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馮少卿真的瘋了,那也沒辦法,如果他是裝瘋的,憑借自己現在的樣貌,一定能套出實話來。
和劉倩商量了一下,讓她暗中盯著王公公一行人,看他是否真去追捕東方候?
其實追不追的不重要,關鍵是找出這廝的破綻。東方候的地位非同小可,只怕現在就是劉丞相到了,也不見得能拿對方怎樣……
王公公如此迫切的要帶人追捕,必定另有所圖。本想親自跟蹤的馮紹民,無奈對妙州等其余地界十分不熟,又恐暴露了行藏,還是劉倩穩妥一點。
這樣一來,妙州府衙除了府兵外,就屬馮紹民最大,其次是李兆廷,再無他人。
趁著夜色,馮紹民支開了李兆廷等人,獨自找上馮少卿。等到囚籠處,後者竟然在外邊等她,哪裡還有半點瘋癲的模樣……
一番交談下,馮紹民才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一年前,馮少卿進宮面聖時,撞破了一樁苟合之事。
出乎意料的,菊妃和東方候居然搞在一起,馮少卿害怕皇帝殺人滅口,不敢將戴綠帽的事告知。
要是換作尋常高官,興許就不會是這樣了,可偏偏是皇帝的貴妃和弟弟!
如果這件事傳出去,舉報人絕對會吃不了兜著走,至於當事人,那就不是馮紹民能夠揣度的了。
所以閉口不談的馮少卿,繼續回妙州做他的知府大人,直到半年前,王公公傳下菊妃的口諭,要馮素珍嫁給東方勝,才有了後面的一系列事情。
盡管知道了這些黑幕,可馮紹民也無法即刻拿下王公公,畢竟只是一面之辭。
所以馮少卿還是得回到囚籠中,繼續裝瘋賣傻,以防止事情有變。
過了兩日,風塵仆仆的劉倩回來了,帶來了王公公捉住東方候的消息,而且就在此刻,衙門大堂內燈火通明,羽林衛和衙役都集合了起來。
緊趕慢趕,馮紹民去到大堂時,只見地上被打的皮開肉綻的東方候,還有一具跟莊嬤嬤長的十分相像的老者屍首,以及一名衣著打扮十分惹眼的青年女子。
這女子是唯一站在堂下,最不像犯人的犯人。王公公說要不是這叫紅嫣的女子指證東方候,後者怎麽可能認罪。
王公公持著尚方寶劍,堂下主犯,從犯,汙點證人以及封存的雲雨山莊,算是坐實了東方候謀反的罪名。
馮紹民縱使有心爭奪辦案權,也沒招,主犯被打個半死,幾天內算是無法重審了。
夜深人靜的時候,那名叫紅嫣的汙點證人,竟然身披黑紗鬥篷進到了馮紹民的房間!
“好個標致的駙馬,人家都說好男人打著燈籠都找不到,這會可讓我找著了!”
酥媚到骨子裡的聲線,聽得馮紹民一陣發麻,要她真的是男人,恐怕把持不住了。
“紅嫣姑娘,王公公雖然說你是東方候一案的汙點證人,可這並不代表你可以擅闖他人的房間。大半夜的不睡覺,穿的和女鬼似的,嚇唬誰?”
說這些話時,馮紹民一直盯著對方,像這種送上門來的豔遇,她是一點也不相信的。
更何況鬼知道對方究竟有何目的?早前見到她的時候,這女子身上綾羅綢緞,衣著靚麗暴露,定是東方候的手下,至少也是本案的關鍵人物。
一個連主子都能背叛的家夥,馮紹民怎麽可能不防著她一手。
“深夜登門的女鬼,既不會圖財,更不會害命。駙馬爺,小女子無以為贈,唯一能引以自豪的,就是您面前的兩樣東西!請駙馬爺,
笑納……” 脫掉了鬥篷,露出暴露裝扮的紅嫣,笑著拿出一棵碩大的夜明珠,一步一步靠近馮紹民。
“送上門來的好事,我馮紹民不稀罕,你還是團成團,從哪來滾哪去吧……”抬起腳來,馮紹民直接把紅嫣,給踢出房門外。
這一下不要緊,捎帶著連那顆夜明珠也飛了出去,正好落在一雙繡花鞋前邊。
隨著視線上移,就見著一行三人,天香公主,還有桃兒杏兒,馮紹民心裡大呼好險!
要是再晚半步,等紅嫣脫掉衣服,那就什麽都說不清了……
穿著衣服,馮紹民是男人,脫掉衣服是女人沒錯,可除了皇帝和馮少卿外,她根本不能在任何人面前暴露身份,解釋什麽的,也就無從談起了。
“駙馬!這是?”天香公主翹著蘭花指,閃著眼睛問道。一旁的桃兒杏兒更是一臉疑惑, 卻什麽也沒說。
“來人!”沒去回天香公主的話,疾步走出房門的馮紹民,直接扯著嗓子大喝道。
“欽差大人!”
“屬下在!”
“紹民兄?”
片刻功夫,房前站下了數十名侍衛,李兆廷和劉倩也來了。
“升堂,老爺我要繼續審理東方候一案,把王公公叫出來。”見人差不多齊了,馮紹民大袖一揮,當先喝道。
一陣“威武”聲過後,換上官服的馮紹民,正襟危坐在知府大人的位置上。
除了旁聽的天香劉倩等人外,就是面色不善的王公公,至於那柄尚方寶劍,此刻有公主在,又有何懼?
驚堂木猛地一拍,響聲過後,馮紹民義正辭嚴的喝道:“堂下所站何人?”
“回大人的話,民女紅嫣。”衣衫不整的青年女子,此刻澀澀發抖的立於大堂之中。
“大膽嫣紅!爾乃東方候一案之汙點證人,竟敢立而不跪,來人,與我拿下!”
“慢著!欽差大人駙馬爺,既然如你所說,嫣紅姑娘是汙點證人,根據朝廷律法,當可不跪……”
王公公話沒說完,馮紹民重拍驚堂木一下喝道:“王公公!你可知罪?”
“老奴奉皇上聖旨,協同辦公,何罪之有!”王公公的目光,馮紹民全看在眼裡,這陰陽人爛屁股的家夥,看你怎麽死?
“王公公,你既手捧尚方寶劍,代天巡狩,東方候一案,疑點尚多。這紅嫣卻為何不收監,竟然能夠隨意出入府衙,你是何居心?你至國法於何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