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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級提煉術》第39章 膽小不謂慫
  明明天知地知外,只有自己知道的事,余超卻跟做了啥虧心事一般,生怕被別人知曉,一路慌張地逃回家。

  當將特效滅鼠丸用保鮮袋包扎完好,放入冷凍格,再關上冰箱門後,余超忐忑不安的心總算得到了緩解。

  一不小心,搞出個燙手的玩意出來,看來以後凡是需要提煉之前,都得考慮透徹才行,余超可不想再來這麽一回了。

  畢竟特效滅鼠丸還需要個限定條件才能生效,換作是那種一出現就生效的玩意,保不定就把自己給裝進去了呢。

  麽單,你說你是不是膨脹了?

  有了提煉術,就覺得自己無所不能了?

  還只是想滅鼠而已,要滅誰啊你?怕不是先把你自己給滅了才對!

  余超自我反省著,很是後悔當初不應該就想著滅殺老鼠,要不然怎麽可能會弄出這麽一個玩意來呢。

  現在冷靜想想,這法子它從根子上就不對頭!

  先說說就算搞出沒有影響的玩意出來,它也滅殺了老鼠,難道以後家裡就不會來老鼠了?

  不可能的嘛!這裡的老鼠死光了,難道其它地方的老鼠就不會再來?

  再一個,老鼠死的多了,怎整?

  埋掉還是燒掉?

  一個處理不妥當,如果因此導致鼠疫發生,怎麽辦?

  仔細翻開歷史書,好好瞧瞧。歷史上因為鼠疫導致的慘劇還不夠多,不夠警示後人的麽?

  別說什麽有提煉術在手,可以確保自己家人安全這些荒唐話。其他人就不管不顧了,你當這是兒戲不成?

  哦,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冬夏與春秋?

  同是九年義務教育出來的,思考模式能不能跟大家朝一個方向想?

  老鼠存世的歷史都有幾千萬年,跟它同時代過,比它更厲害更凶猛的動物,現在剩下哪些?

  誰不知道老鼠討厭可惡,誰不知老鼠對人類有害,可無論哪朝哪代,何時將其消滅乾淨過呢?

  俗話說:惹不起,你總躲得起吧?

  哪怕你不喜歡,那你想辦法驅趕就是了,難道這還能沒個簡單容易的辦法?

  嗯嗯,說的對,反省果然是個好辦法,這頭緒不就理清了麽!

  再上網查查看,老鼠最討厭什麽東西?

  經過余超一番查找和總結,大多集中在氣味上,因為老鼠嗅覺敏感,人工化學品的氣味,它是沒有耐受力的。

  如香精、樟腦丸、衛生球、薄荷、辣椒等的氣味,這些東西會散發出刺激性氣味,老鼠聞著就會躲開。

  當然了,網上也有人說,老鼠的適應環境能力很強,要不然也不會在各種惡劣的地方都能夠生存下去。

  只是,余超不用擔心啊!

  咳咳,低調,有提煉術就很牛麽?

  呃,那個好像還真是挺牛的。

  得,再去買吧。

  出門一趟再回來,基本要買的都買回來了。

  樟腦丸和衛生球都是大包的買,沒辦法,單個的也沒人賣啊!

  香精?聽說鬱金香的氣味,老鼠最討厭,余超乾脆買了瓶鬱金香氣味的香水回來。

  薄荷嘛,直接買薄荷油就成,這玩意藥店就有銷售。

  辣椒,這就算了吧,感覺有點搞笑,是人他也不喜歡聞到這種刺鼻的味啊,萬一搞出來傷到人怎麽辦。

  換成驅鼠劑就好多了,這回可不能犯錯誤,一定是驅除的驅,而不是滅殺的滅,兩個概念好伐。

  這些玩意混合在一起,

聞起來怪怪的,希望提煉出來的東西不會讓自己失望吧!  “提煉!”

  樟腦丸和衛生球似乎融合在一起,然後慢慢分離出些許雜質,再容納其他物質後,最終形成的產品是...。

  “驅蟲丸,具有一定揮發性,有效作用范圍十米,有效期三個月,應在乾燥避風陰暗之處存放,對人體沒有傷害。

  其氣味令蛇蟲鼠蟻以及大部分部分昆蟲厭惡,如其在驅蟲丸有效范圍內逗留,或可導致其神經受損,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無法行動,直至死亡。”

  呼,這次提煉出來的驅蟲丸功效不減,甚至超乎想象的完美,可以放心使用了。

  余超趕緊將驅蟲丸給收了起來,數了數,三十二顆。家裡可以放上幾顆,然後用保鮮膜給逐個包起來,再用透明膠密封,等用的時候再拿出來。

  哎,忙碌了一天,終於將事情搞定,等家裡裝修完可以入住後,再回去放置驅蟲丸,一切都妥妥的。

  勞累了一天,是該好好休息,最好是給自己獎勵一下,以資鼓勵嘛。

  可是,尼瑪,為毛到了這個時候,卻找不到可以分享內心喜悅的人呢?

  父母?拉倒吧,還當自己是小孩子啊,也不怕人笑話。

  朋友?呃,不是沒有,只不過自從余超待業在家後,沒錢不敢消費,又不願意出去玩,慢慢的少了點聯絡。別人要上班要掙錢,難道不做事陪他出來玩麽?

  至於老譚嘛,嘖嘖,算了吧,大老板都很忙的,尤其是他還要搞什麽餐飲業,各方面都要跑到位,沒啥事還是別打擾別個的好。

  想了半天,余超最終決定出去找家店,吃蓋澆飯得了。

  想慶祝一下居然只能選擇去吃蓋澆飯,他也很無奈啊!

  一個人的時候,多有不便。

  余超如今可沒那個臉皮跑去什麽飯館吃飯,又或者吃火鍋什麽的,畢竟他就一個人。如同網上有人說的,就是想去個洗手間,都害怕服務員過來收桌子。

  光是想想都覺得尷尬,更不用說去嘗試了!

  簡單填了下肚子,閑著無聊,回家宅著吧,心裡也煩,乾脆隨便逛逛。

  路邊時不時有些個霓虹燈在夜色下發出奪目的光彩,招牌上的小姐姐含笑而視,下面的文字仿佛透出道道無形絲線誘惑著他。

  余超的小眼神不經意地貪婪掃過,又趕緊正視前方。

  雖然內心有些渴望,腳步不由自主地放慢,但始終有種無形的力量籠罩著自己,仿佛在對他說,去吧,去吧,有很大幾率會送你一對手鐲,再去某豪華單間幾日遊呢!

  余超趕緊默念了幾遍核心價值觀,這才松了口氣,加快腳下的步伐遠離那些誘惑。

  這可不是慫!只是膽小怕事而已!

  猶記當年年少時,家庭條件不好,父親曾說過這麽一句自嘲的話:想吃不謂song(比饞的意思更劇烈點,找不到這個字不好意思。)。

  所以余超始終認為,膽小不謂慫,咱就是個老實本分的正經人,老實人害怕能叫慫嗎?

  跟迅哥兒在書裡寫到的,“竊書不算偷,讀書人的事能叫偷麽?”,差不多一個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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