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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真相》四百三十八 魏隊長要回來了
曲卿再次去找局長李海匯報,李海想了想說:“我得說一句。”
 “不論是說盛非凡可疑,還是王新明可疑,都需要一個前提條件的成立。”
 “就是塗麗麗這個人,必須和當年沐荷的遇害案產生實質性關聯才行。”
 “如果塗麗麗確實跟沐荷的遇害有關,那麽盛非凡覺得自己有了冤屈,坐了冤獄,產生報復,殺害塗麗麗,就合理了,王新明為了昔日愛慕他的小鄰居復仇,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可要塗麗麗和當年的案子無關,這兩個你們目前所選定的嫌疑人的嫌疑性,就要打上一個大大的折扣了。”
 回來後,曲卿轉述了李局很有道理的話,大家一陣沉默。
 的確,必須能證實塗麗麗與當年的案子有關才行。
 可是目前為止,塗麗麗跟昔年案子的關聯,完全無法構建起來。
 話說要是真的好查,高新區分局就不會在這個案子上栽跟頭了。
 這時候,曲卿接到了電話,竟是二隊長魏騰,她開了免提。
 電話裡,魏隊長一上來就有些疲累地問:“曲隊呀,我得說聲抱歉了。”
 “怎麽了,魏隊?”
 受一隊拜托,二隊前往第一受害者塗麗麗的老家,去調查她的過往。
 具體就是,查她有沒有什麽犯罪類事件,有沒有和什麽人產生矛盾,她的家人、親友等等,有沒有來過藍海市找塗麗麗等等。
 魏騰解釋:“我們幾乎是將塗麗麗從小到大的的所有履歷、所有人物關系都剖析了一遍,調查了一遍,並走訪、查問了大量的人。”
 “這工作量不是一般的大,就算是有當地警方的協助,也非常的麻煩。”
 “最諷刺的是,就算我們這樣查了,可是嫌疑人依舊沒有鎖定出來。”
 “跟塗麗麗發生過矛盾,對塗麗麗忌恨的的確是有,單單她入學過的學校裡就有不少,但這些人沒有一個在塗麗麗遇害的時間段來過藍海市,他們根本就不知道塗麗麗的現狀。”
 “塗麗麗的家人親屬,還有幾個前男友,也都沒有來過藍海,他們大多數連塗麗麗去了哪座城市打工都不知道,完全就聯系不上塗麗麗。”
 “我還曾經想過,是不是塗麗麗不是在藍海遇害,而是在老家這裡遇害的,遇害之後,凶手又將其屍體秘密運回了藍海市。”
 “可是查遍了她老家這裡的交通系統,塗麗麗根本就沒有回來過老家的跡象啊。”
 “總之,我們這一趟只是做了個沒有根本用處的排除法,白白浪費了時間。”
 “辛苦你們了。”曲卿真心實意代一隊回答。
 “不辛苦,不辛苦,呵呵,曲隊,你們那邊查到什麽了嗎?”
 曲卿:“是查到了點兒方向,不過還不能具體確定,電話裡不太方便講述,你們回來吧。”
 “等我們啊,我們這就坐車回去”
 ……
 掛了電話後,曲卿面對眾人,提勁兒說:“魏隊要帶著人回來了,我們將有幫手了,大家提一下精神吧。”
 “是,頭兒。”
 可即便對大夥兒這麽說了,曲卿本人卻心裡沒底兒。
 這個案子,卡在了一個貌似怎麽都無法突破的坎兒上。
 過不了這道坎兒,往下的一切推導,根本無從談起。
 眨眼,就到了晚上。
 大家下班,心裡思索著案子放不下。
 刑警們經常是這樣的,如果碰到哪個案子無法解開了,不論在哪個時間,在做什麽,都無法安下心來。
 這算是職業特性吧。
 方樂同樣如此。
 不過他在家裡想了半天,也沒有收獲。
 胖子齊震還住在他家裡,正在打遊戲,見這情況趕緊把聲音調到最低,怕干擾到了哥的思考。
 這番好意沒有產生任何助益。
 半夜,正打算睡的時候,曲卿出乎預料地給方樂來了電話,聲音低沉。
 “睡了嗎?”
