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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真相》三百四十四 我們都是無神論者
一隻不知道是老鼠還是獐子的東西突兀地從三人腳畔竄出,並很快沒於草叢中。
 真是虛驚一場啊。
 繼續順著氣味前行,當來到一處墳包前時,三人不由同時捂住了鼻子。
 一股非常濃烈的臭氣散逸在四周。
 大何強忍著惡臭,手電筒四下照去,就見到了令人惡心的場面。
 只見那處墳包的一側靠下的位置,有一片的墳頭土被翻開著,一個看著暗褐色的東西正有一半暴露出來。
 細看去,這暗褐色仿佛是乾涸了的血漬以及泥汙的混合物,而那東西的形態——
 嘔——
 持手電的大何差點兒把手電丟開,附身乾嘔,好一會兒才緩過來。
 他腰沒直起,卻朝著方樂伸了個大拇指,甕聲甕氣地說:“方顧問,你牛——”
 竟真的發現了人頭,而且是血呼啦、臭氣熏天的人頭。
 方樂也有點兒懵,這個人頭可跟他想象裡的不太一樣啊。
 曲卿一隻手捏著鼻子,靠近了那處墳頭,說:“翻開的墳頭土上,有疑似小動物的爪印,人頭的臉上,也有明顯的噬咬痕跡。”
 “這個人頭,應該是被動物給翻找了出來,並破壞掉了。”
 “大壯,聯系小毛他們吧。”
 曲卿站了起來。
 為了不被臭氣熏到,三人先離開了人頭這個地方,不過還是保持呆在視線能觀察到目標的位置,曲卿後續甚至讓大何用手電專門照著人頭那一塊兒,以防范小動物再出現。
 往下就是靜待技偵出場了。
 而在枯等的過程中,曲卿卻借助於月光,看到了地面上疑似有什麽東西,她讓大何將電光照來,一看,地面上發現了一根煙頭,隻吸了一半兒。
 煙頭旁邊,還發現了煙灰。
 看著那半根煙,大何忽啊了聲,說:“這好像是文廣軍所抽的那個牌子的煙吧?他在監控視頻裡多次都是抽的這種煙。”
 文廣軍是個毋庸置疑的煙鬼,到哪裡幾乎都是煙不離手。
 這樣的人,是很難將煙隻抽一半就拋棄的。
 曲卿觀察了一下,說:“這煙是被踩滅的,應該是主人需要做什麽事情,抽煙會有阻撓,所以滅掉了煙。”
 方樂稍微思索,吃驚說:“這煙頭的位置,距離埋人頭的墳頭並不遠,如果這真的是文廣軍遺落的話,那麽那顆人頭就很大概率是他埋的。”
 “就是不知道這煙頭是什麽時候掉落的,如果能鑒定出來,就可以問他那一天某些時候在哪裡,在做什麽了。”
 曲卿搖頭:“沒用的,埋人頭這種事,基本會在半夜才來做。”
 “這墳群距離主路不算遠,白天埋還是有一定概率被目擊到的,再說帶一顆人頭需要背著包,也容易被注意到。”
 “文廣軍是單身,晚上沒人作證也不能代表什麽。”
 忽然,對講耳機有了通訊,曲卿聽完後對那頭回答:“你們做得很好,看好他。”
 方樂和大何都問:“怎麽了?”
 曲卿:“就在剛才,布控的大魯小魯說發現文廣軍偷偷翻牆想離開,由於這是晚上,他們擔心文廣軍逃遁,或者去做什麽特別的事,他們被文廣軍甩過,沒信心跟蹤上,於是聯手控制住了文廣軍。”
 方樂高興地分析:“這就錯不了了,之前文廣軍是上大街來看過熱鬧的吧,郭傻子說看見了人頭什麽的,要是這人頭是文廣軍埋的,他肯定是認為郭傻子看見了那顆人頭了,於是慌了手腳,想來這裡看看,再把人頭埋一遍什麽的,老套路了。”
 “可惜啊,要是我們一早知道這裡有顆人頭,埋伏在這裡等著他來,那就拿賊拿贓了。”
 “這已經不錯了,”曲卿評判,“走吧,咱們回去,夜審一下文廣軍。”
 此刻,不遠處已經有車燈的光線,是小毛等人的專用車輛抵達了……
 ——
 深夜,第二場審訊。
 這一次,文廣軍顯然比前一次局促了很多,不再那麽遊刃有余了。
 當然外表上依舊在強裝鎮定,並先聲奪人質問:
 “警官,你們就算是警察,也不能胡亂抓人吧?”
 曲卿這刻有掌握了主動的感覺,反問:“那你先回答一下,你為什麽半夜要翻牆出去?”
 “我翻自家的牆,也犯法嗎?”
 “好……你抽的煙,是不是這個牌子的?”
 曲卿展示了一張草叢中煙頭的照片。
 這張照片本身,已經暴露了拍攝地點、時間。
 刹那之間,文廣軍面色發白,眼神慌亂。
 臨時審訊室裡暗暗的對峙開始了。
 文廣軍很快穩定內心陣腳,點頭承認:“我是常抽這個牌子的煙,怎麽了?”
 曲卿說:“這個煙頭,是在鎮西外公路旁的墳群荒草裡找到的,是不是你丟棄的?”
 “不是我,總不能我抽這種煙,煙頭就是我丟的吧?”
 “文廣軍,不用狡辯,這煙頭有煙蒂,還是可以鑒定DNA的,如果上面是你的唾液,你百口莫辯。”
 “呵呵,”文廣軍強行冷笑,“我煙頭被發現在那裡,又怎了,亂丟煙頭就犯法嗎,我又不是沒踩滅?”
 “但是煙頭附近不遠,發現了一顆被埋下的頭顱,這就有問題了。”
 “我們有充分的邏輯懷疑,丟下煙頭的人,就是埋這顆頭顱的嫌疑人。”
 “那麽,文廣軍,你就有埋葬這顆頭顱的嫌疑,你也就有殺人嫌疑了。”
 “你、你們胡說,我沒殺人——”
 文廣軍激動否認,第一次出現了言語的錯亂。
 這是好現象。
 趁熱打鐵!
 “沒殺人,你吸過的煙,不會無緣無故出現在犯罪現場吧,文廣軍,再說一次,你還有自首機會,說說你怎麽殺人的吧。”
 “我沒殺人,反正我沒殺人,你們沒權力抓我, 你們得放我走——”
 “抱歉,這一次,我們起碼可以拘押你24小時。”
 “文廣軍,你逃不掉的。”
 有了那顆人頭,曲卿並不急於迫使文廣軍馬上認罪或者說出真相。
 警方已經掌握主動權了,往下不過是隨著最新進展加大審訊力度而已。
 匆匆結束了這場審訊,曲卿又帶隊連夜搜查文廣軍的家。
 事急從權,搜查證以後補吧,相信局裡也不會怪罪。
 在文廣軍家裡,首先是發現了一根鐵鍬,鐵鍬上還帶有部分乾涸了的泥土。
 如果運氣好,土質成分一致,這個鐵鍬就是埋葬那顆腦袋的道具了。
 粗略搜查,沒其他發現,正要收隊,卻有一名隊員語帶吃驚地說:“頭兒,地板這裡,好像發現了一道地下室的入口。”
 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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