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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真相》二百八十三 貪婪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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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學明接著供述:

 “於大通問我找誰去賣鼎。”

 “我說,我知道一些喜好收藏和肯出高價買這些古董的有錢人,而且是外地來的,找他們脫手,錢快速到手就萬事大吉了。”

 “你老子家又沒裝監控,警察在你家找不到東西,就算懷疑你得到的錢是賣鼎得到的,找不到買家,沒有買方的證詞,也治不了你的罪不是?”

 “於大通一下子就被說服了。”

 “我載著他,回到了我那個獨棟家院的家裡,我還跟他說,你這幾天千萬不要拋頭露面,不能讓人看到你在我這裡藏著,不然警察還是會快速找到你,他說我說的有道理。”

 “7號那個晚上,他入睡後,我就把鼎給他換了。”

 “這小子就算睡著覺也抱著鼎不撒手,好在那晚上他喝了不少酒,我怎麽擺弄,他都沒醒過來。”

 “第二天,他因為宿醉,一直睡到了大下午。”

 “而到他醒來的時候,我告訴他,買主已經找好了,是個西南來的大老板,但人家時間急迫,還擔心警察查,咱們要抓緊了,馬上去見人家。”

 “我之所以這麽急迫催促他,是為了不讓他有太多心思和機會去驗看那個被掉包了的銅鼎,發現出不對來。”

 “所以那個鼎我們離開時被倉促塞進了一個包裡。”

 “我開著麵包車載著他和那個假鼎,離開了院子,離開了我嬸子家,在大老板指定的地點會面了。”

 “依照和大老板的事先通氣,我們先讓於大通吃喝一頓,讓他見見世面,放下心防,灌灌迷魂湯。”

 “事情發展和預期的一樣,大老板沒說鼎是假的,但大大貶低了一通它的價值。”

 “唉,要說於大通這家夥也不知道進退。”

 “我當時跟他說,你這東西現在是失物,而且你老子那麽出名,這銅鼎也出名,很多人都不太敢買你的東西的,有大老板這個慷慨的買主,一百萬倒手,你一點兒都不吃虧啊,再說新聞炒作是那麽炒的,說它是有價無市,無價之寶啥的,但這東西真能賣一千萬以上嗎?”

 “與其幻想那些不靠譜的,還是抓住眼前的機會,現錢優先啊。”

 “誰知道這廝一根筋,抓住了低於一千萬不賣。”

 “他要是當時就賣了,也就沒後頭那些子事了。”

 “而且,一開始我其實並沒有用掉包來的真鼎坐地起價的打算,我只是個被雇傭的中間人,就想掙點兒好處費。”

 “但於大通的固執影響了我,我想這小子對一個假鼎或者不那麽值錢的東西,都把住了一千萬以下免談,我幫著換了假鼎,而且那東西就在我手裡,幾萬十幾萬塊就把我打發了?”

 “所以後頭我就找借口沒把換掉的真鼎交給大老板。”

 “而且,我發現於德田貌似根本就沒有報警說他兒子搶了他的鼎。”

 “既然這樣,那我就更不急了。”

 “誰知道,就是這一貪心,事大發了。”

 “8號晚上於大通拒絕了大老板的買賣,拿著那個假鼎去了他老子家裡質問,我是不知道那中間發生過什麽,可快晚上12點的時候,這小子又拿著那個假鼎,滿頭滿臉是血地闖進了我家裡。”

 “要說是不巧呢。”

 “那時候,我還沒買水泥,也還沒把東西藏到地底下,我見獵心喜,大半夜的拿著那個真鼎美滋滋看起來,被於大通看到了,他當即就明白怎麽回事了。”

 “他身高體壯,一下子壓倒了我,一隻手攥住了我的脖子,另一隻手舉起那個銅鼎作勢想砸我,嘴裡還說,他一開始的確懷疑那個商人說謊,真的當假的說,後頭又懷疑,是老爹用了假鼎蒙混他,可最後他忽然意識到,自己在7號的晚上,8好的大半個白天,都是在我家裡睡的,其實我是有機會把銅鼎替換掉的。”

 “這一看到我,果然如他的猜測。”

 “他第一下砸下來,我腦袋一偏,躲開了,但我知道,這是他受了傷,還有點兒酒醉的影響,下一下,他就不會失手了。”

 “焦急之下,我手摸到了那個就滾落在不遠處的真鼎,猛力甩起來,一下子就擊打在了他左邊腦袋上,大概是太陽穴的位置。”

 “他一下子翻轉,側躺到了地面上,我不敢松懈,當時也沒了思考能力,爬起來騎在他身上在大概同一位置就連續擊打了下去,一下、兩下、三下,直到他完全不動彈了。”

 “看著他不知死活的身體,我冷靜下來,陷入了恐慌和無助。”

 “我完了,我想。”

 “我不但可能要再次住監獄,被判死刑也說不定。”

 “要不把他毀屍滅跡?”

