間向您匯報嘛……
嘻嘻,不辛苦不辛苦,這是我應該做的,等我將《愛情買賣》做成書面報告一起呈現給您,行嗎?好好,那先掛了。”
“李總,我給塗總匯報過了,他非常高興您能對我們公司的作品感興趣,同時也對您表示感謝……
您的助理律師下午過來?好啊……有時間,當然有時間了。放心吧,我一定親自接待……”
一通忙活,范楠楠總算松了口氣,在豪華辦公椅上葛優趟了兩分鍾,她大叫一聲,興奮的跳了起來,語氣全是得意:“太好了,竟真有人願意高價購買版權,耶!!!”
此事不由范楠楠不興奮,她在悠悠音樂工作八年,版權賣出過無數次,但對方最多也就給個三萬五萬,像這樣直接開價一百萬的,絕對是第一次。
而最讓她高興的是,此事經過音樂調度,她能拿10%的提成。
沒錯,就是10%!
一般藝人收益七成上交公司,但公司可不是全拿。
藝人經紀人、調度、攝影、作詞、作曲……等等,
每個人都有分紅,再減去設備成本,真正交到公司的,只剩下三成。 像林筱雨那種自費的,則恰好翻轉過來,其實倒不算公司故意佔他們便宜,公司只是不再支付各種費用而已。
它只要屬於它自己的三成,剩下的藝人只能自己解決。
這也是為什麽只是一套專輯,就要花掉100萬的原因……
興奮過後,范楠楠又慢慢冷靜下來,她記得公司好像沒有叫《愛情買賣》的歌啊?
難道是誰的新作品?不對,悠悠音樂只要有新作品出來,第一時間都會在她這報備。
范楠楠能年紀輕輕就穩坐調度總經理職位,憑的可不是資歷和運氣。
她記憶力極好,即便做不到過目不忘,也不可能完全沒印象。
想了想,她拿起電話:“小王!”
“范女神,您老人家怎麽主動聯系我了,是不是想我了?”
“少貧,我問你,最近公司好像有首叫《愛情買賣》的歌,你負責錄音棚的具體調配,應該清楚吧?”
“這個……”對面的小王聞言話裡明顯出現猶豫。
“這個什麽,快點說!”
“呃……范姐,你想知道其實很簡單。”小王卻沒有直接說出答案,“酷貓音樂就有,在排行榜排第七,不對,現在是第六了。”
嘟嘟——
電話掛斷,范楠楠有些莫名其妙,錄音棚小王對她有意思的事她心裡是清楚的。
以前對方可從不會掛自己電話,甚至一有消息就直接跑來通知,今天到底怎麽了?
帶著疑惑,她打開酷貓音樂APP,點擊排行榜。
果然,在第六的位置,她找到了《愛情買賣》這首歌。
看到歌曲數據,她不禁嚇了一跳,因為隻刷新一次,就驀然多了近千點擊,照這個勢頭,衝進前三也是遲早的事。
到底誰這麽厲害?
目光聚焦到歌手欄,然後,她瞳孔陡然收縮:這……怎麽可能???
因為歌手欄上清清楚楚的寫著:林筱雨!
好半天, 范楠楠才從目瞪口呆中回過神。
她的第一反應是自己的10萬提成沒了。
這委實讓她難以接受,要知道,她去年辛苦一年,也才賺了20萬不到。
10萬塊,自己要足足忙半年。
深吸一口氣,她的眼神從不甘、後悔、頹喪、震驚慢慢變成狠毒。
林筱雨,既然我拿不到這個錢,你也別想拿!
心思電轉,她立刻有了主意。
青春娛樂的李總不是開價100萬嘛,自己完全可以打電話過去,將100萬降到10萬,想來李總一定不會嫌便宜。
至於董事長那邊,也好辦,就說自己不小心聽錯了,最多被訓斥幾句。
反正一首歌光版權就賣到10萬,已算是天價,想必其他人也不會懷疑。
這樣一改,雖然錢依舊不少,但和原來的100萬比,已經不算什麽。
等等……自己要不要再狠一點,把10萬變成1萬?
1萬雖然不多,但只要能賣錢,諒那個林筱雨也會屁顛屁顛的同意,說不定還會對自己感恩戴德!
正想著,電話再次響起,是董事長辦公室。
“喂,塗總,您找我?
哈哈,正好我也有件事向您匯報,剛才真的很抱歉,我又給李總回了電話,結果他關於《愛情買賣》的報價不是100萬,而是1萬。
是我走神聽錯了,我願意接受公司的任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