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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真相》二百九十 不要隱瞞,重複3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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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屍體被發現的那處街頭,延伸開來搜查,一無所獲,除了那根可疑的焊條之外,現場也沒發現任何可用檢材。

 因此,曲卿將現場的後續收尾工作交由其他人,自己帶隊火速趕回隊內,以展開前期的調查任務。

 首先,是查證死者身份。

 據馬輝說,死者身上沒發現任何的證件,也沒找尋到他的手機。

 那麽,只能通過DNA數據、指紋,以及面貌來判斷身份。

 DNA需要時間,指紋最快速。

 不過,指紋卻對比不上數據庫。

 這也就是說,死者沒有犯罪,也沒有因為其他理由被采集指紋。

 而如果一個人有犯罪前科,DNA和指紋乃至掌紋都是必須入庫的。

 小韓回憶起死者的形象,不相信地說:“這個人會沒有前科,不可能吧。”

 黃毛耳釘就不必說了,紋身,穿著打扮,怎麽看都像會經常犯事兒的那種街頭流氓。

 大何則揣度說:“除非是涉及到立案的刑案,或者其他嚴重犯罪,才會數據入庫,他不見得是沒惹過事兒,但估計隻到了派出所登記的那種程度吧,我覺得我們可以查查派出所。”

 “當然,這是要不能通過其他手段很快確認死者身份的情況下,畢竟又不知道他戶籍所在地在哪裡,本人平時又住在哪一片兒。”

 有道理。

 曲卿於是安排任務:“既然意見是你提的,那你隨後就去屍體被發現的那一帶,去走訪問問。”

 “如果確認了他就是那一片兒的人,就進而問問死者的其他相關情況。”

 而要做到這個,首先還必須獲取到死者的面部圖片。

 死者的面貌已經被取證過了,臉上血不多,土塵現象也不嚴重,不需要過度清理。

 不過,

死者的面相由於死前的痛苦,略微扭曲,需要做技術上的修複還原。

 沒有勞煩法醫,曲卿就讓小韓利用相關軟件對死者的臉進行模擬複位。

 不久後,一張略微正常的臉總算形成了。

 咦?

 看清楚這張還原出的面容的第一時刻,方樂就咦了一聲。

 他馬上就覺得,這個人的臉有點兒熟悉。

 仿佛不久之前,他看到過。

 下一刻,他又低叫一聲,徹底想了起來。

 曲卿很敏銳,馬上就側頭問:“怎麽了?”

 她還以為,這張臉有什麽問題。

 畢竟,這樣的一個人,方樂恰好認識的可能性不大,交際圈都不相同。

 “呵呵,沒啥。”方樂連忙擺擺手,以防止隊長閣下狐疑。

 不過曲卿還是特意瞅了方樂一眼,才又去看複原的面相了。

 方樂心頭髮毛,卻暗暗抱歉。

 他認出來了,電腦裡的這小子,貌似就是幾天前,街頭遭遇到的那個。

 那個時候,一個少女被幾個小混混糾纏,他的父親出現,卻沒能解圍,卻被打了一通,記得姓劉,叫劉國勝。

 那幾個混混帶頭的就是現在死掉的這個。

 否認認識死者,是方樂本能不想給那對兒父女惹麻煩。

 畢竟聽了劉國勝的回憶式闡述,他已經對那家人產生了同情。

 且僅憑那次的事,又不能說就和幾天后的命案有關。

 可是現在在曲卿面前隱瞞了見過死者,方樂又開始惴惴不安。

 畢竟,這違背了警察不可隱瞞案件一切相關線索的潛在原則。

 方樂隻好期盼,案子真的和那對兒父女無關。

 大何帶著死者的相貌圖片和幾個隊員離開了,曲卿和方樂以及小韓去技偵那邊,先找法醫和痕檢們問問。

 法醫那裡,鍾法醫開始講述:

 “死因是心臟被刺穿,失血性休克隨後死亡,算是一擊斃命。”

 “死者身上有兩處傷口,都在身體正面,一處就是心臟上方的那一下,另一處是在肚臍上三寸左右的位置。”

 “由於還沒有對傷口進行倒模,還無法準確判斷出凶器類型。”

 “根據肝溫和屍僵屍斑等的綜合情況初步判斷,死者死亡時間在前夜的9點半到10點半之間,誤差不會超過一個小時,如果想要保險一點兒的話,可斷定為9點到11點之間。”

 “另外,死者的屍斑集中呈現在身體的背面,背部、右後腰、臀部、腿部後側這些部位,也即,死者死亡的時候,基本就是被發現的時候的那個形態。”

 方樂插話問:“也就是說,屍體被發現的地點,就是凶殺現場?”

 鍾法醫搖了搖頭,說:“也不一定。”

 “雖然說挪動屍體,容易影響到屍斑的形成,但是小心一點兒搬運的話,還是有概率基本不影響而將屍體轉移到它地的。”

 “當然,我更傾向於死者死亡地點就是被發現的那裡這個說法。”

 “這只是我的個人看法,希望不要影響到你們的判斷。”

 曲卿點頭表示會意,繼續問:“還有其他的情況嗎?”

 “毒物監測之類,暫無發現異常。”鍾法醫來了這麽一句後,卻又疑惑皺眉:“不過——”

 “不過?”

 “如果凶手的目的就是殺人,那麽在死前想為死者治傷,就太古怪了。”

 曲卿吃驚,問:“你是說,死者身上有治傷的痕跡殘留?”

 鍾法醫肯定地表示:“不錯,在死者傷口處,主要是肚臍上到胸口下那一處傷口周圍,發現了一種外用的治療外傷的中成藥的成分。”

 “這藥哪裡有賣?”

 “很多的藥房就可以買到,不算什麽處方藥,購買沒有難度。”

 啊——

 方樂又叫了一聲。

 曲卿扭頭,再次蘊含著猜疑看向方樂。

 方樂乾笑一聲,忙擺手:“繼續,你們繼續,我被蚊子叮到了。”

 解剖室這裡這麽冷,哪有什麽蚊子,不過算了。

 方樂又驚詫,是想到了那一次他讓胖子去藥房買了一大堆各種治傷的藥,去買前,方樂特意叮囑,隻買外敷的那類,畢竟內服的話誰知道會不會產生啥副作用。

 巧合,肯定是巧合。

 他這麽自我開解著,距離一名合格的刑警成員的思想覺悟越來越遠。

 曲卿繼續問:“這種藥叫什麽名字,主要是什麽作用。”

 “主要是用來化瘀止血的。”

 鍾法醫隨口說了個藥物名。

 方樂記在了心裡。

 “另外, 死者的兩腿膝蓋處,都有生前的瘀傷,但未被治療。”

 膝蓋上有瘀傷?

 曲卿瞬間聯想到屍體被發現的時候,死者的打扮,死者的褲子膝蓋部分是開著洞的。

 她問:“這兩處的瘀傷,是被什麽東西擊打造成的嗎?”

 鍾法醫否定說:“兩處傷口的形態、輕重程度幾乎相同,而且是平面化的瘀創,我更傾向於,是死者曾突兀地跪倒了下去,膝蓋磕碰在比較堅硬的路面上所造成的。”

 “此外,死者右手手心上沾染了血,但血液量並不算多,也即他碰過自己的傷口。”

 “情況暫時就這麽多吧,希望對你們破案有用……”為了方便下次閱讀,你可以點擊下方的"收藏"記錄本次(第292章 不要隱瞞,重複三遍)閱讀記錄,下次打開書架即可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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