 “可誰知道這孫子在來我家之前,有沒有跟什麽人說過什麽,或者半路被目擊到過呢?警方一認為他是來我家以後消失的,我根本脫不開乾系啊。”

 “我想,我得把他棄屍到別的地方去,或者找個地方挖個坑埋掉也行。”

 “不過出了院子,看到我那輛麵包車的時候,我卻動起了別的心思。”

 “可不可以,讓這小子看起來是別的原因造成的死亡呢?”

 “譬如,車禍。”

 “可是,怎麽讓他看起來像是車禍死掉的呢?隨便丟在路上,等著車子來軋?那太碰運氣了。”

 “看著家裡的可用的東西,我想到了一個異想天開又並不複雜的主意。”

 “我將家裡兩個屋子的木質門板拆卸了下來,這是第一步。”

 “第二步,我找出來了一大塊兒蓋貨用的塑料布,一卷繩子。”

 “我先把塑料布將於大通裹起來,不過塑料布長度有限,只能裹住他一半的身體,不過這就已經夠了。”

 “接著,我把他拖到了外頭院子中間。”

 “我家院子裡,鋪著一塊塊兒的地磚。”

 “然後,我把那兩塊門板打著橫,一上一下鋪在了他的身上,不過寬度問題,這小子個頭兒又高,還是有小腿部分露出來了,不過其實正合我意。”

 “門板打橫放,而不是豎著放,是為了方便接下來的行動。”

 “而為了讓屍體和門板綁定好,以免翻到或翹起來,我又大橫著在門板和底下的屍體上纏了好幾圈的繩子。”

 “然後就是最後的步驟了。”

 “我開著車,向著院子中間的兩塊木板軋了上去。”

 “由於有繩索的捆縛作用,車輪還是比較順利地軋上了那兩塊兒門板。”

 “開車的時候,我似乎聽到了門板底下他的骨頭哢啪哢啪斷裂的動靜,不過這可能只是心理作用,然後鄰居家的狗還叫起來了,不過我已經顧不得了。”

 “成功將他軋了一遍後,我拆掉了繩子、門板,將他的屍體連帶裹著他的塑料布,一同拖進了我的麵包車裡,又把他帶回來的那個假鼎也帶上了車子。”

 “連帶那個假鼎一同丟棄,是想造成於大通是因為這東西在別的地方加害了的印象,要是警察發現鼎是假的,首先會懷疑的也是鼎的原主人。”

 “當然我是這麽打算的,警察到底會怎麽想,我也把不準。”

 “然後,我開著車子悄悄離開了家,開了十公裡不到,臨近郊區的地方,趁著路上沒人車行經,將屍體又拖了下來,靠著麵包車的視線格擋,抓著塑料布的邊緣,將他的屍體滾落了下去,然後又丟掉了假鼎。”

 “他的屍體滾到了最底部,塑料布也展開見了底。”

 ——這樣一來,死者滾落時身上沒沾染到坡道上植被的植物成分,也就好理解了。

 “然後我將塑料布拖拉回來,快速地開車回家。”

 “棄屍完成以後,直到天亮,我都還沒睡,我殺了人,還偽造車禍的這個事實,讓我受到很大刺激,我甚至害怕警察會突然破門而入。”

 “但我又告訴自己,我是認識於大通的,警察早晚會找我來問情況,我必須裝作萬分鎮定,平時怎麽表現,現在還怎麽做。”

 “除此之外,我還要做好收尾工作。”

 “我訂購了磚塊、水泥,打算將院子歸整一下,把地磚換掉,重鋪一遍,然後那些和偽造車禍有關的道具也趁機毀掉,可是還沒展開呢,就接到了那個小李的催促電話,我隻好先去赴那個約,反正我已經把真正的銅鼎藏起來了。”

 “唉,現在想想,我不應該那麽僥幸的,我動作太慢了。”

 汪學明不斷歎著氣,似乎是並不真的為自己犯了罪而懊悔,而只是沒有清理掉小尾巴而自責。

 方樂於是問:“那你為什麽不快些把那些東西毀掉呢?那又不費什麽事兒吧?”

