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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空間有座城》第264章:無敵的兵王
從牛家村離開的人婦孺大概有兩千多,其實劉華不想帶那麽多人的,但是當他將選擇權交給楊芳時,得到的信息是讓人欣喜的。

 再經過無數的計算之後,劉華將自己存的所有銀子拿了出來,全數派發下去,並且交給了行事準則。

 遺留政策,就是將兩千人以家為單位,分成十個小隊,在府兵們的保護下,開始出發。並且在一路上,這些人們開始脫隊,找到適合自己住的地方落腳住下。

 這樣隊伍會越來越小,也就會失去注意力,等離開中原之後進入江南道後,剩余的人聚集在一起,然後一起入滇。

 以劉華最終的計算來看,這批人最後剩下大概不足五百,這也是一個相對比較大的數字了。

 當然,也或許有家庭因為得到了一筆不菲的錢後選擇原地居住,這也在劉華的計算之內,反正……劉華也清楚,就算是盛世大唐,也會有流民,最終還是會落在自己手裡。

 他曾經告訴過李道宗,真正的財富不是你有多少錢,而是擁有多少的人口。

 楊芳所帶領的隊伍已經很少了,男女不足百號,坐在躲雪的旮旯裡,啃著很乾的方便麵,偶爾抓一把積雪往嘴裡塞。

 二牛作為楊芳的死黨,偷偷摸摸的湊了過來,吧嗒著嘴,嘿嘿傻笑了一聲,問道:“楊哥,你說護送咱們的那個人呢?”

 “我怎知道?東家的事情你少打聽!”

 “嘿嘿,俺就是覺得不公平,別的隊伍有好幾個人護送哩,怎就到了這裡,成了一個人?”

 楊芳啃完最後一口方便麵,伸手在二牛的後腦杓一巴掌,道:“就你屁事多!咱們少爺做事,自有他的道理,你還別說,那家夥雖然是一個人,可神出鬼沒的讓人看不明白!”

 其實這也是楊芳所疑惑的,他是見過護送自己一隊人的那個府兵,整個人陰森森的搬著一張臉,一雙眼眸卻非常的亮,看人的時候很可怕。

 但這人有些不合群,經常的看不到人,以至於他還曾問過曾經的夥伴,當然,這些夥伴如今就是劉華麾下的府兵。

 那幾個以前的哥們虎著臉告訴他:別小看他是一個人,就他一個人,可以滅了他們一隊人。

 是不是那麽厲害,楊芳不知道,但……只要知道暗中還有個人在保護他們,這就能讓人心安。

 忽然,一個人快速的走到了他的面前,楊芳愣了一下。

 “立馬收拾東西,往山裡面走!”

 “是你?”

 出現的人,自然是護送他們的府兵,他是怎麽出現的楊芳根本就沒注意到,不過從府兵的語氣中不難聽出,貌似有危險來了。

 “快走!”

 說完這話,來人一個閃身,已經跑進了一片枯萎的山林之中。

 楊芳哪敢大意,連忙通知了人,趕緊的跟著往山林裡轉移。

 沒多久,近百騎兵轟然而至,那股子從殺伐中鍛煉出的凶悍,以及殺氣騰騰的姿態,無一不透露著他們是大唐的精英。

 為首的騎兵隊長在剛才逃民們休息的地方停馬,挑了下來之後看了一眼道:“他們就在附近,火還沒滅!”

 “搜!”

 面前的山林成了他們最關注的地方,但是……他們不得不舍棄戰馬,步行入內。

 他們看不到的一個角落裡,一個陰厲的眼眸下,嘴角勾勒出了一個殘忍的微笑。他從現代軍靴裡抽出了一把軍刀,哈了一口氣。

 “真不知是你們自大,還是說輕視我家少爺!”

 他自語一聲,迅速的開始移動。

 府兵的訓練一直秘密進行著,按照劉華的理念,最出色的兵,堪比特工。這種人很難訓練出來,他們不僅僅有天生的才能,還要經歷無數的生死。而他很幸運的是,在調高了府兵們的營養之後,他們的身體素質,絕對比如今軍隊軍人強了不知多少倍。

 配以科學的訓練,以及殘酷的淘汰模式,這些求生欲望極強的府兵們比任何人都刻苦,加上超越了好幾個時代的武器,他們就是無敵的。

 而這一個,是劉華府兵中獲得劉華惡趣味,給予稱號的三人之一“蒼狼!”

 想要獲得稱號,首先你的將你自己的五人小隊全部給乾趴下,並且在五十人的追捕下“存活”十天,然後,也是最難的……乾出一件別人服氣的事情。

 而這位蒼狼,他是隻身潛入了豹淘衛,將那位狗屁大將軍的小妾給偷了出來。

 此等事情,把劉華給氣壞了。感情老子特麽花了那麽大力氣,訓練出了個采花賊?

 氣歸氣,但足以證明這貨是實打實的有了以一敵百的能耐。

 三個得到稱號的家夥,無疑都是潛伏中的王者,能在專業潛伏高手的追捕下生存十天,還要考驗你的野外求生能力。

 不聲不響的弄死百十號裝備精良的騎兵,這對於蒼狼而言,也很有難度,不過……他的眼中不但沒有恐懼,反而是興奮,以後他見到那一隻鷹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吹一下,反正比你滅了一隊山賊還有成就感。

 靜悄悄的潛伏,等騎兵剛從身邊經過時,忽然從後面出現,捂住了對方的嘴,一刀就抹了脖子。尚且不待人倒地,他一下子就撲了過去,將另外一個人撲倒在地,用同樣的方式給解決了。

 他也配備了槍,可是……他越發的理解了劉華的那句話:越是強大的人,就越喜歡白刃戰,就越享受敵人鮮血的滋味。

 劉華懂個屁,這全是吹牛逼的!誰讓這丫的上輩子就是個宅男,從各種的小說裡面找感覺,然後……然後就把自己人給忽悠了。

 好吧,不得不說,他培養出了三個瘋子,三個以劉華那不切實際的話為準則的瘋子,至少他們真的很喜歡敵人的鮮血侵染自己心靈的那種感覺。

 會讓他們覺得,那種溫度很舒服,能驅走冬天的寒冷。

 這隊騎兵還裝備有弓弩,在解決第二個敵人的時候,順手摸走了對方的裝備,躲在樹乾後面快速的裝備上。

 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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