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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真相》二百七十九 交叉鎖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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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著那個被手指的方向,曲卿略蹙眉。

 這片地方,是個開發程度較低的地帶。

 倒不是說是城中村那麽落魄,但是這一塊兒靠近藍海市的某座連體山,基本沒什麽大樓,有一整片的居民區,還都是農村那樣的院子,單層房屋的居多。

 自然,監控、半夜的街頭人流量,不要太指望。

 想從這裡找尋到目擊情報來,也並不容易。

 不過,不容易也要查。

 曲卿開始安排任務:

 “從於大通下車的這個方向,進入這片的居民區,廣泛打探,看看有沒有在那位司機師傅所說的時間點,就是8號晚接近12點的時候,有人看到過於大通行經,他又去了哪裡。”

 按那位司機師傅的說法,在於大通下車的時候,他特意看了看車裡儀表上的時間顯示。

 “是,隊長。”

 “另外,也查查這附近的所有診所以及醫院乃至藥房,不論大小。”

 “雖然於大通特意遠程來這裡看病有點兒不合常理,但也不排除,這裡有他所熟識的某位大夫,十分得到他信任的那種。”

 “明白了。”

 手下們在執行任務,曲卿這個帶隊的自然也不能閑著,於是跟屁蟲方顧問也隻好跟著。

 往下就是煩躁的詢問過程。

 一連一個多小時,都毫無結果。

 暫時沒發現目擊群眾,暫時也沒發現於大通進了這一片兒哪裡的醫療機構。

 這就怪了。

 除非有目擊者或者潛藏的會看病的人,還沒被查到,不然這廝怎麽就來到這裡,又無人知曉呢?

 雖說,要是街頭人少的話,大半夜的確很可能行經過一個人不被察覺。

 這時候,分局裡傳回了加點兒執行鑒定任務的技偵頭子馬輝的匯報:

 “好消息。”

 “死者右手指甲縫泥垢裡的血液成分,和你們提供的第一個口腔拭子樣本(來自第一位司機)對上了,DNA數據可做同一認定。”

 “死者左手指甲縫裡的毛料纖維,則和那輛車(歸屬於第二輛司機)後備箱裡發現的沙發靠背的布套對上了,坐墊和布套上的血液也是屬於死者的。”

 “就是這樣。”

 “多謝了啊,老馬。”方樂大聲代表著感謝。

 “呵呵,這是我的工作嘛……對了,說起來我之前曾提過,要去(第二)棄屍現場去查證一些事情來著,可你們送來的鑒定樣本和任務基本就沒斷過,我就沒去,這回我得去一趟了,要是還有鑒定任務,你們找其他人就行。”

 “辛苦了。”曲卿也說。

 “還可以……”

 ——

 最終,針對於大通下車地點以及此區域的搜索,無果而終。

 但可不能讓這條好不容易有著指向性的線給斷掉了。

 因為於大通的下車地點,距離他的第一次被“棄屍”地點相距很遠,但距離第二棄屍地點則很近了,也即很可能,於大通就是在這一片兒被害死了的,害死了之後,被二次棄屍!

 因此,於大通來這一片地方的真相,必須查清。

 所以,曲卿隻好讓隊員們再分散開來查一遍,重點是走訪前頭可能漏掉的地點、人物。

 而這一次,她沒有又參與任務,她是個決策者,決策者必須頭腦先行,單純的跑腿,最好分攤給下面人。

 方樂作為顧問,提出了建議:

 “我覺得,我們不能毫無頭緒地查下去。”

 “現在看來,於大通來這一片兒,不見得是想看病,他身上的確是有著不少的疾病,但當時他最應該處理的,是腦袋上的外傷,也即那個被於德田的半個養子王寒打了的那下,他跑到幾十公裡外,肯定不是看那個傷的,因為簡單看個外傷,哪裡的大夫都能辦到。”

 根據第二名司機師傅的說法,在幫助於大通上車的過程中,其並沒有看到於大通的太陽穴遭受過什麽重擊,他當時的傷,只有後腦的那一處,說重也重,說輕也輕。

 如果這位司機的說法可以被采信,那麽起先的嫌疑人於德田的殺人嫌疑已經可以排除了(雖然將還沒死的於大通拖到道路上這件事的確值得譴責)。

 曲卿問:“所以你的意思是?”

 “他可能是來見什麽人的。”

 “一個他即便傷勢不算輕的時候,依舊必須見到,想見到的人物,連帶治傷看醫生都被排到了後面。”

 “有道理,可是——”

 那個人又會是誰?什麽身份?

