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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真相》四百 必須救人
孫美美家裡,正呈現出一副很“經典”的對峙場面。
 一個女人被用一把刀子抵著脖子,而挾持著她的人身體主要部分都用人質擋著,頭部也被遮擋著。
 而他們對面站著的就是曲卿等兩三個持槍警察,槍口就對著人質與劫匪。
 “譚浩,你不要衝動,冷靜一點兒——”
 躲藏在孫美美背後的男子,正是其姘頭譚浩。
 譚浩聽了曲卿的這句話後,哈哈狂笑:
 “冷靜?讓我怎麽冷靜?我為了這個女人,瞞著她殺掉了她的丈夫,還配合著跟她演戲,幫著不讓你們警察懷疑她,可她竟然還不答應跟我公開關系!”
 “哼,我受夠了,今天,我就要跟她死在一起——”
 說話的譚浩,聲音激動,非常的不理智,不排除下一時刻,那把刀子就會切入孫美美的脖頸血管或喉管。
 孫美美一時間滿臉恐慌,勸說:“譚浩,你先放下刀子,我會把跟你的關系,對社會公開的,你相信我吧——”
 “哼哼,晚了,因為……你沒有這個機會了。”
 “再見了——”
 譚浩原先大部分被遮藏在孫美美身後的手臂疏忽間揚起,刀刃朝下,作勢刺向孫美美的脖頸。
 正在這時刻,他身前的孫美美一歪脖子,做出了躲避刺擊的動作。
 這一下,使得她腦袋後的譚浩的面部整個兒地暴露了出來。
 那是一張充斥著決絕表情的臉,絕望、漠然,乃至是麻木。
 與此同時,還有在唇角輕不可見的一絲勾起。
 像是嘲諷,像是微笑,又像是一種勝利的表情。
 砰——
 曲卿開了槍。
 子彈直入對方眉心,譚浩的表情僵滯在了最後一刻,身體完全沒有了力度的支撐,軟軟倒下,手裡那把刀子也嗆啷一聲落地。
 曲卿有些恍惚地放下了槍。
 這一槍,她不得不開。
 雖然說也有開槍打中手臂這種選項,但也存在不小的失誤率。
 而一旦失誤,那把匕首就會捅刺進孫美美的脖頸。
 就算孫美美是他們的重點嫌疑人,她也不會允許這種情況發生。
 不過,她畢竟是擊殺了一個人,這個人雖然跟之前的凶殺案有關,但也很難稱得上窮凶極惡。
 所以殺了人這個事實,她需要一個心理緩衝期,即便再短暫。
 孫美美尖叫一聲,癱坐在了地上,雙手撐地,向著身後面攀爬,遠離開的對象,正是不遠處地上那個眉心處正緩緩流著血的男子,她的姘頭譚浩。
 方樂含著震驚走進了室內,看看地上的屍體,看看孫美美,再看看曲卿,一時有點兒喪失思考能力。
 擊斃劫匪這種事情,跟著警隊這將近一年,他不是沒有見過,但沒有一次距離這麽近,看得這麽真切的。
 這種震撼感,往後持續了好長時間。
 這期間,手底下的警員們在安撫著“受害人”孫美美,保護著現場,等待著技術中隊的人前來取證,記錄。
 畢竟是殺了人,必須有完整的各類記錄、證詞才行,不然會有麻煩。
 而曲卿也第一時刻打電話匯報給了分局局長李海,然後也通知了之前分開的其他方面的人,不要再調查譚浩的去向了。
 孫美美由於安撫效果不好,甚至後頭還暈過去了,隻好先送去醫院裡。
 後頭各類取證過程不提,反正折騰了好久。
 雖說擊斃劫匪,並沒有錯誤,但總歸是辦案過程中所出現的事故,所以曲卿心理也並不安穩。
 沒有必要,她是真的不想殺人,何況還是另外一樁命案的直接嫌疑人。
 在警用車內休息期間,方樂不由握住了她的手以示安慰,長時間握住曲卿的手,這還是第一次。
 “好了,你可以松開了。”
 半個小時以後,曲卿不得不“提醒”。
 方樂訕訕然放開手,他可不是留戀手感啊。
 太代入了而已。
 曲卿已經振作起來了精神,問:“這件事,你怎麽看?”
 方樂想了想,說:“很可疑。”
 “說說看。”
 “雖然在劫持人質的時候,譚浩說是他瞞著孫美美殺了黃自強,也承認了上次的演戲事件,貌似可以撇清孫美美和凶案有直接關聯,但這只是他單方面的口供而已,很難說,不是孫美美指使了他殺人,或者說,是兩人共同完成了那次的殺人過程。”
 “我懷疑這次依舊是孫美美的解套設局。”
 “上一次解套意圖是不讓我們懷疑她跟案子有關聯,誘導我們放棄對其的調查,這次則是完全將作案者身份推給了黃自強。”
 “如果我是譚浩,要殺害人質的話,只要把匕首在人質脖子上一劃拉就行了,為什麽還要高高抬起來手臂做出刺擊的動作呢,更何況還讓孫美美腦袋躲開了。”
 “所以,兩人這次,還是在演戲,棄車保帥。”
 曲卿:“譚浩放棄自己的生命來保孫美美嗎?”
 方樂分析:“聽著是有點兒不可思議,不過換在這個譚浩身上,應該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吧。”
 “他已經是直接的嫌疑人了,無論如何是擺脫不掉罪責的,而且這個人在上一次設局的時候,就已經展現出了激進、不冷靜的一面了,先用刀子抵在自己脖子上,威脅孫美美公開跟他的關系,又說出了些或許超出了預定的劇本台詞,最後還誤傷到了孫美美。”
 “那麽這次他做出一個變相殉情的行為,也不是不可能。”
 “我感覺得出來,他對孫美美的感情是真的,有點兒那種忠貞不渝的味道,可以獻出生命的那種。”
 曲卿靜靜琢磨了會兒,點頭認可說:“的確說得有道理,孫美美或許是在以情人的生命為代價,讓我們轉移視線。”
 “問題是,這個前提是有問題的。”
 “我們查出譚浩的涉案,是鍾法醫的個人化發現,警方之外的人, 是不可能提前知曉的。”
 “孫美美如果和譚浩圖謀二次設局,就必須得知或至少推斷出來,我們在懷疑譚浩了,而他們是怎麽知道這點的呢?”
 “呃,這個——”
 方樂摸了摸腦袋,忽說:“是不是那棟宅院內外有監控的事?現在家宅的監控很多都能通過手機遠程察看了,或許是譚浩發現了我們的破門而入,覺得自己暴露了?”
 曲卿否定:“他家裡的外賣吃了一半,盒子都沒蓋上,是急匆匆離家的,那時候,我們還沒有能抵達宅院呢。”
 嗯——
 “那就是,孫美美主動召他過去的?由於太匆忙,所以譚浩沒有對家裡有過半點兒收拾?”
 那就出現孫美美怎麽就能提前知曉警方調查進展的情況了。
 曲卿其實有著模模糊糊的懷疑,不過此刻並不好明面說出來,只能說:“不論如何,該調查的,早晚能調查清楚,問題是,現在譚浩死了,我們的調查線一下子中斷,往下該怎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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