 汪學明苦笑,反問:“你們查我家院子,看到一個我建到了一半兒的東西吧,你們覺得,那是什麽?”

 的確,汪學明在接到小李電話離開家的時候,手頭兒正在修葺一個像是磚台的東西,隻建到了一半兒,尺寸並不大,類似於一個灶台,但又很明顯比灶台地基複雜。

 方樂不懂就搖頭。

 汪學明自我解釋:“那其實,是一個我依照著找出的道.家的資料,想搭建的一個祭靈的台子。”

 “殺死了於大通以後,我根本吃不好睡不好,好多次做噩夢夢見他來找我復仇,我想,可能跟他就死在我家院子裡有關系。”

 這和死亡地點無關吧?

 方樂內心吐槽。

 “我害怕邪靈什麽的那種事冒出來,但其實平時我是不信這些的,可不信,我也得信了,就算我做的事只能起到些心理作用也行。”

 “我具體打算的是,搭成那個台子後,去廟觀裡求來一些符啊之類,再搞些燭台、水果雞鴨什麽的祭奠祭奠,自己仿照著搞一場法.事。”

 “在搞法.事的時候,再把和他的死有關的那些道具給燒掉,可我還沒有具體展開呢,事兒就暴露了。”

 “所以說,人真的不能迷.信啊。”

 不能迷.信?

 搞了半天,你就隻得出了這麽一個結論?

 方樂不知道怎麽吐槽好了,說:“就算你及時處理掉了那些東西,還處理掉了沾血的土、舊的地磚,那個你手裡的銅鼎上,卻還有於大通腦袋上的血啊,那個鼎被找出來,你不還是脫不開乾系嗎?”

 汪學明嘴動了動,沒說什麽。

 方樂忽問:“是不是,你不敢把鼎清理太徹底啊?”

 之前在見到第一個假鼎的時候,方樂就懷疑過是不是真鼎被清洗了一遍,清洗過頭而去掉了真鼎的外在變得像是假的。

 如果汪學明真的用一些手段類清洗手邊的凶器(比如漂白劑之類),的確可能徹底破壞血跡,或者驗不出來,但對鼎表面的破壞後遺症,那可說不準了。

 果然,汪學明點頭承認:“我怕破壞了它的表面,它上面有不少銅綠的,要是破壞了的話,影響年代感,可能後頭賣不到好價錢,那個大老板也不認。”

 這之後,汪學明開始像大老板那樣歎氣:

 “唉,都是錢鬧的。”

 “我要不是圖錢,和大老板合謀,又在後頭想把鼎自個兒昧下來,產生了當暴發戶的心思,也不至於走到現在這個地步了。”

 這時候,方樂忽笑眯眯的,問:“汪學明,有一件事,你想不想知道?”

 汪學明一愣,反問:“什麽事?”

 “那件事就是,你手裡那個所謂的真鼎,那個你拿著砸向於大通太陽穴上的銅鼎,其實也是假的,是個高度的仿造品。”

 “你只不過是用另外一個假鼎,換掉了這個假鼎而已。”

 “它根本就不值一條人命的錢。”

 汪學明整個人都怔住了,下一刻,猛然爆發:

 “不可能,不會的,那怎麽可能是假的,那個跟電視上的一模一樣啊。”

 “呵呵,你覺得,你們能想出來掉包,來瞞天過海的主意,別的人就聯想不到嗎?”

 “不,不會的,你在騙我,不可能的……”

 ——

 不再管沒完沒了大喊大叫的汪學明,審訊結束。

 一隊的幾人匯合,都歎息。

 搞來搞去,就是一個銅鼎鬧出來的。

 親情關系,友情關系,通通廢紙不如。

 何況還是個假貨。

 來湊熱鬧的二隊長魏騰忽問:“咦,說起來,那個真正的銅鼎,在哪裡呢?”

 曲卿回答:“真的銅鼎,一早就被其主人於德田給存到銀行保險櫃裡去了。”

 “原來如此。”

 (本案完)

 ——

 (訂正一個小小BUG,不知道有沒有人發現。)

 (最開始屍檢裡,關於死者身上的繩子勒痕,我是說身體的兩側沒有,身體的正面、背面有,我這裡更正一下,是身體的單面有,因為繩子剩下的部分,是繞過屍體上頭的門板綁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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