 比較容易聯想的,是於大通來見某位女性,譬如是女友。

 不過據前頭調查,這渾人貌似沒有女朋友。

 或者是來見私通的對象的?

 很難相信,有誰會被這種男的吸引(雖說肯定會有)。

 再不成,是基友?於大通其實是個GAY?

 方樂心頭一動,問:“於大通之前查出的社會關系網,那些人的住址是不是都查清楚了,有沒有住在這一片兒的?”

 曲卿搖搖頭:“要是有的話,我早就提出來了。”

 “那,我們就需要去問問和於大通關系最熟悉,最了解他的私人情況的人了。”

 他的父親於德田?不,這一對兒父子平時根本很少來往。

 “你是指……汪學明?”曲卿想起來了。

 汪學明,曾經是於大通的獄友,朋友,也是案發前一個晚上,邀請過於大通的人,據說那次的酒宴,本意是他想讓於家父子和好的。

 可見,此人對於大通來說,不是一般的朋友。

 想到就做!

 吉普再次啟動,這次車上只有曲卿和方樂兩個人。

 車子花費了十多分鍾,就來到了汪學明所開的那家果蔬店。

 卻只見,店內只有一個店員在忙活,就是之前拜訪時曾經見到過的那位。

 曲卿掃視了下店內寥寥無幾的客人,亮明身份,讓店員回憶起來後,問:“你們老板呢?”

 店員說:“可能回家了吧。”

 “回家?”

 方樂瞅了瞅這店的內門口,那裡有一個簾子,通往後邊,這明顯就是前店後家的模式才對。

 所以他又補了一句:“你們老板不是住這裡嗎?”

 店員搖了搖頭,說:“老板的確會住這裡,但不是現在了。”

 “剛開這家店的時候,他是住這裡的,不過後來就搬到他嬸子家去住了,時間也不很長吧。”

 “這樣啊,那他嬸子家住哪裡?”

 “我不知道啊,不過說起來,老板嬸子家這幾天好像要裝修吧,我之前看到老板去采購了一輛車的水泥、磚塊啥的,我還曾問需不需要我幫忙,老板說不用,他一個人就夠了,他回家可能就是去做這個的吧。”

 “等等——”

 曲卿敏銳覺察到了有些怪異的事實,問:“你是說,他專門訂購了磚塊、水泥,想一個人搞裝修?”

 “是啊。”店員很懵懂,不知道這句哪裡錯了。

 方樂也注意到了問題,說:“他是想搞違章建築嗎?還是要在家裡搭個灶台?”

 要只是簡單的裝修,大部分會搞些牆粉那些,搞搞粉刷,哪裡用得上磚塊和水泥呢?

 店員搖頭:“這就不知道了。”

 “你再想想,你老板嬸子家的大致位置。”

 店員撓了撓頭,說:“按道理,應該也就一二十分鍾的車程吧,因為有一次老板開著車運了些店裡裝不下的少量貨物回家,也就四十多分鍾左右就又空車返回來了。”

 一二十分鍾,也差不多是吉普前來的路上的單程用時了。

 店員建議:“要不,我打電話問問老板,告訴他,你們要找他。”

 “不用了,或者說,我們自己找他,你就顧著店就行了。”

 大約是感受到了曲卿視線裡的一份嚴厲,店員恍惚下點頭。

 離開店裡大步趕往吉普車方向,方樂語快如珠:

 “汪學明嬸子家的位置,到店裡的位置開車時長,和我們開著吉普從正搜索的那一片地方來此所用時長相近。”

 “如果汪學明嬸子家住的是某棟樓裡,那麽水泥和大量磚塊這些東西被用在裝修裡,將比較違和,除非是新房子想改變布局,或者是想在樓外搞違建。”

 “除了搞違建,就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嬸子家不住樓,住那種獨棟獨家的院子,做什麽都是自由的。”

 “而我們正查的那一片兒地方, 正是此類的居民區!”

 “當然,他嬸子家是不是正好在那一片兒,還需要詳細調查來驗證。”

 但兩人都產生了某種直覺,不會判斷錯誤。

 曲卿感慨,說:“看來,我們繞了一圈,卻沒有對最開始的這個人,展開足夠的調查。”

 說著,在上了吉普,開動汽車之前,她打電話給前線的大何跟小韓等人:

 “停下對於大通行蹤的調查走訪,不,是不要再在明面上查了,把人手收攏一下,集中調派,並把守住那一片兒的一些出入要道,等待我後面的指示。”

 “我們要查一個新的對象:汪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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