 “沒呢,怎麽了?”
 莫非曲隊想煲個電話粥。
 “如果願意,你過來一趟吧。”
 “啊?合適嗎?”
 深更半夜的,請自己去她家裡,雖然說她家還有別的人,譬如她姐姐女作家曲嵐,可愛的小丫頭林蓧蓧,這邀請畢竟惹人遐想啊。
 “你想什麽呢。”
 曲卿意識到對話可能存在歧義,沒好氣地呵斥了一句,依舊低聲解釋:“我在現場呢。”
 “現場?”
 方樂立馬警醒起來。
 “莫非又發生命案了?”
 在一開始,這案子被判定為連環命案,由於案件的深入,加上一直沒有新的受害人發生,讓他們產生了凶殺已經到此為止,只要查找凶手就行了的感覺。
 可要是再出現受害者,那就非常奇妙了。
 或者會讓案件更加複雜,或者使得案子明朗化,生成新的線索。
 “不是,你來了之後就知道了。”
 方樂急匆匆穿好外出的衣服要出門,客廳裡的胖子齊震隻來得及問了一句:“哥大半夜的你去哪裡啊?”
 “約會。”
 “啊?你有女朋友了?”
 胖子一臉的苦瓜狀,哥有女朋友了,他是不是該搬出去了?
 方樂心裡卻想:
 “哥是跟案子有個約會……”
 急匆匆根據曲卿提供的地點搭車趕到了現場,方樂才發現的確沒有命案那麽複雜。
 這是一個略顯偏僻的胡同,有著三兩的警車在,沒有封鎖線,也沒有人維持治安。
 一個不認識的女的則嚶嚶哭泣著,有個人在安慰著她,並詢問著什麽。
 這個詢問的人,就是刑警隊長曲卿。
 曲卿看到方樂到來後,將那個女的交給其他民警,過來匯合。
 “曲隊,什麽情況啊?”
 曲卿:“唉,騷擾事件又發生了。”
 “騷擾事件?你是說最開始的那個?”
 最開始,二隊長魏騰過來一隊,訴苦說市區內發生了一系列針對年輕女性的跟蹤尾隨和騷擾事件,都發生在半夜。
 由於第二受害人馬小梅在失蹤前也受到過騷擾,所以警方一度對這類事件比較重視。
 可是在馬小梅屍體被發現以後,這類事件就銷聲匿跡了。
 甚至不少隊員覺得這應該是巧合,騷擾事件是單獨事件,和他們正調查的命案無關。
 誰也沒想到,在案子陷入僵局的時候,騷擾案又發生了。
 曲卿解釋:“我一早就讓下面的單位注意這類事件,一有類似的就聯系我,這就發生了。”
 方樂:“確定是一樣的事件嗎?”
 女性深夜下班或者玩樂後回家的途中受到騷擾,這並不是什麽罕見的事件,也並不能說都是同一個系列的案件。
 曲卿點頭。
 “基本可以斷定就是。”
 “這位新的受害女性所描述的嫌疑人,穿著全身性的黑袍,身形修長,看不清面相,行動間十分飄忽,跟之前那些起尾隨騷擾案裡的嫌疑人形象表述,非常的接近。”
 “而騷擾所發生的地點,偏僻、缺乏光線,大致單向的通道,也和那些起騷擾事件的作案地點類似。”
 方樂:“有沒有可能是什麽模仿作案啊?畢竟變態行為是可能傳染的。”
 曲卿否定:
 “不太可能,雖然這系列騷擾案曾經被報道過,但是細節上比較模糊,想模仿起來並不容易,而為了造成市民的恐慌,那些女性受害人也被叮囑過,不要告知外人自己的遭遇細節。”
 方樂摸了摸腦袋。
 誰那麽閑的蛋疼,老搞這種事啊。
 這也太惡趣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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