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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歲月》第一千一百五十六章 買花
到了市區,唐文凱忽然將車停在路邊。

 “停這裡幹嘛?”

 莊嚴看了一眼車外。

 這裡不是自己家所在的小區。

 “我說你什麽好呢?”

 唐文凱指指路邊的一家花店。

 “你既然打算和弟妹擺酒結婚,好歹也要準備一束花。”

 他看了看表。

 “現在時間還在,你回去還能趕得及下廚給弟妹炒幾個菜什麽的,一輩子結婚擺酒就一次,不正經點能成?你不會蠢到連菜都不會炒吧?”

 唐文凱一連串的質問,讓莊嚴有些無地自容。

 炒菜他倒是會,好不好那是另說。

 既然連唐文凱都這麽說了,自己還有啥好說的?

 說起來,雖然法律上現在自己和林清影已經是合法夫妻。

 可是按照傳統來說,酒席是一定要擺的。

 莊嚴從不覺得自己是個對傳統循規蹈矩的人,擺酒席在他眼裡也僅僅只是一種形式。

 如果換做莊嚴從前那種桀驁不馴的性子,他不會考慮別人的感受,會認為結婚就是倆人之間的事,自己對自己負責就可以。

 但現在的莊嚴已經學會站在別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了。

 自己是年輕人無所謂,可兩家的老人呢?

 那些可不是年輕人,辛苦一輩子將兒子女兒拉扯大,誰不願意親自坐在太師椅上等後輩給自己磕頭上茶,然後喜喜慶慶給小輩遞上紅包,說一句白頭偕老早上貴子?

 還有就是那位暴脾氣的大舅哥林建軍。

 就一個寶貝妹妹,就這麽無聲無息嫁給自己,連個酒席都沒有,人家好歹還買了一棟別墅,又給自己妹妹投資了一大筆錢在這裡建立了一個海洋養殖項目。

 這份情,這份面子,不給也得給。

 還有就是自己的老婆林清影了。

 登記結婚到現在,放棄了京城的舒適日子,來到這裡從頭開始,雖說是有林建軍的支持,也有老班長朱/德康的合作,事業尚算順風順水。

 只不過哪個事業成功的女人背後沒點兒心酸。

 林清影整天風風火火的,也從不在自己面前說半個累字,但自己也不傻,每次回家,林清影的到家時間都在八點後。

 你說不累?

 誰信?

 就像那句歌詞裡唱的——沒有人能夠隨隨便便成功。

 自己這些當兵的,在國外比賽拿名次,奪冠軍,別人看了都豎個大拇指說“厲害”!

 可是有幾人知道這些軍功章和成績背後是磨破了多少雙的作戰靴,多少套迷彩服,多少次手肘皮,還有手掌上的繭子,掉了多少層?

 莊嚴第一次買花。

 沒錯。

 這還是他平生第一次買花。

 一個能將格魯烏特種部隊少校都碾壓得服服帖帖的軍官,進了花店看著滿店滿牆琳琅滿目花色各異的花朵,當場就抓瞎了。

 高中那會兒,莊嚴也不是沒趕過時髦。

 那會兒泡女同學都喜歡過年送聖誕卡之類的玩意,送卡總得寫點兒祝福語之類。

 有段時間很時興寫花語。

 “送一一朵XX花……代表XXX……”

 反正大概就這意思。

 大約記得什麽紅玫瑰是愛,康乃馨是代表親情之愛之類。

 看到店裡來了個軍官,守店的小姑娘眼前一亮。

 雖然臨海市有駐軍,但軍人很少回來她的花店。

 “這位……”

 她本想習慣性喊“先生”或者“老板”,突然覺得不妥,生生收住了話頭,改口道:“這位解放軍叔叔,你買什麽花?”

 解放軍叔叔?

 莊嚴頓時感覺有些不習慣了。

 這花店的姑娘就二十多歲的樣子,比自己年輕不了幾歲。

 居然喊自己“叔叔”?

 “……嗯,我想要一束玫瑰。”

 給自己老婆買玫瑰,準沒錯。

 他不願意在姑娘前面丟臉,表現得自己啥都不懂的樣子。

 於是指著牆上的紅玫瑰——他還是認得花的樣子,不是因為高中時代見過紅玫瑰,是因為紅玫瑰的花瓣能吃,但凡能吃的植物,在野外作戰教材裡都能找到……

 “是買給自己愛人的吧?”

 姑娘一邊說,一邊走到牆角,開始從一個個大箱子的花裡找出紅玫瑰。

 “對。”莊嚴暗暗松了口氣,看來紅玫瑰是沒買錯了。

 “你要多少支?”姑娘問。

 剛剛還暗自松了口氣的莊嚴立馬有些犯傻了:“啊?什麽多少支?”

 “就是你要買多少支?”姑娘手裡拿著玫瑰,又問道。

 莊嚴有些傻眼。

 買紅玫瑰這事自己是知道的,但是買幾支?

 居然還有這講究?

 他有些窘迫,臉上有些發燙。

 千軍萬馬都不怕,就怕進店買花。

 潛意識裡,莊嚴總覺得這事挺讓自己難為情的。

 “這個……”

 也許看出了莊嚴的窘迫,姑娘開始如數家珍地介紹起來:“對於紅玫瑰來說,一枝代表我心中只有你,一心一意;兩枝是代表相遇是一種宿命;三枝是我愛你;四枝是至死不渝;五枝是無怨無悔;六枝是代表互敬互愛互諒;七枝代表初戀……”

 姑娘如數家珍,巴拉巴拉將一大堆規矩科普給莊嚴。

 莊嚴聽得滿頭星。

 “等等!”

 他趕緊打斷姑娘。

 “你剛才說99枝代表個啥?”

 “99枝代表天長地久。”姑娘一臉認真道。

 莊嚴說:“行,那就天長地久。來99枝!”

 姑娘一聽,高興壞了。

 要知道在非節日情況下,這個小城市裡買花的人不算特別多,更別說是一次買99枝的。

 眼前這個兵哥哥可真浪漫!

 她忍不住多看了兩眼莊嚴。

 嗯!

 黑是黑了點,可是仔細看,真英俊呢!那五官,陽剛!充滿著真男人的味道!

 再看看。

 還是個軍官!

 最近幾年,軍人的待遇提高了不少,和以前相比那是天壤之別了。

 在臨海這種擁軍城市裡,軍屬的比例很高,市民的感受很深。

 可惜啊……

 人家買99枝玫瑰,怕是有愛人了……

 麻利地將玫瑰捆好,做好裝飾,莊嚴趕緊掏出卡來買單。

 重新回到車上,在車裡等得百無聊賴的唐文凱本來還打算埋怨幾句莊嚴,質問他為啥去了那麽長時間。

 可是這一轉頭,看到一大叢玫瑰花出現在副駕駛上,莊嚴的腦袋都沒遮住了,頓時嚇了一跳。

 “我艸!兄弟!你不用這麽狠吧!”

 嘭——

 莊嚴把門關上, 小心翼翼抱著那一大捆玫瑰花。

 “走吧,送我回家!”

 唐文凱瞥了一眼那叢玫瑰,有些酸溜溜道:“好在你嫂子二妮不在,我跟她結婚那麽多年,出了一次七夕剛好在家被拉去逛街遇到了買花的小姑娘,我才買了一朵,這麽久我就沒買過花。”

 莊嚴嫌棄說:“營長,你工資也不算低了,至於嘛?你這都不是勤儉節約了,你是向葛朗台學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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