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猛等人一路跟隨著擎蒼,只見擎蒼為他們采購了一些乾糧,簡單的金創藥,還有水壺等。他騎在馬上,帶著眾人正往城西而去,他們終於還是忍不住,騎馬追了上來。
“擎先生,我們很想知道接的任務是什麽?”
從公孫建的表情裡,他們讀出這個任務不簡單,而且在他回答只要一天時間就要完成這兩個任務時,有些人以為,他一定是瘋了,一天內完成兩個任務,這難度還不小。他們得重新決策,是還是不去。當然,這得在確認任務內容是什麽才會下決定。
從現在算起到明天這個時候,他們就得回來,而擎蒼又是帶頭往城西去,那裡森林茂密,還有一座座高山。從一開始,這個方向的任務難度都不低,他們以前接任務時都會特意避開這裡。可是他偏偏選擇這裡。
擎蒼看了林猛一眼,悠悠的說道:
“第一個任務,去百草畔獵取十個成年熊膽,二十對成年熊掌。第二個任務,在距離百草畔二十裡處,解救因暴雪被困在深山的金礦礦工及守軍。”
大家一聽,直接蒙蔽了,因為這兩任務難道非常大。
第一個任務,是常年放榜,每一次他們都避開不接。由於戰亂,一些藥材緊俏,對於熊膽的需求與日劇增,而一次任務不可能隻取熊膽,熊掌作為佳肴,也是達官貴人所喜好。
而第個任務解救金礦礦工及守軍,則為官府所盼,戰爭需要的是金錢,這些富有專業知識的礦工一旦死在山中,那麽將會拖慢進度,黃金供給不上,拿什麽打仗?這個任務,明顯是新上的任務,大雪封山,道路崎嶇,此行也是十分困難。
他一說這兩個任務,立即有人開始議論起來。從他們的語氣中,似乎不想參與這個任務。這也難怪他們賺不到錢,難度高的任務不敢接,低的不想接,真是高不成低不就。
“你說什麽!一頭成年熊高的都有三米,六百多斤。十個熊膽!可是十頭熊,完全不亞於一個百人戰隊!”
“那哪裡是人去的地方,太危險,能不能活著回來還是個問題!”
“就是,黃巾軍撤沒撤還是個問題,我們這麽貿然前往,會不會不妥。萬一碰到一些殘軍,我們不就玩完了。”
“我不去。”
“我也不去,太特麽危險!”
講這種話的的們,是因為他們沒有見識過他的厲害。如果知道他有如外掛般的AK47,想必擠破腦袋都想去吧?
林猛這時站出來講話,在這群人中,他話語權可以說是最重。
“擎先生能以一人對付百人,十頭熊算什麽?不是還有我們嗎?你們這些人平日裡悠閑慣了,這一出來做任務就各種聲音,你們的契約精神哪裡去了?不想去的給老子滾回去,我還可以多分點賞金。以後也別想讓我們帶你一起任務,你就不適合吃這碗飯!”
他一說完,大家紛紛安靜下來,不敢反駁。
擎蒼聽後,不得不佩服這個林猛,看不出他還挺有脾氣,合他的胃口。同時投之以讚賞的目光,只要林猛一發話,這些人必然會聽。就是需要有不同的聲音,林猛的話也不是沒道理,他們就是在刀口上討生活的人,所謂富險中求,如果簡單,那哪還輪得到你?
這不,在擎蒼接下去的話一出,他們立即轉變說法。
“第一個任務賞金一兩黃金,第二個任務賞金二兩黃金。你們好好考慮吧。”
任務完成有三兩黃金,
按一比十萬去算,扣去擎蒼的十分之一,三十個人每人還可以得到30吊錢,這可比以前出的任務要多得多。由於擎蒼的強勢,基本也沒他們什麽事,就打打雜,何樂而不為? 聰明的人們開始計算起來。
“總的下來就三兩黃金,好多錢!就算是分攤到個人,也比我一個月的工錢還多。”
“為什麽不去試試?”
“擎先生,我收回我剛才的話,我也要去。”
在金錢的誘惑下,人們還是選擇跟隨。
“很好,現在退出還來得及,如果要同行的,等出了城門,所有的都得聽我的,因為我得為你們生命負責。只有服從命令,我們才能走得更遠!回來後一入城門,你們隨意,我絕不干涉。聽明白的人就隨我出城。”
他似乎又想起與戰友作戰時的情形,現在換了個時代,同伴的人也變了,他們這些人可不像自己的戰友可以相互信任。
他收拾心情,騎馬在前,先出了城門。林猛作為第二人,跟了上去。不知道是林猛的話起了作用,還是那三兩黃金的誘惑太強,竟然沒有一人留下。一行人等浩浩蕩蕩的出了城門。
他一看,這三十人都跟來,臉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停了下來,掉轉馬頭面對三十人。
“很好,既然大家選擇隨同我一起任務,那我們就是戰友,作為戰友第一守則是要互相信任,第二就是服從命令。現在起,請長槍手出列三米,刀盾手不動,弓箭手後退三米。”
他這一聲令下,這些人立即分散開,分成三組,其中長槍以林猛為主,共七人,刀盾共九人,弓箭手有十四人。
“現在你們分為三個小分隊,第一分隊長槍手分隊,第二分隊刀盾分隊,第三分隊弓箭手。”他分別用手勢比劃一、二、三。並且教給他們幾種常用隊形。
隨後他又解釋幾個特種兵常用的手勢,分別是停止、推進、肅靜等手勢。他明白,這些手勢十分有用,特別是在對付黑熊時,一定能派上大用處,其他人不是很了解他的這一套,同時在猜測擎蒼到底是什麽人,哪裡搞到這套東西,十分奇怪。
他們整整花了兩個小時去熟悉這些流程,有些人不是很理解他為什麽這麽做,但看他一臉認真,並不像兒戲,隻好寄望於這個流程可以有好的結果。
如果他們知道這套流程可以加速溝通,能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一些看起來很麻煩的任務,那麽肯定打心底的佩服這個穿著迷彩裝的男子。