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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當萌新》第八十三章 雙星齊致
  和蒙太辰的約定只是簡單的一個交換戒指的流程,金木給他兒子兒媳唱了一首祝福曲,這都是額外贈送的,不收費的那種。

  從後台音響師那裡拿回自己的U盤,直接走到了化妝間換衣服。

  這西服一套花了他七萬多,可不能髒了壞了,要是撒上點洗不掉的油漬,以後他出去應酬或者參加什麽活動,那就不能穿了。

  七萬多塊,現在對他來說還是很多的,不比那些著名影星,一套衣服十來萬,眼皮子都不眨一下的。

  蒙太辰也非常有信譽,在金木離場之後,自己的錢便已經到帳了,絲毫沒有拖遝。

  一共打來了六十萬,再加上之前弄伴奏的三萬塊加上買衣服四舍五入的八萬塊,這次金木參加這個婚禮,一共拿到了七十一萬,可謂是賺的非常多。

  非常滿意了已經。一般的歌手參加那種官方通告,費用也不會超過六位數,而這種私人的婚禮獻歌一首,價格更便宜不少。

  金木拿到七十萬,已經算是這個行業之中非常誇張的了。

  “梆梆梆...”

  在他顧著換衣服準備離開的時候,單獨的化妝房的門突然被敲響。

  “進來。”金木看著鏡子朝著外面說了一聲,能在這個時候找自己的,他覺得應該是蒙太辰的人。

  但進來的這個人,金木一愣,他不認識,可他看的眼熟。

  “你好,我是秦飛。”對方進來之後看到金木,率先朝著金木打了聲招呼,隨後往前一步伸出手準備與之相握。

  金木下意識的伸出手和他握了一下,隨後腦中出現了這個人的記憶。

  秦飛,勉強擠進一線的八零後歌手,主打一些情歌以及治愈型歌曲,今晚被蒙太辰請過來的嘉賓之一。

  “你好你好,那個,有什麽事嗎?”金木從前身的記憶之中搜尋到對方的信息之後,出聲問道。

  “其實也不是什麽大事,就是...”

  “梆梆梆...”

  秦飛話還未說完,突然關上的房門又一次被敲響了,打斷了他接下來的話。

  “那個,進來吧。”金木見他沒說下去,也明白有可能他的話不適合給第三個人聽,但也總不能明知道門口有人不讓人進來吧,於是對著門說了一聲。

  房門推開,進來的人和秦飛年紀差不多大,推開門的他剛準備開口,就見到了已經站在裡面的秦飛,頓時站住了腳步。

  房門自動的緩緩關上,兩人互相對視,一時之間場面有些尷尬,三人無言。

  最終,還是秦飛先一步打破了這個尷尬的氣氛。“你...不是說他的歌沒那麽誇張,也不認為是他寫的,沒必要來找他的嘛...”

  “咳咳,這個...”來人咳嗽了兩聲,眼神飄忽了起來。

  這一下,氣氛更尷尬了。

  來的第二個人叫潘亮,也是一個八零後歌手,走的是嘻哈路線,和秦飛在樂壇的地位差不多。

  兩人唯一的差別就是秦飛目前還活躍在歌壇,經常能從一些綜藝上看到他,每隔一段日子也會發出來一些單曲之類的。

  而潘亮則是近幾年很少出現在大眾視野中了,只有一些通告或者私人邀請上才能看到對方的身影。

  但正是因為潘亮很少出現在大眾視野中,可依舊能算一線歌手,便能看出他幾年前在樂壇的地位有多高。

  如果不是當初的潘亮出現了一些意外的情況,與經紀公司產生了矛盾和經濟上的問題,

他很可能現在能擠入頂級歌手的檔次。  “你們來找我,是為了歌的事吧?”金木倒也不傻,兩個歌手來找自己能為什麽事?這不是一目了然嘛。

  只是他比較意外,這兩人居然會為了自己在現場唱的一首歌,主動過來找自己,倒也沒有那麽自視甚高。

  在他的眼界之中,一直以為這種一線歌星都是非常驕傲且姿態高的,想找一個人都是讓助理之類的聯系。沒想到現在居然主動找上門了。

  “不錯,我想問一下你這首歌是你自己寫的還是什麽,如果是你的歌,可否將翻唱權賣給我。還有就是你有沒有同等質量的歌,我也收。”

  秦飛倒是很直白,聽到金木的詢問之後二話不說,直接就開門見山的說出了他的目的。

  “那個...我也有這個想法。”潘亮也應和著說了一句,他還有些不好意思。

  主要是剛才在外面宴會廳上,金木獻唱的時候,他當著秦飛的面點評了一波金木的歌,順勢還反駁了這首‘給你們’能到白金的說法。

  甚至在點評之後,他還說沒必要去找金木。

  但潘亮說那個話是為了不讓秦飛來找金木,沒想到現在自己反倒來遲了一步,而且還被秦飛看到了。

  “你不是說質量不夠的嘛?”秦飛現場拆台,直接朝著潘亮說道。

  他們二人都是差不多時間出道的,所以都是歌壇的平輩。說起話來自然不會那麽委婉。

  “我說的是他這首歌因為類別的緣故, 不能成為白金歌曲。”潘亮反駁道,說著他又看向金木。

  “我的意思是這首歌是主打婚禮的,從歌的質量上來說肯定是會流傳開,甚至給你帶來很大的名氣,質量上屬於白金歌曲,但流傳度上來說,白金很難。不是說你這首歌不好。”

  金木下意識的點了點頭,良藥苦口忠言逆耳,這話聽起來雖然不是讓他這個唱的人很舒服,但其實仔細想想,他說的不錯。

  原因潘亮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倒也不用再多解釋。但金木並不是很在乎,因為這首歌...不是他寫的啊。

  他是抄的,抄的上輩子的作品。這也是他的一個寶庫,這首歌不能被評為白金,還有其他歌呢,而且他也知道好幾首白金的歌,還怕不行?

  “翻唱權肯定是沒問題的,我可以賣給你們。至於剩下來的歌,我暫時只寫了這一首,所以不好意思了。”金木最後還是沒有答應他們買歌的事情。

  歌,金木有,腦子裡面他還有無數首,但他不想賣。

  以他目前的地位,《晚間新聞》的播音員,朝廷台一套節目的主持人,在婚禮現場唱了一首歌。

  這樣的名頭寫出來的歌,這些人能花多少錢買?就算高價也不會有多誇張。

  先不說金木沒有送歌的打算,就算有,他也不會現在送,因為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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